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颜色的旗?”林晗追问。
“黑旗。”亲兵有些犹豫,“像是……苍麟军。”
第132章 盖世英雄
林晗却不信。早先他在盛京听到些风声,聂氏覆灭之后,朝廷借新帝登基、年号更换和天宸节*的契机三次大赦天下。每次大赦,还会免除部分人的兵役,送他们解甲归田。
这些被遣散回乡的军士全部出自西北苍麟军,且都不是精锐。朝廷训练精兵耗资甚重,把精锐遣走,裴信自然也会心疼。既然不能遣散,那就把人分至各处,收编到各地州府,或是迁营到燕云一带。如此就化解了西北的兵患,苍麟军名存实亡。
苍麟军一没,裴信再无后顾之忧。这也是东都映辉楼那次,他敢暗示林晗刺杀当今皇帝的原因。林晗不在朝中,无法得知具体情势,不知裴信因何动了废立之心。仔细想想,或许是因为裴信本就不认可穆献琛,当初扶他登基只是权宜之计。
总归不可能是抬举他林晗,要跟他再续君臣之缘。
林晗回过神来,询问那亲兵:“你可看清楚了,当真是苍麟军?”
如今西北哪还有苍麟军,若有,也是聂峥出逃时带到塞外那一批人。可那帮人都在若泽草原黑水河一带,离宛康十万八千里。他那日被聂峥摁在马上满草原逛,聂峥麾下活动的范围从未出过黑水河流域。再者,聂家兄弟不是傻子,哪会到宛康附近和官军硬碰硬。
那亲兵被林晗问一遭,越发不坚定,犹豫道:“好像是苍麟军……那旗、图画,应该不会错。”
“再去看清楚了。”卫戈道。
亲兵一脸惭色,抱拳一礼,迅速赴命去了。卫戈沉吟良久,皱眉道:“不是苍麟军,那便麻烦了。”
林晗瞧着他的脸色,笑道:“你知道是哪路势力。”
卫戈凝视着他的眼睛,低声道:“你可知我到古泉村来做什么?”
“我当然知道。”林晗挑了挑眉,还有闲心吊儿郎当地开玩笑,“男人到娼馆还能做什么,总不会是做饭吧。”
卫戈脸色阴沉,轻哼道:“辛诸投靠了赛拉顿,他是来说降我的。”
此言一出,林晗登时怔怔地望着他,眉眼间笑意消失不见,笼上股凝重的阴云。
“说下去。”
卫戈道:“他笃定我会赴约,派人送信时就提出了条件。珍宝官爵、美女仆从,一应俱全。更重要的是,他知道我在找你。许诺我只要投降,他就告诉我你的下落。”
说完,他认真地望着林晗,轻声道:“含宁,辛诸如何得知你在哪的,可是他害了你?”
林晗摇头:“他不知道我在何处,我是自己来找你的。”
卫戈颔首:“果然,他在诈我。所以我一口回绝了他。”
林晗思及辛诸当年的身份。这人是天狼营的统领,专为聂氏训练鹰犬,天狼营又是从苍麟军中提拔出来的。
假若辛诸效忠赛拉顿,他今日的领袖同样要他发挥才干,为番族训练出一支凶悍的亲兵。
卫戈的嗓音轻轻响起:“来的不是苍麟军,而是辛诸训练出的番兵。我拒绝了他的拉拢,他不会放我活着回去。”
林晗环顾周围不到一百的骑兵,道:“怕不怕?”
卫戈竟轻快地笑了笑,骤然起身,眉宇间意气飞扬。
“你看好了。”
林晗不慌不忙,起身给他整了整衣领,抚平肩上的衣褶。
“你的甲呢?”
卫戈转头示意,便有军士把铠甲搬到二人跟前。林晗躬身拾起银甲部件,悉心替他穿戴。卫戈静静地看着他,任他的双手在自己腰间系甲胄,一双眼睛里柔波荡漾。
等到穿好铁甲,他忍不住握起林晗双手,低头吻他手背。灿金的太阳下,彼此的影子交融在一起。
一穿上燕云军的戎装,卫戈好似换了个人,威武惊艳得不像凡尘中人,仿佛真是天神临世。据说他和他父亲是同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此刻林晗多少能体悟到长公主初见安国郡王的心境。
趁着斥候还没回来,卫戈握紧他的手,温柔道:“你看刚才,我们像不像夫妻。”
他这人就是如此,偶尔蹦出一句话,天真得无可救药。林晗忽地抽回手,瞪他一眼:“大敌当前,还满脑子情爱。我看你是——”
卫戈适时地露出些忧愁无奈的神情。责怪的话到了嘴边,林晗硬生生咽下去,微弱地出声:“别让我守寡。”
“怎会,”卫戈凑近了耳语,在他鬓边贴了贴,温热的语息搔得林晗耳根发痒,“不仅不会让你守寡,还要给你打天下。”
林晗一愣,睁大眼:“你……”
卫戈飞快退开。恰巧此时,查探敌军情报的亲兵回来,一下马便神情严峻地半跪在两人跟前。
亲兵拱手道:“世子,那路骑兵旗帜和苍麟军略有不同,不是梁人,始终在前方待命,恐怕有所图谋。”
卫戈道:“有多少人。”
“……五百余众。”
卫戈挥手让他退下,对林晗道:“我去去就回。”
他们身旁连五十人都没有,对面五百,多过十倍。林晗的心悬起来,忙道:“我们绕路吧!”
卫戈笑着摸摸他的脸:“相信我,等我回来。”
初生牛犊不怕虎,林晗怕他玩火自焚,一时间提心吊胆,方想再劝,却见卫戈骑上白马,指挥麾下列阵行进。燕云骑兵分成两股,排成雁形阵队,好似一把锋锐的剪刀,割破无垠的荒原。
雁阵呈“人”字形,一头尖,一头分岔。尖的那头负责引领整队骑兵冲锋,非悍勇之人不可当。卫戈从随行中挑出一骑,和他一同领军冲杀,临行时朝林晗挥挥手,再指了指烈日炎炎的草地。
林晗读懂了他的唇语,还是那句“等我回来”。
白马行军神速,静默地飞驰而去。眨眼间,骑兵的身影就消失在起伏的草浪中。卫戈不让他乱跑,连马也没给他留。林晗心心念念地眺望着远方,眼睛被阳光刺得发痛,肌肤好似火烧。
他几乎瞬间就后悔了,拼命地跑出去,追着地面的马蹄印。他的冷静自持被汹涌而来的心潮击得粉碎,脑海中空茫而混乱。
先前还训斥卫戈,原来他也一样,满脑子私心情爱。
林晗不停地追赶,耳旁回荡的不再是风声,而是自己急促的喘息。干燥的风灌进口鼻,喉咙中逐渐泛出血腥味。烈日当头,他的影子随着太阳移转。不一会,大地上闷雷阵阵,四面八方涌起骇人的震颤。
风中弥漫着浓重的血气,林晗攀上一座突起的小山丘,矮身在草丛中,努力平复着呼吸,远眺前方的战场。
他来得不凑巧,战斗已近尾声,地上黑压压一片尸体,草地中蜿蜒出道道血河。尸堆后面,两方骑兵缠蛇一般呼啸回环,时而并行,时而交错,看似跑得杂乱无序,实则暗藏玄机。
林晗凝神盯着敌军中隐现的白马骑兵,可惜隔得太远,看不清他们是如何作战的。在他眼中,燕云军仿佛是牵着敌军兜圈子,一环紧跟着一环,不断绕至敌骑左后侧,然后如风般追击上去,看准时机挥刺长枪。
枪尖过处,敌骑立时被挑下马,竟毫无还手之力。五百轻骑渐渐被银蛇似的燕云军蚕食殆尽,谁输谁赢再明显不过。他们军心已散,斗志耗尽,此时慌不择路,只管逃命,卫戈却不打算放过,率军紧追不舍。
高远的天空中逐渐聚集起众多秃鹫,凄惨的鹰唳不绝于耳。旷野间兀地响起几声鸣钲,林晗立时站起身,朝着白马奔去。
卫戈身前几道溅洒的血迹,不经意望见熟悉的人影,立时领着铁骑回程。
“不是让你等我回来吗?”卫戈高声道。
林晗捂着胸口站定,喘个不停:“万一你回不来呢?”
卫戈大笑两声,纵着马,倏忽间到他跟前,轻声道:“可不许咒夫君。”
“来,”他朝林晗伸出手,眉眼温柔,“上马,我们回宛康。”
林晗盯着他襟前护甲,喃喃道:“都是血。”
卫戈瞅了瞅伸出的手,在那白马颈上擦去鲜血,惹得马儿一声长鸣。
“走吧,在外不便清洗,只能委屈含宁一会了。”
林晗失笑,后知后觉地摇摇头,想告诉他会错了意,他高兴都来不及,怎会嫌弃他身上的血。
想当初他在灵州,曾经就许过要把卫戈培植成大将军的愿。哪成想卫戈给了他个天大的惊喜,让他这么快就如愿遂心。
卫戈还这么年轻,就展现出如此卓越的才能,不是一句天赋异禀就能概括的。能在他的年纪反杀十倍敌军的,后来哪个没有名垂青史。
这真真是前途无量。而卫戈却对名利不甚在意,他好像什么都不想要,顶多就是……太喜欢他了点,面对他的时候老像个小孩,满脑子含宁,还爱叫他媳妇,说几百次都不听。
第133章 蜜糖酥山
他覆上卫戈的手,借力上马,二人同乘一骑,骏马飞驰过草原。
日头正烈,茂盛的野草好似翻滚的铜水,随着太阳西斜,逐渐镀上层晃眼的胭脂红。
到最后,月出山川,潮涌荒原,驰骋的骑兵掠过草原,踏上烟沙浮动的戈壁,尘屑宛如飘逸的银粉,几列战马在月下显得漆黑。
巍峨的宛康城遥遥在望,城阙后是苍茫静默的山峦。将近立夏,边塞天气炎热,到了夜晚,暑气仍不见消退。燕云军落宿在官驿,世子的人马还没到城门,便有官员领着属下相迎。
宛康富庶,驿站也跟别处大不相同,修葺得宽广豪奢。塞外城池没有宵禁,街衢里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林晗在马上望了望驿馆的门楣,只见四个鎏金大字,一看便知是新近换上的。
馆驿巡官俯首一拜,将一众燕云军请进下榻处。卫戈手执缰绳,顿首与他见礼。林晗翻身跃下马,问道:“公主在何处?”
卫戈:“公主住在城中新月居,派了专人护卫。”
林晗点点头。新月居是永熙公主出嫁前修建的别馆,永熙公主和亲后,那地方空置了几十年,终于等到下一位居客。
馆驿早就准备好了居室。林晗走进屋子,屋里燃着蜡烛,两个仆婢正搬来食案摆饭。房间屏风后烟雾缭绕,想是备好了洗澡水。
他在外许久,逐渐习惯亲力亲为,便把人都屏退。案上荤食烹煮简单,大块的肉,滋味淡薄,热气腾腾。林晗坐下吃了两口,热得满头大汗,想着颠簸一路,先前又欢爱几回,身上难免黏糊糊的,就起身关门,先去沐浴。
洗到一半,他隐约听见房门被人打开,卫戈叫他两声。林晗没应,他便在烛火下站了会,转身走了。
林晗收拾齐整,换了身干净的薄衫,浑身被水汽蒸得温暖无力。他这会腹中饥饿,回到案前用饭,低头一瞧,漆木桌案上空空荡荡,哪还有饭食的影子,全被卫戈拿走了。林晗无奈,出门找人,迎面碰上两个燕云军,还没等他开口询问,两个将士便笑呵呵地和他打招呼。
“公子在找世子?”
林晗问:“他人呢?”
其中一个军士俯首拜道:“世子出门去了,已走了有一会。”
林晗怔怔地转身,朝房门迈出两步,又转头道:“那饭呢?”
两个将士面面相觑,迷瞪瞪的。林晗一撩袍摆,便打算外出看看,顺道买些吃食。燕云军却不放他走,非让他回屋等着卫戈回来。
林晗饥肠辘辘,靠在卧榻上翻书。馆驿书柜里摆了本《灵素咏真集》,不知是哪位文人所撰,记述了崇庆年间到显历年间百余首诗歌。其中有首他瞧来眼熟,仔细一读,果然是出自裴信之手。
那时裴信还没做官,奉诏侍宴芙蓉池,在宫宴上当着诸多王公大臣,挥毫写成一篇千字长赋。皇帝阅后赞赏至极,再出五个考题,要他写诗。
前四个题目裴信援笔立就,唯独最后一题,他思索了很久,最终踟蹰地落笔。
那题名为“国士”,孝哀皇帝看后颇为不解,便问裴信:“诗中并无典故,爱卿写的是哪朝国士?”
裴信不卑不亢地答:“臣写的是我朝中人。此人正在芙蓉池畔与陛下答问。”
皇帝抚掌大笑,对着一旁的燕国公道:“你这个小儿子可了不得。将来必是人中龙凤。”
皇帝高兴,众人纷纷喝彩。热闹的宴席上,唯独裴信神色平静,沉稳到了麻木的地步。
林晗幼时就读过裴信写的诗文,其中有一句至今记忆犹新。
临云摘北斗,万里策长风。
翩翩少年,胸怀凌云壮志,手握星辰为鞭,驱驰长风作驾,踏破万里江山。
无论他是何出身,如此豪迈的气度,怎能不引人倾慕。
林晗默默地想,怎能不引人倾慕。
他陡然一阵烦乱,攥紧书册,起身塞进柜中。门扉吱呀一动,室内响起轻健的脚步。他探头一看,卫戈捧着食盒回来,垂着眼睛,心事重重的。
林晗一见他,胸中块垒便烟消云散,只觉得饿,忙道:“快,给我口吃的。”
他夺过食盒,把一只只髹漆小碗碟摆开,里头装的都是精致饭食。热腾腾的透花糍,里层用红豆沙填成式样各异的花,外层糯米晶莹软绵。一碗莼菜鲈鱼羹,色如白雪,香味扑鼻。最后配上菰米饭,馋得林晗急不可耐。
林晗夹了口饭,喂进嘴里是甜的,原来淋了蔗浆。卫戈看着他吃饭,眉间阴云一扫而空,从食盒底部取出些冰,端出一碗酥山。
林晗盯着冰碗里丝丝寒气,疑道:“哪来的?”
“冰井。”
他说的冰井是宛康都护府在城中建的冰井台。自然,普通人家没条件贮冰。
林晗握着筷子,失笑道:“难不成你到都护府弄来的好饭?”
“时间仓促,上酒楼买的,知道你嗜甜。”
卫戈指了指酥山:“这个是我做的。回来的路上,见你热得打蔫。过会儿再吃,免得伤胃。”
林晗喜滋滋地动着碗筷,暗自数着日子。
“再过一段日子,就能吃樱桃毕罗了。”
71/158 首页 上一页 69 70 71 72 73 7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