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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说到秦暮——
在给了程弃之1100点舔狗值后第72小时那一刻,这几天里都有些意识昏沉的秦暮终于想起了全部记忆——
关于发生在上周目的,他和那个名为“程弃之”的混蛋之间发生的事的曾经。
至于恢复记忆的方式十分简单粗暴,就是让秦暮昏昏欲睡着,然后在他睡梦中让他以超快的速度,走马观花一样,将上周目和程弃之之间的爱恨情仇都浏览了一遍。
在上周目里,秦暮和程弃之的身份是和本周目颠倒的。
超级金主是个秦暮,而被金主当做宝贝,投了大把大把资源去热捧的艺人则变成了程弃之。
至于“故事”也很简单。
大富豪秦暮喜欢上了还是小艺人的程弃之,甚至为了博得程弃之的好感,而甘愿当了程弃之的舔狗。
终于,似乎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极尽舔狗行为后,程弃之也对秦暮表现出了一定好感,并向秦暮说出了自己藏在心底的梦想——
成为超级大明星,娱乐圈最红的那一位!
而为了帮助喜欢的人实现成为大明星的梦想,秦暮花费了许多心血和金钱,动用自己能够动用的一切关系,最终帮助程弃之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十八线小艺人变成了无人能够撼动地位的超级大明星,就此,梦想成真。
结果,一番真心却被狗吃掉。
原来程弃之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真正喜欢过他,只是单纯利用他的真心而已。
所以在程弃之成为諵砜大明星之后,就跟他提出分手,还伙同早就在偷偷一起的新恋人设计他,夺走他所有资产,最后逼的他身败名裂,让他从32楼的高空跳下终结了那一生。
——当终于回忆起上周目的全部记忆的瞬间,秦暮从迷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都在不住发抖,等终于冷静下来时,才发现自己的手心被过于激动的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给弄破。
默默将伤口包扎好,秦暮取出纸和笔,开始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复仇计划。
可光只是写下了那个名字,秦暮就再也写不下去。
此时此刻,秦暮只想拿着最锋利的刀剑,冲着那个混蛋从头到脚砍一遍,或者,如果他有火箭.筒或者更厉害的武器就好了,可以让那混蛋变成碎渣,最后风一吹就成灰灰——此时此刻,只有那样的画面才能勉强安抚秦暮恨不得生食程弃之血肉的愤怒和恨。
还有“程期”。
秦暮脑子里不由自主闪过那个名为“程期”的人的脸。
直到这一刻,秦暮才终于意识到个所谓的“程期”究竟是谁。
在疯狂迷恋上周目的程弃之的那段日子,程弃之演的每一部作品秦暮都有看,而且都不止看过一遍,好几十遍都是有的。
所以秦暮清楚记得,程弃之其中演过的一部电影里,其中有个角色就叫“程期”。
而和从小就是孤儿,在被孤儿院的人嘲弄,被黑粉攻击时解释程弃之的名字是代表被遗弃和放弃的意思不同,“程期”这个名字是代表着被人期待的意思。
除了这个相似点外,还有就是“程期”在上周目的人物造型,是和这周目空降而来的富公子程期一模一样的,连带说话的方式,做事的手段,包括一些口头禅之类。
所以,很明显啊,被自己当做尊敬的同行的“程期”,实际上是那个混蛋拿来再次戏弄人的马甲!
想到这个可能性,秦暮立刻拿出手机拨通了某位朋友的电话。
身为侦探的朋友神通广大,在两个小时后就将秦暮想要的资料都找到了,并传给了秦暮。
看过那些并不算多的资料,秦暮无声的咬牙切齿。
程家根本就没有“程期”这个人,“程期”在剧组给程弃之打电话的时候,根据定位显示,本该属于程弃之的手机就在“程期”身上。
还有所谓的“尸体”,那一天那家医院的相应死亡记录里并没有“程期”相关记录,至于那群气势汹汹的黑衣人离开医院时,也没有带上任何“尸体”一样的东西。
——那个家伙是不是真觉得自己好骗,所以才玩那种拙劣又卑鄙的把戏,披上假身份空降剧组,还用上周目磨练出来的演技来炫耀,好能啪啪打他们这些所谓“专业人士”的脸,让他们无地自容?
——然后等到玩够,够浪费剧组所有人的时间和精力后,就直接来一招死遁,而拍拍屁股走人?
——对了,那家伙还在自己为“程期”的“死”悲伤的时候,打那种电话过来,假惺惺的安慰自己,说出那样一番虚伪的话,是觉得那个时候露出那样情绪的自己很好笑吗?还是就像纵.火犯一样,在制造了所谓的“火之艺术”后,还会神经病似的留在纵.火现场,看周遭可怜人露出人间百态,其实心里高兴到爆?
因为过于愤怒而咬破了的嘴唇渗出鲜血,腥甜的味道和锐利的疼痛刺激着秦暮从极度愤怒中稍微清醒过来。
他的视线不由落在手机上。
在那上面的短信界面里,有一条三天前程弃之在说出那番虚伪至极的废话之后不久,给秦暮发过来的,内容关于秦暮可以在需要他的时候,随时找他的消息。
秦暮艰难的动了动手指,终于,身体被理智控制,他的手指按动了手机屏幕。
一条新短信很快被编辑好,并被发送出去。
“叮咚!”
此时,正在大海深处找高一炎需要的某种食材的程弃之当然没空理会新信息,当然,贴心的系统在意识里即使将信息内容告知程弃之。
从鱼怪身上拔下据说能当高一炎食材的鱼鳞,将鱼鳞小心放进充盈着鲜血的特殊玻璃罐里,听到系统报告的事,程弃之并未放在心上。
秦暮在信息里说希望程弃之能在近期去剧组探班,因为秦暮想在探班之后约程弃之吃饭。
大概猜到秦暮约自己吃饭的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询问一下“程期”的后事吧。
毕竟再怎么说,“程期”在演艺上所表现出来的才华和敬业无比的精神,都是秦暮真心敬服的人,想要知道“程期”身后事办的好不好,或者,甚至是想问自己能否参加其葬礼,见“程期”一面,都是有可能。
所以只是一件小事。
干脆等自己忙完手上的攻略计划,就最近一两天找个时间到剧组探班吧。想来主动约自己的秦暮一定会反馈自己舔狗值。
默默想着,程弃之握着小玻璃罐踏进任意门,下一秒就回到开心大厦。
梁骨不在客厅,想必是在小黑屋里努力回忆自己的死亡方式。
自从签订契约之后,梁骨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回忆当年自己是怎么死的,只是年岁久远,且因为转化成地缚灵的过程会破坏鬼魂的记忆,所以回忆千年前那段时光是需要一些时间和契机的。
不过像梁骨这种过了千年还存在的老鬼,肯定多少懂些特别的办法,说不定现在正在尝试那些寻找记忆的办法呢。
在客厅里看不到日常都会出现的梁骨的程弃之给梁骨的不出现找到了完美理由,一边将手中的玻璃罐放在了茶几上。
然后程弃之坐回到沙发一角,深深吸了一口气。
——啧,真累。
——到深海被鱼怪溜了一圈这种事真的很累,因为刚取下的鱼鳞必须泡在人类新鲜血液里才能保持活性,所以不得不割破自己的手腕,放了400cc鲜血进玻璃罐,将其贡献出来给鱼鳞食材做浸泡用的事也让人很累。
——所以啊,为什么人类总是这么累?
呆呆看着鲜红液体中沉浮着的鱼鳞,程弃之下意识想着,闭上了眼睛。
——啊,真希望能快点实现愿望,再也不用这么累了……
第四十五章
稍微休息过后,程弃之就和高一炎见面,将刚取得的鱼鳞和之前就拿到的怪兽身上的软肉给了高一炎,最后换来了2件东西。
那是一把别的星球上的“土特产”——该星球上特有的砂子;
以及一种“原物质”,来自某星辰身上所析出的玩意儿。
都是非常珍贵的物品。
并且,因为程弃之拿来作为交换的“食材”异常珍贵,比之前好几次给高一炎的“食材”都珍贵了不止一个档次,除了上述两件物品外,高一炎还给了程弃之100点的舔狗值作为回报。
“这血谁的?”
看着鱼鳞周围鲜红的液体,高一炎淡淡的问。
程弃之伸出手腕,将左手上已经止血的创口给高一炎看了一眼。
“放心,给您的东西不会沾染上故意伤人罪这种可能性,所以血当然是我的。”
高一炎的眼眸因为瞳色的原因而显得特别深邃,而当落在程弃之手腕上的伤口时,就显得尤为阴沉。
程弃之眨眨眼睛,收回了手。
“抱歉,您是晕血吗?”
还是像那个抠门讨厌鬼差不多,不喜欢看见自己的“员工”身上有创口之类痕迹?
高一炎微微摇了摇头。
“没事。”
只是单纯觉得,那道伤口割成那样,就有点莫名碍眼。
……
……
和高一炎“交易”结束,急着做任务拿舔狗值的程弃之立刻马不停蹄开新任意门,穿到了黎云逸所在地方。
没想到门后的世界跟自己想像的不太一样,竟然不是B区大学,而是现代化气息更加浓厚,一看就科技水平高出B区很大一截的地方。
——还是自己前不久来过的地方。
P国的首都。
【归功于你提供给黎云逸的那些特殊实验器材和设备,让黎云逸得以提前完成B区的实验,并且大幅度推进自己手里的主要实验项目,拿出了非常耀眼的科研成果。】
【因此才被作为业内最具天赋和实力的科研人员,被谢润邀请,在3天前成为谢润旗下相关科研项目的主持者。】
系统为程弃之释疑。
程弃之这才知道黎云逸离开了B区,来到了P国。并且看样子短时间内都不会回L国了。
——那么,等一下面对并没有告诉自己关于离开信息的黎云逸,自己该找什么理由来解释自己会在远在数千公里以外的P国和其相见?
这样想着,程弃之跨出任意门,刚一抬头,就看见了正从研究院大门走出来的黎云逸。
几乎同时看见了程弃之的黎云逸:“……”
程弃之脸上扬起笑容,同时举起手来。
“中午好!”
很自然的打了个招呼,并在那个瞬间想好了该怎么对黎云逸说了。
“我听实验室的老师说阿逸来到了这里,虽然猜到阿逸大概不想跟我说再见,所以才没跟我说你要走的事,但我还是忍不住想来看看阿逸好不好。”
不等黎云逸说话,程弃之笑了笑,接着说:
“现在看见阿逸这样子,想来应该过的还不错,我也就放心了。”
黎云逸看着程弃之脸上努力挤出来的笑容,显然,那种笑容是无法掩盖程弃之已经微红的眼睛。
“程弃之……你别这样。”
黎云逸呢喃着说。
他知道程弃之是真心喜欢他的,可是没办法,他不喜欢程弃之,他只是把眼前这个人当做替身,只不过是看中了这个人的脸。
所以他永远不会接受程弃之的喜欢,也不会在程弃之真正哭出来的时候,伸出手给对方擦掉眼泪。
最多只能像现在这样,对程弃之说上这样一句话,也已经是黎云逸的极限。
听到黎云逸的话,程弃之不由眼眶更红,但是他并未像黎云逸想象那样,开始不断的掉眼泪,而只是更努力的睁大眼睛,似乎打算用这样的方式,去控制住自己的眼泪不要流出来。
“阿逸,我明白你的意思,放心吧,以后我不会再随便烦你了。”
程弃之看着黎云逸的脸,认真的说。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包装好的东西递给黎云逸。
“这两件东西我用不上,还是给你比较合适。你不嫌弃的话,就当是我给你的临别赠礼,收下好不好?”
不想和程弃之再有更多瓜葛的黎云逸当然不会就此收下莫名的“礼物”,他甚至后退一步,并要说出拒绝的话,却听到程弃之说:
“就是一些你实验需要用到的材料。不值钱,是我叔叔回国顺便带给我的,你不要的话,我可能只能还给我叔叔,或者直接扔掉。”
说着,程弃之直接将礼物盒硬塞进了黎云逸的手里,这次黎云逸没有后退,更没有躲,而是愣愣的拿住盒子。
盒子上有小小的标签,标签上写着盒子里面的东西是什么。
忍不住低下头就看见标签字样的黎云逸更加说不出话来。
程弃之说的没错,这的确是他现在需要的东西,是他做梦都想获得的原材料。
“阿逸,以后我找到其他的实验材料,再来拿给你。其他时候我一定不会来烦你。”
顿了顿,程弃之声音低下去,但还是坚持着说完那句话:
“阿逸……如果有一天你找到你真心喜欢的人了,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一定立刻消失,绝不会给你造成困扰。好不好?”
黎云逸只觉得手里的盒子忽然重若千钧,快要拿不动。
对上程弃之那双含着悲伤和某种期待的眼睛,最终,黎云逸轻声吐出一个字:
“……好。”
……
……
被程弃之精湛演技成功骗到的黎云逸很大方,给了程弃之200点舔狗值作为“回报”。对此程弃之十分满意。
不枉费他决定在黎云逸面前,将“傻白甜”的人设贯彻到底,还用那样弱唧唧的口吻,说出那样能令人鸡皮疙瘩掉一地的话来。
回到开心大厦的家伙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盘算着自己接下来的计划,头渐渐有些昏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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