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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车马慢(玄幻灵异)——Shim97

时间:2024-01-21 16:08:34  作者:Shim97
  路昭说:“宝宝十八岁的时候,阿昭已经快四十岁了。”
  方恒傻了眼,抓着他直摇头:“宝宝十八岁,阿昭十八岁。”
  小虫崽还没法理解,时间的流逝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他只觉得自己会长大,却不觉得大人们会变老。
  路昭笑道:“宝宝会长大,阿昭也会长大呀。阿昭永远都会比宝宝大十七岁。”
  胖崽瞅着他,委屈地嘟起嘴:“不要。阿昭和宝宝一起。”
  虽然小虫崽没法用语言表达出心里的意思,路昭还是听懂了,方恒希望和他一样大,希望和他一起玩,就像年纪相仿的好朋友,永远可以一起经历人生的各个阶段。
  如果相差十七岁,他就只能一直被他抛在后面。
  路昭心中一片柔软,忍不住亲了亲他的肉脸蛋,而胖崽也拱着屁股爬起来,小脸蛋凑到他跟前,亲了亲他的脸颊。
  小宝宝的亲亲是湿漉漉、软绵绵的,印在脸颊上,一下子治愈了路昭低落的心情。
  亲弟弟路庭就从来没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也不会主动来亲他。
  要是方恒是他的弟弟就好了。
  中午,方曜回家吃午饭,餐桌上小胖崽忽然开口:“舅舅,宝宝上学。”
  方曜微微一愣:“你要上学?”
  胖崽说:“阿昭上学,宝宝上学。”
  方曜继续吃饭:“你还没到上学的年纪,学校不收。”
  路昭也赶紧在旁说:“宝宝在家里玩不好吗?上学了就再也不能这样整天玩了。”
  胖崽天真地做梦:“宝宝在学校玩。”
  “学校是读书学习的地方。你要是在学校里只知道玩,”方曜笑了一声,伸手扯了扯他的小耳朵,“这对耳朵就会被你妈妈扯下来泡酒喝。”
  胖崽连忙拿小短手捂住了耳朵:“妈妈泡酒喝,宝宝就没有耳朵了!”
  旁边的路昭扑哧一笑。
  方曜收回了手:“天天玩,也没法和阿昭考去一个学校。”
  胖崽并不知道大学是需要考的,而且非常难考,他说:“一个学校!”
  “阿昭在首都政治经济大学,”方曜说,“你想上学的话,再过两年,就可以去……”
  “首都政治经济大学!”胖崽双眼亮晶晶。
  “……旁边的书林幼儿园。”方曜说完剩下的半截。
  路昭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他这下是开心了,胖崽却不开心了,缠着方曜,非要跟阿昭一起去上学,直到方曜吃完饭准备出门上班,他还抱着方曜的腿不松手。
  “你这哪是要上学。”方曜把他抱起来,“你就是想和阿昭一起玩。”
  终于有人明确地说中了自己的想法,胖崽开心地点点头。
  “但是阿昭有自己的人生。”方曜刮了刮他的小鼻子,“没有谁生下来的使命就是一直陪你玩,他有他要做的事情,有他要走的路。”
  正收拾着餐桌的路昭一顿,抬起头看向大门口。
  胖崽坐在方曜的小臂上,肥肥短短的手指挠着自己的肉脸蛋:“宝宝想要阿昭一直陪宝宝玩。”
  “你可以想。”方曜说,“但你不能要求阿昭为你放弃自己的人生,这对阿昭不公平。”
  路昭心头一阵颤动。
  他回想起自己拿录取通知书回家的那一天,父亲暴怒,撕碎录取通知书,母亲苦苦哀求,父亲的理由却是那么冠冕堂皇——他拿钱去读书了,阿庭拿什么读书?
  路庭就在旁边玩着玩具,笑着说:哥哥去打工,阿庭读书。
  牺牲路昭的人生,对他们来说,是那么理所当然。
  从来没人说过,这对阿昭不公平。
  母亲怜爱他,偷偷帮他,可母亲也不敢说这句话,因为所有人都默认了,雌虫就是比不上雄虫,有限的资源要留给雄虫,这是天经地义的。
  没有人会站出来反驳——也许曾经有过,但失败了,便再也没有人敢这么做。
  可是方先生明明才认识他一个月,却会说“这对阿昭不公平。”
  路昭咬住嘴唇,低头用力擦着餐桌,免得自己发红的双眼被方先生看见。
  门口,方曜将小胖崽放在了地上:“再和阿昭好好玩一会儿,晚上爸爸妈妈就过来了。”
  他朝餐厅看过来:“阿昭,晚上麻烦你了。”
  路昭连忙说:“应该的、应该的,晚餐您还额外付了那么多钱……”
  方曜笑了笑:“劳动是有价值的。”
  他站起身,出了门。
  路昭顾不上擦桌子,赶紧走进厨房,透过洗碗池前的大窗户往外张望。
  方曜穿过院子,走出了院门。
  直到看见他的背影消失在院门外,路昭才收回视线,脸上不自觉泛起笑容。
 
 
第11章 
  晚上,路昭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晚餐,把小胖崽馋得一直在他脚边打转。
  “宝宝再吃一个。”他一个劲拉着路昭的裤腿,妄图在每道菜刚出锅时吃上第一口。
  路昭低头往脚边一看,胖崽立刻仰头张嘴:“啊。”
  “这个是大人们的口味,你少吃点。”路昭夹起一片肉,拿清水洗了洗浓郁的辣味和油盐味,这才夹给他。
  小胖崽把嘴张得大大的,接住这片肉,立刻吧唧吧唧嚼起来。
  “辣不辣?”路昭将菜装盘。
  小胖崽已经辣得小脸通红,满头冒汗,仍执着地嚼着嘴里的肉:“不辣。”
  路昭给他倒了一杯乳果汁:“喝点这个,就不辣了。”
  这一个月以来照顾方恒,路昭已熟悉了他的身体状况,方恒有着优秀的遗传基因,脑瓜聪明,身体也很健康,不需要像路庭那样事事注意,偶尔吃点大人们的饭菜也不会有事。
  拿方曜的原话说,小胖崽跟着他妈妈都能平安长大,生命力很顽强的。
  正想着,外头花园门口忽然传来动静,路昭从厨房窗户一看,方先生的轿车缓缓停在院门口,后头还跟着一辆高大的皮卡车。
  路昭意识到是胖崽的父母来了,赶紧将这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快步走到大门口,打开门。
  皮卡车上率先下来两名高大强壮的雌虫,一左一右护住车门,迅速四下看了一遍,像是确认了没有危险,这才拉开后座的车门。
  门口张望的路昭不由被吸引视线,好奇地看着车门。
  一条长腿跨下来,军用皮靴稳稳踩在地面,路昭心里正想着,看来方恒的母亲是个军人,下一瞬,一张俊美凌厉的脸撞进了视线。
  他的眼神如同狩猎的野豹,满带侵略,锋芒毕露,直直看过来,像一枪打在路昭心上。
  路昭的心跳都停了片刻。
  第一次见方先生时,他也有这种被瞬间击中心脏的感觉,但那次是心动,这次是震撼。
  在路昭出生的小县城里,雌虫们虽然也体魄强壮,但个个谨小慎微地过着日子,总是躬着身子,唯唯诺诺的,像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
  而这位雌虫先生,却像一挺意气风发、锐不可当的枪。
  路昭总算明白,为什么方先生会说“等你见过他,大概也不会称他为‘漂亮的小姐’了。”
  他不是白小姐那样养在温室的娇花,他是将雌虫强大的战斗天赋发挥到极致的狩猎者。
  “妈妈!”脚边忽然一声兴奋的大叫,路昭这才回过神来,就见小胖崽直往院里冲去。
  他赶紧一把抱住胖崽:“没穿鞋呢!”
  院门口的俊美雌虫听见这一声,笑了笑,大步走过来,胖崽连忙在路昭怀里拼命扭动,嘴里不停喊着:“妈妈,妈妈!”
  雌虫走到了屋门口,路昭这才放开胖崽,小胖崽立刻朝母亲张开两手:“妈妈抱抱。”
  路昭也在一旁偷偷看着这名雌虫,没办法,他实在长得太好看了,若说方先生身上还带几分内敛镇静,那他就是侵略性极强的俊美,令人又爱又怕。
  尤其是离得这么近,路昭的视线简直是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在他身上,动弹不得。
  雌虫将胖崽抱起来,注意到身侧这炽热的目光,偏头看过来。
  与他近距离对视,路昭已经看傻了:“……”
  雌虫微微一笑,俊美无俦:“我是方决。小朋友,你叫什么?”
  他一开口,路昭简直像中了魔咒,定在原地,傻愣愣地回答:“我叫路昭。”
  这时,后头的方曜才走过来,补充了一句:“他就是照顾了方恒一个月的育儿师。别看人家年纪小,照顾方恒可比你在行。”
  方决抱着胖崽往屋里走:“谁带小孩不比我强?”
  他进了屋,路昭总算从魔咒中清醒了些,这才看见方曜身旁还站着一位文质彬彬的雄虫。
  说实话,这位先生长得也斯文英俊,奈何走在方决身后,被方决的气场和光环一盖,便没法引人注意了。
  “这是我哥哥的爱人,文越。”方曜为他介绍。
  “这段时间辛苦你照顾方恒。”这位文先生温和地道谢。
  路昭连忙向他问好,心想,这对夫妻怎么像是调换了长相性格?
  几位先生在餐厅落座,方曜还特意开了一瓶白酒,小胖崽粘着方决不放,嘀嘀咕咕和母亲说着这一个月以来积攒的关于舅舅的坏话。
  等方曜将小酒盏都倒满,方决捏了捏胖崽的肉脸蛋:“要吃饭了,你去你的座位。”
  胖崽抱住他的脖子,哼哼唧唧撒娇,粘着母亲不想走。
  路昭刚想起身去把胖崽哄过来,就见方决扯了扯胖崽的耳朵:“不听话的耳朵,我扯下来泡酒好了。”
  他还拿起酒盏给胖崽看:“看,妈妈的酒杯里面,现在就差一对肥耳朵。”
  路昭:“……”
  胖崽立刻捂住了耳朵,不满地噘起嘴,被路昭抱去了他的专属座椅。
  先生们举起酒杯准备开席,路昭就给胖崽系上自己做的饭兜兜,准备喂饭。
  “小朋友,你怎么没有杯子。”方决道。
  路昭一愣,抬起头来,发现举着酒杯的先生们都看着自己。
  先生们的餐具旁,路昭都提前放了酒盏和茶杯,而他自己的餐具就只有一副碗筷。
  虽然雇主先生很尊重他,但路昭总觉得自己是因为要照顾方恒才能坐上桌的,哪能和主人客人们享受同一标准,有热饭热菜吃就很好了。
  这下被方决问起,他傻了眼,吭哧吭哧:“我、我喝不了酒……”
  方曜起身去厨房拿了个茶杯,给他倒了一杯茶:“你喝茶。”
  路昭捧着茶杯,依然是傻愣愣的,方决就笑了笑,冲他扬了扬酒杯:“来,碰杯。”
  他伸长手,酒盏凑过来与路昭的茶杯轻轻一碰。
  这真是一位有魔力的先生。他的自信、爽朗,仿佛也在杯子相碰的一瞬间传递了过来,让畏畏缩缩的路昭油然而生一股前所未有的勇气,捧着茶杯往前凑,与先生们的酒杯碰到了一起。
  小胖崽也拿两只小短手捧起装满乳果汁的玻璃杯,兴奋地大叫:“干杯!”
  大人们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路昭被这轻松欢愉的氛围感染,不禁也露出笑容。
  原来家庭聚会是这样的。
  他看着方决和方曜喝酒畅谈,从时事政治说到社会人文,从经济发展说到科学研究,样样都是他听不懂的话题,可他能看懂这对亲兄弟的平等相处。
  方决是哥哥,是雌虫,而方曜是弟弟,是雄虫。
  这和他家里的情况其实一样,可又那么不一样。
  为什么呢?
  为什么自己就不像方决先生这样光芒四射、自信从容,为什么路庭就不像方先生这样谦逊有礼、镇静自持?
  要是……自己的家也是这样就好了。
  晚餐直到近八点才结束,小胖崽已经困得哈欠连天,喝完一瓶白酒的先生们却还精神抖擞。
  路昭便先把胖崽抱上楼,放在次卧的床上好好睡着,下楼来时,几位先生已经在客厅了,放在一楼小书房的钢琴已被推了出来。
  方曜坐在钢琴前,问:“要跳哪一首?”
  方决拉着文越走到客厅中央,笑着带着他的两手环住自己的腰:“跳《蓝色湖畔》。”
  一旁的路昭心头一动。
  他记性很好,记得这首曲子在之前徐先生白小姐造访时,徐先生就提起过,问方先生要不要和白小姐跳《蓝色湖畔》,但方先生换成了另一首曲子。
  此时看见方决将手搭在文越肩上,文越双手环住他的腰,两个人靠得极近,互相对视,爱侣之间的缠绵氛围满得要溢出来了,路昭这才反应过来,这首曲子是适合有情人一起跳的。
  他有点脸红,默默看着随着琴声起舞的这对爱人,忽然想到——方先生那时拒绝和白小姐跳这首曲子,是不是代表,他并不喜欢白小姐?
  他心头涌上一阵雀跃,但很快又冷却下来。
  就算方先生不喜欢白小姐,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以后他都见不到方先生了,白小姐好歹还能见到方先生。
  路昭惆怅地叹了一口气,正准备去餐厅收拾碗筷,恰好客厅一曲结束,方决眼尖地看见他,喊道:“小朋友,你也来跳!”
  路昭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我、我、我不会跳舞!”
  方决已经大步走了过来,一把抓住他往客厅带:“过了今晚就会跳了。”
  方曜就在一旁看着,路昭绝不愿意在他面前丢这个人,吓得都要哭出来了:“我真的不行、我真的不行……”
  可是方决已经牵住了他的手,说:“我们来跳一个《美丽的祖国》。”
  “……”路昭傻在原地。
  这、这个不是小学时当广播体操跳的集体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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