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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荒六族那些事(玄幻灵异)——久眠青衣

时间:2024-01-15 08:44:58  作者:久眠青衣
  葛怜衣将衣裳扯下去一点,露出了白皙肌肤上的印记,白旻之前不小心瞥见过一点,如今看得完整了,他发现那个印记是个眼睛的样子,眼角下方略粗一些,看上去像是一只在流泪的眼睛。
  “这便是奴隶的印记。”葛怜衣道,“我们一家虽然没有被杀头,但却被发配边疆成了下贱的奴隶。直到五年之后,新帝继位,大赦天下,我们这才获得了自由。不过,那时的我已经不行了,为了救我的命,我姐姐带着我回到了滇南,在巫族的遗址中遍寻古籍,想通过蛊术来救我。”
  柳昭不置可否,白旻在一旁听得忍不住了,道:“这能行吗?”
  葛怜衣道:“我不是已经好端端站在这里了吗?”
  也对。白旻轻轻拍了自己一巴掌,心道自己真是问了个蠢问题!
  “巫蛊之术,如何救你?”
  葛怜衣道:“巫蛊之术,也不全都是杀人的,其中有很小的一部分,是可以救人的。”他走到了地宫中央,那里摆放着一个东西,像是棺材。但这只是许久未用,表面生了锈和落满灰尘造成的错觉,在当初,这是炼蛊的炉子,不少邪恶的蛊虫皆出自于此,而他的姐姐,也是死在了这里。
  “巫蛊之术中,有一种蛊,叫‘命蛊’,它不是要人性命的蛊,而是将一个人的性命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服下命蛊的人,会继承那个献祭之人的阳寿,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变得生龙活虎。”葛怜衣道,“若论功效,命蛊这种近乎能让人起死回生的东西,自然是排在首位的,但它还有一个弊端,那就是献祭生命的人必须是心甘情愿的,否则服用命蛊的人非但无法延长寿命,反而会受到反噬,当场一命呜呼。”
  白旻不由自主地续上了葛怜衣的话:“人的命只有一条,谁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命献祭出来?”
  葛怜衣点点头:“因此,命蛊就是个鸡肋的东西,别说是现在用不上,就是三千年前,这东西也是几乎失传的。”
  柳昭一怔,道:“你是说,怜衣献祭自己的生命,制成命蛊让你活了下来?”
  葛怜衣想起来还恍惚觉得姐姐血溅铜炉的场景近在眼前,道:“是啊。她燃烧肉身和灵魂让我活下来了,而她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永世不得超生。”
  白旻道:“难怪千弦也解释不了为什么葛怜衣的灵魂迟迟没有到鬼界,原来,她早就已经魂飞魄散了。”
  “不,她没有魂飞魄散。”葛怜衣喃喃道,“她活得很好——在人间是万代流芳的医圣,在天上,是令众神尊敬的药王。”
  “……”
  白旻越听越是觉得不对劲。他总算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男人的葛少君要扮作女装,为什么要用葛怜衣的名字行走世间,为什么人们将他的神像塑错了,也从不去追究。原来,他是想替真正的葛怜衣活下去吗?
  “那你自己呢?”白旻问。
  “我?我不重要啊。”葛怜衣道,“以前没人知道葛家还有一个葛少君,那以后也没必要知道了。”
 
 
第39章 【葛怜衣卷】柳昭
  柳昭是为数不多能让葛怜衣产生深刻印象的人。
  其一是因为柳昭很乖巧,其二是因为他很好养活,像一条小狗一样,稍微给一点好处,他就会高兴得摇尾巴……虽然他没有尾巴,但那一双眼睛中蕴含的清澈天真是和狗如出一辙的。
  在身为奴隶的那五年中,尽管葛怜衣已经尽量不让少君做粗活,但边境风沙漫天的恶劣环境还是使得少君的身体情况迅速恶化下去,寻常的医术已经无法在他身上唤起任何生机,但在一次意外的情况下,少君误食了一株药草,精神一下子就好了许多,而那种药草,常被用作淬炼蛊毒之用,这让葛怜衣觉得,或许巫蛊之术能救得了少君一命。
  柏阳葛家的先祖在当初离开菩提山的时候,曾经发下重誓,他这一支的后人都将以医术造福世人,绝不再碰巫蛊之术,如有违誓,天地人神共殛之。葛怜衣的行为无疑是违背了家规,但如今葛家人已经几乎死绝了,她没有别的亲人,只剩下一个病恹恹的弟弟,为了他能活下去,她只能重返滇南,用蛊虫吊着他的命,然后再想其他办法。
  她是在回到滇南的第二年遇到柳昭的。
  那是一个春天,少君的身体稍微好了一点,葛怜衣便领着他到外面见见太阳。集市上很热闹,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卖绫罗绸缎的,还有卖稀罕玩具的,葛怜衣买了两个皮薄馅大的肉包子,一个给了少君,另一个是她自己的,就是没有立刻吃完。在市集上闲逛的时候,她在一个小巷子里发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他身上又脏又臭,头发黏糊糊得粘在一起,像是已经在外面流浪了很久。身上的伤疤应该是和野狗抢吃食的时候被咬的、挠的,店家怕他在这里影响了生意,连忙赶他走。
  少年愤怒极了,但他饿得走不动路,也不敢和老板硬着来,只能垂头丧气地离开。正要走的时候,他脚底下咕噜噜滚过来一个白生生的包子,他捡起来,透过浸透明的包子皮和香味判断,这是一个牛肉馅的包子。
  虽然脏了些,但对他来说已经是珍馐美味,比吃剩的瓜皮、发霉的馒头,还有不知道掺了什么东西的泔水要好吃得多,他没两口就把包子吃了,但是没吃饱,想再吃几个。于是之后的几天,他还是经常出现在之前捡到包子的地方,有一回他看到了,是一个面容清冷的姐姐给他扔的包子……不是不小心掉的,是专门扔给他的。
  柳昭盯着她看了好久,直到三天之后,她又出现了。
  葛怜衣一看那小孩还在那里,觉得十分稀奇。她有感觉,这小孩是被自己投喂上瘾了,天天在这里等着。不过今天她可没有肉包子,因此直接走了过去:“你盯着我看什么?”
  “谁,谁盯着你了。”柳昭打量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姐姐,鼓足了勇气道,“我每天都在这里,怎么了?这又不是你家的地方,还不许我来吗?”
  说罢,他转头就想跑。
  葛怜衣把他堵在墙角,不让他跑。
  “你叫什么名字?”葛怜衣问。
  “我叫柳昭。”柳昭道,“但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葛怜衣道:“我就问问,你可以不告诉我啊。”
  “……”
  葛怜衣被他一脸羞窘的样子逗笑了,她从怀里掏出个小荷包,在里头摸摸索索,最后掏出来两片金叶子,那是脱离奴籍之后,她扮作江湖郎中四处开诊赚来的,有个病重的员外特别感激她,于是就给了好多金瓜子金叶子,葛怜衣以前行医问诊本是分文不取的,但现在情况特殊,她已经不是葛家的大小姐,而是一个贫穷且带着一个病秧子弟弟的弱女子,自然不可能不收。
  只不过,她还没有用这金叶子给自己和少君买些什么东西,倒是先用在了这个脏小子身上,着实是令她忍俊不禁。
  “给自己买身新衣服吧,你身上这件已经很脏很臭了。”她如此说道。
  “我不要!”柳昭道,“你不用给我金叶子,你给我包子就行!我这样的,有了钱也容易被人抢了去,但是包子不一样,吃进肚子里谁都拿不走。”
  葛怜衣“噗”一声笑了出来,听他说不要,二话不说就把金叶子揣回去了,她现在看重钱比自己的命还重要:“那我走了。”
  “等等!”柳昭飞扑上去抱住葛怜衣的大腿,“姐姐,你能不能带我回去?”
  “我带你走?”葛怜衣道,“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给你金叶子你不要,你说怕被抢,但你又想跟我走,敢情是觉得金叶子只能管一时温饱,想找个大腿抱抱啊!”
  她原本还觉得这小孩挺好玩的,一听他这么说,瞬间厌恶起来,一脚将他踹到一边,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直到第二天一早,她起床之后听见门外有动静,一打开门,就看到了来不及藏好的柳昭。
  他一路跟着她回到家中,没有进去,而是一直躲在门外,一晚上过去,他身上被蚊子叮出了许多的包,葛怜衣看这小男孩脸都快被叮肿了,不厚道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柳昭噘着嘴说:“有那么好笑吗?”
  “哈哈哈哈哈哈!”
  总之,最后的柳昭留下来了。他得到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小屋子,还有一张长期饭票,葛怜衣管他饭,他只需要每天将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就好。
  他并不知道葛怜衣每天都在干什么,只知道她总在地宫里捣鼓什么东西,每次出来之后,身上还总是脏兮兮的,有时候还会心情不好,回来之后还不等他邀功讨个零嘴,才被收拾好的东西就全被葛怜衣砸了,然后还得他来收拾。
  直到有一日,他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姐姐,你到底在干什么?”
  葛怜衣一愣,道:“跟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跟我有关系!”柳昭用力点头,“你是我的姐姐,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要关心你。”
  葛怜衣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疑惑道:“我什么时候把你当成弟弟了?你不过是我顺手捡回来的一条可怜虫,我今天同情你,能让你留下来,明天就能因为你多嘴多舌把你丢出去。”
  “那……那我也要说!”柳昭道,“你这样不吃不喝是不行的,你会死的!”
  柳昭最后被揍了一顿,晚上被丢到外面喂蚊子。
  可他没有睡,而是在确定葛怜衣睡着之后,悄悄走进了地宫里。他没有带着火把,地宫里很黑,昨天刚下过雨,地宫里进了水,地面都是滑的,他一脚踩空,最后是直接滚下去的。
  “哎哟!”柳昭摸着自己摔得生疼的屁股、脑袋还有胳膊,感觉自己都要散架了。
  他努力撑着身子坐起来,抬手在黑漆漆的地宫里摸索着,歪打正着,居然还真让他摸到了机关,面前的石门打开,露出了里面别有洞天的世界。正中间有一个正熊熊燃烧着火焰的炉子,四周也燃着火,石壁上的每一个小格子里,都放着一个手掌那么大的罐子,他顾不上全身都疼,跑到其中一个格子前,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看。
  “这是什么……”柳昭看着那些罐子里的东西,有些像花生,有些像芝麻,可他心里知道,若真是花生和芝麻,断然不可能放在这种地方。
  这里面还有一张书案,柳昭走过去看了一眼。
  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小乞丐,父母还在时,他家虽不算大富大贵,起码也能保证温饱。母亲送他到书塾里读了几年书,因此他是识字的。看着书案上的书,还有旁边誊写的笔记,他逐字逐句地念道:“子母蛊——只要母蛊不死,子蛊永远存活,若是寄生在人体中,只要被母蛊寄生的人不死,被子蛊寄生的人也同样不会丧命……命蛊,以肉身和灵魂为引,服用命蛊可继承献祭者的阳寿,但切忌,献祭者须得心甘情愿,否则会遭到反噬。”
  这里面的每一个字他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书桌上还有一个罐子,这个就能看出来是一罐虫卵,并且,有几个虫卵和其他的不一样,肥肥胖胖的身体中间,有一抹红,和其他乌漆嘛黑的虫卵相比,这带着一抹红的卵,就显得十分引人注目。
  除此之外,书桌上还有一个纸折的蝴蝶,柳昭将那个蝴蝶拿在手里,发现这蝴蝶叠得有些潦草,虽然腹下有一根隐藏的细线,但叠得不够好,因此蝴蝶的翅膀是扇不起来的。
  可巧,在以前他没家破人亡的时候,他娘最喜欢教他折纸。他将纸蝴蝶摊开,准备重新折一遍,要动手时却发现纸的内部写了字,仔细认了认,发现那上面写的是——“姐姐我想你”。
  姐姐?谁?葛怜衣?她还有个弟弟?
  柳昭看着这一行字,忽然想起来,葛怜衣第一天给他包子的时候,当时似乎就带着一个小男孩,可后来,为什么从来没见过了呢?这弟弟还给葛怜衣送纸蝴蝶寄托思念,不像是关系不好的样子,那为什么不住在一起呢?反而让他住进了葛怜衣的房子里?
  柳昭微笑道:“这只蝴蝶像是被放在手里摩挲过好多次,她应该很喜欢弟弟吧。”
  那她……喜欢我吗?
  怎么可能,才认识了半个月而已。
  那以后呢?
  算了,我算什么。
  等他再大一点,渐渐有了成年男子的身量,两人便不适合继续住在一起。柳昭离开了葛怜衣,但是他每次都不会走得很远,闲暇之时,总喜欢回去看看。两年来,两人之间的关系好了不少,葛怜衣同他说起了很多以前的事,她说她是柏阳葛家的女儿,因为滇南的本家获罪而遭难,后来新帝登基大赦天下,这才得以逃离了虎狼窝;她说她还有一个弟弟,叫少君,自幼体弱多病,沦为奴隶的那五年中,因为连日不断的劳作和恶劣的环境而彻底拖垮了他的身体,导致少君现在必须用子母蛊吊住性命,这才能保他活下去。
  大年三十的晚上,柳昭顶着一身的风雪回到了葛怜衣的家。
  葛怜衣一见他来了,还浑身都是雪,人都打哆嗦了,连忙将手中的披风给他披上,并痛斥道:“你是不是傻,外面下了那么大的雪,你回来干什么?我稀罕看你是不是!”
  “过年嘛,当然是要一家人在一起才热闹啊!要不怎么能叫过年。还有……”他揉了揉冻红的鼻子,从怀中掏出红薯,小心翼翼道,“这是我在街上买的,可甜了,你要不要尝尝?”
  葛怜衣摇摇头:“你自己吃吧。”
  “别啊!”柳昭连忙追上她,“姐姐,姐姐!这是我给你买的,你多少吃一口嘛!”
  葛怜衣瞪了他一眼,抓着他的手在快凉了的红薯上啃了一口,边吃边道:“现在可以了吗?”
  柳昭喜上眉梢,连声说好。
  此刻,窗外下着鹅毛大雪,葛怜衣将红薯咽下去,看着窗外的大雪,道:“我记得少君出生的时候,也下了一场如今晚这般的大雪。”
  柳昭记得葛怜衣说过,她用子母蛊将两个人的性命连在了一起,葛少君天真地以为自己能活下来是福大命大,却并不知道是蛊术的作用。葛怜衣靠着四处开诊挣钱的时候,曾经救助过一对夫妇,他们成亲多年没有自己的孩子,又感念她的恩情,于是葛怜衣就将少君托付给那对夫妇抚养,她有时间的时候才会回去看一眼。而这个有时间,一般是半年,因为子母蛊本身并不是救命的东西,子蛊会反抗母蛊的控制,这个过程也会让宿主十分痛苦,本来要一年左右才会发作一次,但葛少君的身体弱,所以他身上的子蛊是半年发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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