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这是看不起我。”林笙不服气的亮出自己的小细胳膊,白白嫩嫩的肉紧紧贴合在骨头上,可惜,其上清晰的肌肉线条虽然漂亮,却纯靠瘦而不是练出来的。
叶锦城本来不想笑的,可是一看见林笙,他就忍不住。
这些原本很傻的行为,由林笙来做,不知道为什么,就会变得合理和讨人喜欢起来。
如果叶锦城把这个问题拿出来问林笙,那他一定会很认真的回答——因为爱情。
“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工厂看看?”
“好······”
林笙的话还没说完,手机突兀的响起,来电显示,正是昨晚每接到电话的萧漠寒。
按照叶锦城的意思,他是不能接的,林笙也确实将手机挂断了。但是没过几秒,手机便再次响了起来,这次是金慎。
那便不能不接了。
林笙看了看叶锦城的脸色,露出一个“没办法”的表情,男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微微颔首,算是同意,然后转身上楼拿东西。
林笙于是接通电话。
“金导?”
“我不是金导,我是萧漠寒。”
林笙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萧漠寒打不通他的电话,所以借了别人的手机。
这招倒是挺聪明的。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男人在电话那头没好气的质问,听的出来,相当生气。
“我······没听见。”
“是没听见,还是根本不想接?”
林笙有些心虚,他想为自己解释,要不是叶锦城在一旁,他不会不接的。
但想了想,还是没说。
毕竟,他现在也没有对萧漠寒解释的义务。
“你有事吗?”
听到林笙的语气冷了下来,萧漠寒肚子里的火气没处释放,却也只能硬生生压下。
他,不想和林笙闹得不愉快。
“你的手,怎么样了?”
“你也看到了,可能需要休息几天。”
林笙本就打算这几天陪着叶锦城的,毕竟昨晚上似乎给了对方不小的冲击,他还需要时间去安抚男人的情绪。要是现在立刻回到片场,叶锦城的心里肯定会觉得不舒服。
正好萧漠寒也不知道他的手已经愈合,林笙也不多嘴,就当他还受着伤吧,对方肯定不会强迫他回去的。
果然,萧漠寒的第一反应就是关心,“只是休息几天吗?需不需要手术,缝针?”
“哪有那么夸张·····你不是看到了,当时我的血就止住了,没有伤到骨头。”
“随行医生的诊断很可能出现失误,还是正规医院的诊断结果更能让我信服。”
听到林笙说没事,萧漠寒松了口气,颇有埋怨,“昨晚不接我电话,知不知道我担心了一夜。”
“你······不会一夜没睡吧?”
“你说呢?受了那么重的伤,你觉得我还能睡得着?”
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但是林笙记得从前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录节目录了整整一夜,没能接到萧漠寒的电话,第二天男人就直接联系他经纪人定飞机飞过来,顶着老大一个黑眼圈,只有戴墨镜才能遮住。
后来听萧漠寒的助理说,何止是一夜没睡,一晚上盯着手机,愣是没移开过眼,戏也顾不上拍了,就怕错过他的一个电话。
这次,不知道是不是也是这样。
“你也看到了,是小伤,不用那么担心。”
“是啊,小伤,你为了叶锦城,倒是豁的出命去。”
萧漠寒的语气酸酸的,也不知道担心他和吃醋,两者哪个占的比例更大一点。
“你被缠住的时候,我不也帮了你?”林笙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一句。
他是一个十分博爱的人,只要是和他有过关系的,只要两人之间没有闹过大矛盾,他基本上都抱着“将前任变为朋友”的心在相处,而且真心实意,绝不是表面文章。
这点,林笙还是很有底气的。
他承认自己不断换对象的行为很渣,但是,也不希望别人否认他的善意。
“我想要问你,那个时候,到底是什么?你能看见,我却看不见的东西?”
这个疑问也跟了萧漠寒很久,联想到昨天的种种奇怪现象,他还是忍不住问。
“其实,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就是感觉,那里应该是有什么东西,所以就凭着直觉那样做了······总之你没事就好,其他的,也不重要。”
林笙是希望萧漠寒不要将重点放在这里,但在对方听来,却是林笙关心自己的表现。
“你不怕吗?”萧漠寒轻声问,比方才温柔了许多。
“怕,但是比起怕,我更不想你受伤。”这是实话,沈暝初下手没个轻重,要是一不小心把萧漠寒整死了怎么办。
但是,萧漠寒却被感动了,因为林笙直白又天真的“表白”。
这么一句话,就让他所有的怒气顷刻间烟消云散。
“这几天我休息,你们是不是还要继续在那里拍摄?”
“是的,大概会有三四天。”
“那么,我争取在三四天之后回去。”
“不着急,你要休息到康复才准回来。”
林笙在电话这头不断点头,暗自认同萧漠寒说的话。
不过,男人紧接着又说,“等我们的戏份拍完,我就回去看你。这段时间,好好照顾自己——我觉得姓叶的不靠谱。”
末了,还不忘攻击情敌一句。
林笙有些好笑,但还是说,“我知道了,你专心拍戏,别因为我分心。”
“是,老婆大人!”
“······别瞎叫。”
又说了两句,林笙匆匆挂了电话,生怕对方越说越离谱。
他这电话挂的相当及时,因为他刚把电话挂断,叶锦城便从楼上下来了。
“如何?”
“没事,这几天我可以休息。”林笙乖乖回答。
“金慎还算有分寸。”——看来他没听见林笙的对话,还以为对面是导演。
“那么,今天一起去工厂?”
“好!”
*
司机准时在楼下等候,其实叶氏还有很多地方林笙没有接触过,毕竟他之前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职员,是没有机会也没有资格接触这些核心部分的。
但是现在,他的身份显然不同了。
叶氏相关人员在看到林笙出现的时候都感到有些惊讶。他们有些人知道林笙是明星,有些不知道他是明星,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在好奇林笙和叶锦城的关系。
当然,其中也不乏已经知道的,尤其是,经历过昨夜“暴击”的几位。
很多人是连叶锦城都没有机会见到的,今日一见,便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早就听闻总裁帅的惨绝人寰,今日一见,果然如同漫画中的人。
那是一张俊逸到不可思议的男性脸庞,一双墨黑色的眼珠犹如宝石般炯亮,高挺的鼻梁,完美的薄唇,似是一件名家专雕的艺术品,那一棱一角都是那么令人感叹上帝的不公。他的剑眉轻拧,不怒而威,若不是嘴角那一丝笑意,反倒会让人误以为不是凡间之人。
而在他身旁的林笙,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那少年眉眼清冽如画,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眼珠像乌黑的玛瑙,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笑起来的时候像是一株白玉兰,美得惊心动魄。
风格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站在一起却是十分契合,甚至还有一些······般配?
林笙跟在叶锦城身边特别乖,他知道这里是工作的场合,在大家眼里,叶锦城一定是完美无瑕的,那么,他就不会希望因为他,而打破男人在众人心目中极佳的形象。
虽然是工厂,但却弥漫着浓浓的科技感。叶氏在这方面始终是走在时代前列的,尤其是这批还未上市的飞车,更是在以往飞车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造,整体看上去更加流光溢彩,近乎于太空飞舰,成排成排的布满展开,作为一个外行人来看,简直是宏伟壮观。
这次叶锦城亲自检查,工人们都有些紧张,却又忍不住用眼睛瞄着他们。这让林笙不由得偷偷端详起男人的五官,的确是极有压迫感,一般人都会不自觉产生望而却步的反应。
第125章 逛街
叶锦城带着林笙招摇撞市的逛了一圈,相当于是变相的公开了他们的关系。
林笙一开始还很拘谨,表现的不像是叶锦城的小男友,反倒规矩的像是他的下属。
叶锦城工作的时候他不去打扰,就在旁边认真的听。感受到周围人对他的打量,他偏过头,对他们友好的笑了笑。
他这么大方,倒是让周围偷瞄的人变的不好意思起来。
等到叶锦城检查的差不多,和员工们的谈话也按照老板一贯的套路进行完毕,林笙以为一切都顺利结束的时候,男人却突然转过头问他,“想不想坐一坐?”
“坐什么?”
“上去感受一下,我们的新产品舒不舒服。”
虽然这批新的飞车还没有上市,但实际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该配置的都配置完毕,安全性能也都经过了检测,否则也不会临时发现原来部分零件还存在问题。
如果不是开出去,而只是在室内试驾的话,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所以叶锦城才会这么问他。
但是此言一出,大家都是一阵惊讶。毕竟在此之前,无关人员是根本没有资格进入生产区的,林笙能进来已经是个例外,现在还要让他率先试驾?
这简直是史无前例。
厂区负责人忍不住出声提醒,“叶总,除了专业人员,其他人是不能在产品没上市之前试驾的。”
这也是为了做好保密工作,要是有人试驾并且提前将产品的性能透露给同行,那对叶氏来说无疑会造成极大的打击。
这一点曾经还是叶锦城特意强调过的,所以负责人才会担心叶总是因为忘记自己说过的话而出声提醒。
叶锦城看了他一眼,点点头,然后继续问林笙,“想吗?”
负责人,“······”
合着他的话都白说了是吧。
林笙大概可以猜到叶锦城只是想要向别人展示一下自己对他的特殊性,究竟坐不坐到飞车上面去压根不是重点。
试想,若是叶锦城真的不顾众人反对这么随意的打破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以后他再下命令,别人怎么可能还会遵守?他的威信不就被自己打破了?
叶锦城多精明的商人,怎么可能做有损于自身利益的事。
他说这句话,其实就是希望林笙能够说“不”,这样,便可轻松实现一举两得。
林笙暗自笑了笑,他并不讨厌聪明的男人,毕竟,他有厌蠢症。
林笙摇头说,“既然有这个规定,也没道理为我打破。总归上市之后有的是机会,不急于这一时。”
叶锦城的目光中流露出些许赞赏,顺水推舟的答,“那也随你。”
一来二去,既表现了林笙在对方心中的重要性,也没有为他破例,一举两得。
林笙也不知道叶锦城图什么,就这么想让他们的关系人尽皆知吗?
*
事情处理完,叶锦城也不在工厂多留,自然林笙也是要跟着他走的。原本一切如常,可上车之后却突然大事不妙——昨晚他把克劳迪亚扔到车后座,结果就把对方给忘了。现在倒是想起来了,但是,小蝙蝠的踪影却消失了。
林笙找遍了整个车后座也没找到。
是克劳迪亚醒过来后没看见他,所以自行离开了吗?但,对方还很虚弱,能到哪里去?更何况,对方醒来后不应该直接来别墅找他嘛,又不是找不到的。
林笙有些担心,倒不是担心克劳迪亚一个人会出什么事,怕就怕还有其他意外因素在作祟。
“怎么了?”叶锦城见他东张西望个不停,忍不住问。
“没事。”林笙坐直身子笑了笑,不甚在意的样子。
反正不会是叶锦城做的。
两人本打算一起去公司的,虽说林笙现在在拍戏,但好歹还在叶氏挂着名,部门里的工位搞不好还给他留着。
当然,他现在要是回去,叶锦城也不会再让他回经营部的,恐怕正在合计着怎么硬塞一个“秘书”的职位给他吧。
——他对于男人,还是相当了解的。
林笙是准备乖乖配合的,无奈车子行到半路的时候,他忽的感觉心脏一阵撕扯般的疼痛,这是沈暝初作弄他的方式。
「你干什么?」
「无聊,我要你来陪我。」
「这光天化日的,我怎么陪你?」
「光天化日又如何,我并不惧怕阳光。来到这个世界许久,我还不曾有机会闲逛,索性今日-你我都无事,你便来陪我好了。」
沈暝初的任性不需要理由,常常是想一出是一出。
「笙笙,你不会忘了,我已经帮过你不少忙,而你对我的承诺,还一个都没兑现。」
鬼王压低了声音,用一种似乎在怒气里游走的强调威胁着他。
「一定是今天?你就不能换一天?」
他还试图商量,毕竟今天他先和叶锦城说好的,临时改变主意,林笙担心男人会比平日里更生气。
但是······
「不是今天,是此刻,现在,刻不容缓。」
「······」
「我不介意现在控制你的身体,那一定也很有意思。你旁边这位,终于有机会见识到不一样的你,想必,他也会觉得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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