最高明的假话就是将假话掺在真话里,于森深谙此道。
程聿听了之后,有几分半信半疑,到底还是决定去审讯室看一眼路瑾言。
路瑾言的状态比程聿想得还要差一些。
长时间的严厉逼问和强灯直射让他的刘海被汗湿了,贴在额头上,脸色也更显憔悴,只在见到程聿的时候扯出来一个笑,“程警官。”
程聿走过去看了眼空白的记录册,沉思片刻后对郑立远道,“郑前辈,你和小于先出去吧,这里我来就好。”
“行。”郑立远起身,将位子让给程聿,同于森一道出去后面的监控室旁观这边的审讯。
“见我干什么?”程聿将记录册合上,立起来漫不经心地在桌子上一敲,“你有话对我说?先前问你,不是什么都不肯说吗?这下又想说了?”
路瑾言胸前剧烈地起伏了一下,眼眶很红,终于说出他来到协调局后对程聿说的第一句话,但那显然不是程聿想听的。
“是。”路瑾言声音虽然微弱,但吐字很清晰,“我要向你认罪。”
“什么罪?”程聿朝路瑾言看去,那目光堪称凶狠。
由于角度不同,监控室的两人看不见程聿的目光,但是面对面的路瑾言却看得一清二楚,也对这目光所包含的意味再明白不过——
不要撒谎。
但他还是将接下来的话说了出来,字字清晰地传入人耳里。
“我杀了人。”路瑾言的神色很冷静,显出几分他常年坐在谈判桌上临危不惧、从容不迫的气势,“你们找我来,不就是想听到这个吗?程警官,我认罪,你们找到的那个死者是我杀的。”
他露出一丝犯罪者不幸被抓的无奈神色,“协调局办事效率真的很高,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被你们找到。”
“杀人的原因么?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我只是有点饿,而那个人刚好是个cake而已。”
“所以我就把她杀了,喝了点她的血,就是这样。”
“她是我那天的晚餐。”
说到这里,有人敲了敲审讯室的门,走进来将血检的报告递给程聿。
可血检的结果程聿和路瑾言都心知肚明,根本无需多看,而这个报告结果现在也只是会让路瑾言刚刚的说辞更具说服力。
看到那份报告,路瑾言意识到现在已经是最好的时机,再多说一会儿他就快要撑不住了。
于是他朝程聿伸出手,想要对方给自己戴上手铐,面上的神情好似罪犯真心悔过,很认真地说,“程警官,把我抓起来吧。”
“我认罪。”
第111章 111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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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聿怒极反笑,直勾勾地盯着路瑾言看,“你说你杀人?那好,详细讲一下你的作案细节。哪一天杀的,用什么杀的,一字一句都给我说清楚。”
“不想说话也可以写。”程聿将手中的记录册扔到路瑾言的手上,“写出来,全部。”
路瑾言握着那记录册,手不自觉地颤,总觉得这东西像是砸在了自己的脸上,生疼。
“碰到她是在商场的电梯里,当时那部电梯的空调坏了。”路瑾言没有选择写,因为他现在手抖得厉害,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握稳笔,“她出了汗,所以我闻到了她的味道。”
他小心地藏住自己的手,开始说自己打好的腹稿,语调平稳,神情自然。
“哪家商场?”程聿看向路瑾言,神情晦暗不明。
路瑾言知道自己此时不能避开对方的视线,因而选择了与之对视,可看着映在对方墨色瞳孔里自己的倒影,心跳完全不受控地加速。
他好似就此活在程聿瞳孔中的小小世界里,只要程聿一眨眼,他的世界就会崩塌,他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瑞泰商场。”路瑾言眨了一下眼睛,延缓了闭上的时间。
在这样紧张的情形下,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瑞泰商场离程聿的家很近,他们曾经一起去过那的超市买东西。他偷偷选了和程聿一模一样的洗漱用品,还以为对方会无所察觉。
如今想起来,那样的日子也恍如隔世。
“我尾随她到了地下停车库,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迷晕了她,然后驾驶她的车离开。”
“她不太听话,很爱哭,吵得我很烦,只好把她杀掉了。”
“她闻起来是芒果味,但是血液尝起来是我不太喜欢的苹果味,所以也没有吃很多。”
漏洞百出。
路瑾言的这番说辞在程聿这根本站不住脚,糊弄糊弄别人或许还行,但是凭他对路瑾言的了解,对方根本不可能完成刚刚说的那一系列的事。
“说得还挺自然,你以前也杀过人吗?”程聿看着他,嘲讽般地笑笑,“你经常这样进食吗?尝过很多cake?吃完就杀掉?”
尝过很多cake吗?
当然没有。
事实上,路瑾言真正尝过的cake就只有程聿一个。在此之前没有,在此之后也不会有。
“警官如果不相信,可以去查昨天下午四点左右瑞泰商场电梯和地下停车场的监控。”路瑾言避开程聿意有所指的问题。
“监控我自然会去核实。”程聿用手指在桌上点了点。
监控室一直观察着这边动静的于森见此,心领神会地立刻联系人去调监控。
“你说你把人迷晕,迷药哪来的?你原本就准备作案,所以在身上带了迷药吗?”程聿继续找路瑾言话里的漏洞,“可我听你的描述,是偶然在电梯里碰见了死者,又怎么可能提前有所准备?”
“杀人用的什么?怎么杀的?”
“你怎么证明人是你杀的?”
“路先生,我需要提醒你,提供虚假口供扰乱执法你需要付法律责任。”
程聿字字珠玑,一句比一句语气更重,最后一句更是如同威胁。
在这样的攻势下,被两人轮番审问都能坚持五六个小时的路瑾言脸色却越来越白,近似于薄而脆弱的纸张,轻易地就能被肆意揉皱,被肆意撕碎。
他深吸了一口气,仰着脸去看程聿,“程警官,你凭什么认为我说的是假的?”
他质问程聿,“你不相信我,为什么?”
卡洛特与他打赌,赌程聿对他的信任。
信任这样的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他不敢赌,却不能不赌,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毫无胜算。
一段又一段铁证般的监控、DNA的成功比对、血检结果为fork的报告,每一样都铁证如山,无从抵赖。而或许之后还会有更多的证据来告诉程聿,这个人就是路瑾言杀的。
在足够多的证据下,哪怕路瑾言的证词有纰漏,最终也会因找不到他人作案的可能而被定罪。
藏在背后的人编织了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网,甚至不屑于帮路瑾言设计更多缜密的证词,将路瑾言所有的疏漏都当做无伤大雅的玩笑般展现给程聿,看其在网中苦苦挣扎却无可奈何。
那个人狂妄自负,多年如一日地将自己的快乐建立于别人的苦痛之上。
“我需要纠正你一点。”
程聿绕过横在两人之间的桌子,走至路瑾言的身前,居高临下地俯视路瑾言。
这样的目光令路瑾言感到难堪,不得不低下头去。
在他低头的一瞬,程聿忽然弯腰,双手撑在椅子两边,将路瑾言整个人完全笼罩在他的怀里。
近似一个拥抱的动作,但他们没有任何一处相接触。
空气里cake因愤怒而不慎泄露出的、淡淡的果酱气息把路瑾言包裹起来,让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瞬间屏住呼吸,心跳都为此一停。
他不敢抬头,也不敢动作,只能任由程聿朝自己靠近,任由他将唇贴在自己的耳畔,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
“我是不相信你会犯罪。”
第112章 112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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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内。
“程警官刚刚说什么?”郑立远眼睁睁看着程聿朝路瑾言靠近,贴在人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但是音量太小,没能被收音。
于森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没听见,很是困惑地看着玻璃另一边的两个人,总觉得气氛很是古怪。
他略微迟疑地问了一句,“郑警官,我怎么觉得头儿对这个路先生的态度有些奇怪?”
“有吗?”郑立远对于森所说的毫无察觉,朝对峙的二人看去,便见程聿已经直起身跟路瑾言隔开了一段距离,那是一段很安全的距离,故而没当回事地说,“你想多了吧?程警官这是办案严谨,你还要多学学。”
他端起茶杯喝了口,还感慨了一句,“凡是不能轻易下定论,你得有程警官这种刨根问底的劲儿。”
“哦哦。”于森面露迷茫,但还是点点头,将郑立远的教诲听了进去。
程聿直起身后,半靠着身后的桌子,很突兀地问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问题,“路先生,你脖子上的红痕是怎么回事?”
路瑾言的瞳孔一缩。
被看到了。
他下意识地想要去遮掩自己脖颈上那道已经消退了一些,但依旧不太好看的暗红色淤痕,可最后还是按捺住了这种冲动,轻声回答,“警官,这是我的私事。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我拒绝回答。”
“私事?”程聿勾唇,目光如灼,正正落在路瑾言脖子上的那道碍眼的印迹上,“什么样的私事?路先生你总得解释一个大概,我才能判断这是否与案件无关。”
“是…被关系很亲密的人掐出来的,我喜欢这样。”路瑾言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了一点浅淡的笑意,说得煞有其事,“警官还要听下去吗?”
他当然并非想要挑衅程聿,这只是他情急之下想出来的一个最好的、能够避开这个问题的回答。
明知道是假的,但程聿还是因为路瑾言的这番话面色沉得厉害。
他觉得路瑾言现在的一言一行简直都是在找死。
可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只能配合地笑了一声,就此揭过地道,“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私事,抱歉。”
听到“抱歉”二字,路瑾言的睫毛微不可察地颤了颤。
“回到案件,你方才说你是为什么杀人?”程聿随手拿起桌上的签字笔,将其在指间转了转。
路瑾言被他手中转着的笔吸引视线,反应略微迟钝,机械式地回答,“因为…我饿了。”
得了这样一个回答,程聿轻嗤一声,语气同之前相比更为咄咄逼人,“因为饥饿就选择杀人?恕我难以理解。”
“fork饥饿想要捕食是本能…警官。”
“这跟原始动物有什么分别?”
“……”
程聿被他激怒了,路瑾言很清楚地能够感知到对方身上的怒火。
他不知道在这样的情绪下,对方说出来的话是否都出于真心。
可哪怕不是全然出于真心,也总该有几分是真的吧?
“在那位警官的眼里,fork都是该被处理掉的垃圾。别被他的伪善给蒙蔽了,小朋友。”
“不信的话,你就自己去看一看,看一看他会不会对你有什么不一样。”
是这样吗?
“嗒——”
一道圆环搭扣的声音使路瑾言从混乱的思绪中抽离出来,低头一看,是自己的右手手腕被椅子里的机关锁住了。
“这个会监测你的身体数值。”程聿给他解释这东西的效用,“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你的身体数值有任何变化都会被监测到,如果超过安全数值就会报警。”
“什么意思,警官?”路瑾言隐约察觉到了一丝未知的恐惧,“我不明白你要做什么。”
“你不是说你是因为饥饿所以杀人吗?那现在如果有一个cake在你的面前,你也会不惜一切代价把他杀死、把他吃掉吗?”程聿的手掌覆盖在了路瑾言的左手上,轻易地发现对方的身体在小幅度地颤抖。
像是冷,又像是怕。
程聿的语气忽然变得柔和,缓慢地对着眼前的人诉说,不像是对待嫌犯,而像是对待恋人的呓语。
“警方发现死者的时候,距离其死亡不超过12个小时,到现在尚未超过24个小时。如果真如你所说,出于进食的目的,你将其杀害,那么现在就算让你碰到cake,前不久进食过的你,也只会产生不多的饥饿感。”
“但如果警报声响起,就证明你说谎了。”
“不过没关系,你不是说捕食是fork的本能吗?如果你想要向我证明这一点……”
“那就杀死我。”
在路瑾言惊惧无比的注视下,程聿将那支签字笔放到了他的手心里,握着他的手朝自己的胳膊扎去。
浓郁的草莓果酱气味在空气里弥漫开来,不断地刺激着路瑾言的神经,引诱着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让他想要将眼前之人撕碎、吞食。
他的身体好像被豁然撕开了一个大洞,里面是无穷尽的贪婪、欲望,是他一次又一次试图藏起来的恶、他的本能、他的天性。
是他后天习得再多的善,都无法抹去的、刻在骨髓里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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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导师抓去改论文所以迟了一点
明天早上不更,之后应该都是中午和晚上吧,因为最近应该都不会早起了(离职了好快乐,我要睡懒觉)
其实我原本以为写的很清楚,所以也没有强调,但好像还是引起了某种我觉得没有必要的误会。
“小狗”是爱称,就跟小名一样,不是把小路当宠物那种,不是那个意思。
虽然知道安排分开的情节肯定会引起争论,但是这个误会有点太大了,还会影响我后续情节发展,所以还是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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