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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穿越重生)——岁见长安

时间:2024-03-06 09:11:16  作者:岁见长安
  陆远心想,怎么不是红薯精呢,小夫郎和红薯一样,都甜甜的,尤其是吃起来的时候,最是香甜不过了。
  不过这话陆远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他要是说出来,多半要把自家小夫郎给惹恼,心里想想也就是了,不逞口舌之快。
  然而云秋梧也不是那么傻的,他虽然脑子有时候有些迷迷糊糊的,但有时候聪明着呢,关键是他了解陆远,从陆远的神色中就能大概猜到陆远在想些什么,没好气地白了陆远一眼。
  不知道夫君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了,估计又是些他不好意思听的。
  既然决定了要做红薯干,陆远很快就付诸行动,挑选了一批个头差不多的红薯出来,准备做红薯干。
  红薯干的做法并不难,先把红薯削皮然后清洗干净,切成厚薄适中的方块,放在蒸笼里蒸熟,蒸熟后进行晾晒。
  陆远记得做红薯干好像要讲究什么三蒸三晒,字面意思就是要蒸三次,晾晒三次,据说这样做出来的红薯干味道更好,绵软又筋道。
  不过陆远嫌麻烦,只蒸了一次,晾晒后得到的红薯干无论是颜色上还是味道上,他觉得都挺好的,红薯干色泽金黄呈半透明状,软糯香甜又不失嚼劲,自家吃的话已经很可以了。
  满满的两大罐红薯干,云秋梧见了就喜欢得不行,他以前爱数钱,数银子,数铜板,现在还多了一样,那就是数他的红薯干,每天从里面拿五块红薯干出来,就那么几块,翻来覆去地数,好像多数几遍就会变多一样,吃的时候更是珍惜得不得了。
  不知情的还以为云秋梧受虐待了,吃点零嘴都不让他多吃。
  陆远当然不会虐待云秋梧,他放在心上宠的夫郎,宝贝都还来不及 ,怎么可能会让人饿肚子。
  之所以云秋梧一天只能吃五块红薯干,是陆远规定的,初衷也是为了云秋梧好,因为红薯干吃多了容易上火,而云秋梧又是个嘴馋起来就管不住自己的,要是让他放开肚皮吃,他能一天到晚都嚼吧红薯干,连饭都不好好吃了,红薯干虽然是零嘴,但多吃一些是真的能吃饱的,都吃红薯干吃饱了,到了饭点自然就吃不下饭了。
  “一,二,三,我只有三块红薯干了。”
  云秋梧捧着脸叹气。
  他叹气的声音挺大的,陆远就坐在他对面写话本子,哪能听不见他的叹气声。
  知道小夫郎是故意叹气给自己听,就惦记着能多吃几块红薯干,陆远面不改色地夸道:“厉害啊,大半天都过去了还有三块红薯干,梧宝长进了。”
  云秋梧嘴角抽了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夸奖也太不走心了,有什么厉害的,不那么馋就是厉害吗?
  明白自己想要多吃一点红薯干的小把戏被拆穿了,云秋梧邃不再唉声叹气,开开心心地拿起一块红薯干又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今天都过了一大半了,红薯干还没有吃一半,他再吃一块不过分吧,正好大半天吃大半的红薯干,剩下的小半天吃剩下的小半红薯干,这么算下来,他一天都有红薯干可以吃了。
  除了红薯干,他还有柿饼和糖柿片可以吃,夫君可没限制他吃其他东西。
  当初做柿饼和糖柿片的时候,云秋梧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些吃食以后是要拿去卖的,起码要卖一大半出去,然而到现在,云秋梧提都没提过,不少的柿饼和糖柿片已经进了他的肚子里,用来犒劳自己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邀约
  陆远看见云秋梧在吃完红薯干后,又找出了糖柿片在吃,一边吃还一边摇头晃脑,一副吃得很开心的样子,心里忍不住为自家小夫郎的牙齿担忧起来。
  每天吃这么多甜食,怕不是要长蛀牙吧,看来以后柿饼和糖柿片也要加以限制了,不然小夫郎吃起来没个分寸,不吃饱不停下。
  得知自己以后也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吃柿饼和糖柿片了,云秋梧当然是有些不乐意的,陆远要抱他都不让抱,亲也不让亲。
  “管家公,哼。”云秋梧坐在一个离陆远最远的位置,小小声声地嘀咕。
  喜提管家公称号的陆远还能怎么办,只能下厨做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来哄某只因为嗜甜得不到满足的馋嘴猫。
  陆远的厨艺不说足以和大厨相比,但凡是他会做的菜,都是拿得出手的,样样都是云秋梧爱吃的,俗话说吃人嘴短,云秋梧大吃一顿后,也不好再继续生气了,很快就黏在陆远身上,抱在一起说悄悄话。
  第二天,云秋梧去沈家看陆星,陆远在家里继续写话本子。
  慕九就是在陆远写话本子的时候来的。
  一来就轻车熟路,大摇大摆地走进书房。
  “陆兄当真是多才多艺,还会写话本子。”
  慕九一脸惊喜,一副原来高手竟然就在我身边的表情。
  酒楼茶肆的说书,坊间流传的话本子,最时兴的故事基本上都是陆远写出来的,署名当然是假名,慕九早就对作者感兴趣了,一直想要结交。
  “我早该想到是陆兄的,看我这脑子,除了陆兄,还有谁会有这么奇妙的想法。”
  陆远睨了慕九一眼,对他的吹捧和夸赞没有什么反应。
  “陆兄,把你的话本子卖给我吧,你负责写,我负责卖,相信我,我可以把话本子卖到京城去,届时财源滚滚,你我一起发财。”
  慕九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要和陆远合作,他主要是个生意人,只要是合法的生意,只要能赚钱他都做,不拘于只做某样生意。
  善于做生意的人往往有一双擅长发现商机的眼睛,此时在慕九心中,陆远写的话本子就是一个商机,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什么样的话本子他没看过,唯独陆远写出来的故事是独一份的,不是那种烂大街的,什么穷书生邂逅千金小姐,什么英雄配美人……
  闻言陆远放下笔,打量了慕九几眼,低头沉思起来,似乎在认真思考慕九的提议。
  不得不说,慕九的提议很让人心动。
  慕九看起来游手好闲,不太靠谱的样子,但办事的时候是很靠谱的,想来以慕九的人品,应该也不会故意坑他,他一个平民老百姓,也没什么可坑的。
  陆远的打算很简单,挣钱买地攒家产,地不多的话就自己种,请人种也行,要是地很多,可以把地佃出去,等着收租,当个小地主。
  买地需要钱,买得越多需要的钱就越多,没有个几十亩,上百亩地哪算得上是地主。
  不过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陆远总觉得太过顺利的事情需要多加考虑,以免被坑。
  橄榄枝是慕九主动抛出来的,给出的条件也的确可观,陆远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
  不过和慕九说好了要等他写完手里这本话本子,结束和莫先生的合作后再和他开展新的合作,得有契约精神。
  慕九这时表现得很善解人意,“当然可以,今年也快完了,生意明年做正好。”
  陆远点点头,刚好他打算这几天就收尾,接下来就能全心全意地准备过年了,休息一段时间后等开了年就和慕九合作。
  “都快过年了,你还不回去吗?”陆远随口问道。
  “要回去的,过年哪能不回去,今年不回去明年怕是想回都回不去了。”慕九道。
  不说大家族规矩多,就是普通家庭,逢年过节,尤其是过年也是要在一起阖家团圆的,慕九哪能一直在外面飘着不回家。
  “陆兄,你还没去过京城吧,要不要上京城玩一趟,来回的车马住宿还有伙食费我全包,还有哥夫郎的,也一起,全算我的,你和哥夫郎只管开开心心地玩,其他的我来安排。”
  慕九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陆远,但有一点,他看得真真的,那就是陆远是个黏夫郎的,走哪儿都巴不得和夫郎一起,妥妥的黏人精一个,要是让陆远和云秋梧分开,那肯定是不行的,陆远头一个不答应。
  陆远微微皱眉。
  “不用了,慕少爷的心意我心领了,只是这大过年的,我和夫郎哪里也不去,就想在家过个热闹年。”
  在桃溪村是在自己的地盘,去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有慕九作陪,当客人始终比不得在自己家里自在。
  如果有机会,去京城见见这个王朝最鼎盛的繁华当然好,但陆远并不认为答应慕九的邀约是个好机会。
  说到底,陆远并不那么信任慕九,无缘无故的,慕九也不是没长脑子的冤大头,乐意花钱在自己身上。
  慕九绞尽脑汁,劝了又劝,都没有说动陆远去京城,反而让陆远觉得当中肯定有古怪,愈发坚定哪儿也不去,就留在桃溪村的想法。
  不能怪陆远疑心病犯了,好好的怀疑这怀疑那,好像有被害妄想症似的,而是慕九的表现处处透着古怪,想不让人怀疑都难。
  慕九越是热情,越是极力说服陆远去京城游玩,就越反常,要知道他和陆远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从来没说过类似的话。
  “你要我去京城到底有什么目的?”陆远懒得去思考那些弯弯绕绕的,主要是他想不出来,干脆直截了当地问慕九。
  “没啊,就是我和陆兄一见如故,很是投缘,想要邀陆兄到家中做客。”慕九半真半假道。
  邀人做客是真,有其他目的也是真。
  陆远对此不置可否。
 
 
第一百一十七章 长得像
  陆远也不说话,就那么似笑非笑地看着慕九,直看得慕九心里一阵阵发慌。
  怎么办,忽然感觉陆兄好可怕,给自己的压力好大,就好像大哥一样,慕九忍不住胡思乱想。
  “陆兄,你不觉得我们两个很有兄弟相吗?你看我们,长得多像啊,这就是有缘啊。”
  陆远:“……”
  什么东西,长得像?
  他和慕九
  不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吗?谁还不是长这个样子了,没觉得有什么像的啊?
  陆远露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来,他的本意是以为慕九在说胡话。
  谁知落在慕九眼中成了不乐意和自己长得像,好像在嫌弃他一样,当即不忿地撇了撇嘴,“陆兄,你那什么表情,本少爷好歹也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难道和我像不是什么好事吗?”
  玉树临风
  仪表堂堂
  陆远打量了慕九一眼,好吧,这话要是要是别人这么说,多半是自卖自夸,自己吹捧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但要是慕九的话,就是实话实话了,虽然有些不要脸,但的确是实话,单论长相,慕九确是容貌不俗,当得起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这几个字。
  “是是是,慕少爷,你最玉树临风,仪表堂堂了,往前五百年,往后五百年,也只有你这么一个英俊公子,惊天地泣鬼神……”
  陆远不甚走心地敷衍着。
  慕九却是越听越来劲,笑得见牙不见眼。
  明明是个容貌不俗的贵公子,偏偏露出憨憨的,甚至是有些傻的笑容,乍一看很违和,多看几眼竟不觉得有丝毫不对的地方。
  ……
  沈家。
  云秋梧拿出自己给小宝宝做的小衣服,小鞋子,一样一样展示给陆星看。
  陆星不怎么会做针线活儿,他在李家的时候,每天要干很多活儿,干完一样还有一样,永远都有干不完的活儿,哪有时间碰针线,再者也没有人教他,李夫郎是不会教他的,他穿的衣裳破了烂了,李夫郎又不耐烦补,才会丢些针线给陆星,让他自己补,陆星只能学着自己看到李夫郎是怎么缝补衣裳的,摸索着缝缝补补。
  所以陆星只会给衣裳打补丁,缝扣子,至于做衣裳,做鞋子这种细致且需要一定功底的针线活他是做不来的。
  陆星摸着一件上面绣着金色锦鲤的大红色肚兜,忍不住发出惊叹,“好漂亮啊,这鱼活灵活现的,哥夫郎你手艺真好。”
  “还有这虎头鞋,虎头帽,好好看。”
  云秋梧嘻嘻一笑,“夫君也说好看,给小宝宝的,当然要做得好看些。”
  陆星捧着小衣服,小鞋子,爱不释手,翻来覆去地看,放下东西后拉着云秋梧的手很是感谢云秋梧的用心,给他肚子里的小宝宝准备了这么好的礼物。
  知道云秋梧最近喜欢上了吃红薯干,陆星抱来一个罐子,里面装的是自己做的红薯干,抓了一大把红薯干塞到云秋梧手里。
  “哥夫郎,现在陆大哥不在,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吃红薯干,想吃多少吃多少。”
  屋里这会儿也没有其他人在,但陆星不自觉地就压低了声音,搞得好像在做贼一样。
  云秋梧喜滋滋地接过红薯干嚼吧起来,不过在吃之前还不忘先给自己找补,“夫君他什么都听我的,我天天在家里都有吃不完的红薯干。”
  出门在外,面子是自己给的,反正云秋梧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都二十岁了,吃个零嘴还要被管着,不让多吃,说出去他难道不要面子的吗?
  陆星也不拆他的台,反而配合地点点头,附和道:“对对对,陆大哥最宠的就是哥夫郎了。”
  要不是他撞见过哥夫郎为了多吃几块红薯干和陆大哥撒娇卖萌,他差点儿就信了。
  虽然没有陆远管着,但云秋梧还是很有自觉地吃完手里的红薯干就没有再吃了,吃太多了他良心会过意不去。
  两个哥儿凑在一起聊起村里最近发生的八卦。
  “听说陆家要办喜事了?真的假的?”云秋梧问陆星。
  “是真的。”陆星点了点头。
  陆星自己没那么八卦,热衷于打听村里的事儿,但沈烈消息灵通,作为枕边人,陆星往往是第一时间就能从沈烈那儿听到各种消息。
  “不是说陆童生不愿意娶吗?人家眼光高着呢,要娶秀才家的哥儿。”
  陶嘉和陆明的事情闹得挺大,而且越闹越厉害,陆明是怎么都不愿意娶陶嘉这么个嫁过人还死了汉子的哥儿,但他又不想真的把名声搞臭,断了自己的前途,被逼得急了,终于松了口,同意娶陶嘉过门,但陶嘉当不了夫郎,顶多只能是个侧夫郎。
  至于正夫郎的位置,已经有人了,据陆明自己说是他有一个考上秀才的同窗,家里有个弟弟,是个哥儿,年方十八,正是婚配的年纪,同窗觉得陆明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良人,愿意把弟弟嫁给他,
  有个是秀才公的大舅子,虽然对方家世一般,家里只是普通的农户,但这桩亲事陆明是愿意的,因为他也是个读书人,还指望大舅子帮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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