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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万人迷图鉴(快穿)——香酥牛排

时间:2024-02-03 09:43:23  作者:香酥牛排
  迷迷糊糊中,温时好像看到了阿普和阿里斯,他们两个在他虚幻的识海中合二为一,那只宠他爱他的大雪豹,深情款款朝着他走来。
  温时朝着那大雪豹嗷呜了一声,在一道金光中,幻化成一只雪白的小雪豹,朝着那大雪豹飞奔而去。
  可是走了不久,大雪豹又变成了阿普,温时看着他们在金光中合二为一,成为了他眼前一道刺眼的圣光!
  “嗷呜!”
  阿普你个大坏蛋啊,你竟然欺骗我这么久,原来你是我的雪豹哥哥呀!
  你等等我呀,别又走丢啦!
 
 
第61章 
  蓝湾牧羊犬是整个世界都稀有的品种,他们以漂亮的外表和稀有的价值而被人们所追捧,这种犬基本上只有特别有钱的人才会养。
  而国内要饲养这种犬的话,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条件的,要从国外引进不说,昂贵的价格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可是最近S市刑警大队入手了一只很可爱的小狗,外形很是好看,是训导员陈朗看上的。
  看到小家伙的一瞬间,陈朗想都没想就入手了,并且带回了刑警大队。
  小家伙的外形很好看,价格也有点贵。
  那卖家说,这狗狗拥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但不纯,所以看起来可能也和蓝湾牧羊犬不搭边。
  所以卖的便宜点。
  陈朗在观察过小家伙的所有指标后,花了五千大洋将小家伙买了回来。
  虽然看起来完全没有一点点的蓝湾牧羊犬的特征,但陈朗喜欢,而且小家伙看起来很聪明,那么小就能听懂陈朗的话,并且能遵从他的指令。
  陈朗说让它坐好,它就乖乖蹲着,两只眼睛黑葡萄似的盯着陈朗。
  陈朗被那眼神萌到了,感觉即使不是什么好品种,他也想将小家伙带走。
  最后没经住诱惑,把一个月工资搭进去,将小家伙打包带回家了。
  那卖家起初要了一万块,陈朗好说歹说,砍价砍了半个小时,才砍到了五千,拿下了。
  回去的路上,他都在自言自语嘲笑自己:“我竟然会花五千块买一只警犬苗回来,平时这个价格我都能买好几只了,小家伙,你就感谢我吧。”
  温时是能听懂人话的,其实他也比较震惊,这个人竟然能花五千块钱把他买走,他以为自己是没人要的。
  那卖家说他拥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但没人会信,因为一般的蓝湾牧羊犬不可能出现在这样的市集里。
  育养蓝湾牧羊犬的条件很苛刻,全世界都稀有的品种,怎么可能出现在普通的市集上,用脑子想都不会的。
  可是这个男人却买了他,花了五千块大洋,温时要是能说话,都想骂他冤大头。
  就是因为卖太贵了,所以温时已经在那里待了好多天了,虽然小狗确实很可爱,但在钱面前,小狗什么都不是。
  昨天来了一个财大气粗的男人,想把他买走,给了两千块钱,直接和卖主吵起来了,那卖主说:“我这拥有蓝湾牧羊犬的基因啊,你给我两千,就算一个金毛幼崽,也不止这点钱,你可以直接抢,却还要给我两千块?”
  那买家也甚是生气,指着温时就是一顿贬低:“我就是看它可爱,很喜欢它的外形才买的,就你这犄角旮旯里的生意,还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真是笑死人了,蓝湾牧羊犬不会出现在这垃圾的夜市里。”
  虽然骂的很难听,但温时觉得他的逻辑是对的,那么昂贵且稀有的品种,怎么可能出现在夜市里啊?用脚指头想都不会的。
  可如今不但有人信了,还花了五千块钱。
  这是一个月以来,给的价最高的了。
  所以卖家一咬牙就把温时卖给了这个男人。
  或许自己也觉得离谱,男人一路上都在自我安慰,自言自语。
  男人长得很帅,身高也很有优势,最少一米八六的个子,配上他一张帅气的脸,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个万人迷大帅哥了。
  温时以为他要把自己买回家当宠物养起来,结果这车一路朝着市里的刑警大队而去。
  温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不会是被买去当警犬吧?
  温时:“啊这,我这一世的梦想是被人类当宠物养起来,什么都不努力就能享受安逸的狗生,这怎么和我预想的不一样?”
  温时在震惊中被带到了一个满是狗狗的地方,而把他带回来的男人,常年就是和这些狗狗打交道的。
  他是刑警大队的警犬训导员。
  温时:“……”
  关于我想当宠物狗,却被买去当警犬育苗这件事……
  关于他买了警犬来育苗这件事,肯定是要上报的,那他花钱买狗狗的钱,上头也会给他报销,所以温时的担忧多余了。
  他被关在了一个小笼子里,周围的大笼子里都关着各种各样的警犬,现在是晚上,大概是休息的时间,所以大家对他的兴趣也不是很高。
  但当训导员陈朗给温时带来盆盆奶时,周围的大家都不淡定了,纷纷起身朝着陈朗叫嚷,明显是想吃东西,但很快被陈朗的一声呵斥,吓得都噤若寒蝉。
  温时在自己的小笼子里喝起了盆盆奶,他甚至都没觉得周围的狗可怕,完全没有一点怯场的意思。
  帅气的训导员小哥哥,蹲在他的笼子边上,看他把盆里的奶喝完之后,又给了温时半根香肠,周围的狗狗都看着,心里可生气了。
  但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警犬的训练要从小做起,这样才能训练出来一个听指挥、有纪律的警犬。
  温时喝完奶,吃完半根香肠之后,还是觉得饿,但他知道自己刚来这里,不能多吃,训导员也不会给他给了。
  他乖巧地蹲在那里,和训导员对视,大概是真的很喜欢他,训导员原本起身了,结果又打开了笼子,将温时抱了出去。
  温时:“……”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有点冷,我怕你挨不了冻,你还太小了。”
  刚出去,遇上一个穿着刑警制服的小哥,朝着陈朗打招呼,他好像刚出任务回来,满脸是汗,但面部轮廓很深邃,笑起来痞气又好看。
  他问陈朗:“刚入手的警犬苗子?”
  陈朗举着温时给他看:“我觉得它很有灵性就买了,五千块钱,花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心疼死了,不过上头同意给我报销,我心里舒坦了,抱它回去睡,免得放那里出事,这才三个月不到的大小。”
  那男人洗完脸,随便擦了一把,脸上还在掉水珠:“什么品种啊这么贵?贝斯也才三千多,那还是杜宾犬苗呢。”
  陈朗摸摸温时的脑袋,笑着回答:“谁知道什么品种,那家伙骗我说有蓝湾牧羊犬的基因,但我觉得不太像,好像更像狼犬,不过也就是一个眼缘,我看中它了,就买回来了,我觉得它应该比我想象的要聪明。”
  那男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也伸手摸了摸温时的脑袋:“确实不像蓝湾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的杂交种,不过也还行,看起来很可爱。”
  陈朗开心了:“队长这样说,那我就觉得我这钱花的值了,等他适应两天,训练就要安排上了。”
  刑警大队队长名叫夏甄,他看了一眼陈朗道:“那麻烦你了,又有事情做了,驯养警犬可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陈朗回答:“没办法,喜欢狗狗,就喜欢和它们互动。”
  夏甄嗯了一声,挺拔的身影转身要离开,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回头叮嘱陈朗:“贝斯最近胃口又不好了,大概是受伤了的缘故,你多注意点它的的饮食情况,可不能让我们的战友出现什么意外。”
  陈朗听到贝斯的情况不好,又转身往回去走,他以为其他的饲养员会照顾贝斯,没想到贝斯最近食欲不振。
  贝斯受伤了,在前不久的打击犯罪现场,为了保护一个队员,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枪,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弹从他的皮肉上穿过去了。
  陈朗本来在休假,贝斯的日常是其他训导员在负责,可是贝斯受伤之后情绪很低落,不吃不喝,这才把正在休假的陈朗叫了回来。
  陈朗连夜赶回来,在夜市上买了只小狗,回来把这茬差点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的。
  因为杜宾的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的贝斯却脱颖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验,这才入选了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了,一岁的时候入选的警犬,有了编制,今年已经两岁了。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对战友很忠诚的犬类,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的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的外表,也喜欢他对每个战友的忠诚,基本上有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对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的第一狗选。
  他的追踪能力和反应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这也是他受伤的原因,因为反应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战友一命,而自己却被子弹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经不把贝斯当成犬了,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战友。
  陈朗再次开门进去,把灯打开,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跃起来。
  这里关着大概十几只警犬,各有各的用处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战友。
  不管在哪里,警犬和军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类赋予了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人类看来,他们不是动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
  温时被陈朗抱在怀里,看着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里突然慌起来。
  他当人的时候,对警犬都比较敬重且崇拜的,作为动物,竟然能为人类做到那种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么犬类,温时对他们都有一种滤镜。
  作为犬中的翘楚,警犬,温时对他们更有一层敬意。
  他们也是和伙伴们负重前行的战友啊。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当警犬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他一辈子碌碌无为,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一辈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说他是来人间凑数的都不为过。
  没想到这当了动物,变成了一只狗狗,竟然还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他被男人带回来之后,就比很多人类要强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选了警犬,那他就会有了编制,有了编制他就有了铁饭碗,虽然这个铁饭碗可能有点沉。
  他被陈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个很大的铁笼子前,笼子里关着一只大型的杜宾犬,全身棕色的毛发细腻发亮,耳朵直直竖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笼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个审视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带着藐视一切的高傲。
  陈朗将门打开后,呼唤他出来,他想看看这家伙的伤到底重不重。
  但那家伙没动,只是盯着小狗狗。
  陈朗见他没动静,就伸手去抚摸他的脑袋,没想到杜宾犬一点攻击的意思都没有。
  警犬的进食都是有时间的,过了那个点,就不会再进食了。
  但为了贝斯的伤势着想,陈朗还是给他又添了点粮。
  贝斯这才缓缓动了动,起身往前爬了爬。
  他进食的样子也和其他警犬不一样,其他警犬看到食物会发疯,但贝斯不会,他进食虽然很快,但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温时看着他吃那么香,也想上去啃两口,但在对方朝他看来时,他就怂了。
  这哥看起来很不好惹,温时觉得自己还是识相点别作死,反正他刚吃了五分饱,不是很饿。
  见贝斯进食了,陈朗才感觉安心了点:“你的队长说你不进食,情绪很消极,是因为我没在么?贝斯你这样可不行,受伤了就要多吃点,别饿着,这样伤口才好得快。”
  贝斯认真进食着,没有理会陈朗的话语,他从小就成了警犬苗子,和陈朗相处了快两年,早就能听懂陈朗说的每一句话。
  他不想进食,是因为陈朗不在,他感觉很空虚,好像没人来安慰他,其他的训导员他又不喜欢,所以不想吃东西。
  陈朗既然回来了,那他就有心情吃了,他是陈朗带大的,对陈朗的依赖比对任何人的都强。
  可是如今,陈朗好像又找到了一个比他更重要的狗狗,小家伙就蹲在他的笼子边,充满好奇地打量着他。
  贝斯有点生气,猛地将铁盘里的狗粮打翻了,然后一声不吭地挪到后面去,继续躺着。
  陈朗看着撒了一地的狗粮,陷入了沉思。
  他警告贝斯:“能耐了是吧?那你就饿着,我看你能饿到什么时候,这么喜欢闹脾气,贝斯,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你今天是发什么疯?”
  贝斯没法说人话,不然肯定告诉他:“你既然有新的狗了,为什么还要找我?我不需要那可怜的施舍和怜悯。”
  陈朗将食物都捡起来,将铁盆放在了一边,他警告贝斯:“你会为你今天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会惩罚你,明天你都没有食物吃了,既然想饿死,那你就饿死得了。”
  作为训导员,陈朗对贝斯的态度都是强硬的,毕竟贝斯现在什么都懂了,他平时都很听话守规矩,既然做出这种事情,那一定就是故意的。
  这就像自己的队员犯了错,队长绝不会惯着他的臭脾气。
  陈朗将东西收拾好之后,又抱着温时离开了。
  贝斯看着陈朗怀里抱着的小狗,猛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他比这只狗狗还小的时候,就被陈朗带回来了,陈朗虽然很喜欢他,但一直在培养他的独立性,所以即使那么小,贝斯也是独自睡觉的。
  陈朗不会这样照顾他的感受,更不会把他带回自己的宿舍。
  可今天他有了一只新的狗狗,他把那狗狗带回自己的宿舍了。
  当屋里暗下来之后,四周陷入了片刻的宁静。
  但很快,周围的警犬们都开始“窃窃私语”。
  贝斯听得懂他们的交流语言。
  “贝斯失宠了,果然人类永远爱小时候的我们。”
  “我们会一天天长大,但可爱的小狗什么时候都有。”
  “是啊,他可从来没这样抱过我,我就是后妈养的。”
  “别说你了,贝斯都被冷落了,以他的脾气,怎么受得了这气?”
  “你猜那个小家伙会不会死在贝斯的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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