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这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老人听到这句话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你再说?老子只是没刮胡子!”
“?”莱昂不可置信地向他仔细瞧去,这熟悉的语气,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大比兜……
“头…儿?”他语气犹豫,带着小心翼翼的颤抖。
面前“老人”把胡子压下去,是熟悉的脸,有点凶,但正是他可靠的头儿,佣兵团的团长,带着他入行的安格斯。
漫长的时间里,莱昂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只会在需要他撑起大梁的时候学着他一样,变得可靠又强大。
反正他在头儿面前要什么脸,莱昂直接抱着安格斯的腿一把鼻涕一把泪,连冻在脸上了都不在意。
“头儿——我以为你死了,呜呜呜呜!”
“你才死了!”安格斯又是一个巴掌,不轻不重,同样颤抖的手表现出他不平静的内心。
“呜呜呜呜头儿你再骂两句,好听爱听呜呜呜呜!”莱昂继续嚎得撕心裂肺,就是现在雷声大雨点小,尽是干嚎。
安格斯实在是受不了,直接就这他的后领给他拖走了。
他看到了后面跟着的两人,他认识莫德雷德,小女孩却不知道是谁,不过现在关键的是安顿下来好好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呜呜呜头儿你拖着我走呜呜呜!”莱昂继续干嚎,“我一定还是你心里最爱的崽!”
安格斯忍无可忍松手给莱昂丢在个雪堆里,莱昂连滚带爬的跟上去。
“头儿你别生气啊!你一定是我心里最爱的头儿!”
安格斯加快了脚步,找到了自己的雪橇以及拴着的雪橇犬。
想必这就是在这行走的交通工具吧!
不一会儿,狗坐在了雪橇里,莱昂套上了绳索。
?
好像有点抽象,可是莱昂还是欢快地拉橇跑了,就是漂移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祂变成她了,跟着莱昂就不再是神明只是一个需要被顺手照顾一下的小朋友了。
有安格斯这样一个前世的人来,对莱昂来说是相通的缓和剂,好吧我只是想让他开心一点释然一点。
莱昂以前就是欢快喜欢耍宝,慕强,但被教的很老实的狗子,因为真的很开心很开心,他真的会变的很抽象。
到时候大家过来一看,天呐这么厉害的狼啊狮子啊,变成傻猫傻狗了()
第51章
安格斯有一座小木屋,整个地方就他一座小木屋,这里方圆百里渺无人烟,是个因战争和疫情空下来形成的禁区。
环境恶劣——在雪地里打了滚,浑身冰碴子的莱昂和莫德雷德直接着凉感冒。
你别说,还挺新奇的,从小到大就没怎么生过病,只会受伤。
莱昂被姜茶烫得吐舌头,又贪那点暖和一口一口倒吸着气喝。
与莱昂不同,他享年四十六,醒来就在这,而且变得年轻了不少。
不过生活了十几二十年下来,他又要这个岁数了。
安格斯煮着姜茶,往壁炉里添了些柴,旺了旺炉火,一言不发地听完了莱昂对自己经历的描述。
塔希,也就是神,手里不止哪找了张旧报纸和笔,在那写写画画。
跟莱昂的短暂相处让她觉得这个人很别扭很喜欢藏着掖着自己不说,没想到对这个人,莱昂反而毫无隐瞒。
话题过去,莱昂眼含期盼,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安格斯:“所以……大家是不是……?”
安格斯残酷地摆手打断了他,只是找来一件大衣,让莱昂披上,叫他跟自己来。
莱昂知道了结果,低着头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
原来木屋的不远处,是一座座高耸的石碑,他们在白雪皑皑中林立着,高大又神圣。
莱昂跪下身子,冻得发红的手一点点摩挲过石碑上刻着的碑文。
“罗得里克·皮尔逊,弓箭手,死于围剿。”
“鲁宾·基茨,游骑兵,死于严刑拷打。”
“巴伦·卡罗尔,肉盾,死于博拉高地掩护撤退。”
……
莱昂一个个摸索过去,多么熟悉的名字啊,他们真的……好久不见,兄弟们!
积压了好久好久的情绪突然决堤,莱昂知道在这些人面前他永远可以像个孩子一样去软弱哭泣,肩膀抖着抖着,莱昂在那件根本不合身的大衣下失声痛哭。
他在军队里的时候不能哭,因为那是扰乱军心,他在佣兵团里关系好的朋友去世时,他就直挺挺地杵在那,边嘀咕自己是男子汉不能哭,边偷偷抹眼泪,这在团里可是头一遭,有时候大家调侃他,就叫莱昂爱哭鬼骑士,即使他从此以后没再流泪。
奇迹怎么可能发生那么多次呢?
安格斯就在旁边看着,当时家破人亡的莱昂看到他时也是这样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可这个人往后就一定能做出自己的决定了。
正如他所想,情绪的宣泄只需要一会儿,莱昂站起身来,红着眼睛若无其事地跟他说:“头儿,你这不全,以后这事我和你一起做。”
莱昂什么都记得,他忘不了。
但是当他看到认识的人在异乡有了一个归宿,他居然感到了释然。
他要跟过去的自己告别了,莱昂回头看向身后的三人,安格斯,莫德雷德,以及塔希。
以后的几十年,他觉得无比踏实。
他又有家了,虽然认识很少,是自己的头儿,兄弟,以及……妹妹!
塔希的名字都是他起的了,当他妹妹怎么了!
塔希本人都对此毫无异议。
如果头儿的木屋不是那么小就好了,两个房间安格斯一个,塔希一个,他跟莫德雷德就睡客厅壁炉旁边,还能看着点壁炉。
沙发是单人座沙发,根本睡不了,两人干脆就垫了棉被睡地上,壁炉旁边倒是最暖和的地方。
他们暗暗下定决心,等春天安格斯带他们去山下远一点的小镇时,要买个大大的厚地毯睡。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建个房子,一是莱昂想多看看安格斯,二是……莱昂想把墓地都打理好了在开始全新生活。
人生还是盼头多啊!
莱昂直接把脚往莫德雷德身上一踹,莫德雷德手直接往莱昂鼻子上一搭。
乱七八糟,东倒西歪的也就睡过去了。
他们太累了。
作者有话要说:
莱昂和莫德雷德睡姿挺差的()
告别之后就是新生活了。
第52章
雪山里的生活很朴素,驾着橇出去砍柴,拉着□□出去打猎,偶尔凿开冰面钓些鱼。
莱昂跟他莫德雷德对钓鱼尤其热衷,谁叫他们约好了跟列乌维斯他们一起钓鱼呢?
这要是一起,肯定要比比谁钓的多。
农作物只有土豆和只有在温暖的时候种的一点小青菜。
其他的都要指望去小镇采买,不过这个温度,什么菜都耐放,伙食倒也算丰富。
因为莱昂等人的到来,家里的余粮不够,全靠他们出去打野。
更意外的是,这里居然能通网。
四个人共用一台老手机,安格斯一掏手机身边就能凑三个头。
安格斯说要是他们赚的钱够就顺便去一人买台手机,他说他一个人打游戏还怪孤独的。
莱昂指了指界面上的队友:“他们不是人吗?”
此刻聊天栏里正腥风血雨:
“这么菜回家种地吧!”
“家里几个人啊打这么垃圾?”
这还是攻击力低的,界面已经灰了,安格斯的游戏人物死了,一向可靠的头儿咳嗽几声,“骂我的这能是人吗?”
三人面面相觑,谁都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手机还是要买的,不能只让塔希天天只能拿个小本本写写画画,有个手机她看外面的世界也方便。
于是莱昂就问安格斯他们除了打猎还有什么收入,安格斯指了指工作台上的工具,“帮忙刻个碑,做点木头手工。”
莱昂风风火火就拽着莫德雷德出去了,问了安格斯接的预订单具体要求,就去帮忙刻石头去了。
现在有了妹妹,是万万不能亏待的,得富养,这还是他在手机上看到的。
在安格斯的指导下,莱昂很快熟练掌握了这一技艺,甚至超过了他的手艺。
安格斯知道莱昂在离开他们后有流浪了很多年,他以为他变得与龙一样的能活,就会在岁月长河的流逝里忘却前尘。
可是莱昂刻得每一座石碑都没有记错过,甚至很详细,比如谁谁谁以前教过他侦查啊,谁谁谁想找个老婆结果没人要啊,谁谁谁跟谁谁谁打了一架最后他押注亏钱了,所以他又跟输的那边打了一架,莱昂压了自己,可惜他的赔率太高,根本没得赚。
他说他还想把除佣兵团以外离开的朋友亲人也刻了,他觉得他以前在他们死后,一点身后事都没做,就顾着仇恨,让他们一点都不省心。
他站在旁边看着看着眼眶也就湿润了,连他都免不了记忆变得模糊,但这些回忆在莱昂的脑海里却如同扎了根一般根深蒂固。
这位团长突然就想到这样做的莱昂,活在回忆里的莱昂,这么多年,到底是怎么样熬过来的呢?
新的记忆总是覆盖不了回忆,只会勾起它,让其更加深刻。
而对莱昂来说,他的后半生很少再有能睡得着的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遍遍的回想美好的记忆,让自己做梦梦到,最终不愿意起床,就想着做梦。
安格斯想他得带着崽子出去看看这个更加新奇的世界,说不定就想开了呢?
想他每次把蓄了一年的胡子一刮,那深邃的眉眼,那坚毅的深绿眼睛,一整个就是魅力中年人,他又想起莱昂这家伙从活到死,就没有一次感情史,好吧他那个遭遇,想必已经没什么跟人共度一生的欲望,只想跟那条龙能混一天是一天,对得起别人,对不起自己。
头一次想把老实孩子带进花花世界,这么一想还怪不好意思的,安格斯摸了摸剃的光滑的下巴,决定先带他们去买新衣服。
塔希的衣服很少有合身的,小衣服都是皮毛粗糙的裁出来的,放出去一整个小毛球,莱昂和莫德雷德就是大毛球。
巧了,就算安格斯不带他们去买衣服,莱昂也要给塔希买新衣服,拜托这可是小女孩,怎么能养的这么糙,必须大买特买。
光小裙子他们三就在那个旧手机上挑了不下十条,就是不知道城镇上有的卖没的卖。
据安格斯所说,他们还能暂住在城里,为一些有需要的人现场做东西,也可以带些预订时间长的单子带回去做,因为他们没人能模仿的手艺,其实赚下来是一大笔钱。
只不过安格斯以前一个人忙不过来罢了。
他们还要挑一些不错的工具和石料带回去,以前带不了,现在有莱昂和莫德雷德这俩苦力不用白不用。
莱昂咋舌,不愧是自己的头儿,压榨人的技能那是一点没变。
不过,压榨就压榨吧,毕竟现在的日子有奔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解释一下安格斯明明也失去的佣兵团里的朋友为什么没有变成莱昂这样呢,反而是跟这个世界融合的很好。
首先他来的时间久一些,而且生活在禁区给他带来了缓冲,这也会给莱昂他们带来缓冲。
更关键的一点是莱昂和安格斯本质上的自我身份认同就不一样,莱昂一开始可是正规的骑士,正儿八经的受了骑士守则熏陶的,但安格斯大半辈子全都在当佣兵,小时候也过的苦,他清楚的知道各种各样的死亡才是佣兵的常态,能安度晚年的少之又少,所以他看的很开。
而且前面也提过安格斯一直把莱昂当做老实孩子,他大多时间是不认同莱昂这个半吊子佣兵的,只是带着入行,多带个类似实习兼职的“少爷”,后来小部分认同的时间是莱昂家破人亡他反而融入到这个团体里去了。
所以在众多莱昂上辈子的关系网里,选择了安格斯这个有点粗糙甚至感情没有深到兄弟发小地步的人,他是莱昂以前后半辈子的人生导师。
现在是三个老年人的智能手机复健时间,这是一个快速理解世界的方法。
第53章
习惯一种生活很容易,这座离他们最近的城镇一年最多能来两次,每次莱昂都把自己和莫德雷德当驴使,往家里大堆大堆添东西。
挺意外的是,安格斯这个在他印象里不是很擅长交际的人,在这个城镇里还很有点名气。
于是莱昂和莫德雷德被带来到这里的酒吧时,他俩极具特色的长相很快引起了酒吧里众人的热烈反响。
你说他们是亲兄弟嘛,又长得不大像,你说他们不是亲兄弟嘛,眼睛和发色,还有默契都说不过去。
什么你说他们长得不像普通人,谁都知道鬼世界的那些食用儿童出来了,谁也知道人一直在研究鬼,甚至搞出了不少混血,不过最近好像这些事都停止了一样。
他们一次最多再这停留一周左右,早上的时间就在集市上挑选东西,没交货的时候莱昂还整天背着一大块石碑走路,连店都不好进。
石碑交给买家后,莱昂火速领着莫德雷德和塔希,去手机店买了四个新手机,怎么着以后也能一起打游戏了。
头儿除了在莱昂和莫德雷德去酒吧的时候偶尔看一下塔希,其他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行动,他负责找渠道卖掉自己的猎物,再去找他们会和。
安格斯喝了点小酒,看到被一激就上了吧台唱歌的两位愣头青激情对唱,惹得人家老板出来想要聘请他们当个临时驻唱。
莱昂和莫德雷德唱歌是真的有点好听在身上的,他们的咬词带着特殊的调子,嗓音又好听。
只不过他们一个不唱情歌,一个唱过但觉得没意思,前者是莱昂,他说哪有对伴侣以外的人唱情歌的道理,后者是莫德雷德,不怎么会也没什么感情,而且觉得没意思没内涵。
莱昂对塔希的解释是,莫德雷德是一条单身龙,不理解也懒得去理解爱情是什么,对一条龙来说,孤独到死很正常,他们基本都是独居,但莫德雷德很幸运,他会负责给他刨个坑安顿好,再放一堆他讨厌的东西气他。
莫德雷德勃然大怒,反口就骂莱昂不也是单身狗,还爱情,要不是知道他以前时间什么样子,他真信了他的鬼话,分明是他自己那破烂性格剪掉自己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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