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德逊舅舅半夜出去了一次,回来时红光满面。他给我带回一条长棍面包和一小本残破的《圣经》。
他告诉我,他已经知道我在普鲁士中学的种种罪孽,他希望上帝能将我感召,要我每日睡前朗诵赎恶经,并说那是母亲的意思。
果然,她还是记挂我的。
还记得我被教会驱逐出镇子的那天,她跟在我身后,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
我拖着链锁,一步一哽呜,脚背全是被风刮出的血口子。
母亲用有限的精力替我备好了行囊,里面有一罐银元,几件棉袄,一盒苏打饼干,还有一枚极别致的鸟儿发卡。
母亲曾说,这在中国,叫“簪”。古中国的女人用它妆点发髻,轻易并不外赠。
她大婚时,赤条条地嫁给了我父亲,全身最值钱的只有这支簪。
那时她在旧金山港口一带做杂耍女郎,一天的小费够买好几十瓶费列罗牌香槟。麦德逊舅舅形容年轻时的她,“神秘且招数繁多的东方奇女子”,是的,她总在客人面前表演奇技淫巧。
例如吞剑,喷火,倒挂金枝,当然,最厉害的就是“十三盏”。
所谓十三盏,就是在头上顶十三个大碗,里头盛满洋酒。她喝一碗,就翻一个跟头,起身前将碗扔出,人落地时,确保碗一丝不乱地叠在头上。
母亲最多时能叠十三个,那十三个大碗为她带来了金钱与声誉,也吸引来了父亲。
提到我的父亲.......罢了,我不大喜欢他,等我哪天心情好些时再说他吧。
说回那支簪,我也是在李红拂口中才知道,那支簪上的鸟儿不是寻常鸟,叫“凤”。
他告诉我,凤,古代中国的百鸟之首,雄为凤,雌为凰,凤是堂堂正正的帝王象征。
我问他,什么是帝王。
他低头,“唔”了很久。
他总是这样,思考时发出“唔”的声音,尾音拖得很长。
“帝王,”他告诉我,“就是King.就是国王。在我们那儿,遥远的东方,有唐明王,有秦皇,他们掌控一切。”
他缩着肩,比拟小鸟展翅的样子,扑棱道:“凤,就是鸟儿里的King.唔.......老大.......鸟儿里的老大。”
我比划着,告诉他我听不懂King,我在普鲁士只上德语课和波斯语课,英文只懂一点点。
李红拂告诉我,他一直以为,只要是灰眼睛金头发的外国人,就一定听得懂英文。
虽然他的英文也很烂。从始至终只会“Hello”/“bye”/“beautiful”。
还有King.
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次日出城的路崎岖难行,我跟随一群老兵被麦德逊舅舅塞进了一辆军用吉普里。上车前他交给我一封信,让我去橡树庄修道院找哈吉上校。
他是一位退役上校,为祭奠死去的女儿,开办了一所孤童修道院,专门收容和我一样犯了“不可饶恕之罪”的孩子。
一个接一个老兵钻进吉普的车篷里,促狭的空间堆满了人。粘着过夜汗的军服混着烟草气和陈年烈酒的地窖味,随着车厢颠簸,不时发出弹匣与钢制皮带扣碰撞的声响。
出发前,麦德逊舅舅站在路口,扬着他的牛仔帽,对我说:“小心橡树庄的黄皮老鼠!那群小崽子们各个圆滑,小心被他们扒光了皮,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我揣紧包袱里的银元,假意没有听到,顺手将昨晚没吃完的半条长棍面包掰成六小节,藏在冬袄的夹层里。
哦对了,还有那本《圣经》。我没告诉我的傻舅舅,我将它一张张、一页页咬碎、撕烂,扔到了床底,并没把它带出旅店。
我想,请求上帝饶恕的事就让大人去做吧,我只想做一只快乐鸟,一只快乐的凤,快乐的King.
车子抖抖地开,没多久,橡树庄就到了,开车的白胡子老头倒灌两口白兰地,问有没有要下车的。
我透过木板,塞给他一个银元,他笑得合不拢嘴,绕到车尾巴上,将我抱下了车。
“德国崽,”白胡子说,“我认识你父亲,那时他是我长官。”
我不太愿意提及父亲,更不愿听到别人口中说起父亲,故没有搭话。
白胡子又说,“车上还有葡萄干和榛子仁,你需要的话,一个银元卖给你。”
我没说话,抱紧包袱,拔腿便往修道院跑去。
加利福利亚的雪如浪似絮,落在毛线帽上,怎么掸也掸不走。我呼着热气,跄踉着走向数十米外的修道院。
它被包裹在一片乳白色的雾里,外墙冷灰,加固着三层铁丝网,远远看去,像座惨暗的坟包。
风雪中飘起唱诗班的歌,夜莺般的童声浸染大地------是《圣母颂》烛火透过霜雪,仿佛一盏济世神灯,引领我通向诺亚方舟。
我站立在门前,有人在门前扫雪。
“我来找......”我把信递上去。
那人没等我把话说完,把头一抬,冲我笑,“找哈吉上校是不是?”
“对......”我的汉文尽管蹩脚,但起码能听。
他说你等一会儿,接着扔下扫帚,跑进门去。
过了一小会,里面跟着出来一位穿着修士袍的中年男人。
那人重新回到门前,拿起扫帚,一下一下清扫着门前的雪。
“这位就是哈吉上校。”那人说,这时我才认清他的脸,黄灿灿一片。
上校很快地看完了麦德逊舅舅的信,打量了我许久,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我看了眼身后的木匾,用德语回答:“橡树庄修道院。”
他说不,这是收留撒旦的王国。上校说,欢迎你,欢迎你来到,撒旦的王国。
上校领我进门,抵达主教厅前还要走长长一段回廊。我抱紧包袱,环顾四周,发现左右两侧的玻璃窗上,张望着十数双眼睛。
“晨醒在六点半,晚饭前必须做弥撒。每礼拜三有一节钢琴课,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是自由日。”
“什么是自由日?”我问上校,探头看向那些眼睛,眼睛们意识到我的闯入,纷纷躲回帘后。
哈吉上校说:“自由日就是自由日,在自由日,你可以做任何你自己想做的事。”
“包括晚饭前不做弥撒吗?”我答。
上校皱着眉:“不要第一天就给我出难题。”
我缩回脑袋,将视线移回到身前。帘后的那些眼睛又冒了出来。
“记住,不要和这里的任何人做朋友。”上校指着那些窗,声色俱厉,“他们和你一样,都是撒旦!在涤清各自身上的罪恶前,撒旦相互亲密,只会引发更无穷的灾祸。”
我怯怯点头。
“你将与他们同吃同住,共同学习,直到主真正饶恕了你。”哈吉上校站定身,对着庭前的圣母像行了一记修士礼。
之后他将我带去一个小房间里,叫我签下几份协议,按完红指印后,交给我一串钥匙,然后命那个扫地的男孩领我去宿舍房。
他走在我前面,身形比我高半个头,体格也比我健壮。他像极我在旧金山码头见过的中国工人,孔武有力、气质蓬勃,拥有黄土一般的肤色和黑蜈蚣一样粗大的眉。
我小心地跟在他身后,走进那十多双眼睛所在的木头房子里。
出廊桥时,院落的雪上多出一团荆棘。
一位年轻修士揪着一个小女孩的头发,将她从旁边的小房子里拖回到太阳下。
她被打得满身是伤,像条被鞭尸的鱼,艳汪汪地横在台阶上。
修士将她拽下阶去,命令她光脚踩到荆棘上。
我望见那双脚,我这辈子看过的最惨烈的脚,足有数十多个大小不一的血洞,正淙淙向外突着血。
那女孩抱着肩,咬牙踩上去,意识到有人在偷看,方侧起脸,露出一对醒目的腮红。
眼里悬挂着两颗硕大的泪,欲坠不坠。
她像是才学化妆不久,各种颜色凝在三庭五眼,整张脸像被打翻颜料的水彩盘,乱七八糟里生出几分怪诞的美感。
一身红色裙束分外刺目,红进骨缝里,红进血肉里,仿佛长在她身上一样。
那样的红,让我想到那幅圣女贞德图,贞德脚下那圈扭曲的火。无尽的焰光在咆哮。
我忍不住停下脚,多看了她一会儿。
“她叫什么名字?”我问。
前头人答,“红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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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见
◎“我是男的。”◎
“以后你就睡这儿吧。”
那人将我领到门后,指了指旁边的空床位,从旁边架子上扯出一条霉布,抹了抹床板上的积灰。
我扫了四周一圈,板板正正的四面墙,只有一扇小窗。屋内并不设灯,而是点烛。虚晃晃的四盏红烛流着泪,将屋子照得像是一场悲戚的喜宴。
那人说:“我叫大豆丁,就睡你隔壁。”
继又指了指靠近窗的那一张,“那是黑鬼的,他上铺是红拂。”
“那那张呢?”我留意到其中最别致的一张床,其余人床上都是干洗布,唯独他铺的是法兰呢绒。
“那是阿兰的。”大豆丁嘿嘿一笑,“阿兰是咱们这儿最受欢迎的孩子。”
“这屋子住着多少人?”我想,哪怕在普鲁士中学,我也顶多住男子四人间,可见这屋子里摆了五六张床,至少能容纳十来号人。
大豆丁说:“不多,加上你也就六个。除了刚刚跟你提到的,我还有个弟弟,才六岁,叫小豆丁。他跟我一张床,以后只怕会吵到你哩。”
说完他又一笑,黄皮脸蛋上裂开一条缝,里头透出一排洁白的齿贝。
我这才有心思正眼打量大豆丁,说他大,倒也形象,只是说他是豆丁,怕是有些不大准确。
他那一身肌肉块有种让人放心把事托付给他的魅力,他让我想起那些海港,容许无限船只停靠。
他的肩膀,比约翰维恩的游侠还要坚厚,白背心里的排肌就像鼓胀的风帆,有种黄种男人独有的澎湃气息。
“为什么会这么说?”我将包袱放在床板上,坐在了床边,无聊地晃着小腿,“我是说,你为什么会觉得,你弟弟会吵到我?”
谢天谢地,我的母亲,她不辞辛劳地教我中国话,以免我今时今日陷入无法交流的尴尬境地中。
大豆丁握着床把手,唇线紧抿,像在犹豫什么。挣扎一小会后,回:“我弟有哮喘,常夜里犯病,打咳嗽,打娘胎里带来的。”
“愿主保佑。”我打开包袱,拿出藏在衣服夹层里的一节长棍面包,“给你弟。”
大豆丁半推半就地收下了这份微薄的见面礼,挠了挠头,“那你为什么来这儿?”
“赎罪。”我拴上包袱,看着他的眼睛,“他们说我有罪。”
“这儿的人都有罪。”大豆丁说,“我,我弟,红拂,阿兰,黑鬼,我们都有罪。”
一道光打下来,光束正好投在大豆丁的右眼上。空气中跳跃着粉尘,仿佛仲夏才有的飞蚊群,凝成一股飘动的绸带。
我正要从这玄妙的景观中回过神来,外面响起一阵敲铃声,整栋楼跟着微晃起来。
大豆丁瞅了眼门外,“放饭了,去晚了就抢不到了。”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拉着我一起跑了出去。
我跟在他身边,飞快观察着四周。这才发现,对面房间里一样摆了好几张铁床,几床黑灰色的被褥就搭在木板上,同样没有灯,只点烛,黑黝黝里,好几双眼睛比灯还亮。
“要快点,去晚了,就只有挨饿的份儿了。”
我们跑过长廊,藏在修道院各处的孩子长短不一地冒出了尖。他们如一群候鸟,因某种不可抵抗的原因,重新相聚在一起。
每只鸟儿手上拿着一个生锈的铁皮饭盒,拥在一扇铁闸门前,将手穿过铁丝网。
网的另一边,是刚刚抬出锅的菌菇汤和生胡萝卜,腊月里冒着雾气,将一张张小脸熏得更加惨白。
“发饭的是个老修女,是个六十岁都没被男人碰过的老处.女。”大豆丁的眼睛像鹰一样,盯盯这里,盯盯那里,“要想在这儿混,就得学会巴结她,我们叫她格蕾。巴结她准没错,心情好时,她会给你投喂些小零食。”
我挤在孩子堆里,紧抓住大豆丁的袖管。这里的大部分孩子都比他要矮,而我,居于他们与大豆丁之间,且只有我,长着一对明显区别于他们的蓝灰色眼珠。
“我知道外人都怎么说我们,说我们是黄皮老鼠,是臭水沟子里的渣滓,打胎盘里拖出来的腌臜烂肉。”大豆丁越说越狠,眼睛像是要杀人一样,“可越是把我们说得下贱,我们便越要好好活着,不能遂了那些大人的愿!”
前头人已打完饭了,每人捧着半铁盒菌菇汤和一小根胡萝卜,三五成群地靠在铁丝网前吃了起来。
快轮到我们时,大豆丁朝后头招了招手,“嘿,这儿!”——男孩在喊,人堆里徐徐挤近一颗巧克力色的小脑袋。
“这是黑鬼。”大豆丁说,又冲黑鬼指了指我,“这是新来的,叫......”
两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说:“克里斯。或者......天佑。”
“还是叫克里斯吧。”大豆丁笑了笑,“在这里,听到白人名字总比听到汉人名字要保险,你的肤色和洋人名就是护身符,他们知道了,总不敢太苛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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