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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进种田文里当中医(穿越重生)——醉千归

时间:2024-02-15 09:16:43  作者:醉千归
  纪应淮觉得,回现代他都能上村里和七大姑八大姨比划比划了。
  本来该留这些人吃饭的,但屋子实在太小,也实在没余粮。瞧着他从头到脚写着的“寒门”两个大字,没人好意思提宴请,时间差不多了就散了。
  安立夏站在一堆又一堆的布匹粮食之间,神情恍惚,都不知道该从哪儿理起。
  早上起来他还在盘算着要不要多花两文钱去买白米,现在白米白面把放粮的缸都装满了。
  “坐着歇会,我给你烧肉吃。”纪应淮把他带到桌前,顺手揉了一把安立夏的头发。
  发质很不错,很健康。
  肉是肥瘦相间,上好的五花。纪应淮拿刀比划了一下,决定做个东坡肉给安立夏小露一手。
  他读研开始就搬出了宿舍一个人出去住。起先都吃外卖,后来吃腻了,就开始自己学做菜。四五年过去,已经很熟练了。
  家里糖不多了,纪应淮不知道在哪买调料,就让安立夏拿钱去了。
  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人回来,他担心出事,赶紧出去找。
  “立夏。”
  安立夏就在路口,面前还有几个人,在和他讲话。
  “夫君,”见他来了,安立夏拧着眉,有些委屈,“他们要请你去县城和苏小姐赏花,要我帮忙劝你,还不让我走。”
 
 
第5章 吃大块的肉少吃醋
  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脸上堆着笑,解释道,“举人老爷,咱们没有强人所难的意思。我家小姐拜读了您的大作,想与您交流一下学问上的问题。”
  “承蒙厚爱,纪某只是运气好,学问方面尚有许多欠缺的地方,不敢误导别人,抱歉。”
  那人没死心,隐晦地打量了一眼安立夏,凑到纪应淮身边小声说,“老爷,您喜欢哥儿是么,我们小姐其实也是哥儿,那容貌在县城里可是数一数二的。”
  “您得了小姐的青睐,苏府未来定会尽全力供您入仕。”
  纪应淮觉得有些好笑,他们还真是心急啊,年轻的举人刚升了社会地位,就要帮他把亲事也一并安排好了。
  “不必了,纪某没有另娶的心思,诸位请回吧。”
  他抓住安立夏的手腕,牵着人转身就走。
  “老爷,您三思啊,苏府能给您的支持肯定比乡野人家要好得多。”那人完全不顾及安立夏的感受,径自说着。
  本就自卑的安立夏默不作声地跟在纪应淮身后,指尖在掌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子。
  纪应淮停住了步伐,“纪某已经成家了,对现状很满足,不需要这样的支持。都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请回吧。”
  进了屋,安立夏还是愣愣的,像在做梦。
  “手疼不疼,东西给我拿。”
  纪应淮轻柔地掰开他紧攥着的拳头,就瞧见白生生的皮上刻了几个显眼的红月牙。
  真叫人忍不住怜惜。
  纪应淮发愁,古代三妻四妾的行径真叫人头疼,道德观念不同,话也讲不通。第一天就上来塞人,这以后会不会还有更离谱的事情啊?
  看安立夏受委屈的小模样,纪应淮想起了实验楼底下那只小猫。
  他每天中午都会下楼给小猫倒一杯粮一杯水,有天被事情耽搁稍微晚了些去,那小白猫一直在老地方等着,见到他就跑过来,瞪着溜圆的大眼睛,委屈巴巴地伸爪子抓他的裤腿。
  两个小家伙如出一辙的可爱。
  “日后再遇上这种事,你直接帮我推了就行。”纪应淮道。
  安立夏“哦”了一声,又违心地劝他,“夫君,有助力总归是好事……”
  方才那些人跟他聊了许多,大抵意思就是,他这个村夫帮不上纪应淮的忙,只会成为拖累。
  是了。
  官场上单靠自身优秀根本闯不下去,有人脉、有背景才能走得长远。纪应淮已经失去了家里的支持,若是想做大官,最后定然会走到娶妻、借助妻子的娘家力量这一步的。
  只是早晚的事。
  那群人很笃定,这位年轻的举人老爷终会向现实低头。
  纪应淮揉了揉他的脑袋,“不高兴就别勉强自己。我不去做官,没必要迎合别人。”
  “说了会让你过得安稳的,放心。只要你愿意留下,这个家就永远只会有我们两个人。”
  他残存的父爱在心里补了一句——肯定不会找后妈虐待你的。
  安立夏眼角发红,“我愿意的,一直愿意的,只要夫君不嫌弃我就好。”
  “自信一点,你那么优秀。”纪应淮每每想到安立夏的种植天赋,都会觉得这样的大宝贝能落他手里,实在是上天眷顾。
  锅里的水早已烧开,咕嘟咕嘟冒着响,再腻歪下去两人的午饭就要变成下午茶了。
  纪应淮除了东坡肉和炒时蔬外,还准备给安立夏做一碗酒酿小圆子。
  小孩儿应该都喜欢吃甜甜的东西吧,尤其是在调味品匮乏的古代,糖比盐还贵。
  “夫君,蛋壳莫丢了,给我吧。”
  纪应淮应了,拾起来抖抖灰递给他,“拿去玩么?”
  安立夏摇了摇头,“不是,蛋壳弄碎了可以给鸡吃。隔壁大娘的鸡生软壳蛋,昨儿还问我有没有剩的可以给她呢。”
  “这样啊,那下回我留着,等以后咱们要是养鸡也能派上用。”
  他说得很自然,安立夏瞧着他的神色,不像是开玩笑,“夫君,我读过一点书,他们说君子远庖厨,做饭的事,还是我来吧。你那手要给人把脉,金贵。”
  这些天耳濡目染,安立夏也学了点中医知识,大概了解了什么是望闻问切。
  他夫君摸人家的腕子才不是像他们传的那样在占人便宜,那是在切脉,摸得是扑通扑通跳的血管,这里头有大学问呢。
  纪应淮笑道:“立夏,君子远庖厨的意思,是君子要远离血气杀生之事,要有仁心。再说了,你这细皮嫩肉的,被油点子一崩就一个疤,金贵的是你自己。”
  安立夏脸上泛起云霞,张口欲要辩驳,被纪应淮轻轻推了推,“好了好了,金贵的小立夏,去桌前坐着,我要端菜了。”
  白雾缭绕,暖意自餐桌升腾而起,或许这就是家最抚慰人心的地方。
  满满一碗甜汤,勺子一拨,底下卧着的两个滚蛋就显露出来。流心蛋很香,肉也很好吃。这是安立夏从小到大吃过最美味的一餐。
  就连过年,他都没吃上过这么大块的肉。
  纪应淮头回烧菜给别人吃,正在欣慰自己今天炒的糖色挺好看呢,余光瞥见安立夏不动筷了。
  他心里一惊,安立夏一直吃的素菜,突然给他吃油重的,肠胃是不是接受不了不舒服了?
  “立夏,你怎么了?”
  纪应淮正要去抓他的手摸脉,安立夏忽然淌下两行泪来,“夫君,我好高兴。”
  他心里有万千情绪,只是吃了没文化的苦,表述不出来,反反复复地说着高兴二字。
  纪应淮泪目,瞧着孩子平日里给苦得,吃顿稍微好点的就哭成这样了,真叫人心疼啊。
  “不哭不哭,高兴就多吃点。”
  他搜肠刮肚想找点安慰人的话,憋了半天,只想出一句,“吃饭的时候情绪波动太大会影响消化功能,会不舒服的。”
  说完,纪应淮自己都觉得自个没情商。
  他在现代的时候,怎么就没多看点恋爱小妙招或者温柔情话锦集呢?
  不过,倒也不能怪他,论谁能想得到老天真会给寡王送老婆啊。
  他们在村里又呆了几日,这些天可比之前要好过太多了。
  有了举人的名声,谁家都想来沾点关系。
  认识的不认识的,三天两头往小破屋来,送这送那的,纪应淮能推的都推了。人情这东西,欠了都是要还的,他自认没有那八面玲珑的交际能力,只想安安分分地做个医生治病救人。
  对之前帮过他的林参等人,他挑了点好东西,和安立夏一块给人家送了过去。
  纪应淮除了出诊,其余时间上哪去都带着安立夏。一是为了让人家知道这是他的媳妇,带他认认人;二是纪应淮存了心想要安立夏多参与社交,一直呆家里容易闷到自闭。
  风光大胜之下,巫医想败坏纪应淮名气的银子竟全打了水漂,可把他气得几天几夜不得安眠。
  他愤愤地想,当初那纪幺要死不活的时候,他怎么就没把棺材盖给盖上,把人憋死了就没后面这么多事儿了。
  不过,巫医心思一动,算算日子,七天快到了吧?
  不仅这厢巫医惦记着,纪应淮那边也在等着看疗效。
  诊断和方子肯定是不会错的,唯一不确定的是这个世界的药材,虽然名字模样都一样,但不同土壤气候条件下,药效会有一定的差异。
  就像道地药材比其他种植区的药材要更能发挥效用一样,里头也是有讲究的。
  纪应淮其实很想打听打听那人喝药后有没有什么好转的反应,但妇人家在村另一头,她为了孩子又忙得焦头烂额,全天都围着儿子转,根本不出来闲聊乘凉。
  完全没给别人探查消息的机会。
  服药第六天的傍晚,妇人拎着一只鸡出现在纪家的门口。
  “老幺,你是在世天菩萨,我儿能说清楚话了,今晚还问我要吃饭,知道饿了!”她一边说着,眼泪哗啦啦就往下淌,又哭又笑的,完全顾不上形象,也不管别人会不会把她当疯子了。
  纪应淮和安立夏连忙放下碗筷去扶她。
  “大娘,你带路,我去看看情况调整一下方子,你明日一早就去县城抓药。”
  妇人千恩万谢,把手里的鸡给小夫夫俩,“这是家养的鸡,老幺你收着。”
  “不用不用,您留着吃。”
  妇人把脱毛处理好的鸡往安立夏手里放,“老母鸡汤喝了对身子好,身子骨太瘦弱不容易怀,怀了也不好受,收下吧。”
  安立夏顿时脸就红了,垂着眸子,长长的眼睫微微颤动,“大娘……”
  这话说的,纪应淮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俩小手都没正经牵上,哪会进度这么快。
  他努力维持着正经人的姿态,冷静道谢:“那我们就收下了,多谢大娘。”
  妇人满意地点点头,走前面给纪应淮带路。
  太阳将近落山,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村里人大多不舍得点灯,遵循着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这会路上都没什么人,安静得很。
  纪应淮稍仰起头,看着东边慢慢升上来的弯月。天际那颗明亮的启明星和他在现代看到的没什么区别,走在乡村土路上的他,一瞬间与做完实验拖着疲惫身躯回家的纪博士重叠了。
  好像他们从来就是一体的。
  人放空思绪的时候就喜欢琢磨点哲学问题,他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忽然感觉身后有动静。
  唯物主义战士勇敢回头,什么也没看到。
  嗯?
  纪应淮心想,难不成是错觉?
 
 
第6章 出诊遭遇臭味袭击
  乡野地方,可能是小动物突然窜入农田传出的声响吧。纪应淮没多在意。
  妇人的儿子情况确实好转很多了,但仍然不太能下地,底子亏损严重。
  痫证久病之虚痫得慢慢调理,一个疗程就能有这样的效果已经很不错了,他常年发病,正气受损,要治本让他痊愈,还得帮他把正气补足。
  与此同时,“痰是致痫之源”,癫痫病多由体内痰湿或气血逆乱所致,这人发作期表现得是阴痫,得温化痰涎*。
  根据阴阳辩证,纪应淮给他调整了处方,并将煎煮方法细细列在纸上,还给妇人讲了一遍。
  这算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接手的第一个住院病人了。能明显在他身上看到疗效,纪应淮心里还是有点喜悦的。
  外头天全黑了,他出来的时候没想到带灯,现代人总是觉得自己往兜里一摸就能找到手机打开手电筒。
  本想着借着月光回去,可这村里的晚上暗得有种伸手不见五指的美。
  妇人给他找了盏小提灯,是渔民用来夜钓照明的那种,纪应淮谢过她,拎上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纪应淮琢磨着这治疗效果,好得有点超出他预料。会不会是因为药材药用价值高?
  毕竟古代没有现代那么多的化工污染,天地灵气也充沛。环境因素的影响可能还蛮大的,等有时间做个实验看看,纪博士心想。
  他挺享受一个人走夜路的感觉,耳边有虫鸣,有风打树梢的声音,安安静静的,很放松。
  陡然地,纪应淮闻到了隐隐飘来的难言的臭味,身后,一阵有些凌乱的脚步声直奔他而来。
  有人跟踪他,想对他动手!
  纪应淮撒腿就跑,他一米□□的个子,身高腿长,轻轻松松就窜出去十几米。
  随着“哗啦”一阵响,他回头看去,微弱的灯光下,只剩一个空桶哐当被扔在地上。
  一道黑影闪身躲进了不知道哪家的院墙里去了。
  那令人反胃的臭气滔天而起,纪应淮连忙又闪避了数十步,站到了空旷通风的地方。
  “……”
  这味儿太冲人了,也熟悉极了。纪应淮一脸麻木,什么仇什么怨啊,大晚上装神弄鬼跟踪他就算了,还想泼他一身粪水。
  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真离谱啊!正常穿越或者穿书的,大概率半夜碰上的都是刺杀,刀光剑影又酷又带感。就他,就他纪应淮,晚上出诊碰上个不怀好意朝他泼粪的。
  说出去都嫌丢脸。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没见到黑影再跑出来,无奈地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上,确定没沾到污秽便走了。
  那桶看着还挺沉的,黑影不算高,也不胖,估计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
  和纪应淮有矛盾的嫌疑人,这村里细数下来,巫医应该是头一号。不过也不一定,按他见到的巫医的模样,这人应该挺虚的,也挺好面子。
  估计是让手底下的信徒来给他找的麻烦。
  “太恶心了。”
  纪应淮庆幸自己反应快,要是被泼到了,他今天晚上就不回了,直接找条河泡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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