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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读博,会脱单(近代现代)——LIosa

时间:2024-03-08 09:49:43  作者:LIosa
  劫匪恼怒起来,骂了一连串闻笛听不懂的脏话。他们在巷子里守了一晚上,顶着风险,好不容易逮到个大鱼,却没有多少收获,持刀的同伙很不爽,刀刃危险地顶在男人肚子上。
  “等等,”闻笛突然说,“我有钱。”
  劫匪望向他。闻笛颤抖着把手伸进外套,掏出叠起的钞票,华盛顿的头像在昏黄的灯光下忽隐忽现。
  同伙一把抢过钞票,点了点,神情松动了些。持枪的劫匪看着同伙把钞票塞进兜里,又命令闻笛和男人:“手机。”
  闻笛咬了咬嘴唇,把手机放到地上,滑到劫匪那边。男人也照做了。
  两个劫匪使了个眼色,突然弯腰捡起手机,随即转身,朝巷子里快速跑去。
  脚步声逐渐远去,闻笛一下子蹲在地上,用手撑着斑驳的墙面,大声喘气。
  男人垂眸,看到瘦削的肩膀颤动着。月光洒在领口露出的一截后颈上,苍白的皮肤隐隐显出血管,脆弱又可怜。
  他伸出手,迟疑地放在闻笛肩上:“别怕,他们走了,没事了。”
  指尖和衣料触碰的一刹那,闻笛忽然像过了电一样站起来,甩开男人的手,对他怒目而视:“谁怕了,我在心疼我的钱!”
  男人僵住了。
  闻笛望着他的目光快要烧起来:“你知道我刚才拿了多少钱吗!”
  男人回忆了一下:“七百美元?”
  “七百!”闻笛觉得泪水快要倾闸而出了,“我这个月就指着它活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怀疑地问:“你住哪?”
  “波士顿。”
  “波士顿这点钱怎么可能撑到月底?”
  生活太绝望了。他睡在客厅沙发上,从来不外食,只从Target这样的大型超市买打折生鲜,还要被人质疑生活费造假。
  男人的问题还一个接一个:“你为什么带这么多现金?”
  “我住客厅,又没有门!不带在身上,万一我走的时候丢了钱,不就说不清楚了吗!”
  “带在身上也很危险啊。”
  “你有没有良心!”闻笛指着他,“我为了你掏的钱,你还站在这说风凉话!那是我剩下的所有奖学金了,这个月怎么过啊……”说着闻笛又感到一阵眩晕,七张纸钞浮现在眼前,心里一抽一抽地疼。
  男人沉默片刻,说:“我还你。”
  闻笛皱眉看着他。
  “既然你是因为我掏的钱,我还给你就是了。”男人说。
  闻笛眨眨眼,忽然扑上来,抓住了男人的肩膀,眼睛比酒吧门口的霓虹灯还亮:“你认真的?”
  男人没预料到他这么激动,过了一会儿才保证:“当然。”
  男人这么爽快,闻笛倒有点不好意思。“我破财也是因为那两个混蛋,”他说,“问你要钱有点……对你来说也是无妄之灾嘛……”
  “钱你到底要不要?”
  “要!”
  男人看了他一眼,把他的手从身上拿开,说:“走吧。”
  令男人奇怪的是,闻笛久久没动弹。刚才听到钱,眼睛都放出激光来了,现在怎么不积极了?
  然后他看到闻笛蹲下来,仔细地从巷子的一个砖缝里,抠出了一个五十美分的硬币。
  “我刚刚看到有什么东西反光,”他颇有成就感地说,“真是钱啊。”
  男人无语地看着他。五十美分能干嘛,买包口香糖?
  “你住得近吗?”男人问他,“能回去吗?”
  闻笛茫然地摇摇头,他是被蒋南泽塞进计程车的,不知道酒店离这里有多远。而且没有手机,他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
  “你呢?”闻笛问,“你住得近吗?”
  “不近,不过我来的时候查过路线,大概记得怎么走,”男人说,“你先去我那吧。”
  “查过路线就记得?”闻笛怀疑地看着他,“你是有什么过目不忘的超能力吗?”
  “准确来说叫图像记忆力,”男人说,“跟我来吗?”
  闻笛犹豫了一瞬,把破破烂烂的钱包塞进兜里,走到男人身边:“当然。我又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不跟着你,我上哪要钱去?”
  男人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说:“他们把我的卡拿走了,不过回旅馆之后,我可以先问朋友借一些钱给你。等拿到钱了,你再想办法回去。”
  闻笛点点头。
  男人走了两步,转身看到闻笛还站在原处,问他怎么了。
  闻笛心绪复杂。一刻钟前,原计划就是跟着男人回酒店。短短十五分钟,生活天翻地覆,大悲大喜,他仍然跟着男人回酒店,心情却完全不一样了。
  “你叫什么?”闻笛问。他们都经历过生死风波了,他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Ethan。”
  “碟中谍那个Ethan?”
  男人没有回答,看着他,用目光询问。
  “Samuel,”闻笛说,“叫我Sam就行。那个酒店有多远啊?”
  “六英里左右吧。”
  “六英里?!”
  男人淡漠地看着他:“还走吗?”
  闻笛想了想七百美元,咬了咬牙:“走。”
  然后闻笛踏上了人生最曲折离奇的十二个小时。
  作者有话说:
  这开头已经够曲折离奇的了
 
 
第33章 大学回忆篇(五)
  一路上,这个自称Ethan的男人沉默寡言,只在走到路口的时候,告诉他往哪里拐弯。他们经过一栋栋装潢华丽的赌场、酒店、strip club,还有风格独特的小教堂。走了快两个小时,绚丽的霓虹灯逐渐隐去,街灯昏暗,路两旁冒出大片的灰砖式厂房,混凝土仓库,窗户漆黑一片,和主街的喧闹形成鲜明对比,像是工业区。
  闻笛腿有些酸,在路边找了个消防栓坐着。他左右张望,路灯坏了两盏,看不清厂房的铭牌,唯一能肯定的是周围没有酒店。他怀疑地看着男人:“你确定走对了?”
  男人的沉默让他恐慌。
  “什么?!难道你不认路?!”巨大的悲伤从心底涌出来,他来之不易的那么一点点希望就这么破灭了,果然这个世界对他有意见,“那你还号称什么图像记忆力!”
  “我可能看错了某个街道的数字,”男人最后承认,“然后早拐了一个路口。”
  闻笛眼前走马灯式地闪过悲惨回忆:他刚刚被谈了五年的初恋发配成小三,全副身家洗劫一空,好不容易有个男人愿意补偿他,居然迷路了!
  他恶狠狠地瞪着男人。他怎么就酒精上头,信了一个陌生人呢?他连这人的真名都不知道!
  看着荒无人烟的四周,闻笛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戒备地看着男人:“你不会是骗我来这里杀人抛尸吧?我告诉你,我可没钱了啊!我所有的身家都用来救你了!做人要有点底线!”
  男人懒得自证清白。他思索了一会儿,说了一句让闻笛绝望的话:“这儿晚上很荒凉,不知道会不会碰上刚才的情况。我们还是原路返回拉斯维加斯大道。那里是市中心,治安好,至少能找个地方歇一会儿。”
  原。路。返。回。
  闻笛想就地刨个坑,长眠于此。
  “走吧。”男人说。
  闻笛悲愤交加,如果不是为了保存体力,他恨不得把男人碾成饲料。
  “等会儿,”他慢慢站起来,“让我发泄一下,否则我就想死了。”
  男人警惕地看着他:“你要干什么?”
  闻笛慢慢走到一个厂房门口,白色外墙在月光下显得惨淡,里面一片死寂。他把两只手放在嘴旁边,深吸一口气,朝里面大喊:“何文轩,你个无赖、恶棍、吃剩饭的臭虫、下贱、骄傲、浅薄、没有胆量、靠着势力压人的奴才;顾影自怜、奴颜婢膝的、涂脂抹粉的混帐东西、下流胚子;叫花子,懦夫,王八,良心还不如耳屎多的狗东西,看你一眼都会让我的眼里流出血脓,啐你都怕玷污了我的唾沫!”
  美妙的词语像瀑布的水珠一样,飞流直下,滔滔不绝。
  男人眉头紧锁,沉静的表情第一次出现波澜,好像闻笛刚刚把呕吐物糊到了他脸上。
  闻笛继续骂了三分钟,从前男友骂到劫匪,从前男友的祖宗骂到老天爷,嗓子都喊哑了,才停下来喘了口气。
  男人真心发出疑问:“你一个学文学的,骂人怎么这么恶毒?”
  他瞪了男人一眼:“文学难道不是为了增加骂人的词汇量吗?”
  男人没去管这欺师灭祖的发言,叹了口气:“好吧,骂完了吗?”
  “差不多了,”闻笛说,“你要不要来两句?”
  男人看他的眼神好像他是个疯子:“干什么?”
  “你就没什么烦恼吗?我们可是刚被抢了啊!喊一下试试,喊出来会爽快点,”闻笛拽着他的胳膊,“正好这儿没什么人,千载难逢的机会。来吧来吧。”
  男人摇了摇头。走了两个小时路,这人怎么还神志不清?酒精代谢这么慢?
  “一看你平时就闷着自己,”闻笛猛拍了他一下,“喊出来吧!就算真有人听到了,这儿谁认识你啊。”
  男人抽出了胳膊,踌躇片刻,把手放到嘴边。闻笛点点头:“就是这样。”
  然后对方用英文喊道:“不好意思,要是有谁听到刚才的话,不要在意。那个家伙刚刚被男人甩了,脑子不正常!”
  闻笛迅速捂住了对方的嘴,火冒三丈:“你他妈乱说什么!”
  男人垂眸看着他,再开口时,声音恢复了平常的音量,闷在闻笛的手里,模糊不清:“我总结的不对吗?”
  闻笛意识到他和何文轩的对话全被别人听去了,恼羞成怒:“谁被甩了?我甩的他好不好!”
  男人毫无反应,闻笛的牙都快咬碎了。如果不是那七百美元——以及他不认路,以及男人体格健硕,一看就打不过——他肯定跟男人拼个你死我活。
  他什么眼光,从酒吧乌央乌央的gay里挑出一个最气人的!
  男人握住闻笛的手腕,把他的手拿下来:“可以走了吗?”
  闻笛仍然瞪着他,似乎是气到极点,把喉咙都堵住了。他就拽着闻笛的手,转身往主街的方向走。闻笛气糊涂了,居然没反抗。
  走了三个街区,闻笛才愤懑地说出声:“你这个人,是不是这辈子没遇到过什么挫折?”
  男人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懒得回答。
  “一看就是,”闻笛说,“一点同理心都没有。”
  “我只是不觉得喊出来能有什么帮助。”是懒得回答。
  “拉倒吧,就是没有,”闻笛说,“就算有,能有我这么丢人吗?”
  过了一会儿,男人才说:“不就是男朋友要结婚吗?”
  “我靠,”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杀伤力更强了,闻笛捂住胸口,“你知道我过去五年是怎么对他的吗?”
  回程的路太漫长,足够他从军训送水说起,一路讲到生日惊喜。闻笛越说越觉得自己像个冤大头,掏心掏肺了五年,在别人眼里就是个当情人有余,当配偶不足的实用保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男人没有打断他,直到主街的霓虹灯再次映入眼帘,闻笛结束了五年血泪史,才开口说:“我挺羡慕你前男友的。”
  “草,”闻笛说,“不会安慰人就别说话。”
  当然,男人怎么可能听他的。“遇到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这是多稀有的概率,”男人继续说,“他竟然这么随随便便扔掉了,丢人的是他,跟你有什么关系?”
  闻笛哑然。他原本预备着男人冷嘲热讽,没想到对方突然来这么一出。也许是之前男人的表现拉低了期望值,两相对比,他居然非常感动:“没想到你也会说两句人话。”
  男人尖锐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闻笛说,“这不是我觉得丢人的地方。”
  男人哑然。从刚才开始,这人的诅咒滔滔不绝,把前男友喷成猪狗不如的畜生,难道不是因为结婚吗?
  “你父母是做什么的?”闻笛问。
  这问题莫名其妙,男人还是回答了:“都是大学教授。”
  闻笛点点头,感叹:“真好,别人问起父母的职业,你肯定回答得很爽快吧。”
  男人觉得这话奇怪:“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开早点摊的。”
  “你不是也很爽快吗?父母的职业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啊,”闻笛说,“21岁的我觉得没关系,但16岁的我觉得有天大的关系。”
  他顿了顿,大概是想起了不好的回忆,嘴角耷拉下来:“我跟何……我前男友刚在一起的时候,他跟朋友出去玩,我也去了。他周围都是什么公司高管、老板、总工的儿子。吃饭的时候,他们问我家里是做什么的……”他咬了咬口腔内壁,“我说我爸妈都是医生。”
  男人没有对此发表意见,重新做回沉默的听众。
  “之后,为了圆这个谎,我查了很多医生的资料,我爸妈上的哪个大学,主攻什么科,擅长什么手术,周几排班,遇到过什么麻烦的病人,我都编好了,比写小说还详细,”闻笛说,“挺讽刺的,上高中之前,我还以为我是全天下最爱父母的孩子。”
  之后的话有些难以启齿,闻笛用手搓了几次衣角,才接着说下去。
  “我自以为我编的故事天衣无缝,结果我撞破前男友结婚之后,他谈到了申请国外大学的事,”说着说着,闻笛双手抱住脑袋,“他早就知道了!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这么多年,他就看着我表演一个医生的孩子,背地里不知道和朋友们怎么笑话我,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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