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乾计划好了,如果自己能毕业的话,他就在毕业后找个翻译的工作,这样时间安排就比较随自己,到时他就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刷任务进度,挣钱回家两不误了。
当然,很有可能还没有毕业,他就完成了100颗宝石的任务,高高兴兴回家了也说不定。
那样的话应该更好吧。
闲话少说,总之,在夹杂着参加社团招新、去各个大大小小的食堂尝新、探索校园各个美丽风景角落等等每个大学生可能都会历经的美好体验,不知不觉间,一周的学习时光很快过去,那个不管新生老生都在盼望的第一个周的周五,也终于慢吞吞的到来了。
此时,周五晚上,7点整。
在大学城里最大的运动场中,8所大学联合举办的迎新晚会宣告开始。
可以同时容纳10万人观看节目的最大运动场很快就坐了□□成的人,还有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姗姗来迟的人,在不断的填充着已经不起眼的零落的空位子们。
密密麻麻的人群很快就将偌大的运动场观众席塞得看不到任何空隙。
主持人出场,领导致辞,音乐响起,然后精彩节目就开始一个又一个的不断上场。
跳舞、唱歌、魔术等等各种各样精彩有趣的玩意儿纷纷出来,不断拉动着场上场下的气氛,整个运动场里随时可以听见热烈而快乐的声音。
三个多小时后,总数四十个节目已经演完了三十九个,随着报幕员报幕结束,最后一个节目——从8所学校这批新生中,从获得最好的那几十位考试成绩的学生里选出的几十位合唱演出者,上场了。
等了三个多小时就为了等这一刻的程乾不由自主握紧手中的望远镜,紧张又急切的在台上那群刚站位结束的年轻人中寻找自己的目标。
半分钟后,程乾找到了!
在那灯光璀璨的台上,排在最前排、站在中央位置的那个男生,就是他的好朋友——
宋塔司。
只见宋塔司一袭白色衬衣,和其他人一样在胸口扎了一个小小的红色领结,看起来整个人别样精神,加上那笔挺的黑色长裤,简单的板式,却将他的大长腿体现得淋漓尽致,整个人简直光彩夺目。
更何况,宋塔司五官本身就长得特别好看。尤其现在年纪章了一些之后,五官立体感更明显。
眼窝更深,鼻梁更挺,薄薄的嘴唇在不说话的时候那样安静的抿着,根本让人移不开视线。
只看的程乾心脏砰砰砰的快速跳动,甚至拿着望远镜的手都因为不由自主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起来。
如同艾奇所说的那样,宋塔司他们唱的是一首青春洋溢的流行曲。旋律动听,歌词积极,是去年在音乐排行榜上,高居榜首很长一段时间的歌。
非常适合年轻人演唱,也极受年轻人喜欢。
所以,当歌的前奏一出来,运动场里就有人激动不已的拍起了掌,还有不少人开始跟着在那轻哼了。
对此程乾真的好羡慕。
虽然知道宋塔司这几天都在准备这首歌,程乾也有偷偷的跟着学,想要到时可以和别人一样一起唱和,可惜,宋塔司十分钟不到就学会了的东西,五音不全对唱歌一向没什么兴趣的程乾学了差不多五天都没有学会至少一个副歌片段,所以现在只能眼巴巴看着身边的同学跟着一起唱,而自己表示羡慕了。
在越来越多的跟着唱和声中,歌曲的第一段结束。大概十几秒的中间段落过后,第二段开始。
程乾立刻伸长脖子屏住呼吸,更加专注的看着前方舞台上的宋塔司。他知道在接下来的这一段里,宋塔司是前歌的领唱,有四句单独的歌词。
很快,程乾就看见宋塔司从队伍中站出来,开始唱歌了。
运动场配置的音响效果非常好,当宋塔司的第一个音出来时,程乾发誓,他真的有听见周围跟着唱的声音瞬间小了许多,而当宋塔司唱完了第一句后,刚才还乱糟糟的合唱声似乎都消失了,整个运动场里逐渐就只剩下宋塔司那尤其清亮动听的歌声。
填满了所有人的耳朵。
而当最后的合唱歌曲节目结束,几乎全场新生和大部分老生都在大声的、激动的叫着临时合唱团里那些早就名声远播的学霸团员的名字,像极了穿越前程乾看见过的那些追星的粉丝们,对着那些刚刚完成旷世演出的爱豆们疯狂尖叫,尽情表达喜悦之情的场景。
当听见周围无数人在喊着“好棒!”“太精彩了”之类的话,程乾也忍不住跟着站了起来。
他激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拼命挥动着自己双手,真希望台上的宋塔司能够看见人群中的自己。
“我爱你啊苏已哥哥!”
“沈文文我最爱你!”
无数的年轻小姑娘们在向自己的新晋“爱豆”直白示爱,也有无数年轻的小男孩们向自己的新晋“女神”表白,各种各样此起彼伏的诉说着热爱和喜欢的声音在程乾耳边不断响起,刺激得程乾心跳也不断加快。
他看着台上正和团员们一起对着台下热情的观众鞠躬致谢的临时合唱团团员们,看着人群中那个最熠熠生辉的半大男孩,终于忍不住张开嘴,大声跟着喊道:
“我爱——”
程乾后面的话被身边的同学们的巨大尖叫声盖住。
因为就在这时,台上那几十位新生学霸们按照主持人的引导,集体对台下观众比出了一个可爱的心形图案。虽然图样各不相同,但却都是那么的美好,美好的让观众们爆发出了更激烈热切的尖叫回应。
而就是在那个瞬间,在漫天激动无比、赤诚热烈的情绪中,程乾却下意识的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放下望远镜,不再看台上。
周遭的人们依旧在那狂热的欢呼着好多好多名字,明明台上的少年眼中璀璨的星光还残留在视野里,程乾却再也听不清楚,也看不清了。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离开望远镜的程乾眼前就只是一片模糊的光,而他的耳朵里也只剩下一个声音。
那个声音来自他正扑通扑通蹦跶个不停的心,他的心在跟他说:
糟糕!你好像喜欢上了你的任务对象了!
第四十三章
程乾抱着换洗衣服走进浴室, 打开喷头冷水淋下,才发现自己还没有脱衣服。
他手忙脚乱关掉喷头,看着镜子里那个狼狈不堪的家伙, 不由苦笑。
怎么办,好像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了。
喜欢上那个和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只是把自己当做好朋友、根本就不可能给予回应的,一旦完成任务就再也不会相见的人——
程乾,你是脑子进了水吗?到底怎么想的,你怎么就喜欢上了宋塔司?
……
……
“程乾,今天晚上吃什么呀?”
刚进公寓, 艾奇就大声的问, 结果走到客厅, 才发现餐桌上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听见艾奇声音的宋塔司正从厨房里端着一碗刚煮好的面走出来,他冷着脸说:
“程乾今天社团活动, 要晚回来。你想吃什么自己解决。”
艾奇愣了一下。
“他不是昨天才参加完社团活动吗?怎么今天又有?不是说任何社团活动都不可以每天安排, 周一到周五至少必须留出两天给学生自己吗?还是他们学校不一样啊?”
宋塔司脸上的表情写满了不高兴。
“大学城的规矩都一样。是程乾自己报了三个社团, 把空余时间都占了。”
“是这样吗?差点我还以为他是恋爱了才没时间回家给我们做饭呢。”艾奇恍然大悟道。
宋塔司手上动作不由一顿。
“恋爱?”
“对啊。社团活动哪有谈恋爱好玩?你要不说我当然以为是在恋爱啊。”艾奇说。
宋塔司瞪着艾奇:“那个笨蛋又不像你, 才不会浪费时间在那种无聊的事情上面。”
艾奇嘲笑着说:
“你没谈过你当然说无聊喽。不过说真的, 自从你唱了那首歌之后, 不仅仅是我们班的人,还有好多别的班,甚至别的学校的人,都在拜托我给你递情书。你如果想的话,我就帮你拿过来, 你就从里面选一个好看的、顺眼的, 尝试一下恋爱是什么滋味好不好?”
艾奇一副哄骗的表情说:
“我保证, 你只要有了喜欢的人,跟她甜甜蜜蜜的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你一定不会再跟我说那种事很无聊之类的话了。”
“可笑!只有像你这样无聊的人才会觉得那种事有趣吧?”
宋塔司完全不接受艾奇的歪理邪说,讽刺的笑着反驳道。
艾奇不置可否耸耸肩。
“不相信拉倒啦,反正等你动心你就知道了。”
……
……
虽然嘴上说程乾是因为报名的社团多了,所以才没有空闲时间和他们一起吃晚饭什么的,但艾奇的话还是给宋塔司的心里留下了一点小小的痕迹,让他脑子偶尔空下来的时候,忍不住会生出点不切实际的想法。
就比如——
程乾会不会真的不仅仅是在参加社团活动,还可能是因为在社团里,正跟某个可爱女孩子亲亲热热的聊着天,在谈恋爱的原因呢?
要不然,怎么解释程乾会加入那么多个社团?明明笨蛋看上去不是那种很喜欢热闹的家伙嘛,结果来到了夏令街区,一下子就加入三个社团。这样一来,程乾一次性就要面对那么多陌生人,以其性格来说,就真的很奇怪。
这个不靠谱的猜想让宋塔司不免犹豫起来。他犹豫着,想自己要不要就这几天找个时间,去跟踪程乾看看笨蛋的社团活动到底都是些什么内容,都有些什么人,都在干什么好了。
而就在宋塔司思考着如何从繁重的课业里挤出时间,好将计划付诸行动时,这一天,他在程乾的书包里翻别的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一封信。
让他的计划还没开始就宣告破灭的信。
那是一封粉红色的信。信封上面画了一颗红色的心,一支箭携带着那颗小心脏,飞向了“目的地”,也就是箭头指着的方向。
赫然就是程乾的名字。
“找到了吗?”
浴室里,在洗澡的程乾又问了宋塔司一声。
宋塔司的公寓钥匙掉了,就想拿程乾的钥匙去配一把,至少自己家的门还是得光明正大的进,不能老是靠着会被人怀疑正当身份的某种“技能”进来,所以,刚才宋塔司就在浴室门口跟正洗澡的程乾说了声后,便跟程乾书包里翻找起钥匙。
没想到会先找到一封情书。
宋塔司拿出挨着情书的那串钥匙,不动声色对浴室里的家伙喊了声“找到了”,然后再默默将情书打开,迅速浏览起来。
那情书的字迹很不怎么样,看起来乱糟糟的,整封信内容质量低劣的令人发指,很明显是拼接素材东抄西凑某些烂大街词句的结果,十几处显而易见的词法使用错误,随便一看就能判断出写情书的八成不是什么特别优秀的女孩子。
至于写情书人的名字——安妮——呵,完全不是那种让人会喜欢的名字。
所以,相信只要有脑子,就绝对不会看上那个写情书的家伙。
不对!
万一程乾刚好就喜欢这种呢?虽然名字不好听,字写的丑的要命,文学语法烂到极点,但是,架不住程乾就是喜欢呢?
那怎么办?
宋塔司挠挠自己的脑袋,有点发愁。
程乾要喜欢谁,那是程乾的自由啊,自己作为程乾的朋友,就算再看不上某个女生,但如果那就是程乾真心喜欢的,他能有什么办法?
总不能说——
“我不喜欢那个人,所以你也不能喜欢她”这种话吧?
可是——
宋塔司抬头看了一眼水雾笼罩着的浴室门,那里面因为充满了水蒸气,现在只能看见一个非常模糊的白色的身影。
——程乾可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就算程乾很喜欢那个家伙,他也不能就这样轻易把程乾交给别人!至少,也要搞清楚那家伙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才行啊。
万一那家伙是个骗子呢,或者就是大坏蛋呢?甚至是居心不良的蠢货呢?
总之,自己绝对不能袖手旁观,放任程乾陷入可能的恋爱陷阱里面!
万一呢?对吧!
……
……
第二天放学后,下定决心,要帮自己最好朋友“把好关”的宋塔司就开始了自己的“调查之旅”。
宋塔司想要调查清楚那个给程乾写情书的女生是个什么样的人,至少人品能不能过关。
虽然宋塔司还不知道,当程乾知道有人给自己写情书这件事的时间,是在他看完了那封信,将信恢复原状、放回书包后,再过去了一个晚上,在第二天去上学拿出课本时才发现的。
在此之前,其实程乾并不知道自己的书包被人偷偷塞了情书。
至于写情书的那个女生安妮是否真心这件事——
当然,安妮才不是真心的呢。
想想也知道怎么可能是真心,安妮这种“优秀”的女孩,才不会喜欢像程乾这种书呆子一样的家伙呢。而她之所以会给程乾写情书,只不过是因为她想利用程乾帮她混过所有的专业课罢了。
是这样的。
程乾的专业成绩实在太好了,完全甩开了整个班里其他同学,而且是超级大一截那种。除此之外,他还是每次上课各科专业类老师最宠爱的那个学生,包括学院里据说最严格和挑剔的系主任,都对程乾的语言天赋赞口不绝,好几次在私下里说程乾是他几十年教学生涯里遇见的最优秀的学生。
所以,暴发户之女安妮同学就“看”上了程乾,本来是打算花钱“购买”程乾帮她做全科作业,考试给她递纸条,帮她完成所有学习任务之类的,但是,在看到程乾果断拒绝了另一个和她抱着差不多想法的同学的“购买申请”后,安妮就决定换条路走。
对于这种事安妮一向驾轻就熟。
毕竟她在中学时就遇到过类似程乾这样的家伙。表面上正直、干净,不会接受金钱的诱惑,但实际上,内心的欲望比谁都强,在另外一种诱惑面前,那种平日里藏在心中的欲望就会让他们立刻现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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