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星斗就算是个灵族,他们说话怎么也会变得温和一些。
一开始,“大雨连续十日”的消息,听说是铁血佣兵团的赵澜传出来的,然后不怎么的,说是赵澜的消息来自一个名叫星斗的灵族。
事情确实离奇,越打听越离奇,这个灵族还和赵澜组成了一个叫诗与歌的佣兵小队。
据说,这个灵族因为呼唤出了一个十分了不得的英灵,这才准确预测到了大雨的情况。
反正,各种各样的关于赵澜和星斗的消息传得到处都是。
星斗大概也听明白了一些内容,第一想法就是,消息要是传到翡翠森林里面去了可怎么办?他是偷偷溜出来的。
他们的哨岗除了防止人类偷猎和防御外敌外,本就也有打探消息的职责。
脑门疼,以佣兵之城这情况,消息传回去是迟早的事情。
正想着,这时一阵风声,直袭脑门。
星斗抬头,只见一奥妙到极点的枪,正刺向他。
那是一柄刻有奇怪符文的长枪,枪术玄妙得如同在他眼中盛开的鲜花。
灵族的敏捷是十分不错的,但在这一枪面前,星斗居然觉得躲无可躲。
这么完美的一枪,他还仅仅曾经在白王肖凌尘的英灵身上看到过一次。
枪尖指向他的眉心,但停留在一寸之地。
星斗手心都握紧了,根本无法反抗,但为什么要袭击他?
这时,熟悉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怎么样?”
有些炫耀,有些得瑟,跟一只期待夸奖的小狗一样。
星斗一愣,赵澜?
星斗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看向那枪:“金箓提炉枪?”
猛地看向那人:“枪中术士卢俊义?”
他还专门回去打探了一番,金箓提炉枪,天下排名第十,而他们家白王肖凌尘的虎头湛金枪,天下排名第七。
一个名不见转的人类少年,居然和他们灵族的英雄肖凌尘齐名。
所以看到指向他眉心那举世的一枪,星斗的确震惊住了,哪怕是在他们灵族,这样的存在也仅仅是在书籍上稍微有记载。
而他们现在是同一个佣兵小队的成员,感觉好奇妙。
赵澜这两天连做梦都能笑醒,他终于呼唤出了他圣器中的英灵,那张旧日文献太值得了。
特别是卢俊义的故事,卢俊义的枪术,惊艳而玄奥的枪术,堪称绝世。
……
夜晚降临。
沈宴因为灵感大开持续的时间太久,正困到不行。
不过他没有睡,因为赵阔坐在了他的床沿上。
赵阔正拿着新得到的两件圣器:“看看。”
沈宴瞌睡都给吓醒了,警钟直响。
他才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因为不懂不了解情况,在赵阔面前没少讲文物的故事,导致了几件圣器成功进行了临渊仪式。
可以说是巧合,但也可以透露出一些秘密。
看看赵阔这眼神,肯定知道点什么了啊。
赵阔手上的“银戒指”是抵针,穿针引线,缝衣织布相关。
但虎豹佣兵团现在的布卖完了,这文物就算呼唤出什么英灵,暂时应该也用不上。
反倒是那只木匠的锉子,沈宴早就觉得他们仓库乱七八糟什么东西都堆得有,太混乱了,早就想弄一些规整事物的家具。
他也尝试过,但想法是美的,动起手来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沈宴中学的时候上过木工兴趣课,全手工的木活,一个课时最多弄一个笔筒的模子。
估计只有真正的木工巧匠,才能不借助机器,依旧手到擒来。
第47章 寄生骑士;魔蛇;莲
沈宴看着赵阔手上的两件圣器,心虚得眼神都有些飘忽不定:“哈,看了,不认识。”
赵阔“哦”了一声:“突然就不认识了?以前不是每次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什么十大镇国神器,他现在都还记得清清楚楚,而且特别肯定的告诉他,他以前收集的那些都是伪圣器,他都相信了,全部拿去换成其他的好处了。
现在告诉他,不认识了。
沈宴直接躺床上了,一副懒洋洋困觉的样子:“时间都这么晚了,你还不睡?”
然后眼睛闭得死死的,意思很明显,他要睡觉了。
赵阔摇了摇沈宴,一秒入睡的沈宴一点反应都没有。
只要没有皮肤接触,沈宴的第二个后遗症似乎也不会触发。
赵阔想了想,将两件圣器直接塞进了沈宴手里:“你晚上再仔细看看,说不定等会你就认识了。”
沈宴:“……”
等赵阔回床上睡觉,沈宴摩擦着手上的两件文物,这可怎么办?
沈宴心道,反正……反正他打死不承认。
想了想,将那枚银色戒子一样的抵针先收起来,只拿着破旧的木工锉子。
质地是铁质的,已经腐朽得十分钝了,铁锈斑斑,若是不精心保存,根本就禁不起太久的折腾。
像这样的文物,不知道多少都这样损毁掉了吧。
虽然是民间之物,但意义也是十分重大的,它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手工艺历史。
明天得将它保存好,今晚嘛,轻轻的拿着入睡。
夜深,整个仓库在窗口的煤油灯照耀下,十分的安静,只有小猫咪时不时发出的“呼噜”声。
沈宴的梦将他带入了元朝时期,一个街头的平常小木匠铺子。
这个小作坊虽然普通,但因为手艺精湛,经常给达官贵人家做木器,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等。
木活是汉人流传下来的手工艺,但元朝是由蒙古孛儿只斤氏建立起来的大一统王朝,原本汉人和这些外族在很多习惯上都有所不同,比如文化,艺术,喜好,但这家市井的小木匠铺子却打破了这种习惯,连蒙古人的王府都派人来铺子上定制了一些漂亮的木器用品。
沈宴的梦中,也是夜晚,也有这么一盏昏黄的油灯,一个苍老的老木匠正拿着锉子,安静地,一点一点在木料上刻画着,安详得如同雕刻着人生。
老木匠,名陈匠儿,认识他的人都叫他陈大匠,这个木匠铺子,手上这把锉子是他的父亲传给他的,据说他父亲的手艺是他爷爷教的,木匠传家,一代一代人,这才积累了难以想象的手艺。
这间铺子和手上的锉子,不出意外的话,会继续传给他的儿子,儿子传给孙子,有这么一门手艺活儿,终是挨不了饿。
沈宴看着那安详的画面,不知不觉都看入了神,岁月静好,岁月如流,清爽恬淡,让人着迷。
等沈宴从美梦中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仓库外,几个小孩正围着四只羊,看董老爹在那挤羊奶。
经过十多天的细心饲养,两只哺乳期的母羊也恢复了产奶。
见沈宴端着个洗漱的木盆出来,几个孩子赶紧道:“沈宴,快过来看挤羊奶。”
脸上全是洋溢着开心的笑容,要知道,养得起羊的都是大佣兵团,而他们虎豹佣兵团很小的,这四只羊养好了,可了不得了。
沈宴过去看了看,产奶量还真不少,别看羊的个头没有牛大,但比起产奶量,那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要够虎豹佣兵团五十个人喝,肯定也是不够的,估计得分成两批,今天挤的奶分给第一批人,下次挤的奶分给第二批人。
羊奶需要加水煮沸才能喝,两只羊产的奶,够20多人每人喝上一杯了。
笋子正捂住眼睛,还有些害羞,但又忍不住一个劲看。
沈宴问了一句:“董老爹,今天怎么没有外出?”
董老爹笑道:“布匹卖完了,这不正好空闲了下来,这几个小子整天守着羊想喝羊奶,我看着再不挤就浪费了……”
董老爹笑得特别畅快,原本他们卖布的钱还不够他们接下来的生活,但那个铺子支棱起来后,赚的钱也全买了粮食,现在他们地窖里面收藏的粮食,已经足够吃好久了。
董老爹继续道:“听董大说,城里的粮食开始涨价了,这十日的大雨肯定还是有影响的,还好我们提前购买了不少,节约了一笔。”
沈宴也点点头,赵阔早就说粮食会涨价,所以提前有了准备,沈宴说道:“那我们铺子上的菜品也得涨一点,成本高了,就赚不到什么钱了。”
董老爹心道:沈宴有时候和他们家指挥官有得一拼,眼睛都掉钱眼子里面去了,但说得也在理,就是现在生意眼看越来越好,这一涨价怕是会影响生意,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总不可能做亏本买卖。
沈宴说道:“别让董大太累了,每天满城里收购粮食就没有停下来过。”
董老爹:“……”
沈宴眼中的累和他们眼中的累根本就不是一个字,一天满城跑叫累?以前董大挖煤矿的时候,矿洞里面又闷热又灰尘四溢,整个人都是漆黑的,吐出来的口水都带色,一干就是一天,见到太阳的时间都少。
反而沈宴让董大带着几个人在城里比价收购粮食,他看着,这几个小子好耍得皮都松了。
但是好处也是有的,比价之后,的确能买得稍微便宜一点,而且粮食的品质上也是精挑细选,讲究了不少。
董老爹摇了摇头:“董大几人皮糙肉厚,用不着担心能累着他们。”
边说边去堆杂货的屋子煮羊奶。
沈宴也去洗漱,然后跑去堆木料的地方,悉悉索索的弄了起来,他现在开始学习语言文字了,肯定需要笔和纸,不然只靠脑子记忆,现在或许还行,但学得多了就容易忘记前面的,得用纸笔记录下来。
但纸笔得在深渊的人鬼那里购买,赵阔说得等上一段时间才行。
所以,他先将笔筒做好。
沈宴忙碌了起来,几个孩子一边看董老爹煮羊奶,一边逗喜欢溜达的小奶猫,这小奶猫着实淘气,一个不注意就喜欢往高出爬。
老巫师乌瑟尔又在晒手臂,晒得特别勤:“啧啧,还好暴雨天过去了,我还担心发霉。”
不多时,笋子捧了半碗煮好的羊奶过来:“沈宴,羊奶好了,这是你的。”
沈宴一笑,接过:“好喝吗?”
笋子赶紧点头:“好喝呢,我刚才也喝了这么半碗,等会还得趁热给其他人送去。”
说完还舔了舔嘴唇。
沈宴试了试,奶腥味太重了,没办法,没放糖。
这种味道的羊奶,沈宴是喝不习惯的,又喝了一口,就灌给笋子。
这小孩眼睛睁大得跟个牛眼睛一样,吧唧吧唧了喝了几口,倒是颇为喜欢。
剩下的又喂给比笋子大了一点的圣婴。
这时,蝗崽“咦”了一声,看着沈宴身边一个筒状的巴掌大小的木器道:“哈哈,上面上面雕了一朵花?”
“也太好看了吧。”
其实雕刻的是竹子,一个竹子花纹的笔筒,当然不是沈宴雕刻的,他可没有这么好的手工艺。
这是一个笔筒,简朴,但精美,很适合读书人的审美。
沈宴不由得看向在木料堆里面的老木匠,什么样的木器适合什么样的纹饰,这老木匠就像信手拈来一样,而且随手一刻画,就漂亮到了极点。
不仅仅花纹美,这笔筒也打磨得十分有韵味,上面一勾一壑,都充满了独特的美感。
说实话,摆在杂乱的这里,总感觉有些浪费了。
几个孩子围着,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
对漂亮的东西,似乎不分年龄,不分时代,都会喜欢上。
其实它也就是一个小笔筒。
沈宴正在高兴呢,这时候赵阔走了过来,看了一眼老木匠,又看向沈宴,嘴角多少有些笑意:“昨晚上不是还说不认识?”
沈宴赶紧咳嗽了一声:“我后来又仔细看了看,好像又有点熟悉。”
没办法,他想要稍微像样的家具,就得招呼出老木匠,而且都生活在一起,不可能一直偷偷摸摸。
不过,他呼唤出陈大匠,受益的不仅仅是沈宴自己,还有虎豹佣兵团,相信赵阔就算看出了点什么,也会帮着他保密。
就是和赵阔推诿的时候,着实有点不自在。
沈宴赶紧道:“董老爹熬了些羊奶,我得去给其他人送去。”
赶紧逃离现场。
赵阔似乎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说道:“一起,正好下午去翡翠大森林采野菜。”
一桶羊奶,也是需要人护送的,若就沈宴和几个孩子,估计被抢了都看不到强盗的人影。
路上,蝗崽手上的绳子牵着的几个孩子追着赵阔:“千万别洒了,洒一滴都浪费。”
“只有大佣兵团的人才喝得上羊奶呢,喝了羊奶能长得特别壮。”
开心得不行。
这时,蝗崽手上的绳子突然绷直了一下,让他一滞,回头一看,最后面的笋子停在那不走了。
蝗崽一捂脑袋:“笋子!”
这么点大一小孩,走丢了怎么办,说多少次了,出门一定要跟上。
结果,笋子一跺小腿,指着一个摊位上的女人直叫唤:“沈宴,就是她,就是她,她上次骂我是没娘的孩子。”
沈宴都愣住了,笋子这小孩还挺记仇,这都多久的事情了,居然还记着。
其实,哪怕是小孩,内心也有特别柔软的地方,一但被触碰,一辈子都会有记忆。
对于跟着佣兵团生活,却没用父母的笋子来说,或许这就是那柔软的地方。
沈宴看了看那摊位上的妇女,长得的确尖酸刻薄了一些,这么大人,怎么在一小孩面前说这些,或许没什么大的坏心思,但以此为乐就有些不厚道了。
看将笋子气得,到现在都还记得。
沈宴看了看那摊位,难得的居然卖的是水果,橘子,红红的拳头大小的橘子还挺漂亮。
不过正在和买家吵架,沈宴一听,大概就知道了原因。
每一个橘子上都留有很长的枝条,这是将枝条的重量当成橘子一起卖,也难怪买家气愤。
不过,那妇人一副爱买不买的态度。
“整个佣兵之城,就我们家有两棵橘子树,我就这么卖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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