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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男配罢工了[快穿]——杨柳垂堤

时间:2023-10-11 14:42:59  作者:杨柳垂堤
  更何况,后世改革了文字,习惯了简体字,再来学繁体字,虽然阅读不会有什么障碍,但是书写就不一样了。
  为了不闹笑话,萧锦荣花了很长时间刻苦读书,学习这个时代的文字,并且强迫自己尽快适应和习惯这个时代的书写方式。
  在此之前,萧锦荣都是用铅笔、钢笔和圆珠笔,从来就没有写过毛笔字,光是一个握笔,就练了很久,才慢慢习惯。
  不像这个时代的王孙公子们,从启蒙就开始学习君子六艺,四书五经什么的,耳濡目染,再加上十几二十年的练习,就算不能成为名传后世的大书法家,也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萧锦荣自认已经很努力了,虽然比不上什么书法名家,但自己的字好歹也算工整,横平竖直的,看久了还感觉有点可爱,怎么就透着一股子畏畏缩缩的小家子气了。
  萧锦荣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理所当然那地认为,自己的这位嫡兄肯定是故意的,就是见不得别人好,这才故意说这些尖酸刻薄的话,想要打击自己。
  自己可千万不能上当。
  【攻略系统,这个病秧子真的好讨厌啊!一来就在我的便宜爹面前故意说我的坏话,自己才疏学浅,挑不出我写的文章的毛病,就拿字迹来说事,也不知道他一个从小药不离口的药罐子,书都没读几天,又能写一手多漂亮的字。】
  【宿主,咱们不气!你都知道这就是一个活不长的病秧子了,理他干什么?】
  【说的也是,谁知道这个病秧子什么时候就死翘翘了,让他说两句就说吧,反正我也不会少块肉。】
  听着萧锦荣和攻略系统疯狂吐槽自己,元青差点儿就没忍住笑出声来。
  还别说,他和萧锦荣这个领了单程票的穿越者不一样,他还真能写一手好字。
  “父亲也别觉得我要求严苛,看看经武和浩初,俩人年纪虽小,写出来的字却有模有样,自有一番风骨,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安远侯府的孩子。”
  萧经武和萧浩初,就是元青的另外两个庶出弟弟。
  大的,也就十岁左右,小的才五六岁,不久前,才开始启蒙。
  元青夸两个庶出弟弟写的字自有一番风骨,一看就知道是安远侯府的孩子,是在说这两个孩子写的字,颇有安远侯的风范。
  安远侯执掌禁军,是个不折不扣的武人,写的字大开大合,锋芒毕露,怎么看都和“娟秀”两个字沾不上边。
  “哈哈哈~像我!”
  安远侯特别高兴,一边爽朗大笑,一边看向了两个年纪尚小的庶子。
  之前,萧锦荣为了表现自己的优秀,故意秀存在感,拿两个庶出弟弟当垫脚石和衬托自己优秀的背景板,成功吸引了安远侯的注意力。
  被元青这么一提,安远侯才关注到两个小儿子。
  看着两人发亮的双眼,充满孺慕的眼神,安远侯心头一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两个小儿子的脑袋。
  “听到了吗?你大哥平时可是很少夸人的,今天却毫不吝惜地夸了你们俩兄弟,以后,你们俩可要继续用功读书,切不可贪玩,荒废了学业。”
  “是。”
  两个小家伙一口同声,不经意间,也和元青这个嫡兄亲近了多许。
  小孩子们只是单纯,又不是傻。
  萧锦荣这个二哥虽然和他们一样,都是庶出,对他们俩却是带着明显的轻视和敌意,不像嫡兄,虽然出身比他们好,但却是谦谦君子,让人忍不住心生亲近。
  “锦荣,你也不要不服气,我说你的字写得不好,还需要多练习,并不是故意刁难你,这里也有经武和浩初写的字帖,你可以看看,自己比较一下。”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文采斐然的萧锦荣,写的字还不如一个不久前才刚刚启蒙的孩童,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萧锦荣不服气地拿起了经武和浩初的字帖,一看,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
  自己的字,还真不如这俩个小豆丁。
  这个时代的孩童都这么逆天的吗?
  本来,萧锦荣还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字就是狗爬字,但是把他写的文章和两个弟弟的字帖放在一起比较,差距简直就是一目了然。
  趁着萧锦荣面红耳赤的时候,元青也提起笔,随手写下了一行字。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1]”
  两句诗,十四个字。
  字字铁画银钩,磊落大气。
  安远侯见了,都忍不住夸赞道:“元青,你这字,写得真是愈发好了。”
  “父亲谬赞了。我就是空闲时间太多,闲着没事儿干,只能练练字,画会儿画,时间一长,熟能生巧,自然就能写出个模样来了。”
  听出了嫡子语气中的落寞,安远侯果断转移了话题,免得嫡子伤心。
  “还是得多注意身体。”
  “父亲,孩儿有个不情之请。”
  萧经武睁着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安远侯,眼里,藏着明显的期待。
  “说来听听。”
  “大哥这字写得确实很漂亮,孩儿见了,都忍不住心生喜欢,不知道父亲可不可以把这副字送给孩儿,孩儿一定会妥善收藏,有时间,才拿出来,学习临摹。”
  安远侯有点舍不得,虽然他是一个武夫,但是这幅字写得这么漂亮,他也想收藏,最好是挂在自己的书房,给自己装点一下,好让同僚们都知道,他生了一个好儿子。
  看出了安远侯的不舍和纠结,元青忍不住笑了,对萧经武说道:“想临摹我的字,这一副字可不够,我那儿,还有不少我闲来无事写的字,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来我的院子,我找几副给你。”
  还有这种好事,萧经武肉眼可见地高兴起来。
  “多谢大哥。”
  “我,我也想要……”
  萧浩初胆子小,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但元青还是听到了,当场答应会也给他一份,逗得小家伙眉开眼笑。
  身为父亲,安远侯当然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们感情亲厚。
  元青对俩个庶出的弟弟这么好,俩个庶出的弟弟也这么亲近他,兄友弟恭,挺好的。
  所有人中,恐怕就只有萧锦荣不高兴了。
  元青写的那一副字,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拍到了萧锦荣的脸上。
  字写得漂亮了不起啊!
  有什么好炫耀的?
  就在萧锦荣偷偷在心里腹诽的时候,元青又开口了。
  “父亲,只看这字,我就知道锦荣最近荒废学业了,这可不行……”
  “我没有。”
  这就是血口喷人!
  萧锦荣做梦都没想到,元青会当着他的面,往他身上泼脏水,赶紧开口辩解道:“父亲,您相信我……”
  安远侯皱起了眉头,还没说话,元青就抢先说道:“锦荣,你说你没有荒废学业,我怎么听说,最近你每天都会出府,出府后,也不见你干什么正事,整天就在街上东游西逛,你到底想干什么?”
  萧锦荣哑口无言。
  他当然不是闲着没事儿干,整天在街上东游西逛,还是在找机会,想要接近四皇子魏嵩。
  不过,这个借口,萧锦荣根本没办法告诉任何人。
  包括萧元青和安远侯。
  如果让安远侯知道萧锦荣竟然想偷偷勾搭四皇子,肯定会勃然大怒,甚至是很有可能,打断他的腿,让他再也没办法出府。
  萧锦荣的沉默,在安远侯眼里,就是心虚。
  好险好险,自己差一点儿就被萧锦荣糊弄过去了,连他整天在街上东游西逛,荒废了学业都不知道。
  “接下来的三个月,你就别出府了,我会给你重新找一位夫子,让他好好给你补补功课。”
  安远侯直接替萧锦荣做了决定,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过萧锦荣的意见。
  萧锦荣也不敢不答应,憋憋屈屈地答应下来。
  【攻略系统,我怎么这么倒霉啊,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四皇子魏嵩平时喜欢去靖水楼吃饭,本来还打算接下来的几天去靖水楼蹲点,看能不能找到机会,和四皇子结识一番,现在倒好,别说去勾搭四皇子了,我连安远侯的大门都出不去。】
  被关在家里就算了,还得被名师一对一地监督着学习,真是想想就觉得可怕。
  三个月啊,真希望这三个月快点过去。
  【没关系的,宿主,好饭不怕晚,咱们时间还长着呢,又不用急着攻略四皇子,再多等上三个月也没关系。】
  萧锦荣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行了,天色不早了,今天的功课就检查到这里,回去吧。”
  安远侯说完,萧锦荣、萧经武和萧浩初就规规矩矩地躬身行礼,然后退出了书房。
  唯独元青一人,还站在原地没动。
  等萧锦荣他们三个离开后,安远侯才转头看向了元青,眉眼带笑地开口问道:“说吧,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元青微微一笑,先给安远侯戴了一顶高帽子。
  “父亲英明,我这点小心思,果然瞒不住父亲。”
  “哈哈哈~”安远侯被这记马屁拍得身心舒爽,眼角都笑出了褶子。“少拍马屁,说重点。”
  元青的神情瞬间变得严肃起来。
  “父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婷玉今年也十六了吧。”
  萧婷玉,是安远侯的俩个庶出女儿之一。
  元青忽然提起这个庶出女儿,正是因为,在这个时代,二八年华的女孩子,正是开始相看人家的时候。
  “婷玉今年不是才十五吗?”
  如果不是元青提醒,安远侯还真以为自己的大女儿今年才十五岁。
  难怪圣人会说:“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2]”
  一晃,自己的儿女竟然都在自己不知不觉中,渐渐长大了。
  “老了老了,记性不好就算了,脑子还有些糊涂了。”
  仔细回想了一下,安远侯才想起来,自己的大女儿确实已经十六了。
  “十六了,是该相看人家了,你今天过来,是想推荐哪家的公子?”
  虽说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元青是安远侯世子,俩个妹妹出嫁,也需要他这个大哥送嫁,在两个妹妹的婚姻大事上,他自然也有一点点发言权。
  当然,最终拿主意的,还是安远侯和安远侯夫人。
  “我哪儿有什么合适的人选推荐,平日里,我也不常出门,更不怎么和同龄的王孙公子们接触,谁的家风正,谁的学识高,谁的品性好,我都不清楚。这种事,还得父亲和母亲拿主意,只是我觉得,父亲和母亲若是有了合适的人选,在给婷玉定下之前,还是先问问婷玉本人的意见吧。”
  元青会提醒安远侯,也是因为这件事是一个大坑。
  根据小说《穿越异世之成为暴君的心尖宠》里的剧情,萧锦荣穿越后,来到这个时空,坑得第一个人,就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萧婷玉。
  或者说,萧婷玉自己恋爱脑发作,傻乎乎地掉进了萧锦荣偷偷设下的陷阱。
  都说养在深闺中的千金小姐心思单纯,比较好骗,那些相貌英俊,又有那么一点儿才气的年轻书生稍微哄上一哄,就能让她们芳心暗许,非君不嫁。
  大晏朝对女子的管束并不严苛。
  不管是王公贵族家的小姐,还是平民百姓家的丫头,都可以时不时外出游玩,并没有谁真正养在深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安远侯的母亲信佛,萧婷玉又因为生母早逝,自小养在老夫人身边,和老夫人的关系很亲厚,哪怕老夫人从来都没有提过,但是在懂事之后,每个月的月初,萧婷玉都会自告奋勇地带上婆子和丫头们,替老夫人去山里进香。
  这一来一去,差不多要一天的时间。
  虽然有马车可以坐,但还是一路奔波,还是很辛苦。
  老夫人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自然经不住这种折腾。
  萧婷玉很聪明,知道讨好了老夫人,就算是在安远侯府有了靠山。
  哪怕每个月去山里进香,都是天都还没有亮就必须起床梳洗,她也不辞辛苦,数年如一日,坚持到底。
  靠着这个方法,萧婷玉成功讨好到了老夫人。
  老夫人对萧婷玉这个孙女,明显更疼爱,有什么好东西,都会分出一份来,特意让丫鬟给她送过去。
  所以,别看萧婷玉只是一个庶女,但是和同样是庶女的妹妹相比,她的吃穿用度,还有身边伺候的丫鬟们,都明显要高出一截。
  萧婷玉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安远侯府待上一辈子,年纪大了,迟早会嫁人,但是她不想被随随便便地嫁出去,所以一直在偷偷物色好的夫婿人选。
  巧的是,就在某次替老夫人去山里进香的时候,萧婷玉遇上了一个温文尔雅,一表人才的年轻书生。
  虽然这个年轻书生的穿着打扮并不华丽,衣服还洗得发白,但是看起来干净整洁,再搭配上风度翩翩的外表,让人一见就忍不住心生好感。
  萧婷玉对年轻书生有好感,年轻书生也对这位温柔漂亮的千金小姐一见倾心,神魂颠倒。
  萧婷玉礼貌地冲年轻书生笑了笑,年轻书生就傻乎乎地呆愣在原地,目光发直,表情恍惚,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
  萧婷玉面色一红,慌慌张张地转身离开了,临走时,不小心遗落了自己的香帕。
  像香帕这种姑娘家的贴身物品,若是落到了外男手中,难免会落人话柄。
  萧婷玉这么做,很难说她到底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为之。
  反正之后的一个月,萧婷玉一直记挂着这个年轻书生,以至于茶饭不思,整个人都瘦了好多。
  等到第二个月,萧婷玉又带着婆子和丫鬟们去山里进香。
  这一次,萧婷玉留了一个心眼,找借口支开了一直跟着自己的婆子和丫鬟,偷偷去了上次见到年轻书生的地方,想试试看还能不能看到对方。
  谁曾想,那个年轻书生果然等在此处。
  一看到萧婷玉,年轻书生憔悴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明媚的微笑,拿出了萧婷玉遗留的香帕,说自己这一个月,每天都会来此地等候,就是为了找机会物归原主。
  萧婷玉表情羞怯,心里小鹿乱撞,不敢看年轻书生,更不敢从年轻书生的手中拿回自己的香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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