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大哥,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真的不需要……”
陆远一听,眉头不自觉地皱起,已经明白了云秋梧的意思。
“你需要,哪里不需要了。”
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陆远还是想到了某句网络热梗。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他觉得梧哥儿很需要。
怎么会不需要呢。
他眼睛又不瞎。
“梧哥儿,我买这些,是我自愿的,你收下就是,你再推三阻四的,我可能要生气了。”
陆远语气有些沉。
一听陆远说他要生气了,云秋梧便有些慌了。
他绝对是不想惹陆大哥生气的。
可这些东西实在贵重,他真收下了,会心里过不去。
也许他就是天生贱命吧,享受不来好东西。
“很贵,我不值得。”云秋梧喃喃道。
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陆远听的。
陆远心头一紧,伸手握住小夫郎单薄的肩头,一字一句,认真道:“值得的,梧哥儿,我说值得就值得。”
他愿意对梧哥儿好,就是值得的。
“反正是退不了的,梧哥儿你要是不要,我拿出去丢了就是。”
说罢,陆远就作势要把东西给丢出去。
云秋梧连忙拦住了他。
花了银子买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就丢了呢,那不是糟蹋钱吗?
再富裕的人家,也经不起这么糟蹋钱啊。
“梧哥儿你收是不收”
陆远目光灼灼地盯着云秋梧。
但凡他说出一个不字……
云秋梧抿着唇,点了点头。
总不能真的让陆大哥把东西给丢了吧,那么好的布和鞋子,不是人人都有的。
陆远顺势坐下来,眼中闪过计谋得逞的笑意。
有时候还是得恐吓一下,谁让小夫郎一根筋,在某些方面固执得很。
第十六章 心灵手巧小夫郎
似乎这样还不够,陆远还进一步道:“明天就把布用来做衣裳”
云秋梧再一次点点头,小声道:“好。”
“还有鞋子。”陆远不忘补充道。
他心想,要是小夫郎再穿着那双破破烂烂的鞋子,他就趁小夫郎不注意的时候,把小夫郎的鞋子给扔了,这样小夫郎想穿都没得穿了,只能乖乖穿新鞋子了。
这种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打扮小夫郎的感觉,蛮奇妙的,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第二天,云秋梧磨磨蹭蹭的,拿着新鞋子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换上了。
挽头发的时候,云秋梧舍弃了那根绑了好几年颜色都发白发黄的旧发带,用的是一根新发带。
陆远看到后,忍不住眼前一亮,“好看。”
虽然发带是赠品,但还挺好看的,素素净净的浅蓝色,正是适合年轻哥儿用,而且那布庄伙计是个机灵的,揣摩着陆远挑布的眼光送的发带,是刚好在陆远的审美点上的。
云秋梧耳根有些红,脸颊微微发烫 。
他本来存的就是想让陆远高兴的想法,才换上的新发带,这下如愿了,还把自己给整害羞了。
谁会不喜欢听好听的话呢。
陆远上午哪也没去,就在家里监督云秋梧做衣裳。
原主虽是个不会做针线活的糙汉,但家里是有针线这些工具的,陆远从杂货间找出来后,交给了云秋梧。
陆远看着云秋梧比划好后,拿出剪子剪布,然后又用针开始缝,手指灵动,有一种虽然他不懂,但就是好厉害的感觉 。
“梧哥儿真厉害,衣裳都会做。”
陆远夸得真心实意 。
他唯一会做的针线活就是缝扣子了。
还缝得不好,歪歪扭扭的,线头留一大截。
相比之下,自家小夫郎心灵手巧多了。
云秋梧抬头飞快地看了陆远一眼,“这不算什么,好多姑娘和哥儿都会的。”
自小,姑娘和哥儿就要学着做家务事,尤其是做衣裳,基本上都会,谁要是不会,长大后嫁人是要被夫家看不起的,会被嫌弃没用,连自己夫君的衣裳都不会做。
陆远挠挠头,有些瞠目结舌。
好多都会,那岂不是人人都成裁缝了。
也难怪陆远惊讶,在他没穿越的时候,满大街都找不出几个裁缝,人们穿的衣裳都是工厂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纯手工的衣裳没几个人穿得起,那是富豪们才消费的起的奢侈品。
而在这个时代,情况是不一样的 。
买成衣的话,比买布贵了不止一星半点,庄户人家手里没有多少钱,当然得精打细算,仔细花销,宁可自己学会了做衣裳,买了布回家费些功夫,自己做衣裳也比买现成的划算多了。
而且这里的人大多有种羞愧意识,就是买衣裳,大多也只愿意买外裳,不愿意,不好意思买贴身衣物,就是买,也要悄悄的,很低调,不让人注意到。
“那他们的手艺一定没梧哥儿好。”
陆远继续捧道。
这相当于是无脑捧了。
他都没见过几个人做衣裳,就先入为主地认为云秋梧做的衣裳最好了。
云秋梧腼腆地笑了笑,顺势道:“那以后我给陆大哥做衣裳。”
这话带了点试探的意味,云秋梧自己心里的底气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足。
陆远怔了怔,随即笑道:“好啊,只是要辛苦梧哥儿了。”
他是不懂这做衣裳的事,但想必是麻烦的,光是看梧哥儿做衣裳,就看得他眼花缭乱,两眼发懵。
“不辛苦的,我愿意给陆大哥做衣裳。”
云秋梧低着头,继续忙手里的活儿了,白云般的耳垂红得厉害,好像要滴血似的。
陆远:“……”
怎么还害羞上了呢,他都没说什么啊。
他不知道的是,对内敛的哥儿来说,愿意给一个人做衣裳,便意味着喜欢的意思。
一个时辰后,陆远被云秋梧“赶”出了家门。
云秋梧让陆远想干嘛干嘛去,不用在家里看他做衣裳消磨时间,说是被他直勾勾地盯着瞧,老不自在的,会分心。
陆远邃到地里除草去了。
回家的路上,陆远碰到了沈烈。
一上来,沈烈就把篮子塞到了陆远手里。
“沈兄弟,你这是”
被塞了篮子的陆远有些疑惑。
“陆大哥你这不是有夫郎了吗,给你和哥夫郎送点礼,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陆大哥你别嫌弃。”
沈烈笑呵呵的。
“不用,快拿回去,你和大娘还要过日子呢。”
陆远是不愿意收的。
沈烈的爹走的早,打小就和宋大娘相依为命,一个寡妇带着一个娃,公公婆婆俱已不在,没个人帮衬,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也就是沈烈长大些了,能上山下田地干农活儿了,人勤快,又踏实肯干,从不喊苦喊累,母子俩的生活才渐渐有了起色。
沈烈连连摇头,露出一副可怜兮兮表情,“陆大哥你别为难我,这是我娘的意思,你要是不收,回家我就得挨打了,我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要挨自家老娘的打多丢人啊。”
陆远:“……”
不知是该同情还是该同情。
生怕陆远非不收东西,沈烈噔噔噔地几步跑了,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这下陆远是真没办法了,难道要他去追沈烈不成。
等回家,云秋梧刚蒸好米饭。
陆远洗了手,开始炒菜。
沈烈送来的东西里有十几个鸡蛋,和两把四季豆。
四季豆被陆远做成了干煸四季豆,一顿就吃完了。
这之后陆远上了两次山,又得了几只野鸡野兔,琢磨着可以去镇上走一趟,顺便把之前挖的人参给卖了,换点银子。
决定第二天要去镇上,陆远头天晚上问云秋梧,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本来云秋梧是不想去的,他走路走得慢,怕自己会拖后腿。
陆远忽然想起个事儿,让云秋梧改变了主意。
从云秋梧来到陆家,有好几天了,他的户籍还一直没有迁到陆家,按照现在的法律,从意义上来说,云秋梧还不是陆远的夫郎。
迁户籍是要双方都在场的,因为需要自愿签字盖手印,这户籍才能迁。
而且因为陆远和云秋梧是夫夫关系,还需要到官府领一张关系证明文书,相当于这个时代官方认可的结婚证。
要是没有这结婚证,云秋梧就不能算是陆远娶的夫郎,而是无媒苟合,私相授受,被人知道了,是要遭人白眼和轻视的。
第十七章 欢喜的小夫郎
陆远觉得迁户籍也好,领关系证明也罢,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不然一则是对云秋梧的不尊重,不重视,二则倘若真让外人知道了,他自己的名声倒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可对身为哥儿的云秋梧来说,影响就大多了,走到哪里,都要被人指指点点的,连个正儿八经的名分都没有。
不是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有的男子对官配的姻缘不满意,就不会到官府迁户籍,领关系证明,打心底就不把对方当成自己的伴侣,而是当成小妾小侍之流。
涉及到迁户籍,领关系证明,云秋梧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如果可以,他想给陆大哥当夫郎,堂堂正正的当夫郎,而不是什么小侍。
小侍和夫郎的地位天差地别,夫郎能当家做主,有资格管自己的夫君,小侍就不一样了,是个低贱的,供人取乐的玩意,一旦被厌弃了,碰上容不得人的,甚至会被卖给人牙子,辗转流落,不知道会被什么人给买走,又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第二天,两人起了个大早,草草地弄了早饭吃了,就出发去镇上了。
每逢二六八,是去镇上赶集的日子,这个时候地里的活儿不多,有时间,赶集的人比农忙的时候要多些,一路上,陆远遇到了不少桃溪村的村民。
陆远本人不是社牛,并不热衷于社交,碰上了也就喊一声,最多问一下对方吃了没,便没下文了。
桃溪村的村民们也不觉得奇怪,反而习以为常,因为在他们的认知中,陆猎户就是这么个独来独往,寡言少语,性子孤僻的人,他要是一下变得热情起来,对谁都笑嘻嘻的,那才反常呢。
云秋梧算是第一次出现在桃溪村村民的视野中,因此被不少人或明或暗地打量了不少次。
似乎还有人窃窃私语,在议论着什么,碍于冷着脸的陆远也在场,不好大声说出来。
云秋梧感觉到了,大概也猜的到人们在议论什么,要说一点都不在意,那是不可能的,但也不至于到生气的地步。
而且他心里高兴,因为他很快就是陆大哥正正经经娶的夫郎了,才不会为了一些不相干的人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等陆远和云秋梧走远些了,众人忍不住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要我说,陆猎户的夫郎差了点儿,脸上那么大条疤,腿脚还有问题,配不上陆猎户,可惜了。”
“官配的哥儿,要是啥条件都好,还用等官配吗?有这个样子就不错了。”
“别说,那陆猎户对他夫郎还挺好,你们看到没,那穿衣裳是棉布的,颜色也好看,还有鞋,都是新的,可真是舍得。”
要早知道陆猎户对自己夫郎这么大方,该把自家的姑娘/哥儿嫁给陆猎户的,还会便宜外人吗?
这嫁给陆猎户,是多好的亲事啊,陆猎户是个有本事的,日子不会差到哪里去,还没有公公婆婆要伺候。
现在还加了一条对夫郎好的优点。
不少人别提有多闹心,多后悔了。
“一个天煞孤星,他要是不对那云家哥儿好一点,万一那云家哥儿跑了,不跟他了,可不是要笑死个人。”
说这话的人口气阴阳怪气的,明显是对陆远有些意见。
众人循声望去,巧了,这不是陆猎户的三婶周秀芬吗?
喔不对,陆猎户和陆家都断亲,周秀芬不是陆猎户的三婶了。
一看是周秀芬,人们觉得她能说出那话便不奇怪了。
陆猎户和陆家闹得势同水火,老死不相往来,村里谁不知道啊。
周秀芬见没人搭理她,忍不住恨恨地想,这会儿刚进门,陆小子对那云家哥儿正是喜欢的时候,对他好一些是正常的,等时间久了,一个跛脚还难看的哥儿,谁会瞧得上眼,且等着吧,一时的好不算什么,要不了一年,云家哥儿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指不定要怎么被磋磨呢。
到了镇上,陆远依旧是先去酒楼,把野鸡野兔给卖掉了,然后再去官府办事。
普通百姓找官府办事,多少是要给些茶水钱的,不然办事就很难顺利,拖拖拉拉的,总办不好,俗话说,阎王好当,小鬼难缠就是这个道理,越是底层的官吏,越是爱摆架子。
陆远是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这点人情世故他自然是懂的,给了那办事的小吏一点好处,迁户籍和领关系证明的事很快就办妥了。
等到签字的时候,看到陆远不要谁帮忙,签了自己的名字不说,还写得一手好字,小吏还“嘿”了一声,显然有些意外。
一个猎户,居然是个识字的,还挺稀奇的。
“你这字写得挺好,练过”
“在军营里的时候,有幸认识了个读书人,当了他几天的学生。”陆远解释道。
说来也是巧合,这个王朝的文字是陆远熟悉的,只是简体字变成了繁体字,所以陆远不至于穿越一场变成个文盲,算是个半文盲。
而他又没有掩饰自己识字的想法,所以就把原主上过战场当过兵的事情给拉出来当幌子了。
不然不好解释他一个猎户,认得几个字就算了,还能写一手不错的字。
上桃溪村随便一打听,谁不知道陆猎户是个没上过学堂的。
小吏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云秋梧没上过学堂,他不认字,也不会写字,所以他的名字是陆远代签的,只有盖手印的时候,是他自己盖的。
领到关系证明的时候,陆远还给云秋梧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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