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不想上药有个原因也是怕疼,上药比等它慢慢好还疼,何况任姨就住旁边,要是他没忍住叫出来,她不小心听到以为他俩在.....那他还要不要活了。
他小声说:“等等等我准备好了......啊----”
只发出一个音调,他就扒过程庭的手死死捏着,捂着嘴不让自己再发出一点声音。
程庭手上抹了药酒下手很轻,把淤青小心地揉开:
“这样之后好的快,也不会疼。”
这块虽然看着面积大,和之前在展馆装的那一下却没法比,颜色轻多了。
周锦书忍了一会儿,后背发烫以后渐渐也不怎么疼了,脸色好过很多,恹恹地趴在床上:
“我又看不到背上怎么样,之前还以为没事呢。”
程庭跨坐在他身上,一只手涂着药,一只手打开手机随手拍了张照片:
“给你看看,都青成什么样了。”
周锦书拿过照片一看,从上往下的视觉,一截白得吓人的窄腰,背上横跨一道青紫,细腻的皮肤上压着一双大手,手骨节分明,五指修长,颜色比他略深一点,青筋磐结。
手指压着的那一块用力得像陷进去了,边上露出几块溢出来的软肉,整张照片看着....看着莫名有点涩.情。
他脑子里想到什么,马上就会在脸上体现,从脚趾头红到耳朵尖,连蝴蝶骨上的皮肉都透着一种淡红。
程庭涂完药压下身,小心地不碰到他的背,俯在他耳朵边上笑:“锦锦,在想什么?”
周锦书拿过旁边的被子遮住脸不说话。
程庭哑着声戏谑道:“小色鬼。”
周锦书:......呸。
......
走的时候,袅袅可舍不得了,喊要锦书哥哥回来,还要继续画画,眼泪汪汪。
正牌哥哥在旁边黑着脸把周锦书扯走了,走之前还不忘给袅袅一个幼稚的吐舌,把这小鬼气得够呛。
任昭在旁边笑着目送他们走远,拉着袅袅挥手。
小镇离S市不算远,两人坐了几个小时火车,转大巴半天就到了。
程庭听周锦书说起过这个小镇,但没具体见过。
他以为是很穷一个地方,没想到还挺漂亮的。
一个古色古香的江南小镇,因为地势的原因,比市里温度要低许多,气候很宜人,四周环水,空气里布满了潮湿的水味儿,夹杂着花香和泥土的芬芳。
街道还算干净整洁,地面是青石板铺就的,刚下过一场雨,湿漉漉的,两旁是形状别致吊脚木楼,和地面的矮楼错落有致,别有一番风味。
周锦书外公的房子就在一处吊脚木楼里,从二楼推开窗子往外,能看到小镇不远处那条小河,绿水青山,格外漂亮。
放下行李两人在四周转了两圈,周锦书买了些烧纸要用的纸钱一类,一边逛一边拎着回家。
程庭任劳任怨地当着苦力,周锦书一年也会回来几次,街坊邻居都还认识他,热情地招呼手让他来家里吃饭。
周锦书哪好意思,几番推拒才谢过好意。
两人在镇上住了一周,去烧完纸的那天,在家门口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周锦书看着她的背影,有些怔愣:“张阿姨....”
张玫瑰转过身来,还和当年长得差不多,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岁月还是在她脸上留下不少痕迹。
她也认出了周锦书,看向旁边的程庭,眼里有些惊讶:
“这位是.....”
“是我男朋友。”周锦书牵住程庭的手,大方道。
程庭心情扬了起来,下巴微抬,把手心里的手握紧了一点,捏了捏。
张玫瑰很惊讶,半响又笑了:“很般配。”
周锦书实在想不到她说要回来,怎么会先到这里来。
他还以为....
张玫瑰问:“不请我上去坐坐?”
.
程庭给他们泡了茶,就坐到阳台的藤椅上去看书了,周锦书和张玫瑰在一楼。
张玫瑰打量着周围的布置,说道:“无忧就是在这里长大?”
“不是。”周锦书给她倒了一杯茶:“这里早就翻新过,以前比这破多了。”
张玫瑰没说话,站起来四处看了看,似乎想在这里找到周无忧生活的一点点痕迹。
她和周无忧,到现在已经不知道是谁欠谁了。
当初她走的时候,把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周无忧,两人一起努力了这么多年的心血,她说扔就扔,完全没有一点心疼。
她出身优渥,钱对于她来说,反而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如果没有张玫瑰,周无忧没有现在的成就,如果没有张玫瑰,周无忧也可能不会是现在这个敏感多疑的样子。
周锦书静静看着她看。
张玫瑰看完了,坐回来喝了一口茶,“其实我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来这里看看她长大的地方。现在看过了,明天我也就走了。”
“不去看我妈了吗?”
张玫瑰笑道:
“后来想想,还是不要去打扰她了,听说今天是她爸的忌日,所以想回来碰碰运气,看看你在不在,能不能进来看看。我以后会在国外定居,家里的人都在那边,如果没有意外,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回来了。”
周锦书不知道说什么好,沉默良久,才道:
“一路顺风。”
张玫瑰很有分寸地没去二楼看,也没久留,站起身最后眷恋地望了一眼这个地方,转身就走。
在门口她停了一下,说:
“锦书,如果你妈妈反对你恋爱的事,你也不要太恨她,其实她这个人啊....刀子嘴豆腐心,嘴上不饶人,对你却是很好的。”
“为了宋参不来骚扰你,她做出了很大让步。当年她和他签了协议,让他这辈子不见你,不打扰你,每年给他打一笔钱,她其实知道,宋参对你很不好,那时她在打官司离婚,公司也没起步,没条件抚养你,暗地里不知道为了你流了多少泪。”
张玫瑰走了许久,周锦书还保持着这个姿势,坐在沙发上许久没有回过神来。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回过神掏出来接听,显示是周无忧。
顿了顿还是接了。
电话那头也沉默了一阵,随后问:
“锦锦,今天去上香了没?”
“上了。”
“………下次帮我也上一支吧。”
“好。”
两头又是一阵安静。
“锦锦,什么时候回家?我做菜给你吃。”
周锦书眼眶红了,忍了两下说:
“我和程庭一起回来。”
周无忧轻叹一口气,“好,早点回来。”
...
周锦书上楼的时候,眼尾还是红红的,程庭从藤椅上站起来,把书扔到一边,拉着周锦书用手给他擦泪,嘴里哄道:
“怎么了这是?”
周锦书被他哄小孩似的语气逗笑,拍开他的手,站在阳台边上,看着下方风景吸了吸鼻子:
“没怎么,就是有点想家了。”
程庭笑了:“你才出来几天啊?”
天空出现几声雷鸣,乌云聚顶,转眼就下起大雨。
这里的天气多雨,天气预报都不准,夏季几乎每天都有一场暴雨要下。
雨水噼里啪啦地打着栏杆溅起水花,周锦书把脑袋趴在栏杆内侧,任由水雾扑面,垂眸说:“感觉最近发生了好多事。”
“是啊,都是好事。”程庭说:“我姐和我妈突然亲密起来了,昨天两人还一起逛街呢。”
周锦书注意到他称呼的转变,知道他的心结已经解开,心里很高兴。
他唇角刚扬起来一点,就被程庭发现了,他插着兜望着被大雾和雨笼罩的小镇,懒洋洋道:“你还真是,情绪变得比这天气还快。”
周锦书幼稚道:“你不喜欢啊?”
“喜欢,我喜欢得要死了。”程庭过来揽着他的腰,桃花眼泛起笑意,埋在他耳边又说了一句话,引得周锦书面红耳赤怒目而视,两人打闹了一阵,在阳台上亲起来了。
周锦书闭着眼睛不敢睁,程庭抱着他道:“怕什么,这么大雨,没人会看见的。”
温度渐渐上升,唇齿纠.缠,周锦书耳畔是潺潺雨声,感受着雨水落在青石板地面,伴着大雾,像一曲和谐美好的交响乐。
亲了一会儿,他抱着程庭的腰,两人鼻尖相抵,他轻声说:“我喜欢夏天。”
“我也是。”
泼天雨幕下,两道身影几乎融为一体。
夏天确实是个不错的季节,张扬而热烈的爱隐秘地走过十几个雨季,在这个炎热的夏季安全降落,两颗心比从前更加靠近。
少年很长,年少很短,彼时幼儿园的桃树枝繁叶茂,现在仍未凋零,又结了果子,从前一起吃桃子的人,还在一起,从前、现在、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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