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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我回小镇开书店(玄幻灵异)——舂相不巷

时间:2024-01-16 09:56:33  作者:舂相不巷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11-23 02:39:24~2023-11-28 00:40: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文荒好痛苦 11瓶;Tawil. 10瓶;小蛮腰 7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26章 自由
  ◎“看,你不是也在妥协吗?”◎
  此时, 大门外传来敲门声。
  今天不营业,外面挂了休息牌,来的是祁蘅。之前那篇新作读完了, 约好今天来拿纸稿和读后感。
  招呼人落座后,宋疏给他倒了杯茶微笑道:“稍等, 我上楼拿。”
  祁蘅颔首, 目送他离开。
  包裹住阳光底的茶棚底,忽然沉默下来,只剩下牙齿与饼干相撞的酥脆声响。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碟子空了,央酒从口袋里掏出抹茶曲奇,一包接一包, 直到倒满整整一盘。妖满意点点头,继续:“咔嚓咔嚓。”
  对面的祁蘅则端正做好, 垂眸等待。
  这安静一直持续了两分钟,李听白最先按捺不住,目露惊奇——见面三秒就会吵的情敌, 今天竟然如此和谐?这可真是太奇怪了。
  她不小心将心里话嘀咕出来。
  妖耳朵好使,闻言咽下口中青涩的抹茶味零食,抽空回答:“我不和孩子一般见识。”
  二十二岁的祁蘅:“……”
  他扫了眼挑衅扬眉的妖,眉头皱了下, 什么也没说继续垂眸。想了想, 又打开带来的文件袋,拿出一沓纸在桌面放好。
  “这是什么?新写的?”
  “嗯。”
  听到肯定的答案, 妖立刻重重冷哼一声, 将不快的情绪挂到脸上。这几张纸又会占用宋疏很多时间, 那些时间原本都可以用来陪他的!
  李听白倒是好奇的歪头去瞧, 缓缓读出最上方的封面:“我将死于三日后, 篇五。喂,小作家,我能拜读一下您的大作吗?”
  “不可以。”
  对方的拒绝过□□速且干脆,她下意识道:“这么保密呐?”
  想了想反应过来,她拍拍自己脑袋:“也对也对,作者应该保护未发表的书稿,抱歉,是我唐突了。”
  祁蘅敛眸,带着稿子往外挪挪。
  “不保密。”
  “但第一个要给宋疏看。”
  李听白一口茶差点咳进气管,再看向依然在那里咔嚓咔嚓的白发男人,忍不住摇头。
  老师,你好像不太行。
  不被看好的妖打个哈欠,动了动耳朵,拖来一只空碟子,将自己的抹茶曲奇放进去,摆盘成一个笑脸。
  很快,宋疏带着原稿和承诺的读后感归来,一并递出去。
  “给。”
  祁蘅颔首道谢。
  刚回到座位,宋疏便被扯了扯袖子,一盘微笑形状的饼干被推到他眼底。顺着手望见一脸殷勤的妖,青年轻笑。
  “我不用。”
  “我就知道你想让我喂你!”
  “不行,再吃晚饭就吃不下了。”
  “来,啊——”
  浅绿色的曲奇饼干被怼到嘴边,宋疏只好张口。面对对方期待的眼神,无奈点头说好吃。
  将一切尽收眼底的李听白,立刻收回上言。
  啧啧啧,姜还是老的辣,厚脸皮和眼力价儿才是争宠精髓。
  *
  认真地将纸页在文件夹放好,祁蘅将保护在自己面前的新书稿推到对面。
  “新的?”
  祁蘅轻嗯,抬眸注视熟练反翻看的青年。对方略略扫视第一页后,轻声呢喃。
  “是个有关自由的故事啊。”
  宋疏捧着书稿顿了顿,转眸看向这片文章的作者,征求意见:“刚好没什么事,大家一起读可以吗?”
  “好。”
  祁蘅立即点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刚刚说过的原则。
  毕竟并列第一,也算第一。
  *
  最新的短篇里,主人公是一名三十岁的青年女人,在婚礼前夕得知自己将死于三天后。
  篇目五(自由者)片选:
  逃婚,这是我的第一想法。
  很抱歉,我并不伟大,这个想法也并非源于对明天那位新郎的责任心或爱,正相反,它发于我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渴望——对自由的渴望。
  如果必须在我的灵魂上打一个烙印,那一定是自由二字,整个前半生我都在追逐它。可作为生于当下时代的一名女性,获得它是何等艰难!为什么?首先没有人相信一个女人有能力自由,其次没有人认为一个女人有权利自由,最后没有人支持一个女人自由。
  她不可能完全独立。
  她必须成为母亲。
  她凭什么拒绝?
  我本以为这些困难都不算什么,只要坚持到底,披荆斩棘,努力再努力,强大再强大,终将可以选择我想选择的路。
  ……
  直到走到如今这一步,回头看,我才发现自己还是小看了反对者的力量。使劲浑身力量抵挡了种种困难又怎样,最终还是倒在亲人的乞求之下。
  病床上的妈妈哭着握着我的手,临终遗言还是那句:“女儿,妈妈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你幸福,老了以后你孤独一人怎么能受得了?别犟了,结婚吧,让妈妈安心地走,求你。”
  我妥协,听从安排。明天,她将得偿所愿,参加我的婚礼。
  ……
  至今,她还有一个月的生命。
  可现在我只剩三天生命,我是不是可以求求她:
  “最后三天,婚姻、孩子与未来再无意义,我已失去全部,我已无任何价值,最后的时间就让我自由地飞翔一次了吧。妈妈,我想摆脱地心引力,死于辽阔的天空,再无声地埋葬于无垠的深海。”
  *
  这是很多人的故事,但与李听白的自我描述关联不大。可当宋疏读书的声音停止时,她已经掩面,泣不成声。
  青年有些无措,连忙抽出纸张递给她:“你没事吧?”
  李听白用力摇头。
  缓了许久,终于平复下来的她苦涩地扯了下唇,轻声道。
  “如果生存于此必须折翼,那么我情愿成为一只不落地的无脚鸟,永远飞翔于天空。”
  “这是她经常说的话。”女人嗓音顿了下补充,“就是那个即将结婚的朋友。”
  十年时光,从大学到工作,不同城市不同走向不同选择,足够让两个最亲近的朋友渐行渐远。在许久不曾联系的对话框里收到“我要结婚了”的消息时,李听白只是愣了愣便接受了。
  就像小时候不爱吃的炒青菜,长大以后反而越来越喜欢了。有些想法,总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
  她没有深究,与大家一起应约参加了所谓庆祝“最后自由身”的聚会,当时会面响起第一句话就是朋友的调侃:“当初可是谁说没有人能让自己结婚的?”
  “爱情果然无人能敌啊。”
  “哼,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人让咱们的仙女动了凡心。”
  她只是无声地微笑。
  现在再回想,从前那双总是坚定果决的眼睛里,如今掩藏着多少忧伤?
  在李听白的认知里,她通透明白,条理清晰,从不言弃,永远可以理智地面对任何问题,正因如此才会拥有那样强烈的坚定意志。
  这样一个人,为何会突然改变?
  真的是因为爱情吗?
  露出那样笑容的她真的是为了爱情?
  李听白忽然转眸,看见担忧的青年以及他身边吃饼干的白发男人,心中有了更清晰的答案。
  *
  临近傍晚,天空还没有烧起红霞,天色却有暗淡的趋势。吃了了一下午的央酒拍拍手,终于开始发表言论。
  “这就是人类的缺点。”
  在场三名人类齐齐望过来。
  妖轻哼一声,傲慢地昂起下巴:“既然想要一个东西,凡反对者无视即可。死就死呗,两眼一闭哪还有什么安不安心?人类总是被这些无所谓的东西牵绊。”
  树就不一样,树不会考虑这些,一切全凭心意,永远自由自在。
  “不是这样。”宋疏摇头反驳。
  面对乌瞳里的不解,他拿起盘里最后一块小饼干,举到妖面前:“这是家里的最后一块饼干,你现在特别想要吃掉它,可是我要没收掉,你会怎么办?”
  央酒眨眨眼睛,乌瞳在小饼干和青年的脸上纠结地转动,他皱着脸道:“好吧,这块给你吃。”
  宋疏轻笑,把饼干递到他嘴边。
  “看,你不是也在妥协吗?”
  衔着饼干一口吃下,咔嚓咔嚓进了肚子。央酒注视着男朋友的脸庞,陷入沉思。
  火烧云在天边燃起来的时候,大家匆匆分别。李听白双手插兜,默默走在柏油路上,思绪翻飞。
  这时手机忽然响起铃声。
  她拿出看了眼来电人的名字,立刻接通放到耳边:“觅觅?”
  听筒里回应的只有沉默。
  李听白驻足在夕阳里,耐心等待着。
  良久,女人崩溃的哭声穿越城市与基站,从遥远的地方传到她耳边。
  “听白,我还是做不到。”
  “你在哪里?”
  “来帮我逃婚吧。”
  长风吹起女人漂亮的裙摆,她迈开腿,越走越快,最终奔跑起来。金水河水波光粼粼,桥上是飞奔向前的剪影。
  “等我。”
  作者有话说:
  女性的自由和婚姻这一命题太重要也太敏感,这样题材的一本文里,我本不打算写的。只是情节突然发展到这里,不写有点走不下去了。
  写的不全也不好,如有冒犯,疯狂鞠躬【满满求生欲】
 
 
第127章 腻
  ◎亲对象,明算账,要各亲各的。◎
  于妖而言, 无论什么问题,只要到了饭点就自动消失了。待扰人恋爱的苍蝇们飞走后,央立即推着宋疏的肩往楼里走。
  “春卷春卷, 吃春卷吧。”
  想起中午饭桌上的东西,宋疏无奈:“央酒, 你做的那个根本不叫春卷, 个头大皮又那么厚,一坨一坨的像只船,只能勉强叫煎饺。”
  如果换种馅料,称之为韭菜盒子或许更恰当一点。
  妖当即不乐意了。
  “我你这么说太不礼貌了,快点说爱我弥补一下。”
  “我爱你, 但你做的肯定不是春卷。”宋疏拍拍不满意的妖,好笑道, “爱不是盲目,不能指鹿为马。”
  “是春卷。”
  “指煎饺为春卷也不行。”
  央酒轻哼,过了一会儿还是不肯放弃。他从后面抱住男朋友, 凑在耳边嘀咕,意图蛊惑人心:“宋疏宋疏,全家最后一块小饼干我都愿意让给你,你都不愿意为我盲目一下吗?”
  “不愿意。”
  “你确定?亲一下也不行?十下?一百下?三百下?”
  利诱层层加码, 宋疏忍不住问:“能抵消吗?”
  “那可不行。”妖乌瞳一转, 头摇得像拨浪鼓,“亲对象明算账, 你亲你的, 我亲我的, 各还各的债。”
  这算盘珠子, 都崩天上去了。
  宋疏轻切一声, 继续上楼,摆明是拒绝为爱盲目。央酒誓不罢休,赖在男朋友身上,嘴里的话一直不停,像只叽叽喳喳的大麻雀。
  拖着巨大的累赘终于上了三楼,宋疏找回了第一次去接小小时,背大毛绒熊的感觉。
  他无奈叹气:“每天都这么粘人,你不会腻吗?”
  身后挂着的妖矢口否认。
  “怎么会腻呢?树就喜欢一成不变,是世界上最有耐心、最坚定、最钟情的生物。”
  宋疏反问:“是谁当初必须要铁门住?你连木头都会腻。”
  这一点证据确凿,无法反驳。央酒顿声思索,勉强承认:“好吧,两千年了是有一点点。但我对你的喜欢远远超过木头,嗯——”他抬眸想了想,“至少可以坚持一万吧。”
  一万年,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都说不好那时人类还会不会存在,显然是信口胡诌个长的。
  宋疏忍不住轻笑。
  央酒追问:“你呢?什么时候会腻我?”
  “我不一样。”青年清清嗓子,抬步朝沙发走,“我经常会觉得你有点烦。”
  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妖眉头紧皱,纠结地思索半晌,交出个妥协的方案:“好吧,有点但不能太多。而且你不烦的时候要多喜欢我一点,匀一匀还是一样的,好不好?”
  宋疏好笑,欣然接受了这个掩耳盗铃的提案。
  然而妖乌瞳转向沙发上的人类,心中格外没有安全感。他紧紧挨着落坐,小心翼翼问:“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宋疏假装抬眸感受一下,在妖紧张的视线里顿了顿,弯眸一笑:“好像……喜欢多一点吧。”
  妖眉开眼笑。
  没两秒,忽然收回表情抱臂。
  “不行,要证明一下。”他脚尖哒哒点着地板,状似不经意地提醒,“比如夸夸我的厨艺。”
  “我爱你。”
  宋疏深情地凑上前,亲了一口他的嘴角,紧接着语气一转,“但你做的那东西确实不是春卷。”
  “!!!”
  妖震惊控诉:“狡辩,就是不爱我了!”
  *
  爱或不爱,小镇的日与月照常换班。那晚喝酒,宋疏承诺出一个篮球场,为此前往镇政府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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