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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人渣男配,我求生欲超高(穿越重生)——良熙

时间:2023-12-31 15:06:56  作者:良熙

   《穿书七零人渣男配,我求生欲超高》

  作者:良熙
  简介:双男主。糙汉攻×知青受。温情向小甜饼,HE。沈煜穿书年代文中的小知青,作为霍乱男女主感情的人渣男配。他对于原主的悲惨结局再清楚不过!所以为了苟命,沈煜决定远离男女主!一段时间后……陈黎明觉得自己眼神出了问题。否则怎么会老不自觉的盯着小知青的脸看?又一段时间后……陈黎明觉得自己脑子也出了出题。否则怎么会对这个娇气又爱哭的小知青,产生不该有的想法?……
 
 
第1章 穿书
  “阿嚏!”
  沈煜睡着觉。
  总觉得身上凉飕飕的,头顶的阳光也变的无比刺眼。
  他下意识抬手去遮。
  耳边却突然传来一道低沉的男声,“醒了还不起来?”
  沈煜被这声音吓到,一个卷腹就坐了起来。
  怎么回事?
  他家有男人!
  难道昨晚喝大,还把男人带回家了?
  想到这种疯狂的可能,沈煜瞬间清醒。
  没想到。
  睁开眼却被四周的场景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不是他家。
  更不是什么酒店。
  空旷的土地上,只有石头砌成的泥墙。
  而这周围除了土房还是土房,其次就是高不见顶的大树。
  这是个古老的山村?
  他被拐卖了!
  沈煜有了这个念头,立即向后退了退。
  眼神中充满防备,谨慎的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同样。
  那人也不太友好的盯着他。
  男人眉眼锋利冷硬,一副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
  身上灰黑色的衣服露着结实的手臂,下半身的裤子挽起在小腿处。
  沉默了半晌,才终于不耐烦的开口。
  “这个时间,你不在知青宿舍,在我家做什么?”
  知青?
  谁是知青?
  正当沈煜出神之时,脑袋里突然一阵剧痛。
  一段完整又陌生的记忆慕然冲进了他的脑海。
  随后出现了一本名叫《重生:心机女攻略大佬指南》的小说。
  这本小说他几年前看过,对剧情也还有些印象。
  当年高中毕业,等待开学那段时间每天都闲的蛋疼。
  据说说这书里面的男配和他同名,也叫沈煜。
  他有些好奇,就随手点开看了看。
  所以..他现在是穿书了?!
  但他记得这书里沈煜的下场可是有点惨啊。
  原著中,女主冯燕燕对下乡的知青沈煜一见钟情。
  于是冯燕燕不顾家里的反对。
  说什么也要毁了和男主陈黎明的娃娃亲,哪怕离家出走都要嫁给沈煜。
  但原主沈煜,就是个卑鄙无耻的人渣!
  在村里的时候就为了得到上工时能行点方便,就整天花言巧语哄骗冯燕燕。
  刚来到泗水村的时候,原主为了让女主更加死心塌地的帮他,甚至想方设法的破坏男女主关系。
  后来下乡结束,冯燕燕作天作地顺利嫁给了原主。
  但沈煜却整日花天酒地的不回家,顶着一张帅脸,身边的莺莺燕燕一直不断。
  甚至在小三上门滋事的时候,沈煜还动手打了冯燕燕,将重病的冯燕燕赶出家门。
  而女主被赶出去,久病不治,最后选择跳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死前。
  冯燕燕正好在路边的报纸上,看见了一位事业有成的商人采访,此人正是她儿时的娃娃亲对象,陈黎明。
  女主带着怨恨和懊悔死去。
  一朝重生,她先是开启了对沈煜的报复之路,让其身败名裂,同样淹死在河里。
  又利用自己的重生的金手指,对钢铁直男陈黎明展开了一系列的攻略。
  最后功成名就,抱得美男归……
  合着他现在穿越到原主身上,就是等女主重生归来,当个炮灰的?!
  消化完剧情。
  沈煜抬起眼,淡淡打量了着眼前的高大男人,试探问道:
  “陈……陈黎明?”
  “怎么?”
  男人好整以暇的环着胳膊,算是应了。
  沈煜丧着脸暗暗抓紧了手里的锄头,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原主下乡知青的那段时间里。
  可以说是干啥啥不行,搞事第一名。
  只要出现在男主家。
  十次有九次是栽赃陷害,还有一次是搞破坏。
  “你怎么拿着赵大娘家的锄头?”
  陈黎明继续开口。
  “啊,是。”
  我为什么抱着锄头呢……
  沈煜看了一眼自己怀里抱着的锄头。
  瞬间一阵心虚。
  陈黎明无疑是这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
  原主经常悄悄拿东西过来,就是想伺机诬陷陈黎明偷东西。
  坚信只要坏了他的名声,冯燕燕自然会出面毁了这个娃娃亲,以后一心一意的帮助他。
  但原主初来乍到,不知道的是…
  女主冯燕燕本身也嫌弃陈黎明家里穷。
  所以两人根本就没什么感情啊。
  真是该死!
  早不穿晚不穿,偏偏这时候穿!
  这下好。
  不仅诬陷不成,还要被当事人抓个现行!
  沈煜的心虚神色,被站在一旁的陈黎明尽收眼底。
  他联想到最近家里莫名其妙出现的那些杂物,瞬间对沈煜产生了怀疑。
  男人敛着眸,上前几步蹲在地上。
  他黑瞳狠厉,眉尾处有一道浅浅的疤,正不动声色的上下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
  “你要偷东西陷害我?”
  沈煜抬头看着男人冷硬的眉眼。
  总感觉这人下一秒就要抬起胳膊,把他整个人折断了插进地里,再拍拍土埋上…
  “不是,绝不是陷害。”
  沈煜慌忙摇头。
  虚虚松开了紧握着锄头的手,尽量使语气听起来诚恳,认真道:“这锄头我是想送你!”
  “我会付钱!”
  陈黎明脸上并没有太多惊讶,只是似笑非笑,一脸看傻子的表情。
  “送我?”
  沈煜半张着嘴,木讷的点点头。
  盯着男人立体的五官和眉尾那道伤疤,无意识的愣住了。
  靠!
  这男人不愧是男主。
  这脸简直每一寸都长在他心坎上啊!
  压迫感好强!
  沈煜一颗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但也知道这不是能犯花痴的时候。
  于是立马回过神,装作波澜不惊应了声:“对!”
  “你试试好不好用,好用我这就去找赵大娘付钱了!”
  说完就故作镇定的起身。
  拍拍屁股上的灰,利落的将锄头塞进陈黎明手上。
  转身跑路!
  嘶~
  好险好险!
  人赃并获,差一点就被逮到了!
  “等等。”
  “我不需要这些东西,你怎么拿来就怎么拿走。”
  还没等沈煜走出大门口。
  陈黎明就几步跟了上来。
  将锄头和一个蛇皮麻袋,一起塞到了沈煜手上。
  这袋子只要一晃动,里面就叮当作响。
  他不用猜就知道,这些全是原主偷运过来的战利品……
  真幼稚!
  真卑鄙!
  真小人!
  “呃……好!”
  “那你用不上我就都还回去!”
  沈煜垂着脑袋,话也不敢多说。
  接过袋子,拖起来就慌不择路的跑了。
  ……
  万幸的是。
  他的大脑中融合了原主的部分记忆。
  勉强能摸清楚村上这些弯弯绕绕的路。
  沈煜费了好大力气,才将这些东西又悄悄还了回去。
  此时日头正盛。
  大家吃完饭都懒懒的,没什么人愿意出来活动。
  在被晒的脱水之前。
  他终于是回到了知青宿舍。
  “沈煜,你可算回来了!”
  ……
 
 
第2章 村花
  “这大中午的你跑哪儿去了?”
  “快过来吃饭吧!”
  刘伟跟原主是从小在一个院儿里长大的。
  二人关系铁,就连下乡搞建设,也约定好一起来泗水村。
  “嗷,我在村里转向了,才绕回来!”
  他们到村里也才短短一周的时间。
  在这群人中,沈煜也就和刘伟还算彼此熟悉。
  看着刘伟递过来的汤和包子。
  沈煜缓缓出了一口气。
  没想到刚穿书就这么胆战心惊的,他现在还真饿了。
  这个年代没什么美食。
  能吃得饱饭就算是不错的生活了。
  此时桌上的几个素包子,还是两天前,村支书送来的一些野菜做成的馅。
  否则要是真一连几日都吃馍馍和白粥。
  这群知青早就要受不了了。
  沈煜和旁边几个人简单聊了几句后,拿起包子往嘴里塞。
  他是真饿了。
  虽然这包子吃起来有点难以下咽,没什么油水,馅里也不舍得加调料。
  但沈煜不挑这些。
  有的吃总要比饿肚子好啊!
  他打量着四周。
  不得不说。
  这知青宿舍是真的又偏远又简陋。
  所谓的知青宿舍,只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土房。
  墙是用报纸的糊过的,门框边上挂着一份泛白的日历,已经被撕下去一大半了。
  留下的那一页上,赫然用黑体加粗字体写着‘1978年06月15日’
  竟然是1978年,那岂不是知青下乡很快就要结束了?
  他记得恢复高考没多久,就渐渐没有下乡知青了,应该是在10月份结束。
  估计女主就是这个时候跟着他回城里的…
  这屋里还隐隐透着一股子灰尘土壤的味道。
  沈煜啃着包子,正坐在一张通着东西墙的土炕上。
  土炕的最边上放了四个箱子,也就是他们四人得储物柜了。
  估计是因为刚才引火做饭的缘故。
  这土炕上现在很烫,烫的他屁股都不知道该往哪边挪才好!
  知青点一共有九个人。
  还有四个女知青在另一间房子里住,这会儿估计已经吃完饭回去了。
  “哎,沈煜!”
  “村花燕子又来找你咧!”
  杨大白推开门。
  满脸嬉笑的朝沈煜喊了一声。
  他说话地方口音有点重,是个敦厚的小胖子。
  平时就喜欢凑热闹。
  现在看村花又来找沈煜,立马喜笑颜开的报信。
  村里都传开了。
  说跟陈家小子有娃娃亲的村花燕子,一眼就看上了下乡的知识分子沈煜。
  现在全村人都眼巴巴的等看热闹呢!
  杨小白自然也不会错过!
  沈煜此时正帮忙收拾碗。
  听到门口这话,他脑瓜子“轰—”地炸开。
  想起原主在书中的悲惨结局,沈煜不自觉的打了个冷战。
  冯燕燕!
  她怎么找来知青宿舍了?
  沈煜恨不得翻窗就跑,给她表演一个大变活人!
  不对。
  现在这个时候,冯燕燕应该还没有重生才对。
  *
  “冯同志,你怎么来了?”
  沈煜调整好情绪出去。
  一抬头就看见冯燕燕壮壮的身体立在不远处。
  红扑扑的小脸上满是羞涩,两个齐肩的辫子一前一后搭在肩上。
  两根手指正不好意思的绞着碎花衣摆。
  “沈同志,听说你昨天上工的时候中暑了?”
  “你放心,我和我大哥说了,叫他今天别给你分配那什么拔草的活儿。”
  “大哥说下午让你去那个东山上……就跟着种树,挖野菜就成。”
  冯燕燕红着脸,低头说着。
  越说声音越小。
  说到最后沈煜差点没听见还要挖野菜!
  至于这么害羞吗?
  说起来。
  冯燕燕的父母老来得女,大哥是大队长,二哥三个好像都在县城。
  在这样的家庭下不免重女轻男。
  一直被呵护长大的冯燕燕,始终都看不上穷的叮当响的陈黎明。
  可偏偏对于文质彬彬,带有书卷气息的伪君子原主一见钟情。
  不过看过原著的沈煜知道。
  其实陈黎明家早期也是有些底蕴的,否则也不会有这门娃娃亲的存在。
  当时陈家老爷子身子骨硬朗,有着几十亩良田。
  但也正是因为这几十亩良田,陈家被打成了下九流,整日提心吊胆怕被劳改。
  陈黎明的爷爷和父亲也因此事双双去世。
  陈家只留下陈黎明和一个患有痴傻症的奶奶。
  从此以后陈黎明就拿着最少的工分,干着最累的活。
  “冯同志,我先谢谢你了。”
  “不过我的中暑早就好了,今天下午能正常上工!”
  “谢谢的心意,你回去也替我谢过大队长。”
  “但我真不用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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