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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爹改嫁我该修魔还是修仙/穿成一根反骨我靠缺德修仙(穿越重生)——岁岁是只坏猫

时间:2024-04-04 07:28:02  作者:岁岁是只坏猫
  贺家跟乌家这两个根本就是一丘之貉,他们一直利用往返穿界门的便利做着拐卖妖口的勾当。
  因为行事谨慎,这么多年也没被人发现。
  在贺家看来,白袖的两个弟弟因为空匪之事而死,他们贺家是要给大笔赔偿的。
  而偏偏他们三个在船上又没有别的同伴,如今只剩了一个美貌孤女,那可操作空间就大了。
  他们不光不用赔钱,还可以把白袖卖个好价钱。
  白袖被困灵锁困住灵力,跟几个美貌的妖族女子被卖到了一处歌舞坊。
  也是他的女装实在太成功了,任谁也想不到这身材高挑的美女竟然是个男的。
  但到了歌舞坊,十几个女子要一起换衣沐浴,这就怎么都瞒不下去了。
  老板花美女的价钱买了个不能用的男人,愤怒之情可想而知。
  不过人家也不可能做吃亏的生意,转手就把白袖卖给了南风馆。
  白袖的乾坤袋虽然被收走了,但无论是贺家还是歌舞坊都没动他的衣服。
  若是到了别处,他浸染在衣服上的药粉可能还差强人意,但到了风月场所,那基本就是到了他的主场。
  狐族的魅惑之术哪怕没有灵力也能发挥作用,再加上随处可见加了媚药的酒水茶点,白袖硬是在南风馆混了个风生水起。
  可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他哄着客人给他去了困灵锁,又弄到了伪装用的衣服和魔晶,只等着时机合适就可以出逃了。
  不想偏偏遇到了一个修为厉害的魔族,竟然破了他的魅术要跟他真正较量一下。
  白袖虽然爱扮女装也没什么节操,但他可是个直男,哪可能真献上自己的菊花。
  反正手腕上的困灵锁也是假的,便忽然偷袭将那魔族打了个半死,连对方的犄角都掰下来了。
  已经暴露他也不能等了,白袖在南风馆放了一把火趁乱逃跑,要不是夜里城门已关他就跑出城了。
  白袖乔装改扮后躲在了城门附近,只等着天亮城门一开就可以逃出升天。
  可他万万没想到,要轻薄自己的那废物竟然是城主的儿子,城门盘查颇严,他跑不出去。
  翻捡了一下包裹,白袖又扮回了女装,远离繁华街道想碰碰运气。
 
 
第128章 有线索了
  魔界的妖族男子很少,想要浑水摸鱼绝无可能。
  但因为魔族男多女少娶妻困难,反倒是妖族女子在这边并不少见。
  魔族的生育能力比妖族和人族差一些,但好在他们跟谁都没有生殖隔离。
  比起寿命短暂的人族,魔族更愿意娶妖族女子为妻。
  白袖就是打算钓个倒霉蛋暂时做他的饭票,等风声过去了才好出城。
  在人类世界总把妖魔比喻成很可怕的东西,但实际无论是妖是魔也都是有普通百姓的,也得居家过日子买菜做饭。
  只不过因为这两族的食谱上有人类,所以才显得很可怕。
  以白袖的演技,这种找饭票的事儿简直是手到擒来。
  可惜他低估了城主的权势。
  城主的独子被人殴打重伤,人家不光是封锁城门,还派了不少暗探在大街小巷盘查。
  白袖终究还是被人发现了,被城主府的护卫打伤后四处逃窜,千钧一发之际刚好撞到一位大人物的车前。
  城主护卫一见那人的马车慌忙跪倒,白袖看到了希望,捂着伤口泫然欲泣,说他们强抢民女寻求庇护。
  那人长得倒是挺好看,但满身阴郁双目赤红,嗓音沙哑难听如同传说中的恶鬼。
  若不是实在没办法了,白袖可不敢跟这种人打交道。
  那人只淡淡的扫了白袖一眼,“狐狸?跟上!”
  白袖立刻喜出望外跟在了马车后面,那些护卫果然不敢上前。
  一直到出了城,白袖有伤在身不敢离开金大腿,那人也没提,就这么一路同行到了试验场。
  奴随主性,这位大人惜字如金,连他的下人也都不怎么爱说话。
  跟小命比起来尴尬根本就不叫事儿,白袖硬是靠着超凡的社交能力和厚脸皮在实验场扎下了根。
  那人除了对实验感兴趣,其他的事情都不怎么管。
  魔将之所以认为白袖地位尊崇也只是因为他能进出那位大人的院子罢了。
  其实他们试一试就知道,只要不吵闹和弄坏东西,那位大人对谁进他院子根本不关心。
  可惜魔将魔仆对那人极度恐惧,绝不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这也就给了白袖可乘之机。
  装逼么,这活儿他熟!
  院子里也有其他侍女,开始对白袖很警惕,后来熟悉后也透露了不少消息。
  实验场的主人云槐序,有能力跟上一任魔尊竞争的魔界皇族。
  因为爱上一个狐族女子而放弃了上位,可惜那女子红颜薄命,所以这位就疯了。
  听说现在所做的实验都是为了复活那女子,至于说制作出来的半成品傀儡,不过是实验的副产物。
  具体云槐序有多大的能力多高的修为白袖也没打听出来,但据说他连魔尊云知返的话都不听。
  当初朝中也有人弹劾他私建实验场制造魔兵的事,但维护他的人也不少,说这是造福魔族的壮举。
  也不知道最后是怎么商议的,不光实验场被保留,连魔晶矿山都在全力配合他。
  白袖本来养好伤后就想离开的,但他发现云槐序这里有不少好东西,还有以前完全接触不到的知识。
  而且云槐序还很大方,或者说是不在意俗物。
  只要不进他的卧房和研究室,书库和材料库都是任由白袖随便翻阅取用。
  小狐狸在一次又一次的试探后惊喜的发现,这简直是他提升实力的福窝。
  无论妖界,魔界,修真界,实力才是硬道理。
  白袖因为实力低险些被杀,他现在太需要变强了。
  再说他还想找贺家报仇呢,没有实力说什么都白扯。
  而且他也算过了,自己现在就算赶往穿界门也肯定错过了拜师大典。
  下一次要等3年后,那他还不如在这儿提升实力呢。
  白袖第一个学会的就是伪装魔印,几种草药混合成魔药,抹在额头就能伪装成魔族。
  这也是为将来跑路做准备,他学的可认真了。
  云槐序是一个非常博学的人,书房里很多魔药和术法都是他研究出来的。
  白袖虽然还没结丹,但实力比以前可强的太多了。
  再加上一些稀奇古怪的魔药,综合实力弄死个金丹毫无问题。
  白袖也想好了,他打算学个一两年,然后想办法从魔族回到妖界找贺家人报仇。
  报完仇之后他就去修真界找两个弟弟,无论如何也得确认他们的消息。
  没想到计划不如变化快,庄飞白的到来让他知道了两个好友的消息。
  比起继续苟在这里,当然是寻找十三更重要。
  他也算看出来了,庄叔以前肯定没做过潜伏暗探的活。
  让他这么搞下去,没找到十三就先被人抓到了。
  庄飞白也知道不自己不擅长这方面,可是他孤立无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现在有白袖帮忙他自然求之不得,天亮后就老实的等消息,没敢出屋子一步。
  一直到中午白袖才回来,不光带回了消息,还带回了一些灵果和饭菜。
  比起魔族的食物,妖族更喜欢修士吃的含灵气的食物。
  因此魔界也会从妖族进口这些东西,毕竟家里媳妇爱吃。
  两族同处阴界隔江而居,既互相防备又有贸易往来。
  他们这里有大量修士俘虏,为了保证实验体的身体状况,食物储备并不缺。
  庄飞白这些天一直辟谷,有饭菜灵果补充灵力自然是好。
  可他这会儿心里跟火烧似的,真心吃不下。
  白袖叹了口气劝道,“庄叔,您还是吃点吧。
  魔界几乎没有灵气,就算修炼都事倍功半,再不补充咱们怎么去救十三弟弟。”
  庄飞白猛然一惊,“可是打听到十三的消息了?”
  白袖点点头,“我查阅了那边近一个月的记录,绝对没有十三。
  又详细询问了守卫,他们也说绝对没接收过小孩子。
  我是打着云槐序要实验体的名头问的,他们绝对不敢撒谎。
  倒是有一个魔将透露,十几天前魔宫有人在湖边待了两天,临走时好像抱走个孩子。
  那人说是魔尊点名要的,这边的人就没细看。
  我想着,十三小小年纪被奸细专门针对肯定是有原因的。
  说不准就是他有什么特别被魔尊盯上了。”
  庄飞白脸色越发不好了,“若是十三被掳到了魔宫,想要救他就更难了!
  多谢贤侄,等天黑我就走,无论多难,我都要把小骨头找回来。
  他已经丢过一次了,还是他千辛万苦自己跑回来的。
  这回该我去找他了,我一定可以找到的,一定!”
  白袖看他这样子赶紧劝道,“庄叔别急,我跟您一块儿去。
  魔尊专门把他弄过来肯定不会是想杀他,十三一向机灵,只要给他说话的机会他就能翻身。
  正好我在这儿也学了不少旁门左道,咱们一起上路也方便您遮掩身份。”
 
 
第129章 成功到魔都
  白袖要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他好歹算是在这儿任职,要是悄无声息的跑了,谁知道云槐序会不会让人追捕他。
  那位完全是个没准脾气的。
  有时候无欲无求跟坐化了似的,院子被人炸了都不会抬一下眼皮。
  但有时候却龟毛的很,东西放错了地方都要发飙。
  小狐狸下午又出去了一趟,搜罗了不少食物和魔药。
  穷家富路,尽量多带一些没毛病。
  在这边任职别的不敢说,好东西真是没数。
  那些实验体身上的法宝乾坤袋随随便便的扔在库房里,早就积攒了几大箱。
  魔界的人要那玩意儿也没啥用,倒让白袖捡了大便宜。
  庄飞白也知道,凭自己在魔界乱闯容易坏事,跟白袖一起是最稳妥的。
  他倒不怕跟谁对上,打架他可不虚,只是没找到小骨头之前他不想节外生枝。
  白袖愿意跟他去救小骨头他自然感激,也感叹儿子能交到知心朋友。
  磨刀不误砍柴工。
  白袖说要准备东西以备路上不时之需,所以庄飞白纵然心急也只能暂时住下来。
  小狐狸在这里几个月已经大概摸着了一点云槐序的规律。
  两天后,这位又到了死机的时刻。
  拿着一只发簪翻来覆去的摩挲,两眼无神仿佛灵魂已经出窍了一般。
  白袖趁机进到他屋子,乖顺的跪坐在一旁轻声问道,“尊上,奴婢想去盛京探亲一趟可否?”
  云槐序的气势陡然一升,白袖顿时被压得喷出一口血。
  糟了,枪口上了。
  正当小狐狸转着眼珠想主意的时候,云槐序冷哼一声。
  “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弄鬼,秀秀,如果你不是狐族,我早就弄死你了。”
  白袖的冷汗顿时流了下来,他一直以来都小看了这魔头。
  感情自己那些小动作人家都知道,只不过不在意罢了,真要计较他必然小命不保。
  云槐序淡淡开口,“你藏在屋里的那个男人是谁?
  我给你一次机会,说实话。”
  白袖也是贼起飞智,眼圈一红落下泪来,
  “尊上饶命,我藏在房里那个是我的情郎。
  他是人族我是妖族,他家看不上我这个狐狸精百般阻挠,甚至要强迫他跟别人成婚。
  我俩无奈只能私奔,不想中途失散,我被人迷晕卖到了魔界歌舞坊。
  我不肯卖身得罪了城主公子,逃跑的时候被尊上所救。
  奴婢本想着就留在这里,让他忘了我去过自己的生活。
  他是天之骄子,奴只是只狐狸,实在不想再耽误他了。
  可没想到他竟然找了过来,呜呜呜,奴婢舍不得才想跟他走的。
  求尊上饶他一命,奴婢再也不敢背叛了!”
  白袖或许修为不行,但演技绝对是化神级别的,一番神情并茂的哭诉,那叫一个情深意切。
  云槐序的眼神又有些迷离了,“他很好,他找到你了,你比兰儿幸运。
  没有什么配不上的,相爱就够了。
  走吧,都走。
  到一个远离尘世的地方,去过自己的日子。”
  白袖立刻惊喜的给云槐序磕了个头,“多谢尊上,奴婢也替我家那口子给您磕一个。”
  云槐序手腕轻摆,瞬间一股气流把白袖推出门外,紧接着门就被关上了。
  行吧,大爷又不耐烦了。
  白袖爬起来拍拍屁股,一溜烟的回了自己屋子。
  现在过了明路,他可以大大方方带庄叔直接走了。
  而且那魔头也没让自己把腰牌留下,他还可以继续狐假魔威,路上能省不少麻烦呢!
  为免夜长梦多,白袖回屋立刻带上庄飞白离开了实验场。
  反正该带的都带齐了,又用特殊药液帮庄飞白改造了一下,他们现在就像是两个普通的魔族。
  魔界也是有马的,只不过那马比修真界的马要大的多,而且头上长犄角。
  白袖在实验场可没少划拉魔晶,财大气粗的买了两匹马直奔魔族盛京的方向而去。
  实验场到魔都的距离不算太远但也不近,因为有白袖打点,庄飞白倒是没受什么罪。
  他也不由得反思,自己一直专注修为,生活技能上确实差了很多。
  白袖这孩子年岁不大。但生存技能上可比他强太多了。
  打听消息的能力更是他望尘莫及,多亏了有他,要不然自己想进魔都还不知道要怎么费劲呢。
  庄废白现在躲在盛京的旅馆里,焦急的等着白袖的消息。
  白袖带出来那块侍女腰牌在乡野小城还能顶点用,到了魔都可就不一定了。
  魔宫的消息可不是那么容易打听的,庄飞白已经做好了长期奋战的准备。
  事已至此,他不见到小骨头绝不放弃。
  活要见人,若是小骨头有个万一,他就拉着那个魔尊自爆为他的小骨头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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