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云秋梧决定要去找自家夫君帮忙的时候,陆远瞧见了他,快步走过来,问道:“蹲这儿看什么呢?梧宝,也不怕摔下去。”
好好的,哪里不能蹲,非要跑到水沟边上蹲着,也不怕没蹲稳一个倒栽葱直接一头栽进水沟里。
听到他的声音,云秋梧回头露出一个有些心虚的笑容,干巴巴地笑了两声,不过眼睛却亮了起来,欢喜地喊了声,“夫君。”
陆远“嗯”了一声,在这个时候也看到了那只小狗,眉头微微皱了皱,大概是想到了自家小夫郎为什么会蹲在这儿了。
“夫君你看,那里有一只小狗,没人要,把它扔在那儿,看起来好可怜,要不我们把它捡回家养着吧,养大了还能给我们看家呢 。”
陆远瞥了一眼。
确实是挺可怜,小狗的前主人没良心,养不起好歹送人,只要费些心思去找,愿意养狗的人家总是能找到的,直接扔了算怎么回事。
陆远不算是个对小动物多有爱心的人,遇见流浪猫流浪狗什么的从来没捡回家养过,但也不是多铁石心肠的人,虽然不能养,偶尔还是会喂些吃的,所以在看到这只被抛弃了的可怜小狗时是动了恻隐之心的。
而且自家小夫郎也有想要养狗的倾向。
唯一让陆远有些顾虑的是好像家里有怀孕的人,是不太适合养宠物的,因为猫猫狗狗身上会携带细菌什么的,而怀孕的人往往身体的抵抗力都比较低,比较弱。
“好不好嘛?夫君,我想养嘛,有只大狗可威风了。”
云秋梧拉着陆远的手晃个不停。
他是真的想养狗,以前大槐树村有户外地搬来的人家就养了大黄狗,那大黄狗长得可神气了,毛发光亮,叫声洪亮,身形还大,两只前腿搭起来的时候和大半个成人一样高,每次大黄狗跟着他的小主人,小主人是个哥儿,走到哪里都没人敢招惹欺负那个哥儿,因为怕被大黄狗咬..。
后来他才听别人说那家人是专门养大黄狗的,为的就是好让大黄狗保护自己的小主人,那个哥儿因为一出生头发就有些白,皮肤也比常人白老是被同龄孩子欺负,他家大人才想出了这个办法。
那时云秋梧很羡慕那个哥儿,因为他有大黄狗这条护主的狗,所以不用被欺负,村里最调皮捣蛋的孩子都不敢欺负他,怕被大黄狗咬,而自己没有大黄狗会保护他,又反抗不过,只能被欺负。
不过现在他有了夫君,谁也不敢欺负他了,他也不会再软弱地不敢还手,只能很窝囊地忍受,以前是想还手也不敢还手,还手了会被欺负得更厉害,也没谁会为自己撑腰,让后娘知道了,还会教训他一顿,嫌他惹事儿了。
可要是能养一只狗狗,哪怕是一只没有黄狗那么神气威风的狗狗,云秋梧也是乐意的。
对上自家小夫郎布灵布灵,眨巴个不停的大眼睛,陆远想了一下,觉得养狗也没什么,虽然狗会掉毛,还会闹腾,但只要给狗做好清洁工作,把它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应该也是能养的,可惜这里没有宠物医院,不然直接弄去定期打疫苗就好了,安全又省心。
陆远把小狗带回了家,弄了些热水给小狗洗了个澡,还给弄了些羊奶给它喝。
吃饱的小狗变得精神了许多,叫声都比之前有力了,洗了个澡还变得干净了不少,不再是脏兮兮的样子。
没清洗之前,看起来是条不太好看的小狗,等洗了个澡,露出身上毛毛原本的颜色,陆远发现原来还是只挺帅气的小狗,长得比较像边牧,一身皮毛黑白相间,但两只眼睛周围有一撮金色的毛,因此显出几分帅气。
“夫君你看,它还怪好看的 ,毛毛的颜色都有好几种。”
云秋梧摸着小狗柔软的毛毛,摸摸它的狗头 ,挠挠它的下巴,捏捏它的耳朵,撸狗撸得简直不要太开心。
而小狗呢,脾气也挺温顺,乖乖的任由云秋梧撸。
但它的温顺只在云秋梧面前,大概是因为先前陆远强行要给它洗澡,所以对陆远有意见,不肯让陆远摸它,一摸它就汪汪叫,龇牙咧嘴的,众所周知,狗这种生物,一般是不喜欢洗澡的,喜欢洗澡的狗即便是有,也只在少数。
见状陆远不由“嘿”了一声,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为了给这只狗崽子洗澡,因为它不配合,他身上打湿不少,还忙前忙后地烧水找澡盆子,结果换来的是什么,不是狗崽子的亲近,而是狗崽子的不满。
陆远一巴掌拍在了狗崽子的狗头上。
第171章 一醉解千愁
见状,云秋梧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温暖和煦的阳光撒在他的身上,眉眼弯弯的笑模样像是清风吹进了春日里的一池湖水,让陆远不由心旌摇曳,心神荡漾。
“好啊你,看你夫君吃瘪还笑话上了,小心我把这只没良心的狗崽子给扔出去,不养了 。”陆远故意道。
被他嫌弃的狗崽子汪呜汪呜地叫了两声,黑宝石一样明亮有神的大眼睛流露出几分可怜的意味,然后转头拿它的狗屁股对着陆远,一个劲地往云秋梧怀里钻。
陆远脸顿时更黑了,真有一种想要把狗崽子抢过来扔到一边让它自己玩去的冲动 。
云秋梧揉揉小狗的脑袋,“听到没有,要对夫君好点,要乖乖听夫君的话,咱们可不能做个没良心的小狗,要懂得知恩图报。”
陆远觉得不能指望一条狗多听得懂人话,他无也所谓小狗亲不亲近他,喜不喜欢他,但不能容忍狗崽子一直窝在自家小夫郎怀里,又不是没长腿,总要抱着像怎么回事儿,因此没多久就哄着云秋梧把小狗放了下来。
家里有了只小狗,云秋梧打发时间的方式又多了一种,每天要花不少时间和小狗玩,还教会了小狗握手和坐下。
云秋梧还给小狗取了个名字,叫做嘿嘿,嘿嘿笑的嘿嘿,他觉得小狗这么小就被抛弃了,说明它之前的狗生过得挺惨的,取一个乐观阳光的名字,也是祝愿它以后的狗生能够天天开心,经常都能嘿嘿笑。
而陆远呢,看到他嫌弃的狗崽子能够陪着自家小夫郎,让小夫郎高高兴兴的,对狗崽子的嫌弃也少了些,随着嘿嘿慢慢对他亲近,他看嘿嘿也顺眼了不少。
只是嘿嘿还是和云秋梧最亲,亲到一度想要跟着云秋梧到床上一起睡觉,陆远当然是不可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他最大的容忍度就是嘿嘿可以在家里的其他房间,还有院子里跑来跑去,但寝屋是从来不要嘿嘿进的,每次门啪的一关,嘿嘿都被挡在外面,汪汪地叫几声,挠几爪子后只能乖乖去自己的狗窝睡觉。
话说慕九自从知道林芷有喜欢的人后,当天就拉着陆远要喝酒,一副要一醉解千愁,不醉不罢休的架势。
陆远平时就很少喝酒,只有偶尔的时候兴致来了会小酌两杯,喝得酩酊大醉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如今更是忌酒,滴酒不沾,所以他没陪着慕九喝酒,不过看在慕九情窦初开又惨遭失恋的份上,陆远允许了慕九在自己家喝酒。
“呜呜,我命怎么这么苦啊,好不容易才喜欢上一个哥儿,以为要有夫郎了,结果转头夫郎就没了。”
慕九念念叨叨的,手里抱着个酒坛子不撒手。
“想开点,感情毕竟不能强求,世上多的是琴瑟和鸣,也有不少的有缘无分,就当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就别留恋了。”
慕九看了陆远一眼,幽幽道:“陆兄,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所以才说风凉话,哪有那么容易想开,要是你夫郎不喜欢你,喜欢其他男子,你能想开吗?”
陆远一时无言以对。
毕竟换成是他,他也没法想开点,总是劝别人容易,自己遇到的时候却怎么也放不下。
小夫郎没喜欢过自己也就算了,只要喜欢了,中途是不能变心的,收下了他递出去的票就没有反悔的道理,他是不可能宽容大度地成全小夫郎和别人双宿双飞的,只会用尽办法把小夫郎留在自己身边,这个世上他拥有的东西不多,没有哪一样是能够轻易失去的。
“不想开能如何,难道你还想强取豪夺不成?”陆远随口道。
随即忽然正色起来。
强取豪夺?
以慕九的家世和他自己的能力,强取豪夺也不是做不到的事情,就看慕九会不会了,有没有仗势欺人的心了,究其根本,还是要看慕九对林芷的感情到了哪一步,是否有发展到成为执念的地步。
慕九摇摇头,“算了,强扭的瓜不甜,何必讨人嫌呢,我让人查过了,那个文景阳人还不错,应该是个良配,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一世温饱应该是没问题的。”
顿了顿,慕九又道:“或许我没有那么喜欢他,而是喜欢他身上有那种自由活泼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我没有吧,所以就想靠近一些。”
说这话时,慕九神色平静,语气怅然,和他一贯潇潇洒洒,玩世不恭的形象不太相符。
不管平时的慕九表现得再怎么吊儿郎当,像是个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他在他的位置上,注定就会有自己的责任要承担,即便他上头还有一位兄长顶着,可他也很难真的做到无事一身轻。
陆远没说什么,他能说什么呢,让慕九什么都不管,只做自己?没有必要,慕九做出的所有选择都是出自他的本心,自己所想的固然是一方面,但往往有更重要的,所以会舍弃掉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把更重要,更值得的留下。
不出意外,慕九喝了个酩酊大醉,陆远还得伺候他这个醉得一塌糊涂的醉鬼,总不能把人扔在院子里不管了不是。
虽然陆远没有喝酒,但他身上也沾染了不少酒气,云秋梧如今是一点儿酒味都闻不得的,闻着就觉得恶心,于是陆远沐浴过后才回房。
而云秋梧早就撑不住先睡下去了,迷迷糊糊感觉到一些动静,在陆远上床后,熟练地往陆远怀里滚,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重新睡了过去 。
在醉了一次酒后,慕九在第二天又重新振作起来了,又是嬉皮笑脸的模样,看不出他有为情所伤的迹象,至少从外表上看不出来。
正吃着饭,慕九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一声。
引得陆远和云秋梧都忍不住侧目看他。
“怎么了?”
“没什么。”
说是这么说,在吃过饭后,慕九却找到了陆远,一副神秘兮兮有话要说的样子。
“陆兄,有个事我忘记和你说了,不过现在说也来得及。”慕九脸上难得流露出几分歉色 。
第172章 簪花
见状,陆远不由挑挑眉。
“什么事?”
“那什么,我大哥离京了,说是要来见你。”
陆远既意外又不是很意外,还有些期待。
毕竟有可能会遇见老乡,还是在一个异世时空,怕是一辈子也遇不到几个老乡。
“陆兄,你不惊讶啊?”
陆远反问道:“有什么好惊讶的,不就是见一面吗?难不成你大哥长了三头六臂,是个怪人吗?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暴力狂?”
“当然不是,我大哥人可好了,他是个好官,也是个好大哥,还是个美男子 ,绝对不是什么怪人,也不暴躁的……”
说着说着,慕九又念叨起他大哥有多好了。
陆远都没眼看。
等慕九离开后,瞧着天气不错,陆远带着云秋梧一起上山挖竹笋。
几场春雨落下来,田间地头都是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云秋梧想到去年这个时候自己还要下地干活儿,什么活儿都要干,今年他不仅有自己的地了,还把地给租出去了,都不需要自己种地,就觉得很奇妙 ,奇妙到有些不真实。
“夫君你看,桃花开得好漂亮啊。”
热烈盛开的桃花像是一团团粉色的云霞,还是会随着风的吹拂翩然起舞的云霞,看着好看极了。
“是桃花好看?还是桃子好吃啊?嗯,小馋猫。”
陆远牵着小夫郎柔软细腻的手,用力地握了握,在手心画了一个圈。
“桃花好看啊,桃子也好吃啊。”
云秋梧笑嘻嘻的,眉眼弯弯的笑模样是会让人看了心情都忍不住跟着一起变好的轻快愉悦。
“你啊,还真是只小馋猫,看到什么都能想到吃的。”
陆远失笑地摇摇头。
云秋梧忽然松开他的手,走过去折了一枝桃花。
桃树是自家的,摘枝桃花也不妨事,而且桃花如果开得太多,本来就是要剪枝的,剪去一些桃花,不然太密了会影响后续桃子的生长,甚至会对桃树造成负担,供给不了足够多的养分。
云秋梧精挑细选了一枝开得正好的桃花,幸好这是一棵比较年幼,还不是很高的桃树,只要踮一下脚,伸手就能把桃花给折下来。
“夫君,你低下头好不好?”
云秋梧折下桃花后,又回了陆远身边。
陆远大概猜到自家小夫郎想做些什么,很配合地低下头,随即就感觉发间插上了什么东西。
如果猜的不错的话,应该就是桃花了。
本朝男子有簪花的习俗,上至八十,下至八岁,都有簪花的,真要讲究起来,其中也是有些名堂的,花的形状,大小,颜色都是能反映出簪花者的身份地位的,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有什么花就簪什么花,哪有那么多的讲究。
前几天陆远还见到沈烈头上簪了杏花呢,当时他没忍住笑了出来,主要是沈烈五大三粗的糙汉气质配上白中带粉,很是小清新的杏花,总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偏偏沈烈还自得其乐,得意洋洋地炫耀说他头上的花是他夫郎,也就是陆星给他弄上去的,他照过镜子的,觉得可好看了,甚至还反过来嘲笑陆远。
“好了。”
云秋梧还欣赏了一下,自我感觉良好。
“好看吗?”
陆远看不见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但他有点儿不自在,毕竟他以前可没有簪花的经历,头一回嘛,不适应很正常,不像沈烈那样。
不过陆远觉得自己的形象可能和那天的沈烈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好看啊,夫君很好看,又英俊又好看,都把我给迷住了呢。”
“夫君你看着我的眼睛,我的两个眼睛里都是我英俊好看的夫君。”
云秋梧很是捧场。
他倒也不也是完全地出于私情,说些好听的话来糊弄陆远,而是以这个时代的审美来说,簪花的男子比比皆是,也不是个个都是白面书生,可簪了花还是自带几分风雅浪漫,当然了,私情肯定是有的,在他心中,陆远一直都是好看的,无论怎么样都是好看的,簪花不簪花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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