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真闹腾。先被教授挑刺挑上了火,再被瞎眼的兔崽子气吐了血,转头又遇到自恋前男友。好在完成了五年前的夙愿,又成功吵赢了一架,画上了圆满句号。
闻笛满意地闭上眼睛,决定健康作息,早早熄灯睡觉。可惜这一觉睡得不安稳,在梦里一脚踏空后,他冒着冷汗惊醒,一看手机,两点。
今晚的北京格外安静。夜色黑压压地积在窗户上,只能听到细微的窸窣声。闻笛想起来,天气预报好像说有雪。
他跳下床,凑近窗户仔细瞧,外面果然飘着星星点点的雪花。北京干燥,连雪都只是细碎的一点,落到路上就不见了。
闻笛隐约看到次卧的灯亮着——于静怡还在挑灯夜战。他走去敲门,冲里面喊:“下雪了,要来阳台看看吗?”
于静怡是南方人,雪的诱惑盖过备考压力,很快从房间里钻出来。
两人穿上羽绒服,打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白雾从嘴里钻出来,融掉了空中的几粒雪。
闻笛扭头看了看旁边,讨厌鬼家的灯也亮着。看来,不知为何,隔壁也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封闭的阳台,钢化玻璃密不透风。闻笛朝隔壁撇了撇嘴,对于静怡说:“你看,一点情调都没有,就为了防点风沙,失去了赏雪的机会。”
于静怡没提醒他,阳台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闻笛边哈气边暖手,显然不在意脚下方寸之地的污垢。
雪永无止境地下落,穿过屋顶、树梢,平等地洒在每一寸土地上。于静怡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指着空中:“qanik。”
闻笛抱着胳膊,脖子缩在毛领里,哆哆嗦嗦地问:“什么意思?”
“这是因纽特人的语言,”于静怡说,“他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有丰富的词汇来形容雪。不同质地、形状、大小和用途的雪,都有不同的名字。”
闻笛看着飘扬的雪花。
“aput是路面的积雪。”于静怡说,“pukak是融化后再结冰的雪,Mangokpok是当行走时感觉到松软的雪地,Kaniktshaq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雪。”
“qanik,”她又望向天空,“正在飘落的雪。”
闻笛抬起头,看着空中的雪花。“真浪漫,”他问,“没有伤感的词来形容雪吗?”
“Matsaaruti,”于静怡说,“被新鲜雪层掩埋的旧日积雪。”
闻笛模模糊糊地模仿单词读音,于静怡纠正了两遍。
“你是怎么记住的,”闻笛感叹,“这么拗口。”
“上个月在Language in Society上看到的,觉得有趣,就多念了几遍。”
闻笛啧啧赞叹:“大三那会儿,可没觉得语言学这么有意思。”
于静怡很受冒犯:“语言学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
雪在窗户上凝成细小的水珠,透着熠熠的灯光,祥和、纯净。在静谧的天地间,刚才发生的冲突仿佛另一个世界一样遥远。
“总算见到你传说中的前男友了,”于静怡说,“经常听你提起,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闻笛掸了掸阳台栏杆上的灰,靠在上面:“是啊,毕竟他没来看过我。”
他们大三分手,之前的两年异地,除了何文轩暑假回家,会跟他见上几面,其他时候全靠视频电话。闻笛大三时,拿到交换名额,终于有机会飞过去见他,之后觉得相见不如怀念。
于静怡微微摇头。她四年大学专心学习,感情生活平淡如水,倒是看了几出好戏。她感觉自己像是误入狗血片场的路人,一个又一个痴男怨女上台,嚎哭、撕扯、大喜大悲,只有她在冷眼旁观,百思不得其解:“你,还有尤珺,都是数一数二的聪明人,怎么谈起恋爱跟个傻子一样。”
“你等等,”闻笛说,“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返回卧室,翻找一阵,拿出一个信封。简洁的绿色厚卡纸,搭扣处印着凸起的玫瑰花纹。他从里面抽出信纸,递给于静怡。
“这是什么?”于静怡借着卧室灯光观赏,上面用漂亮的行书写着几行字。
“何文轩给我写的情书,”闻笛弹了弹信纸,“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别人的信。”
于静怡辨认着字迹,前后读了三遍,大为震惊:“这是渣男能写出来的东西?这都能做求婚誓词了!”
“看起来像个好人吧。”闻笛说。
“我好像有点理解你了,”于静怡说,“骗人真是需要功力,我连渣男都做不了。”
“刚才他一开口,就让我想起了当年,”闻笛说,“嘴上说着灵魂伴侣,心里盘算着联姻、拿绿卡、平步青云。”
于静怡又开始摇头。她对闺蜜们捡回来的男人,一向嗤之以鼻。
看了会儿翻飞的雪,两个人觉得冷了,回客厅热了杯牛奶,准备喝完睡觉。
摄入着蛋白质,于静怡忽然察觉到不对劲:“你怎么还留着这封信?你该不会……”
“说什么呢!我都往他眼睛里喷辣椒水了!”闻笛惊恐地说,“我跟他分手的时候在国外交换,没法处理这些放在宿舍的东西。等我交换完回去,已经半年过去了,我就把这事儿忘了。前一阵子搬家的时候才找出来。”
“那你当时怎么不扔?”
“我决定留着它,告诫自己,男人的花言巧语不能信。”闻笛郑重地说。
然后他陷入了沉默,皱着眉头像是在思考什么重要命题。过了一会儿,他带着领悟的语气开口:“这么一想,其实教授的性格挺好的。”
于静怡停止摇头的动作,瞪大眼睛看着他:“你刚刚还说人家是棒槌,要记笔记怼死他。”
“他说话是难听了点,至少实诚,有什么说什么,而且都是当场直说,”闻笛戳了戳信纸,“比说一套做一套,当面奉承背后嘲笑好多了。”
怎么还比起烂来了?于静怡脑壳痛:“把滤镜关小一点!”
“你知道青春期之后喜欢上一个人,是多小的概率吧?”闻笛说,“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万一太实诚了,把你气死了怎么办?”于静怡提醒他。
“那就找个不说话的地方,”闻笛猛一拍手,“对啊,不说话就好了。”
“去哪约会不说话??”
“音乐会。”
闻笛拿出手机,点开学校音乐厅的公众号。每天都有世界各地的音乐家和乐团来校演出,在校生可以白菜价买票进场,算是学校的福利之一。最近音乐厅正在开一个“邂逅浪漫”系列,有众多古典音乐家的曲目。
“小提琴独奏,”闻笛满意地说,“舒曼、勃拉姆斯、施特劳斯,完美。”
音乐会不用交谈,气氛浪漫,而且就算教授再吹毛求疵,也不可能从古典乐里挑出逻辑错误。
“人家要是不喜欢听音乐会呢?”于静怡指出。
“他说过喜欢,”闻笛说,“音乐触发灵感,说不定我还能为数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你的脑干被弓形虫占领了吗?”
似乎觉得听音乐会还不够浪漫,闻笛叹息了一声:“要是有机会听他演奏就好了,保不齐他很擅长小提琴呢。”
“为什么?”
“天才不都这样吗?”闻笛言之凿凿,“爱因斯坦、福尔摩斯都会拉小提琴。”
“你举的例子都不在一个次元里。”
闻笛充耳不闻,打开微信,上大号发消息。他脑中已经浮现出教授演奏小提琴的场景了,骨骼感极强的手指按着丝弦,随乐声轻轻颤动。
一定很美妙。
作者有话说:
一定很闹心。
这句话怎么这么熟悉。
第18章 片刻欢娱,是二十晚无眠的代价
闻笛算盘打得精,约会也确实进展顺利。进入音乐厅后,演奏者一鞠躬,边城再没说过话,在悠扬的乐声中默然安坐。
氤氲的暖意,浪漫的曲调,静谧的氛围。闻笛找回了教室里最初的悸动,心脏随着琴手的一扬一落震颤不已。
计划只有一个疏漏,一个——闻笛毫无音乐素养,他连流行歌曲都甚少涉猎,更别说古典乐。那些浪漫主义大家,他只听过名字,真到现场,他连大提琴和小提琴的声音都分不清。
两个小时古典乐,就是两个小时催眠曲。
雪上加霜的是,他连日赶论文看文献,睡眠不足,熬夜严重,而音乐厅的椅子又软又服帖,舒服至极。
闻笛强撑着眼皮,打起精神接受熏陶,结果《德累斯顿之春》才响了三分钟,他就睡着了。
开始是往侧面歪,因为找不到着力点,一顿一顿,最后啪一下,倒在了身旁人的肩上。
宽阔的肩膀,紧实的肌肉,正适合当枕头。
酣甜一梦,直到演奏结束,全场掌声雷动,他才猛然惊醒。
乍一睁眼,视野模糊。他眨了眨,眼前映入熟悉的鼻梁和下颌。
教授的坐姿很端正,丝毫没有被肩上多余的重量干扰。保持这种姿势两个小时,换成自己,胳膊早就废了。
他惭愧无比——邀约是自己提的,票是自己买的,结果既没尊重约会对象,也没尊重古典乐。
闻笛撩开眼皮小心观察,眼前人有没有生气的迹象。
乍一看没有。不过做不得准,教授的表情已经融入了公式,稳定精确,永恒不变。
然后,他看到了教授手里拿着的东西。白色纸巾,已经揉成了一团。
听个浪漫主义古典乐,不至于哭吧?
难道教授表里不一,是个伤春悲秋的感性人?
边上适时传来一句:“你流口水了。”
闻笛猛地一激灵,把头掰直,脖颈顿时又酸又麻。他按住脖子嗷嗷叫起来。
旖旎幻梦瞬间变成了社死现场,好丢人!
他脑子里飞速转着逃跑路线,旁边的人抬起手,朝他伸过来。
闻笛还没反应过来,那只手就落在他后颈,突然按在某一处。
酥麻感从颈部延伸来开,酸痛忽然减轻了不少。
“风池穴。”身旁的人说,
那只手没有停下,继续揉按了三分钟。教授伸出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手腕,拇指按在手掌突出的一块地方。
“后溪穴。”
闻笛一眼不眨地看着他,颈部的肌肉放松下来,只剩下轻微的酸胀感。
疼痛消解,两只手就从他身上挪开了。闻笛下意识摸了摸颈后,穴位上还残留着揉按的触感。
“如果落枕,或者太过劳累,按摩三到五分钟,很有效,”边城说,“你看起来最近睡得不好。”
“好的。”闻笛说。暖气已经把他的脸熏红了。
边城站起身,开始活动肩膀。罪魁祸首看着这个动作,心里很过意不去:“不好意思,我平常睡姿挺规范的。”
边城回头望了他一眼。
“从来都不口呼吸。”闻笛起誓。
边城把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走向空荡荡的过道,然后停住,等闻笛跟上自己的步调。闻笛走在他旁边,不住地盯着他的肩膀。教授今天穿着及膝的深色大衣,里面是西装外套、灰蓝色羊绒衫。这样高级的面料,谁能想到充当了免费枕头呢。
他一边想着,一边把围巾拿出来。寒风凌冽,他缩进羽绒服的领口都哆嗦,看到寒风中教授毫无遮蔽的脖子,就问:“不冷吗?”
“出门忘了带围巾。”
闻笛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绒毛在眼前随风飘舞。他拿着围巾,绕到边城面前,套在对方脖子上,毫无美感地绕了两圈。
边城看着他体贴的动作,突然开口说:“你其实不喜欢古典乐吧。”
闻笛愣了愣,想起自己酣然入梦的样子,只得承认:“不喜欢。”
“那为什么请我听音乐会?”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吗?“你不是喜欢古典乐吗?”闻笛心里突然打起了鼓,“难道我记错了?”
“没有,”边城说,“我喜欢,音乐是感性的数学。”
“音乐跟数学有关系吗?”
“如果琴弦的震动段和整根弦的长度是三比二,就能得到完美的纯五度,四比三,就能得到纯四度。”边城说,“动人的曲调往往是符合数学规律的。”
“舒曼的曲子里也有公式吗?”
“最遵循数学规律其实是巴赫的曲子,具有高度结构性。有些人认为,最可能被外星人识别的就是巴赫,所以旅行者探测器上有3首巴赫。”
“那你很喜欢巴赫了?”
“不喜欢。”
“为什么?”
“他的曲子太难了。”
闻笛忍俊不禁。天才也会有畏难情绪吗?“教授经常拉小提琴吗?”
“算是吧。”
看吧!闻笛隔空对于静怡发出胜利的拷问,他的推断果然没错:“拉的好吗?”
边城沉默了一会儿,说:“这个评价因人而异。”顿了顿,又说,“有人觉得像在锯木头,有人觉得好听。”
“那你自己评价呢?”
“相当业余。”
闻笛认为这是天才的谦逊之词,他的业余跟普通人的业余不在同一水平线。“有人欣赏就说明拉得好啊!”闻笛满含暗示,“要是有机会听就好了。”
边城完全没接茬,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个机会最好不要有。”
别人可以听,他不能听吗?闻笛沮丧下来,问:“那你觉得今天的演奏者水平怎么样?我看网上说很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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