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也没怎么在意,只当脑子里多了一些记忆,继续在这个乱世生存,偶尔还可以利用现代知识方便自己。
直到一个月前,他开始断断续续的做一个梦。
这个梦告诉他一件事,他并不是单纯的转世,而是穿越到了一本男主视角的小说里。
而且很不巧,他也是小说里的一个角色,还是主要角色,男主。
而他,想去镇子上的目的是想验证能不能见到另外一个角色,也就是大多故事都会有的反面角色,反派。
快到晌午,驴车终于慢悠悠地到了永和镇,比起闭塞的山村,镇子明显热闹繁华很多。
两人在一家卖面的摊子前分开,一个时辰后在这里汇合。
卫凌看了一眼太阳,时间还不到。
陈九走后他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要了一碗馄饨,不紧不慢地吃着。
这里是最热闹的地段,小贩的叫卖声交错响起,听上去嘈杂但又很有烟火气息。
“娘,娘……”小孩哭着找娘亲的声音在人声鼎沸的街道很明显。
卫凌抬眸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翠绿色衣裳的妇人停下,耐心询问小孩的住处。
这时候一个猎户提着两只野猪腿肉,大步走过卫凌所在的位置,应该是拿到不远处的肉铺上卖。
卫凌偶然也会上山打猎,然后拿去市集上卖,一年前运气好挖到了一根人参,卖了有三十五两,够普通人家过一年了。
卫凌注视猎户消失的位置,丢了两文钱在桌子上,起身跟上去。
通往肉铺的一个拐角,是镇子上的奴隶市场。
猎户路过时冷不丁顿住脚步,不多时就朝人多的那边走过去。
卫凌面露迟疑,直到目前为止,他所看到的画面都和梦里的画面一一对上了。
只不过在梦里并没有他的参与,只是以上帝视角围观了这一天的事情。
去?还是不去?
卫凌犹豫了。
男主和反派这两个词放到一起,就知道二者水火不容,注定会斗得你死我活。
按照小说套路,反派永远是失败的那一方,男主会名利双收,还有美人在怀,成为人生赢家。
可是——
卫凌在心里微微叹息,按照大部分小说的套路,反派的过去通常都很惨,才导致心理扭曲不折手段,至少他所在的这个小说里就是按照套路走的。
人群中,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敲打手里的铜锣,在和围观的人推销自己手里的货源。
他手里莫约有四五个小孩,小的才六七岁,大的也才十五六岁。
一双双眼睛里充斥着茫然和惶恐,注视这些在和人牙子讨价还价的众人,谁也不知道自己会被卖到哪里去,是去大户人家做小厮丫鬟,还是被卖到腌臜之地蹉跎一生。
其中一个瘦小看不出男女的身影,正蜷缩在角落,身体微微发颤。
不知道是害怕还是疼的,他又脏又破的衣服上沾染了干涸的血迹。
交易掉了两个人,人牙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瞥见那道不知是死是活的身影,暗道千万别死了,不然白白浪费了他这几天的口粮。
在人没死前,他得快点卖出去。
人牙大步上前,焦黄的手提着那道身影的后领,然后扯着他的头发,强迫他抬起头。
在场的人看到这人的真面目后都闪过了惊艳。
这人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沾着灰土,但也难掩那张精致的五官。
没被灰沾到的地方看起来白皙细腻,让在场的男子咽了咽口水。
在这种小地方哪里能见到如此美人,男人们纷纷起了心思,想把“她”买下来。
但很快有人发现了端倪。
美人的眼睛乍一看又黑又亮,但仔细看就能发现端倪。
啧,这是个瞎的!
太可惜了……
看到大家都对这张脸感兴趣,男人知道机会来了,咧开一口的黄牙,清清嗓子扬声:“货怎么样你们也看到了,一口价四两银子。”
“你他娘的抢钱呢,四两银子买一个瞎子?”
“就是,你看看她身上那么多伤口,买回去治病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银子,够我娶一个手脚利落的媳妇儿了。”
被人牙掐着脸,被迫抬头的人,几度张嘴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立马有人骂道:“李老三你不地道啊,又哑又瞎,还敢卖四两银子?”
李老三那破锣一般的嗓子冷哼:“这姿色卖去丽春院二十两都嫌少!四两银子我是赔本赚买卖!”
“得了吧,肯定是丽春院嫌这是个赔钱货,你卖不出去才来坑我们吧。”
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买回去要么就是当丫鬟,要么就是当媳妇儿。
一个又哑又瞎,还一身伤的人买回去做什么,当祖宗供着吗?
李老三恶狠狠地瞪过去:“不买就别在这胡咧咧,有的是人买。”
他也憋屈得很,头一天还好好的,谁知道一夜之间,人就莫名其妙的瞎了。
要只是个哑巴,丽春院说不定就要了!
李老三气不过去,狠狠地踹了一脚赔钱货。
卖不掉他就自己拿回去尝尝,总不能什么都没捞到。
这时候,大家都以为地上蜷缩打颤的人是个容貌绝色的小姑娘。
卫凌的身高在古代称得上是优越,站在人群后方也能看见地上那道身影。
他眯着眼扫过地上的少年,没错这是个少年,因为营养不良导致身形娇小,五官还没有完全张开,喉结不细看的话并不明显,才被人牙误认成少女。
而这个人就是反派,站在男主的对立面,最后惨败的暴君反派。
按照小说的时间线,两人应该在五年后才正式会面,那也是他们的最后一面,之前的博弈都是相隔两地的隔空博弈,并没有碰过面。
“用这个换,卖不卖?”
刚才那个人高马大的猎户站出来,抬了抬手里的野猪腿。
上面还滴着血,一股子腥味。
因为他甩动的动作,充满腥气的血溅了几滴在少年的眼角,宛如点上了一颗嫣红朱砂,让那张脸多了一抹艳丽。
卫凌面色如常的注视这一幕,同样和梦里的分毫不差。
猎户买下反派是想买回去当媳妇生孩子的,请大夫上门给他治伤才发现他是个男子,猎户气得对反派拳脚相加,险些把反派打死。
后来猎户扭头把人卖去了小倌馆,之后发生的事情卫凌就不知道了,不过从反派扭曲的心理来看一定过得不好。
这似乎是悲剧的开端。
要不要救?卫凌迟疑,他并不想因此给自己招来麻烦。
反派身后背负的东西很可能会牵连到他,甚至是他的家族。
他并不想因为一个巨大的风险,让身边人冒险。
在卫凌思索的时候,李老三似乎有了松口的迹象。
卫凌望着一直垂首的少年,他似乎并没有惊恐的深色,不知道是不是心如死灰了。
身躯因为疼痛始终微微发抖,鬓角的头发被汗水打湿贴在脸上。
可能是卫凌的目光看得太久,地上的少年凭借直觉抬头看过来。
目无焦距的眼睛依旧澄澈。
他看不到人,但直觉告诉他就是这个方向,有人一直在盯着他。
会是谁?
有些事情似乎超出了曾在他梦里一次次重复回忆的画面。
现在,这个梦出现了不一样的变化。
他瞎了,而且有一道目光一直在看着他。
但其他的事情,和他亲身经历过的事情都一一对上了。
疼痛感太过真实,他已经不确定这究竟是梦,还是他又回到了那段黑暗的日子。
现在的情况明显更糟。
看不见这一点,就没办法让他准确的判断周边的环境。
那就意味着不久之后他落入小倌馆,无法拿起锋利的刀杀出血路,逃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
是老天觉得他死的还不够惨烈,所以让他重来一世,用更加绝望的姿态坠入深渊?
呵,大不了一死。
该报的仇也报了,还坐上了那高处不胜寒的位置,重活一世又有何意义。
“四两银子,人我要了。”
这道声音如寒冬凛冽,让嘈杂人声瞬间静了下去,不约而同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身形高挑的冷峻少年郎。
猎户本来都谈妥了,不悦看去:“人我已经买下来了。”
李老三却一脸欣喜,野猪肉和四两银子,他肯定选银子啊!
卫凌看也没看凶神恶煞的猎户,见他要掏银子,有人小声劝:“小哥,这个赵烈可是杀过人的,我劝你还是别买了,丢了小命多少银子都买不回来。”
这小哥怎么看也不像是娶不上媳妇儿的人,何必买个废人回去,指不定几天就折腾死了。
猎户听到这话,还特意对卫凌做了一个威胁的动作。
李老三倒是一脸紧张地看着掏钱袋的卫凌,他仗着背后有官家的撑腰,并不怕猎户对他做什么,就怕卫凌反悔了。
“你个黄毛小子别不知趣!”猎户见他真的敢掏钱,拿起别在腰间的刀,指着卫凌威胁。
比起腰圆背厚的猎户,卫凌更像是弱不禁风的公子哥。
卫凌看也不看他,把四两银子丢给眼睛快眯成缝的李老三。
猎户气上头,举起手里的砍刀挥过来。
众人惊呼,闭上眼不敢看俊朗少年郎血溅当场。
哐当一声,他们不仅没有看到少年郎尸首分离,反而是壮实的猎户飞了出去,砍刀也甩到了一边。
李老三原本还起了坐地起价的心思,看到这一幕,利落的把卖身契掏出来递给卫凌。
“大爷您收好。”
卫凌收好卖身契,走到那人身边蹲下,低声问:“能走吗?”
那张脸上似乎有片刻地茫然,随后轻轻摇头。
卫凌简单查看,反派应该是受过刑,十根手指有伤,手腕也有,看情况是断了,脚踝也有伤,大概和手上的情况一样。多半是不服管,在人牙手里遭了罪。
这里离京城这么远,想必反派也被不同的人牙倒腾,辗转多个地方,才被拉倒这个偏远的小镇来卖。
卫凌没有过多犹豫,弯腰把人抱到了怀里。
第一次这么亲密的抱人,他的动作并不熟练,更谈不上温柔,不可避免得碰到反派的伤口,那张苍白的脸上露出忍疼的表情。
卫凌很难想象这样的情况下,反派是怎么活下去的。
那条路一定不仅仅是艰难二字就能简短概括。
反派很瘦弱,卫凌可以很轻松地抱在怀里。
卫凌感觉自己抱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受伤的幼兽,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只能蜷缩身体低低哀鸣呜咽。
他的脸埋在他的怀里,卫凌犹豫,低声安抚:“你别怕,我不会对你做什么,我先带你去医馆。”
谢云黎听着这道沉稳的声音,总觉得有一些耳熟,可偏偏又想不到在哪听过,反倒是眼皮越来越沉。
是梦要醒了吗?
或许潜意识一直认为这只是一场梦,谢云黎没有过多抵抗,一点点松开了紧绷的神经,彻底昏迷过去。
卫凌抱着人进医馆的时候,陈九恰好在里面,一扭头就看到卫凌抱着一个脏兮兮的乞儿,顿时吓了一跳。
得知卫凌花了四两银子买了个又聋又瞎,手脚断裂的媳妇儿,陈九觉得卫凌脑子多少有问题。
健全的姑娘不要,买个残废?
他下意识给这个“姑娘”把脉,随即瞪大眼,看了看四周,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问:“你买之前就不知道看看男女?”
四两银子买个男的?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
陈九以为他被人牙骗了,说什么都要带卫凌讨公道。
“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就你……”
陈九下意识反驳,意识到卫凌说什么,他如鲠在喉,指着卫凌怀里的人,半晌说不出话。
合着人家本来就不喜欢姑娘啊!
在陈九心情复杂的消化这件事情的时候,卫凌已经让医馆的大夫来查看情况。
大夫检查后摇摇头:“这孩子的手脚伤得不轻,嗓子也是被药物所伤,眼睛许是碰了脑袋,淤血所致,只不过我并不精通此道,最多开一些养身的方子,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
陈九不知道该作何心情了,就算卫凌真的喜欢男子,也不必买一个药罐子回来吧。
他也是学医的,知道大夫所言非虚,调养身子也并非一日两日就能做到的。
这少年大伤元气,至少也要花一两年的功夫才能养好,前提是要舍得花钱买最好的药去养着。
陈九张张嘴想劝卫凌,对方却没有为大夫说出的银子数量掀起一点波浪。
他从腰间掏出银子,眼睛也不眨地递过去:“这里有十两,除了野山参其他都要。”
之前挖的野山参他留了一点,比医馆的要好。
“你疯了。”陈九惊呼,去拉扯他衣袖。
十两银子只够半个月的量,如果卫凌真的要养,一个月起码花二十两,一年下来都够在镇上买一座宅子了!
且不说他有没有那么多钱,就算有也不值当啊!男人又不能生孩子,娶了有什么用?
陈九苦口婆心地劝他,卫凌怀里的人也醒了,从大夫报买药钱的时候,他就迷迷糊糊醒了。
听到这人可能要娶自己当娘子,谢云黎抿唇,心中冷笑。
果然哪里有什么好心人,都是有所图罢了。他好歹也是心有大志的男儿,嫁给男人当娘子,简直痴人说梦!
“谁说我要娶他?”
那道如泠泠清泉般的声音响起,谢云黎能感受到他胸腔的震动。
陈九口吻疲惫:“你不娶他,买回去做什么?当下人?他能做什么?谁家仆人这么金贵,还需要主家花这么多银子养身体?”
陈九认为卫凌是被人下了迷药,不然怎么可能作出这么不靠谱的事情。
卫凌淡淡:“什么也不当,养着。”他还不至于养不起一个什么都干不了的小可怜。
“你有钱没地花啊!”陈九觉得他今天特别难说话,油盐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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