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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充的丈夫(玄幻灵异)——升兮兮

时间:2024-02-22 09:43:23  作者:升兮兮

   《被冒充的丈夫》作者:升兮兮

  文案:
  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正在计划如何逃走。
  我的新婚丈夫出去上班了。
  但实际上我知道他没有。
  他正在房门外,趴在猫眼上看着我,一站就是一整天。
  下午五点二十五分他就会推开房门,装作工作了一天刚下班的样子对我微笑说:“阿臻,今天工作好辛苦,我好想你。”
  我必须要逃走,因为“他”不仅冒充我的丈夫,“他”……还不是人!
  现在我有三个计划…
  (大家不要剧透哟)
  .
 
 
第1章 我真的没病
  我怀疑我的丈夫不是本人。
  我是说有人冒充了他。
  而冒充他的东西很可能不是人。
  我知道现在21世纪没有人相信这些灵异神怪了,但是我没有疯,真的。
  当然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认为我疯了。
  “阿臻……你最近有去赵医生那里拿药吗?哦,妈妈不是那个意思……妈妈只是很久没陪伴你了,要不妈妈陪你去……”母亲尽量委婉温柔地劝我,脸上满是小心翼翼生怕刺激到我一点。
  你看吧我就说,在把我的猜测告诉母亲之后,哪怕我的亲生母亲也不相信我,她认为我的病犯了。
  “妈……我觉得弟弟的病好像严重了好多,刚才他的眼神好涣散……”
  在我气愤地把门摔上离开母亲家时,我听到嫂子这样和妈妈说。
  好吧,刚才我是说了一点慌,实际上我有一点精神疾病,但是很轻,就一点精神分裂。
  我为了我的爱人每天坚持吃药,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连赵医生都说我很快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样了,所以绝对不是精神分裂的问题。
  就是我最严重的时候也没有觉得温明承不是人啊!
  他是我爱了十几年的人,从少年的青梅竹马到结婚,我数次精神分裂和抑郁症想要结束生命都是被他救下的,我怀疑自己也不可能怀疑他啊!
  现在每天出入我家,自称我丈夫的“温明承”根本不是真的温明承,虽然他们长相一样、身材一样、性格一样、习惯一样,就连在床上……该死,说不清了。
  但是请相信我!!
  “我不信。”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严厉地目光把我从上到下扫射了一遍。
  我仿佛一个小学生一样条件反射地坐直了身体,听了这话我立马反驳:“你凭什么不信?我说的都是真的,他真的不是他,你不知道我每天看到他都心里发慌,明承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他害了……”
  赵医生抬手打断我,随后他深沉地叹了口气,两指在眉心捏了捏,这个角度我能看到他眼角的皱纹。
  他才三十出头,接诊我这些年老了很多,我大概真的让他忧心了。
  我忽然失去了说话的力气,但是不被信任的痛苦仍然灼烧着我,我的手无力地垂在膝盖上,“但是我真的没有骗你们……”
  “我相信你。”
  我的眼睛一亮,倏的抬起头来,仿佛看到了希望,可惜赵医生下一句话就又给我泼了一盆冷水。
  “但是你这段时间吃药了吗?”
  “我……”
  我脑子一懵,心虚地再次低下头。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赵医生足足一分钟没有说话,他的下颚紧绷,看起来很生气,随后他粗鲁地起身从后面的药柜拿出几盒药又倒了一杯水,沉着声说:“你觉得我可以相信你吗?”
  赵医生是明承给我找的私人医生,这些年来他为了治疗我连办公室都时刻备着药物,还会算着我吃完的时间,有时候半夜了也会去敲我家房门给我送药。
  我好久没有吃药了,我对不起他的苦心。
  但是不是我故意不吃的。
  实在是我没有心思。
  就是说谁发现了自己老公换人了不会害怕啊?!
  每天和你睡一张床的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问你怕不怕?!
  正常人都要吓疯了好吗?更何况我还有点精神疾病,当然就一丢丢。
  可惜赵医生也不相信我了,我把药拿过来含在口中,仰头张开口喝他喂给我的水,把药吞了下去。
  因为我不好好吃药,这世界上最相信我的两人也不信我了。
  我还能对谁说呢?没有人信我了,报警说我的新婚丈夫被鬼冒充了吗?
  警察也会觉得我有病,然后把我温柔地送回那东西的身边,我虽然有病但是我不傻。
  我只能回家。
  但是我又不敢回家,至少不能在工作日的下午5:25之前回家……
  *
  几天前。
  裕华城临海,初夏的时候海风温凉潮湿,上午早雾散去以后,花草的味道随着风温柔地进入室内,清香沁脾。
  这样的季节太适合睡懒觉了,我睡到上午九点多才起床,因为睡得好,身体都仿佛轻盈了很多。
  像现在大多是青年一样,手机是我最好的朋友,醒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手机消息。
  “惊!知名导演出轨干儿子!”
  “害怕!新型猪瘟正在美国蔓延!”
  “惊!特大交通事故,交警提醒您……”
  我面无表情地把这些震惊体都删掉,点进聊天软件。
  明承:早餐在厨房,一定要热了再吃,你肠胃不好不要喝牛奶,不舒服要给我打电话,房门记得上锁……
  我看了下时间,七点三十五。
  那个时间我还在睡,但是明承已经亲自给我做好了早餐准备出门了。
  温明承,我的初恋,我的爱人,我的新婚丈夫。
  他美貌高大,出身高贵,并且永远温柔,对我无微不至,无论我多么娇气任性又多么脆弱不健康,他都温情如初。
  我从未在他的身上看到负面情绪,他对我好像有用不完的耐心和爱,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相爱结婚。
  我享受他的爱,我也爱他。
  我要永远和他在一起。
  我快乐的幻想着,这个时候,手机忽然咯噔了一下。
  明仪:画展定在下个月了,你确定能在我哥生日之前办起来?你还有多少画没完成?
  是温明仪,明承的妹妹,我的小姑子,我们三个一起念的书,小时候我常常欺负她,谁知长大后她成了体育生,还是练拳击的,力气比我一个病弱的男人都大,真是风水轮流转……
  明仪:喂,看到回话,你小子不会还没起床吧?
  我连忙回复她:起了起了,正在画呢,保证能完成,也就……也就剩下两幅就完成了。
  明仪:只有两幅了?算你小子识相。
  笑死,剩下二十不止。
  但是我敢这么跟练拳击的女人撒谎,就是因为我丝毫不慌。
  因为剩下的是我要留到最后去认真画的,也是我最爱的最擅长的明承的画像。
  他的身躯他的脸在我的脑海中深刻无比,自然成像,我不需要他站着做我的模特也可以画出。
  实际上我一直在画他,从少年时,站在操场上的他,在音乐教室拉大提琴的他,教室里撑在脸偷偷假寐的他,毕业晚会上的他。
  每一个都光芒灿烂,美丽迷人。
  青春期的时候,别的男生都在讨论那个女生最漂亮,而我在本子上偷偷画他。
  他的形象印在我的脑海中,描绘在纸上,藏在我的心里。
  直到后来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他在我家玩,无意中翻出了我的心思。
  温明承的画像散落一地,我站在门口窘迫地说不出话,眼泪几乎瞬间掉了出来,我从来不哭,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哭得这么快。
  而他直直地看着我。
  少年眸光灼热逼人,好像能把我的灵魂扒出来看,他来到我身边,一只手还拿着我画的那些画。
  他很受欢迎,很多人喜欢他,学校的女生几乎都给他送过情书……我,我一个同性,无地自容。
  但下一刻他抱住我,嘴唇印在我的唇上。
  “放心喜欢我吧阿臻,我也喜欢你……”
  我惊讶不已。
  现在我也惊讶不已。
  因为我打开门的时候,发现本该上班了的明承居然在客厅。
  他身上还穿着西装,脚上是哑光的皮鞋,左手手腕上带着我给他选购的蓝宝石劳力士趁得肤色雪白,右手拎着男款手提包,我知道里面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和钢笔,英俊的侧脸能看到高挑的鼻梁,肌肤冷白,仿佛白玉雕像。
  他就这么站在客厅正中央,一动不动。
  我痴呆了十几秒,视线在墙上的钟表和我的手机屏幕上看了好几遍。
  九点五十九分。
  “叮叮叮——十点到了,大哥起床吧,别真画完了。”
  我的闹钟忽然响起来了,吓了我一跳。
  很好现在十点了,平常明承不到八点就去上班了。
  而现在他像个木偶一样一动不动。
  好在闹钟的声音似乎惊扰到了他,我看到他的身形顿了一下,缓慢地转过身来。
  明承是长得很好看的,哪怕相处了十多年,我也时常为他的外貌惊艳失神。
  男人站在客厅中央,眉目深邃,鼻梁挺拔,唇角带着自然的微微上挑,不笑也笑三分,发如墨肤如雪,外面此时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候,但小庭院一院子的春光却都被他比了下去。
  他直直的看着我,半晌才叫我的名字,不认我了似的还矫情地带了个疑问的尾音,“阿臻?”
  我当时没觉得他的语气有什么,只觉得他眼神怪异,仿佛有暗光流动,尖锐而晦暗不明,像深林野兽,我一接触到就头皮一麻,脊背发凉。
  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是我作为生物的求生本能,但是当时我只觉得他是温明承所以没放在心上,还愚蠢地以为冷风吹了我。
  我走到他身边,抬手很亲密地捧他俊美的脸,“你怎么没去上班?现在十点了?你干嘛穿着衣服站在客厅?”
  他似乎被我的三连问问住了,垂眸看着我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他把手提包扔到沙发上,环抱住我的腰把脸埋在了我的脖子里。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我今天上午不想上班了,我给你做饭好吗?你早上有吃的吗?”他的手很大,在我的背上摩挲,我感觉到他的指尖冰凉,指腹和指甲轻轻地在我的皮肉上滑动。
  我没由来地觉得很不舒服,他摸过的地方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但他是温明承啊!摸摸我算什么?再亲密的事我们也做过。
  我把心里升起的异样感打散,笑着反手抱住他,“你不是给我烤了香蕉片吗?我当然有吃的。”
  在我背上摩挲的手忽然一顿。
  但只是一秒就恢复自然,温明承声音仍然温哑迷人:“是啊,我刚刚忘记了……”
  我却笑不出来了。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将三明治说成香蕉片,但是他没有听出来……
  上午十一点,温明承在厨房炖汤。
  土鸡汤香醇中带着甜,从厨房飘在我的鼻端勾引我。
  他还是喜欢清水炖鸡,还是喜欢烤的虾仁,烤面包的时候也把最酥脆的地方先掰下来给我吃,还是挽起左边袖子,不挽右边袖子。
  也还是习惯在饭前先看着我喝一碗汤。
  我低头慢悠悠地喝完他喂过来的一碗鸡汤,他最喜欢这样拿着汤碗或者水杯亲手喂我喝。
  果然是明承,我刚刚居然有一瞬间觉得他奇怪,我真是太奇怪了,难道我的病又犯了?
  实际上我的脑子里还在回顾刚才香蕉片和三明治的事,但是我做下的结论是:
  吃完饭一定要吃治疗我精神病的药。
  抱着这样的心思,我吃饭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钟就吃完半碗饭,还吃了好多口菜,我身体很差,又常年吃药,平常实际上没什么胃口。
  但吃着吃着我发现明承今天似乎更没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饭上移动了没几次,这十分钟似乎只吃了两口米饭,而且吃下去的时候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侧脸紧绷,修长的眉头微微蹙着,甚至嘴唇微微发紫,喘不过气来似的。
  他这个样子有点惨,让我想到了电视中噎住的小孩,还有那个……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腾的一下站起来,“明承,你是不是没事吧?你是不是憋气啊?你……哎?干嘛还穿着西装啊,领带还这么紧,赶紧脱了……”
  我是个急性子,做起事来手比脑子还快,见我最爱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装领带。
  领带系在衬衫领子外面,我动作难免将他的领子也揭开一些。
  ……
  …………
  一秒,两秒,十几秒钟过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满已经乌黑的血,温明承的衬衫下的脖子上一条狰狞的伤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开他的衬衫领口的一瞬间,鲜红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喷泉一样,我脑子里懵懵地想。
  鲜血冲破乌黑的旧血浆,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他的半个身子,血流从他深色的西装裤低下去,染红了暖色的地毯。
  而温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着,一双手伸向喷泉一样的脖子,优雅地给自己系领带,他的声音从他破了口子的喉咙溢出,每说一个字血就喷出一股,“你刚刚弄痛我了,阿臻。”
  他甚至还是温和的,带着撒娇意味的语气。
  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睛长睫浓密。
  底下的眼球没有黑眼珠。
  我听到自己发出此生最尖锐的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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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警告,未检测到指纹
  明承是个很浪漫的人,他喜欢鲜花,也很喜欢烟花,家里的仓库中有他收集的各种款式的烟花,每次他过生日都要提前穿戴的漂漂亮亮然后缠着我去郊外陪他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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