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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配稳拿深情剧本[快穿]——祝麟

时间:2024-02-10 08:58:41  作者:祝麟
  它又补刀道:【再说了,你哪里来的道德感?】
  【你连记忆都没有,谁知道你上辈子是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
  季眠妥协了,但只为系统说的“维持人设”。他刻意忽略了自己曾经是“罪犯”的可能性。
  *
  季眠休息了几天,那日被揍的伤口总算不怎么疼了。
  这几天,他就靠着“好兄弟”们打牌的零嘴过活。
  季眠感觉到,再留下去,他的这些个“好兄弟”就快爆发了。
  第四天时,他踩着他们爆发的底线,从桥洞离开。
  ——他要去偷了。
  偷谁呢?季眠还没想好。
  怎么偷?季眠也不知道。
  他晃荡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原主显然是这一带的惯犯,有人认出季眠,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和背包,警惕地检查自己有没有丢失什么财物。
  季眠两只手攥得紧紧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
  第一次做贼,他有点紧张。
  他咬咬牙,在马路牙子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然后挑选要下手的目标。
  看到一对过路的夫妻,说说笑笑的,眉目含情。舍不得下手。
  看到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高马尾在脑后一甩一甩,很有活力。舍不得下手。
  又看到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啤酒肚晃晃荡荡。还是舍不得下手。
  系统:【……】
  它叹着气:【你到底能不能行了?】
  【我……能行的。】季眠迟疑地道。
  顶着正午毒辣的太阳,他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再拖下去可不行。
  他头昏眼花地看,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那是个刚从车上下来的青年,染着一头亮眼的红毛。他的车停靠在路边,只要季眠找好角度,车内的记录仪是拍不到他的。原主在这一带得手过多次,确定附近没有监控。
  但季眠选中他的原因却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人长得很像个不学无术的混混。
  红发青年从头到脚都不良少年的标准定义,发型张扬,上衣是略紧身的背心,牛仔裤上还挂了几根非主流的铁链子,肩上背了个大皮包,露出来的皮肤上纹着浮夸的纹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时此刻,以貌取人确实能给他带来一点安慰。他很需要这一点安慰:他要抢的是个混混,很坏很坏的混混。
 
 
第3章 
  季眠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红发青年附近,不过两分钟路程,季眠已来到他的身后,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当扒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成为“季眠”以后,季眠也继承了他的这项能力。
  红发青年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着呼吸,脚步像猫一般轻,走路时还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免得过路人起疑。
  透过红发青年的肩上皮包拉链的一点空隙,他心头一跳,瞧见了——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尽管只露出一角,但季眠很确定,那就是钱包。
  待青年走入一家卖肉饼的店,季眠紧随及后跟了进去。
  肉饼的油香、面香和肉香顿时冲着他的鼻腔,香得他脚步都晃了晃。
  前面还有人在排队,红发青年站到队尾,嗓门很大,喊:“老板!要两个香河肉饼!打包带走,分两个袋儿装。”
  里面传来女人爽快的声音:“好嘞。”
  季眠的思绪歪了一下:香河肉饼……听上去应该挺好吃的,也许比关东煮的菠菜鸡蛋糕好吃。
  【愣什么神呢,快干活!】系统催促道。
  季眠应了一声,跟在青年背后排着队,右手悄无声息地摸过去,将他的皮包拉开一条十来公分的缝隙。
  手势转为斜竖着,顺着拉链的缝隙顺利滑进去,没碰到皮包一下。
  这时季眠的手指已然摸到那包里的皮夹子了,天衣无缝。
  两根手指一夹,捞到手心里捏住了。
  季眠一顿,动作停住了。
  在右手的手里,厚厚的一沓。这厚度如果是他自己的,季眠会感觉安心,偏偏他不是这钱包的主人,他只感觉惶恐。
  太、太多了!他只想要个打车钱。
  季眠不安极了。能想办法退回去一点不?
  【……退什么退!】系统恨铁不成钢,【扒手哪有嫌钱多的?】
  【那他待会儿没钱付账怎么办?】
  【你管呢!】系统几乎要被气成河豚,【想那么多,怎么不想想,万一这钱是这人给躺在病床上的老母亲治病救命的钱呢?】
  它随口一说,季眠却神情一变,当真了。
  好像……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季眠的手瞬间抖了一抖。他居然偷了人家的救命钱!
  扒手的手是最要稳的,偷东西的手一个不稳,手里捏着的赃物就可能跟着也颤一颤,叫目标发觉。
  季眠这一抖,不得了了。钱包不小心磕在皮包的内侧,那一点细微的颤动引来了青年的回头。
  “臭小子干什么呢!”红发青年一看到季眠的手,大吼了一声。
  他的大嗓门就在季眠耳边,震得他耳膜一疼。
  【完了完了……】系统直叹气。
  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任务者呢?
  它埋怨季眠的同时,又忍不住埋怨自己:刚才嘴贱多说那么一句做什么呢?
  “偷老子的东西?”红毛的眼睛眯起来。
  “我……”
  季眠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毕竟他的手现在还在人家包里塞着呢。
  老板娘听到外头的动静,从厨房走出来,一见季眠,眉头立即拧起来:“呀,又是这小子!”
  “唷,还是惯犯?”
  红毛乐了,猛地扼住季眠的手腕,力气大得要命,季眠怎么也抽不动。
  他这才发现,被自己选作为目标的这人,脸上竟有一道细长的刀疤。看起来就很不好惹。
  “真对不起。”季眠放弃把手抽出来了,“您要把我送警察局吗?”
  红毛扬了扬眉头,发现这小子的口吻居然还挺淡定。
  “警察局?”他咧着嘴笑了一下,“你爷爷我喜欢私了。”
  “……”
  红毛拽着季眠的手腕,粗暴地把人拉到外面。
  季眠又挨揍了。
  红毛的拳头不比上次那人的脚轻,拳拳到肉。季眠旧伤还没好,有时红毛的拳头砸到他的旧伤处,疼得他叫都叫不出声。
  这回连系统都不忍心了,忍不住念叨他:【我说什么来着,乱发善心没好报的。下次出手果断一些。】
  季眠挨着揍,还有空回它:【可你不是说,那是救命钱吗?】
  【……是我错了。】大错特错。
  对这种没有记忆的笨蛋任务者,是开不了玩笑的。系统深刻地反省自己。
  就在红毛又一拳头即将落下时,忽然一道声音打断了他——
  “我让你做这个了吗?”
  这是一道男人的声音,低沉,连不悦都是漫不经心的。
  红毛抬头看向来人,抬起的手慢慢落下来。他一只手还拎着季眠的领口,身子却站直了,对来人道:“大哥,你怎么下来了?”
  大哥……
  季眠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脑子里最重要的两个词:一个是“大哥”,一个是“大姐”。
  他想抬头看看这位“大哥”,却做不到。
  只听这位“大哥”语气懒散地道:“让你买个饭,出来半天,打人来了?”
  “不是……大哥。”
  红毛笑了声,像是碰到什么有意思的事,一只手改抓着季眠的头发,把他拎到来人面前。
  他道:“我出来买个饼,居然撞上扒手了。”
  还是个技术不咋高明的扒手。
  季眠几乎是被红毛怼到了“大哥”的脖颈前。他肿胀的眼半合着,只瞧见这“大哥”清晰的下颌线和流畅有力的颈部。
  原来“大哥”很年轻。
  他艰难地抬起眼皮,想看清“大哥”的长相。
  旋即,季眠目光对上一双深黑的眼,掩在墨一样的睫毛下面,冷冰的。
  哦。原来“大哥”很好看。
 
 
第4章 
  “扒手?”
  段酌目光淡淡扫了季眠一眼,发现这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小扒手也在看自己。
  他不甚在意地移开视线,对红毛催促般地偏了下头:“快点。”
  他表情没什么变化,但红毛知道,他让段酌等得不耐烦了,于是抓着季眠头发的手一松,连忙把人丢开。
  季眠骤然失重,整个身子“嘭”地栽倒在地上。
  【恭喜,得来全不费工夫。】系统冷声道。
  季眠迷蒙的,问:【什么?】
  【你要投靠的女主的干弟弟,那个“大哥”段酌。喏,就在你面前。】
  世上竟然真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季眠在心里点点头,连脸上的疼都快要忘了。
  他很高兴,说:【是么,那真好……】
  【好个哔——啊!】系统的脏话被自动屏蔽。
  它的语气转折太过突兀,季眠更懵了:【怎么了?】
  【这个红头发的是段酌手底下的,你敢偷他的东西,就相当于得罪了段酌。这下别说投靠他了,他没追着找你麻烦就算好的了。】
  【那你……】季眠有点委屈,【那你一开始怎么不告诉我,这个红头发的是“大哥”的人?】
  【……】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哼】了一声,不吭声了。
  季眠知道了,原来系统也不是万能的。大多时候也是马后炮。
  季眠想,他不能总是依赖系统。因为系统有时候也会出些馊主意。
  他的脸还贴在地上,脑子却转得飞快。
  季眠意识到,如果不在今天紧紧抱上“大哥”的大腿,那自己未来就很难再有投靠他的机会了。
  今天,他还能跟段酌面对着面。
  等到了明天他想找上门,势必要通过段酌手下人的筛选。而大概率,他会遇到这个红毛。
  他已经跟红毛结下梁子了,对方又怎么可能肯轻易饶过他,又同意让自己在段酌手底下做事?
  此时,红毛已经进了店里。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红票子,甩在柜台上,也不等里面的老板娘找钱,饼子拎起来就走。
  “大哥,买完了。”他走到段酌跟前,说道。
  段酌没搭腔,转身就走。
  忽地,脚腕传来一股力量,兀然拦住了他。
  那力气不大,只要他动动腿就甩得开。
  段酌侧过身,眸光瞧着地上趴着的少年,正要抬脚把人踹开——
  “……哥。”季眠两手抓着段酌的裤脚,艰涩地开口。
  季眠本来想学着红毛喊他“大哥”,但又总觉得大哥这个称呼放在段酌身上有些显老。他明明很年轻。
  一犹豫,说出口时就从“大哥”变成了“哥”。
  “嘿——这小子!”红毛瞪起眼睛,抬腿往季眠的手上蹬了一脚。
  但季眠却未松手,他死死地拽着段酌,好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哥,我想跟着您。”因为受着伤,他声音低低的,有点喘,带着恳求的意味。
  红毛乐了,耻笑道:“我大哥是你这种喽啰想跟就跟的!?”
  季眠没搭理红毛的话,只一遍遍央求:“哥,让我跟着您吧。”
  段酌垂眼俯视着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他只问了一句:“你会做什么?”
  “我、我……”季眠脑子转了半晌,却没从原主的记忆力翻出半点有价值的东西。
  他只好答:“……我只会偷东西。”
  “我手底下从不养贼。”段酌抬起腿,踢开季眠扒着他裤腿的手,吐出最后一个字。
  “脏。”
  季眠头都抬不起来,只能趴在地上,呆呆地想:好吧,我脏,我龌龊。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两人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
  完了,他们要是真的走了,他的任务恐怕就真的完不成了。
  一想到这儿,季眠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竟然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了!
  脸上是剧烈的钝痛,腰上则是钻心的刺痛。他想,腰上一定有两三块骨头断掉了。而且,他现在看起来一定浑身都是血和灰,很脏的。
  季眠的眼泪快要从眼眶里出来了。他拼命忍着,到底没让自己哭出来,那样好窝囊。
  他追着段酌离开的方向,往前走。
  季眠的腰直不起来了,但他愣是没依靠任何东西,就这样,双腿直立地前进。也许是太疼了,超出了他能承受的极限,身体里反而憋起一股气,撑着他一直往前。
  段酌当然知道后面有人跟着自己,但他并不在意。
  走出几百米,他在一辆略旧的灰色大众车前停下来。
  从衣兜里掏出钥匙,他按了下开关打开车门,把车钥匙重新扔给红毛,坐上副驾,关上门。
  红毛接住钥匙,闪身钻进了驾驶座。
  此时季眠距离他们的车只有几米之遥。
  汽车引擎徐徐发动,轮胎已经向前滚动了一截,车速骤然提高。
  季眠却在这时猛地跑了几步,跳到车后盖上,狠狠抱住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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