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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雾(推理悬疑)——商砚

时间:2023-09-16 07:47:04  作者:商砚
  “他可能短时间内都不敢有什么动作,你就在这里安心养伤吧。”
  信宿喝了口酸奶,气定神闲道:“打个赌,载川不会让韩学梁‘无所事事’太久的。”
  秦齐愣了两秒,然后反应过来了信宿的意思。
  如果警方一直高强度监视着韩学梁,反而会让他畏手畏脚不敢有所行动,所以,林载川一定不会盯着他太久,会适当的“放虎归山”。
  信宿是个毛病比心眼还多的大爷,半身不遂的事儿精,呼吸的王子病,连秦齐都经常被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换了别人来就更不行了,在医院里伺候他的这段时间,秦齐对林载川的脾气认知上升到了一个崭新的纬度——不知道林支队到底是怎么把信宿的毛顺的服服帖帖的,反正他是没有那个本事了,平均每天升起一百次想卷铺盖走人的念头。
  不过秦齐还没罢工,被伺候的那个先不见了。
  这天秦齐晚上到市区五星酒店里买饭回来,发现病床上空无一人,在病房里喊了两声,卫生间里也没有。
  他把手上的餐盒往桌子上一放,噔噔噔跑下了楼,“裴迹,信宿去哪儿了?我刚刚走的时候他还在病房呢?”
  裴迹见怪不怪道:“他出去了。”
  秦齐一脸难以置信:“他能下地走路了?!”
  裴迹无语:“……他只是脑子出了问题。”
  “四肢都非常健全。”
  秦齐:“他去哪儿了?这半身不遂的他还能去哪儿啊?”
  “不知道,”
  裴迹推了推眼镜,“可能知道林载川处理的案子跟他有一根头发丝的关系,借此为理由说服自己,没忍住回去偷偷看他了吧。”
  秦齐:“………”
  很好。
  合情合理。
  信宿确实回到了市区,不过他不是偷偷回去的,就让司机正大光明地把车子停在小区外部的停车场,跟其他住户的车辆混迹在一起,完全不会被任何人察觉。
  晚上八点,林载川步行回到了小区。
  信宿坐在车里远远看到了他的身影,第一反应是,载川瘦了很多,很难相信一个人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消瘦到近乎形销骨立的地步。
  ……好像他的离开,也带走了林载川身上的很多东西。
  信宿向来性格冷漠,很少有“愧疚”这样的情绪出现,可这时心里突然难过起来。
  他情不自禁两只手一起扒在车窗上,脑袋轻轻贴着玻璃,慢慢转着脑袋,一路注视着他渐行渐远。
  没过多久,一辆汽车驶出了小区。
  信宿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林载川的车。
  他心想:这么晚了,载川要去哪里?
  处理案子吗?
  司机看着他的反应,主动询问道:“我们要跟上去吗?”
  信宿犹豫了一下,以林载川的敏锐,如果跟踪的话说不定会被他察觉。
  信宿道:“不要跟的太紧。”
  那司机也是相当专业的,一直不紧不慢的开车,隔着两三辆车跟在林载川的身后,一路跟着他拐了几个路口。
  信宿隐约察觉到了不对劲,越看这条路越熟悉——在往前走就到裴迹的医院了!
  信宿:“………”
  什么情况!
  这两个人背着他都跟林载川说了什么!
  他完全忘掉了他曾经亲自把林载川带到医院介绍给裴迹认识这件事。
  信宿:“停车停车!”
  司机率先把车子停了下来,果然,远处的那辆车同样在医院的门口缓缓停下。
  信宿微微睁大了眼睛。
  要是他今天没有出来……就要跟林载川在病房里见面了吗。
  但让信宿有些意外的,林载川却没有到医院里面去。
  他只是打开车门下车,静静站在车身前,微微仰起头,目光远远地看向二楼某个病房的位置。
  只是伫立观望,没有抬步前行。
  信宿坐在车里,怔怔地望着那道削瘦的身影,眼睫稍微垂落了下来。
  他明白过来了什么。
  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现在还不是他们应该见面的最好时机,但又都无法忍受日复一日分别的煎熬,所以心照不宣地做了同一件事——
  他们都单方面地走向另一个人的身边。
  ——
 
 
第二百二十九章 
  医院的门从外推开,在一旁司机的搀扶下,信宿慢慢地走了进来,一路上他眉眼低垂着,情绪莫名低沉,一句话都没有说。
  秦齐坐在老头椅上,歪着身子,抱着半个冰西瓜端详了他一会儿,然后啧了声道:“怎么出去一趟回来还魂不守舍的。”
  “裴迹说你去找林载川了,怎么,见到他了吗?”
  应该是没见到,否则不会那么快就回来。
  信宿顿了顿,然后说:“我刚刚看到他在楼下,车子停在门口。”
  “……他又来了啊。”秦齐若有所思道,“我还以为都到这里了,他会上来跟你见一面,结果只是在楼底下看了看。”
  信宿轻声道:“他不会的。”
  “就算我们在这个时候见面——再兜兜转转说起那些黑白是非的话题,然后再一次被我以相同的理由搪塞过去,我再一次不告而别。”
  “什么都不会改变,没有任何区别。”
  信宿喃喃说:“载川想要的不是这样的结局,他只会在最正确的时机做最有把握做到的事。”
  信宿其实非常确定这一点——而如果出现了在他预料之外的情况,那是林载川一定有把握能在他自愿的前提下把他留在身边,再也不会分别。
  他太了解这个人了。
  秦齐挑眉:“那你今天怎么突然想要去见他了?这应该也不是你觉得‘正确的时机吧’?”
  “……”半晌,信宿自嘲道,“我没有那么理智。”
  秦齐不由惊了一下,第一次听到信宿说他自己“不理智”,这可是脑袋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还能游刃有余不慌不忙淡定控场的人。
  他忍不住笑了一声:“快点回病房躺着吧,本来就没好利索,万一出门这一趟,你的脑袋再出什么问题。”
  信宿没吱声,打开冰箱的门,端了一盒切好的冷藏西瓜芯,慢悠悠地上了楼。
  推开房门,信宿站在病房的窗前,一个人静静垂目向下望去。
  马路上车来车往,万家灯火通明。
  或许他昨天如果能够站在这里,会发现有一个人也在凝望着他。
  信宿慢慢呼出一口气,躺到了病床上。
  他想:他这一辈子一定是会回到林载川身边的,无论是一捧骨灰、一具尸体、还是一条完整鲜活的生命。
  这段时间信宿的状态不能说好,一天能吃五顿饭,但身体反而愈发消瘦下去,受到外伤失血过多,造血功能因为后天造成的缺陷又稍微弱了一些,身体迟迟无法恢复,裴迹不得不每天给他补充一包营养液,才能勉强维持他的身体正常运转。
  看着病床上信宿那不到巴掌大的尖尖脸庞,秦齐忧心忡忡的说:“他这个状态,真的能坚持到一两个月以后再进行手术吗。”
  “他心里装的东西太多了,越到最后要爆发的时候,就越沉重。”裴迹叹了口气,“我可以维持他的生命体征到病情恶化的那天,至于后面的事,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秦齐愁眉不展地捏了捏鼻梁,感觉他可能要辜负上级对他的信任了。
  黑三角那边的交易推迟,信宿也没有再走出病房,每天除了睡就是吃。
  在医院里休养的这几天,信宿已经可以自己下床走路了,身体也比刚受伤那段时间好了许多,但可能因为脑子里无端多了一点什么东西,无论做什么都总有一种难以言描的堵塞感和不适感,好像有什么块状阴影如蛆附骨地缠在他的身上。
  信宿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衫坐在病床上,手里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蟹黄小馄饨,就算生着病,他也很少有没有胃口的时候,每一顿都能吃很多。
  秦齐道:“市局那边撤掉了对韩学梁的监视,交易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在最近这段时间了,不过五百万的交易,陈七应该也不会带太多人去。”
  信宿没什么反应地“嗯”了一声。
  秦齐忍不住道:“你那个丧心病狂的计划,我还是建议你再考虑一下。”
  信宿这次沉默了一会儿,又“嗯”了一声。
  ——
  夜晚,黑暗浓郁,风疏林静。
  “我怎么知道他会失手!一个专业杀手竟然都没杀的了阎王!”
  男人惊慌的声音从嗓子里挤出来,“阎王还活着,迟早有一天会怀疑到我们的头上,以他的性格,以后我们的日子就走到头了,你快点再想想办法,趁他还没完全恢复,把他彻底解决干净,否则到时候完蛋的就是我们两个!”
  “我肯定全力配合你!阎王现在就在裴迹的医院里躺着,就让他在里面躺一辈子吧……”
  挂断电话,男人走出路口,眼前突然一阵灯光大亮,一道刺眼明亮的强光打在了他的身上。
  男人下意识抬起手挡住了眼,眯起眼睛看向前方。
  一辆奔驰停在他的面前,副驾驶的门被推开,一个人慢慢地从车上走了下来。
  脚步声不紧不慢响起。
  逆光之下,那人的身影在地面上落在一道长长的影子,笼罩着危险而冰冷的气息。
  “谁?!”
  男人往后退了两步,看清了黑暗中那人苍白慑人的面庞,神情变得犹疑而震惊,天语气惊骇道:“阎王……?!”
  “好久不见了,六哥。”
  “真是不好意思,我还活着……是不是让你失望了。”
  信宿轻笑了一声,一步一步地走到他的面前。
  被称为“六哥”的男人心里悚然一惊,阎王已经知道是他雇佣的杀手对他动手了!
  而上一个试图对信宿动手的人……
  六哥整个人打了一个机灵,从脊梁爬上来一阵彻骨的寒意,他往后退了几步,他解释道:“我就是一时鬼迷心窍,不小心走错了路,以后再也不敢了……”
  阎王要逐一调查霜降里的人,他的把柄是最多的,他绝对不能让阎王把那些证据送到宋生的面前,否则绝对是死路一条,只有在阎王动手前先把他解决了,才有一线生机——
  可没想到阎王竟然能从一个专业杀手的手里活下来。
  “雇佣一个专业的杀手要我的命。”信宿轻声道,“这看起来可不是鬼迷心窍,而是早有预谋啊。”
  “阎王,你放过我这一次,放过我这一次,我也是……也是害怕以前做的那些事暴露,脑子糊涂了才走错了路,以后再也不敢了!”男人抬手连连在自己的脸上狠狠扇了两巴掌,啪啪的响,狼狈的完全不似五分钟前扬言要“永绝后患”的人,堪称当代变脸大师。
  信宿无动于衷地盯着他,稍微将领口拉下去一点,脖颈的一圈淤青尽管消退了许多,仍然是触目惊心的痕迹。
  “我这个人,一向讲究公平,有来有往。”
  他笑了一声,声音在夜色中凉的几乎让人脊背生寒,“现在我活着,那么我也留你一口气,你觉得呢?”
  男人浑身哆嗦起来,扑通一声跪到他的脚底下,双膝并用爬到他的身边,“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阎王,你饶过我这一次,绝对没有下次了!”
  霜降的所有人,对“阎王”所有的仇恨敌对、恨不能除之而后快的敌意,都来源于对他的忌惮与恐惧,无一例外。
  而一旦失手,等待着他的只有来自于阎王的报复。
  相传阎王其实很少把人送进地狱,他更喜欢一些让人求死不能的手段。
  男人跪在阎王的面前,脑袋碰在地面上,磕的头上鲜血四溅,砰砰作响。
  信宿淡淡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如果你刚才不打那个电话,说不定我还愿意让你死的痛快一点——放心,你那位同伴,也很快就会来跟你作伴的。”
  男人紧紧抓着他的裤脚,瞳孔因为过度的恐惧在夜里无限放大,他颤声道:“我再也不敢了,绝对不会再有二心,以后给你当牛做马,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阎王……”
  信宿笑了起来。
  他慢慢蹲下来,在他的耳边轻声道:“可惜啊,我说过了,我身边不缺忠心的狗——更何况,你还远远谈不上‘忠心’,也不配当我的一条狗。”
  他低叹一声,“你实在是有些太吵了。”
  “不要再发出声音,你也不想我现在就割了你的舌头。”
  男人的嘴唇颤抖着,硬生生一个字都没敢再发出来。
  信宿厌恶地收回视线。
  这些人,如果这个时候能表现的跟雇人杀他一样狠厉决断,他说不定还愿意用正眼看他一眼。
  信宿径直站起来,眼前忽然眩晕了一瞬,视网膜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了,整个人微微摇晃,站在他身后的裴迹脸色微变,伸手扶住了他:“没事吧?”
  信宿安静两秒,随即嗤笑一声:“……看到了一团令人作呕的东西,真是让人扫兴啊。”
  空气中隐约漂浮的血腥味让他很不舒服。
  裴迹皱起眉,抬脚把男人踢到了一旁。
  信宿身后走出一个高大男人,一手刀砍向男人的脖颈,单手把他拎了起来。
  信宿道:“处理一下,送到秦齐那边去。”
  “他知道应该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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