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呢?我这么大一位帅哥站在你身旁,你居然还东张西望的。”夏雨双手捧着林子榆的脸掰正。
“没什么,”林子榆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冲夏雨展齿一笑,打趣着说:“这餐厅环境不错呀!看起来就不便宜,你不会是想一次性吃穷我吧?”
“能坑一顿是一顿,待会儿我专挑贵的点!”夏雨拿着菜单晃了晃,故意说着。
林子榆假装气得捏着拳头朝夏雨的肩膀锤了两下,夏雨怪笑着抓住林子榆的手,捏了捏,两人似往常一样熟络的玩闹。
餐厅的另一侧处貌似发出了什么摔碎的声音。
林子榆和夏雨张望了过去,大厅有一米二高左右高的绿植挡住,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不站起来的话什么也看不见。
美食渐渐上桌,港式甜咸口味非常对林子榆的胃口,他吃得非常欢喜。
夏雨不停的帮林子榆夹菜,“等你上班了,就搬来我这儿住吧!出了小区门口,就一条路开车不到十分钟就是上班的地方,多方便!”
“不好吧!”林子榆没停筷子,左手把长碎发撩至耳后。
“有什么不好的,我爸妈长年在外工作不在家,你就当成过来跟我做个伴呗!如果你住家里的话,到达上班的地点每天早上至少得提前一个小时出门。难道你不想多睡会儿懒觉吗?”
林子榆被夏雨说的有些心动,“我考虑考虑呀!”
“还考虑个毛线!”夏雨直接给他做出了决定,“等你下周末放假,就搬我家来,当然不会给你白住,屋子里的卫生就交给你啦!你要再过意不去,就随便给两百块一个月的房租好了。”
两百块一个月,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连个厕所都租不到。林子榆知道夏雨是想帮他,他也不是个矫情的人,笑嘻嘻的应下了,拍着胸脯说:“放心吧!卫生我肯定全包啦!”
林子榆吃得两颊鼓鼓,再一次撩了下耳边碍事的碎刘海。
夏雨其实没吃几口,他帮林子榆理顺着头发,夹着手中的长碎发夹在指尖玩耍,问:“你到底是吃了什么呀,头发怎么长得又黑又亮,还特柔软,摸起来手感真是太好了。”
林子榆咽下口中的食物,摸着发尾得意的说:“为了今天的面试,我还特意用电热卷发棒烫了一下发尾,有没有很洋气的感觉?”
说完他便扯着脑后长度到肩的头发,往夏雨脸上滑来滑去。
夏雨故意笑道:“哎呀我抓住你的小辫子啦!要乖乖听话哦,不然……”
夏雨把手指头做出剪刀的姿势,假装要剪掉林子榆的卷发尾。
两人嬉戏中,夏雨的手几乎已经环过林子榆的肩膀,两人的动作亲密无间,有人就不爽了。
坐在餐厅另外一边处,不显眼地方的乔松目睹林子榆与好友玩笑全程,这回他是真的恼了。眉目森冷地放下筷子,气得掀起桌布把餐桌上的碗碟全都挥到了地上。
“碰!哐当!”
骤起的撞击声和锅碗破碎声惊了餐厅里的所有人。
周遭的人受了惊吓的尖叫出声,值班经理快速跑过来查看。
“这位客人,请问是什么问题惹您不高兴掀桌?”
乔松连眼神都没给值班经理一个对经理的质问完全忽视。
他站在原地没有动,眼神阴森的盯在不远处林子榆身上,脸色晦暗不明。
看到一地的狼藉跟愤怒的乔松,邻桌的保镖露出无奈的头疼表情。他们迅速站起身面色习以为常的与经理沟通着赔偿事宜。
夏雨注意到了非比寻常的视线,有些害怕的戳了戳林子榆的手臂,弱弱的问:“小榆儿,你看那人为什么用阴恻恻的眼神盯着我们看?”
林子榆也感觉被乔松直白的目光盯着全身都不舒服,没想到他在外面吃个饭都能遇到这位跟屁虫,简直阴魂不散。
到底是巧遇还是跟踪,林子榆心底有些怀疑。
【作者有话说】:乔:我只是想看看你约了谁……
林:你就是变态跟踪狂!哼!
第八章 神经病吧!
林子榆迅速招来服务员,埋完单后对夏雨说:“你吃饱没?那可能是个神经病,我们快点走吧!”
林子榆和夏雨刚走出餐厅门,乔松就迈着大长腿跟了上来,伸出长臂横在他们面前,年轻又俊朗的脸上,双眼里浮现与面貌不符合的阴暗。
他盯着夏雨,眼中全是冷意,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林子榆已经被乔松眼底慑人的戾气吓愣住了,夏雨非常讲义气的站在林子榆前面,鼓起勇气大力推开乔松的手臂,同样冷峻着脸,瞪向乔松,语气不善道:“我们是什么关系,关你什么事儿?”
乔松的瞳孔猛然放大,紧捏的拳头青筋暴露,食指上戴的装饰戒指勒的指尖通红。突然,重拳猛的出击,一拳击碎了几人身侧餐厅的钢化玻璃门。
玻璃门巨大的破碎声吓得林子榆和夏雨同时捂耳朵尖叫。
乔松阴沉着脸,犀利的眼神似乎要在夏雨脸上戳出个洞来。他刚朝夏雨迈进,林子榆紧咬着后糟牙视死如归般站到了他乔松面前。
他恶声道:“你干什么,这么多人看着,难道你想动手打人吗?”
声音虽然大,但明显带着颤抖,湿漉漉的大眼睛里,写满了害怕,那双漆黑的眼睛簇着火焰,像封在冰层的岩浆,是生机的、明亮的,熠着光彩。
林子榆不明白,为什么乔松突然毫无根据的冲他们发难。
林子榆靠近后,他身上特殊的清新空气传进了乔松的鼻腔之中。
两人距离不到半米,乔松闻到了那股另他清醒的属于林子榆独有的气味,他幡然醒悟过来,伸着手举到自己眼前,握了握五指,再看满地的玻璃残渣,他此时非常恨自己为什么控制不住脾气,总是太过冲动。
犯错的人满脸无措,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子,把刚才砸门的手藏到身后,“小榆儿对不起,吓到你了吧!”
乔松居高临下的看着林子榆,眼睛却饱含幽怨,像吵了架没人哄又不得不低头的怨夫。
林子榆被他委屈的语气吓得一阵恶寒,不明白眼前这位怎么脸色说变就变。
刚处理完餐厅内关于摔坏的餐具理赔的保镖们,听到动静急忙赶了出来,健硕的两人紧紧控住乔松的腰身,朝林子榆道:“两位先生,为了您们的安全着想,请快离开这里。”
待林子榆跟夏雨快速离开消失在视线中后,保镖们才松了口气。
乔松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一直舍不得移开目光,直到保镖开口问:“乔少,要回乔家总宅吗?”
保镖们的内心非常清楚,乔少爷从小被娇惯着长大,平时身边的人要是有一句话说的不合他意,当场就能翻脸,根本不管什么场合什么地点有什么人,掀桌子砸门这都不算什么,他脾气上来时,还会动手揍人。
因乔振兴怕独子受到意外伤害,从小便请了国际拳王来教乔松格斗术。
现在的乔少爷,一旦出手,对方非死即残。
所以乔振兴派给乔松的贴身保镖,大机率是用来控制住脾气暴躁的乔松,适当的保护别人,以保证别人不会当场死在乔松的手里。
知晓乔松身份的,从小到大都是顺着他捧着他。
以他高傲的性子,平时也不会去找普通人的茬,没想到今天……
保镖见乔松发出脾气后,没有像往日一样脾气暴躁乱砸发泄,脸上甚至破天荒的浮现了惭愧后悔之意,双眼望着两位年轻人离开的方向,久久没有收回视线。
“不去,烦。”乔松语气不耐的回。
两名保镖对视一眼,联想近几日来少爷莫名其妙的跟踪指令,似乎猜到了某些真相。
保镖试探着问道:“少年,你是不是看上了刚才那个年轻人?”
耳旁询问声让乔松收回目光,他第一次自我怀疑的问向身旁人:“方勇,我是不是吓到他了?”
两名保镖是两兄弟,名为方勇与方刚,国际雇佣兵出身,由乔老爷重金聘请保护乔松的安全。
兄弟俩跟乔松有了五六年,乔松的成长他们看在眼里,少爷会养成这样的性格,应该说全是因为家里无脑娇惯着的原因。
这也是乔松第一次发完脾气后不怪别人反而反省自己,方刚斟酌后,说:“少爷呀!你要是真看上了他,就不能这么个追法。你这样只会把他越推越远的!追人哪有像你这样追的,刚才人家魂儿都快被你给吓没了。”
“那我应该怎么做?”乔松忧郁不解的眼神看注视着方刚。
他从没有主动追求过任何人,之前因为他的家世与外貌主动贴上来的男女,在他暴躁的脾性下伤残不少,现在终于有了个看得入眼的人,他不在乎性别等其他,只想对方快点投入他的怀抱,感受一下书中说的恋人在怀,无尽欣喜的滋味。
方勇笑道:“你有钞能力,想追个人,这还不容易吗?”
***
晚上,林子榆洗完澡,擦拭着头发来到林子桉的房间。
“诶,你的那位叫乔松的同学,”林子榆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这儿不会是有问题吧!”
林子桉赶紧上前抓住哥哥的手,同时“嘘”了一声。
“别乱说他坏话,他家太有钱了,在我们省内跺一跺脚,地都能抖一抖。咱们要是得罪了他,可没什么好果子吃。”
林子榆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觉得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任何碰面的机会了吧!
哪来的得罪一说。
林子桉继续说:“而且他不是我的同学,昨晚的KTV里只有周凯风我比较熟络,还有里区玩剧本杀的是我们篮球队的。外面唱歌喝酒的大部份是他们上层社会的朋友,喝名酒,穿奢牌,用鼻孔看人。”
林子桉顿了顿,表情夸张的继续说:“省内商界三大巨头,就是乔,周,文家。周凯风就是昨晚过生日的,你已经打过照面,超级花心。里面总叼着跟烟的,是文飞扬,喜欢玩阴的。乔松你现在知道了,周凯风说过他的性格很古怪,你离他们远着点就是。因为他们喜好特殊,臭味相投,这三个人被某些同学称为三贱客。”
“嘁,小小年纪就知道区分什么上层社会。”林子榆嗤笑,内心认同的觉得乔松性格的确古怪,感觉他有严重暴力倾向,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他语重心长继续道,“要好好学习,不要攀比知道吗?”
“知道啦!哥~”林子桉伸手往林子榆嫩白的脸庞上掐了把,“我不羡慕他们原本就有,因为我会努力让自己变成豪门!到时候肯定不会忘了我亲爱的哥哥~”
林子榆没好气的在林子桉头发上捋了一把,“臭小子,嘴这么甜,又想买啥?”
“我的目的这么明显吗?”林子桉瞪大眼睛装无辜。
林子榆斜着眼飘过去,“要多少?”
“哥,他们都用名牌篮球,我的超市货压根不够看。感觉上了球场拍起来都不够带劲,你给我点钱买个新的呗!”林子桉躺在林子榆的大腿上,死皮赖脸般撒娇道。
一米八八的大汉,撒起娇来怪搞笑的,林子榆抿着嘴偷笑,拿出手机给弟弟转了一千块钱。
【作者有话说】:林:那乔松就是个神经病。
乔:那林子榆长相脾性香味儿都在我的硬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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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突如其来的表白
餐厅的事很快被抛之脑后。
夜晚下了场雨,第二天早上起来,雨过天晴,薄纱一般的晨光洒落在林家精致的阳台和鲜花从中。
林子榆起床身着一身睡衣,不着急洗漱,反倒是拎了一壶植物营养水,在阳台浇起花来。
淡弱的绿光从每株植物顶端飞出,围绕着林子榆转了圈后,钻进了他右手食指墨印中。
仿佛无限生机充盈了他的身体,林子榆大感心情愉快,他放下水壶,眉语目笑的张开双臂迎着阳光,高声大喊:“新工作一切顺利~”
洗漱完毕后,他拿着冰箱里的三明治和纯牛奶放进双肩包里,换好衣服鞋子打开房门。
门一开,一束鲜艳的花束突然出现在林子榆眼前,他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谁不喜欢清早收到一束粘着明亮水珠的渐变粉玫瑰呢?
目光与注意力虽然第一眼都被花束吸引,但是他更关心送花的人是谁。
他把花束往下扒拉,露出一张俊逸非凡的脸。
林子榆直视着面前乔松的眼睛,那里面有一抹灼热的光,完全不加掩饰,像是一团火焰,热烈且醒目。
林子榆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乔松什么时候来的?
这目光是什么意思?
十九岁的乔松给他送渐变粉玫瑰花又是什么意思?
他知不知道粉玫瑰的潜在含意?
见林子榆楞在原地,乔松再次举起花束递到他面前,语气中是从未有过的温柔:“送给你。”
林子榆在看到乔松人后,满怀期待的双眼里瞬间就失去了兴趣。他伸手客气有礼的推拒着花束,无奈的说:“抱歉,我不能接受,你带回去吧?”
乔松是听了保镖的提醒,才知道按照普通人追对象的方式,起了个大早买来新鲜花束追人。
平时只要冲着他高大的身躯和俊俏的脸,在国外各种男女倒追。再加上雄厚的家庭背景,他可谓是万里挑一的有财有颜。不知道为什么到了林子榆跟前,怎么耳朵里听到的却总是NO?
多年来他难得遇上一个看得顺眼,相处起来莫名舒适的人,没追到手,乔松是不可能放弃的。
“为什么不接受?你不是喜欢男生吗?我喜欢你,想跟你谈恋爱。”
内心猜测的答案被对方如此直白的说了出来,林子榆反而松了口气,他缓了缓语气,“乔松,我也不是任何男人都喜欢的。”
乔松浓黑的眉头皱起,捏着花束的手用力过猛到发白,他固执的问:“我家里很有钱,我自认为长的也不差,身高体重都很标准,我在国外知名的普林斯顿上大学,你能不能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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