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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白月光暗恋替身啊/救命!白月光爱上万人嫌替身啦!(穿越重生)——北海难赊

时间:2023-11-24 14:12:56  作者:北海难赊
  周缨闻声看向他,表情略带惊奇:“你也要去?容师弟,那灵鼓城的厉鬼能困住芙蕖,想必不是善茬,会很危险的。”
  少年神色认真,眼眸清澈,一字一句道:“芙蕖师姐对我有恩,如今她身陷险境,我一定要去。”
  周缨略微沉思了一下,同意了下来:“好,那你快些收拾东西,我们日落前要出发。”
  “嗯。”
  ……
  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戎铃枝收拾起了行李。但他穷得一目了然,既无法宝也无灵符,根本没什么好收拾的,只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
  但同时,他又犯了难。
  按照他的计划,应是先向封眠索取足够的真气,才好安全地离开青阳宗,但现在……他压根不想见到封眠。
  或者说,他真的不敢见到封眠。
  他捂着额头,叹息了一声,暗暗道:“变态啊。”
  要不就这么出去算了,褚岫也不一定知道他的去处。
  正在他纠结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戎弟,小帝江怎么受伤了?”
  陆殿青穿着一身绛紫色衣袍,冷不丁出现,他仔细打量着躺在榻上休息的小帝江,语气很是心疼:“还是个幼崽呢,就受伤了。”
  陆!殿!青!
  出现的太及时了,简直是老天开眼。
  少年欣喜若狂的模样惹得陆殿青蹙起眉头,用极其异样地眼光盯着他,“戎弟,你喝错药了?”
  “你之前怎么离开了?”戎铃枝问。
  陆殿青摊手,说:“封眠交给我的任务完成了,我就回狐狸洞了呗。”
  戎铃枝搓着手,像是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眼睛里都要泛绿光了,放软了声音:“陆哥,你能不能再帮我个忙啊。”
  陆殿青是个死直男,向来不吃这套。
  少年这娇滴滴的一句话直接惹得他鸡皮疙瘩都出来了:“咦——,你要干什么直接说,别跟我来这套。”
  戎铃枝眨眨眼,笑眼盈盈道:“就是想让陆哥陪我出宗门一趟。”
  “我考虑一下。”
  陆殿青其实是准备答应的,但是毕竟戎铃枝是封眠的人,他还需要问问封眠的意见。
  下一秒,少年立即嚎啕大哭,哭爹喊娘道:“陆哥,你不帮我,我真的活不了啦!”
  陆殿青忍无可忍:“你哭什么,好好说话!”
 
 
第45章 灵鼓
  戎铃枝可不搭理他。
  蹲地上捂着脸,嚎得一声比一声大:“没事的,陆哥,你不帮我,就让褚岫弄死我吧。反正他都用鞭子把我抽成这样了,下次说不定直接把我抽死了。”
  他一向坏心眼多,深知陆殿青心软,使出了道德绑架这一招。
  陆殿青被他的哭声扰得不胜其烦,只能堵着耳朵,打发道:“行行行,我陪你去。别哭了,我求求你。”
  “好。”
  少年一秒收声,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笑盈盈地站起来,说:“我就知道,陆哥最好了。”
  他背着包袱,一蹦一跳的,甚至哼起了小曲:“走吧,陆哥。”
  陆殿青看着他的背影,深深地知道刚才他就是故意耍赖。
  向来以聪明闻名的老狐狸精捏了捏眉心,嘴角抽搐,无语道:“封眠到底是从哪找到这小混蛋的。”
  ……
  傍晚的时候,戎铃枝背着小包袱来到昆吾峰前门与周缨他们汇合。
  因为芙蕖已经是新一代剑修中的翘楚,厉鬼竟然能困住她,此事令周缨格外谨慎。
  精挑细选了峰中十余个精锐弟子,又让留下的弟子去通知璇玑门派人相助,以绝后患。
  只是璇玑门与青阳宗相隔甚远,即使御剑飞行也需两日的光景。
  所以他们需要快速到达灵鼓城,先摸清底细,救出芙蕖。
  因为戎铃枝不会御剑,便由周缨亲自带着他。
  他站在周缨身后,对这个灵鼓城产生了点好奇,便问:“大师兄,我刚刚入峰并不知此事的具体情况,你能和我说说嘛?说不定我可以帮些什么。”
  周缨颔首,耐心答道:“两日前,有一个途经灵鼓城的丧队前来到青阳宗报案,说是这个地方有厉鬼作祟,将他们的运送的尸体抢走了。而灵鼓城属于青阳宗的管辖范围,希望我们出面将尸体找回来。”
  “厉鬼,抢尸体?”戎铃枝表情不解。
  只听闻害人的厉鬼,还从未听说过抢尸体的厉鬼。
  而且,还有一点十分奇怪。他继续问了下去:“什么丧队竟然会经过一个城?什么尸体需要运送这么远?”
  周缨道:“此事倒是不稀奇。中原的习俗便讲究落叶归根,由此衍生出了赶尸人这一行业,运送客死他乡的尸体回到故土,交由亲人。”
  他解释完,又继续说起了前几日的事,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我与芙蕖原以为此事并不复杂,只需要查清厉鬼在何处,然后驱散或者超度即可。但没有想到,芙蕖竟然被抓了。”
  讲到这里,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尤其是戎铃枝,他抿唇,桃花眸中染上些许担忧,心脏砰砰地跳了起来。
  他有种直觉,此事绝不简单。
  *
  灵谷城距离青阳宗并不算远,他们御剑飞行了大约三个时辰的光景,便已到达灵鼓城前。
  此刻已是亥时三刻。寂静的黑夜中,唯有灵鼓城内灯火通明,丝竹管弦,乐声嘈杂。
  戎铃枝原以为此处出了闹鬼的传闻,入夜理应门户紧闭,毫无人迹。
  但却是完全相反的场景。
  城内灯火高涨,街道上人声鼎沸,来往车马络绎不绝,各种叫卖声混杂在一起,当真是热闹非凡。
  看不出一点异样。
  酒肆的木窗上倒映着女子的倩影,声声琵琶催人入梦,其中还夹杂着一种陌生的乐器。
  戎铃枝不由得停下脚步,往酒肆中看去。
  高台之上,美丽的歌姬们轻纱薄衣,怀抱着琵琶等各式乐器,正软语哼着小曲:“夏来风荷盛啊,拂过涟漪点点呦,啊呀么啊呀么娇儿要嫁人呦。郎君你瞧她么,银冠叮叮呦。郎君你望她么,嫁衣染晚霞噫——郎君你要见妾真心么,渡过荷塘,穿过么山呦。”
  中间夹杂着阵阵鼓声,与戎铃枝听过的小曲很是不同。
  难道是这个世界的特色嘛?他可从未见过酒肆唱曲用鼓的。
  他如此想着,突然听到了小曲的最后一句:“亲爱的郎君呦,妾若负了你咿呀,请让天神呀,业火焚烧妾身啊啊啊啊。”
  鼓声如雷动,敲得震天响。
  戎铃枝浑身顿时起满了鸡皮疙瘩,忍不住开口:“这是什么小曲?内容怎么如此骇人……”
  一般的小曲多是讲男女情爱,风花雪月。
  这首怎么如此奇怪,听得他浑身不适,心悸无比。
  下一秒,视线便落在了那高台上的鼓上。
  那鼓制作精美,红色的鼓身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两耳还挂满了飘带与莹白光润的珍珠串。
  只是那鼓面奇异非常,寻常的鼓面大多是白色中透着一点淡黄,但这个鼓面却是黑色的。
  是纯粹的黑色,戎铃枝从未见过。
  周缨和其余的弟子在他旁边站着,好奇的目光纷纷投向那高台上。
  他们之前也没来过灵鼓城,见到这样的鼓也是惊奇到了极点。
  周缨抿着唇,神色在灯火下显得晦暗不清:“我大抵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它应该就是灵鼓城闻名天下的灵鼓。”
  万年前神都陨落,天梯断裂,自此之后无一人飞升成神。以至于许多人放弃修仙,转而开辟各种门派,不以修仙为目的,而更注重世俗生活。
  灵鼓城便是如此建立起来的。
  千年前,有一个师承天鹤宫的法修渡劫失败,修为尽失。他心灰意冷地离开天鹤宫,来到了一个穷荒的小城。
  即是发达前的灵鼓城。
  天鹤宫的机关星算,八卦五行乃是天下一绝,他凭借早年的精学研制出一种奇特的鼓。
  皮面为黑色,但声音独特,听起来清脆如少女百灵鸟般的歌喉,取名灵鼓。
  此鼓名动天下,引得无数人前来观看这奇鼓,更有不少名流一掷千金买回去宴请贵客。
  那个法修也凭借这鼓建立起了一座繁荣的城池,以灵鼓命名,世称灵鼓城。
  “据说这灵鼓的制作十分复杂,千年来产量越来越少,价格也越来越贵。这酒肆倒是挺舍得的,买了这样一个名贵的鼓招揽客人。”周缨说完,又想起那首奇怪的小曲,“只是那小曲为何如此奇怪,我是真的不知。”
  随行的弟子中有一个默默举起了手,表情复杂:“我,我好像听过一个传闻。这首小曲,应是与灵鼓城的婚嫁习俗有关……”
  他下面的话,让在场的人全部呼吸一滞。
 
 
第46章 和江弃有关?
  原来,灵鼓城从前是个闭塞的部落,他们根源于万年前神秘的南诏族。千百年来一直传承祖上的婚嫁风俗。
  南诏族信奉神明会惩治所有的恶人,所以即使是男女婚嫁也会询问神明的意见。族内一直流传着说法,天神会在男女成婚之时惩罚不贞的女子。长久以来,就形成了独特的婚嫁流程。
  新娘需要穿上传统嫁衣,渡过当地的一条河流,然后进入天神居住的贡山。如果她是忠贞的,天神就会应允她通过贡山,与她的新郎会合。
  如果她心存恶念,对感情不贞,便无法通过贡山,会被天神降下的业火烧成灰烬。
  小曲中唱的,应该就是南诏族独特的婚嫁仪式。
  那个出声的弟子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也是道听途说来的,真假并不清楚。”
  而戎铃枝听完这诡异的婚嫁仪式,只觉得一阵恶寒,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他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远离那个酒肆,神色极其复杂地开口:“成亲原本是喜事,为何弄一个这样诡异的仪式。”
  南诏族如今已经寥寥无几,周缨带下来的青阳宗弟子几乎没什么人知道,他们也是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评价才好。
  最终是周缨打破了沉默,他深深地看了一眼酒肆,然后说:“我们先找家客栈住下,明日再商议营救芙蕖之事。”
  周缨带着他们就近住在了街上的酒楼。
  他带足了银钱下山,对待师弟们也大方,一人要了一间上房后,又摆了桌丰盛的菜肴。
  因为青阳宗的宗服实在太过引人注目,导致他们吃饭时旁边的人频频望过来。
  他们此次有任务在身,害怕打草惊蛇。
  周缨便嘱咐道:“明日一律换上私服,不准穿道袍,不可太过张扬。”
  弟子们都一一应了下来,除了戎铃枝。
  他扒饭的动作一顿,桃花眼微微瞪圆,讪讪看向周缨:“大师兄,我没有私服,都是道袍。”
  原主是个穷鬼,整日只捡着褚岫的旧衣服穿。他如今虽有几千两傍身,却还未有机会置办衣服,唯一换洗的便是从封眠那里扒来的衣服。
  而封眠的衣衫全部都是道袍,虽然素色,但那华贵的料子实在是太过瞩目。
  “一会儿我去成衣铺帮你置办一件。”周缨道。
  毕竟是宗门任务,让师弟自己出钱也不太好。
  “要钱吗?”少年眨巴眨巴眼,谨慎地问,“若是要钱,定要买些便宜的,我实在……囊中羞涩啊。”
  他虽然手中有钱,但这银票还没捂热呢,自然不想交给旁人去。
  周缨失笑,冷峻的脸庞上带着些无奈:“放心吧,容师弟。咱们峰旁的不多,就是有钱。”
  “真哒?”
  戎铃枝一听有钱,眼睛都亮了。
  放下饭碗,揣着手端正坐好,等待他们细说。
  剩下几个弟子也被他逗笑,说:“真的。小师弟,咱们峰不是一般的有钱,等过几日闲暇,我们定要好好跟你讲,咱们师父的丰功伟绩。”
  “好!”
  听到这句话,戎铃枝心里更感谢芙蕖了。
  妈呀,修仙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师资吗?是严苛的教学吗?是独门绝学吗?
  不,不是!
  统统不是!
  对于他这种废材来说,师资训练全部是都是狗屁。
  住得舒服,吃得香,拥有一个阔气的师门才是最重要的。
  就像现在一样,幸亏有钱,他们才能住上好的房间,不然只能和褚岫那穷鬼的云鹤峰一样,出去三个人挤一间房。
  “阿弥陀佛。”
  默念一句,戎铃枝又撕下一个大鸡腿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想:
  这么好的条件,他都舍不得投敌修魔了。
  *
  因为明天还有要事,师兄弟们也没有多聊,吃完饭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戎铃枝虽然也随着他们一起上楼回房,但等待外面安静下来之后,又悄悄从房屋里探出头来。
  谨慎地打量了四周后,将手上的狐狸镯子摘了下来,悄悄地出了客栈。
  虽然陆殿青一直没出声,似乎是睡过去了。但戎铃枝还是留了个心眼,将他化作的狐狸镯子放在了客栈。
  因为,接下来他要去打听的事情,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系统出声:“宿主,你大半夜要去哪里啊。”
  戎铃枝面无表情地回答:“打听不夜山的方位,我要去那里找江弃。”
  虽然担心芙蕖,但他还记得自己此行的最终目的——找到江弃,询问他修魔的法子。
  他将帕子系在后脑,将下半张脸全部遮住,才走进了一个茶馆。
  要了杯茶和一些干果后,坐在了一楼大厅侧方。
  听见旁桌的人在讨论:“半月前有个丧队经过咱们灵鼓城时,好像丢了几具尸体。那个丧队一口咬死是厉鬼夺走的,现下好像闹到青阳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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