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盛清看着双眸紧闭的谭秋,不知她这是真话还是梦呓,她感受到那只手开始不安的游移在她的腰间,痒痒的,她的力气自然不敌谭秋,挣脱不开,只能先尽力安抚她,唇瓣贴近谭秋的耳边,像哄小孩那样轻声道:“姐姐不走,但是你发烧了,我要去给你找一点药,先放手,好吗?”
不知是哪个字又刺激到了谭秋病中那不太清醒的神经,谭秋不满的轻嗤一声,“我不信,姐姐还是不要离开的好,不然,又要跑到那个臭男人身边去。”言罢,她捏着盛清腰肢的手骤然间加重了力气,将盛清霸道的摁到了自己的身侧,还未待盛清有所反应,便立刻还手牢牢的将人摁进了自己怀里。
“这样姐姐就没有办法离开我了。”
盛清跌倒在软绵绵的床榻上,头埋在谭秋的颈项间,因着高热,她的脖子上湿漉漉的,清洁干净的洗衣液味道裹着谭秋怀里散发出的若有若无的木质香,盛清想吻上去的欲望在心中逐渐膨胀,谭秋倒是老实了很多,呼吸声很均匀,就这么老老实实的抱着她睡去了。
看着谭秋光洁细腻的皮肤,盛清闭了闭眼,心中怒骂自己混蛋,谭秋都病成这个样子了,她竟然还想趁人之危占别人便宜。
眼下,她被谭秋牢牢的圈在身侧,只要有一点小动作便会被谭秋惩罚似的揽得更紧,她只能先老老实实的躺着,陪着谭秋,等着她彻底睡熟之后,才蹑手蹑脚的从谭秋怀里溜出去,她的头发也被谭秋弄乱了,不知是不是被谭秋抱了太久的缘故,盛清觉得自己身上没由来的燥热,简直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药剂刚刚冲泡好还有些烫,盛清趁着这个功夫,回到房间换上了一件一字领的毛衣,将修长的颈和白皙的肩部全数漏出,才算满意。
总算是没有方才那样燥热了。
盛清整理着头发,走出房间时,脑海里还再不断的回味着谭秋说的话。
谭秋……。大概是对她有一点动心的吧…
臭男人是指谁呢?大概便是陈柯君了。想到陈柯君,盛清心沉了几分,捏着门把的手指也不由得紧了几分,要赶快解决掉这个麻烦才是,盛清心想。
她低着头挽着头发,盯着地板的视线范围里突然闯入了一双修长匀称的腿,小腿修长白皙,轻轻一弯膝盖,便将盛清抵到了墙面上,谭秋一只手撑住墙面,另一只手抬起盛清的下巴,迫使她和自己对视,看着那双有些迷蒙的眼睛,盛清不知她是否是清醒了。
谭秋的大拇指轻轻摩挲着盛清的唇瓣,像是嫌盛清叼在嘴里准备挽头发的皮筋碍事,食指微微一挑,黑色的头绳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而后不知所踪。
盛清大片的头发散乱在胸前,此刻,她浑然不在意那根头绳的去向,唇瓣痒痒麻麻的,眼前,是谭秋微垂着的,透着痴迷和专注的眸子。
“姐姐,我不是说过不要离开我吗?为什么要走?姐姐,你好不乖啊。为什么总是为那个臭男人扔掉我?”
谭秋深黑色的眼眸如同不可测的深渊,又如同汹涌澎湃的海,眼神不是盛清所熟悉的乖巧温和,透着前所未有的侵略性,她像是释放了某种压抑已久的东西,身体压在盛清身上,同时又很周到的考虑到盛清漏出的脊背接触到墙面会冷,一只手干脆在她背后撑着。
柔软滚烫的唇瓣,先是轻轻地点在盛清的嘴角,而后,又一点点的侵略着她的唇,这个吻的极其没有章法,像是宣泄着被抛弃掉的怨气,一直吻的盛清呼吸愈发困难,她惊异于谭秋的肺活量,才只是趁着偷偷换气的功夫呻。。yin出一点声音,便被毫无道理的堵住了微张的嘴巴。
盛清倾尽热情的回应着谭秋,她不在乎谭秋是否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只终于可以确定,自己爱了很多很多年的人,终于也有那么一点爱她了。
她双手搂着谭秋的脖子,如同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
待谭秋终于平静下来,能够被她拉着乖乖坐到桌子前喝药时,盛清颈项间,锁骨处,已然几道浅粉色的印记。
颜色不深,但盛清生的白,皮肤又细腻,所以仍旧格外惹眼。
谭秋吃过药后,仍旧死活不愿意跟着盛清去医院,在她混沌的精神世界里,似乎是顽固的认为只要出了门盛清就会抛弃她,只有这个七十平的房子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她不讲道理了,她只想将自己和盛清都关在这只有她们两人的一方天地里。
盛清只能给谭秋贴上退烧贴,又将她带回卧室睡觉。两层被子压在身上,谭秋的额头上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
翌日,谭秋醒来时,还觉得头有些晕乎乎的。
不仅仅是脑袋晕乎乎的,似乎连嘴巴也有些不对劲,但无论她怎样努力的去回想,都无法清楚的回忆起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记得似乎做了一个很不讲道理,又很美妙的梦。
梦里的盛清,是那样热情的回应她的爱。
谭秋的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嘴唇,因着出了一身汗,昨晚又没有换衣服,身上散发着一种难闻的酸味,谭秋便拿出一身干净的衣服去洗澡。
换过衣服之后,谭秋自己又量了一次体温,已经退烧了。
看到桌子上残留的药盒,谭秋猜测昨晚大概是盛清照顾的她,清理垃圾时,谭秋才看到药盒上写着一行字:今日不需上班,已替你请假。
字体娟秀清丽,又带着一种狂放感,显然是匆忙之中写下来的。
谭秋嘴角忍不住的上扬,全然将昨天的不愉快抛诸脑后,不管怎样,盛姐姐是关心她的,或许,自己也不要再采取迂回的战术,而是要直接去和盛清讲清楚和渣男结婚的坏处。
盛清是个聪明人,她会醒悟的。
谭秋多了一上午的假期,大病初愈便想出去逛逛,想到盛清很爱吃提子蛋糕,水岸咖啡厅对面恰好有一家很有名的蛋糕店,谭秋便到那里定制一份来感谢盛清昨晚的照顾。
谭秋欢快的脚步在触及落地窗前一对洽谈的男女时凝滞住了。
女生是典型的浓颜系美人,明丽的长相引得人挪不开眼睛,冷淡疏离的气质又为她增添了一份神秘,对面的男人乍一看也算得上是个能入眼的人。
第二十四章
是盛清。
那对面的人,应该就是陈柯君了吧?
只那么一瞬,谭秋觉得自己仿佛掉到了冰窖里,连血管都被冻住了。刚刚排队买到的蛋糕啪嗒一下掉到了地上,谭秋动作有些僵硬,她掏出手机,很艰难的打出了一行字:
【姐姐,你在干什么?】
正和陈柯君争论的盛清看到手机上弹出的消息,犹豫了两秒,还是拿起来回复:
【在解决点事情,你退烧了吗?】
对面并没有回复她的关心,而是问:
【你在上班吗?】
看着这句问话,盛清心里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对,她抬头环顾了一圈周围,却并没有找到谭秋的影子,犹豫了很久之后,盛清还是回复道:
【嗯。】
简短的一个字,将谭秋心底仅存的一点点幻想全部碾碎。
果然,梦就只能是梦,盛清也只有在梦里,才有空爱一爱她。
咖啡厅里,陈柯君低头从包里翻找出红色的礼盒,打开之后,里面金灿灿的一片,他像是很漫不经心的放到了盛清面前。
谭秋别过了脸,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冷意刺激的她连连咳嗽,忍着肺里难捱的呛痒将蛋糕收拾到垃圾桶里,而后直起身子,看着面前来往着的,行迹匆匆的人流,她颓丧的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旁,整个人像是罩着一层阴云,在人来人往的环境里格外滑稽。心脏处一阵阵绞痛,逼着她接受盛清为了陈柯君而欺骗她的事实。
冬日的风总是那样的凛冽,谭秋才在大街上空落落的站了一会,眼睛便被又冷又硬的北风吹出了一滴泪。她抬起有些僵的手指,像个垂垂老矣的妇人,动作缓慢的擦去了眼角的泪珠。
太冷了,找个地方待一会。
待谭秋回过神时,她已经站在了李晓璇的门口。谭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抿抿唇,却还是抬手敲响了她的房门。
李晓璇彼时正在睡美容觉,听到敲门声,有些不耐烦的喊了一声:“谁啊?”
“是我,谭秋。”
开门后,李晓璇一时之间没能说出任何一个字,她与谭秋自幼一起长大,却从未见到那样的她。
没有疯癫的容态,没有激烈的话语,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那双眼睛平静到木然,但李晓璇却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了深深地悲切,像是被人硬生生的褫夺了希望,望着谭秋,李晓璇想,平静的疯掉或许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必问,李晓璇便已经猜到是什么将她打击至此。
谭秋带着凉气走进李晓璇的房间,勉强牵了牵嘴角,漏出了一个难看至极的笑容:“晓璇。”
李晓璇一只手搭在谭秋瘦削却紧实的肩膀上,重重地拍了拍,“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
“晓璇,你什么时候走?我想在你这里住一会。”
“我不走,你想住多一会都可以。等你好了,我带你去见我一个朋友,不就是漂亮姐姐吗,我敢打赌,她绝对会是你见过的人里,最漂亮,最有风情的一个。”
谭秋笑笑,没有接话,抱着一米多高的大耳狗玩偶,静静地靠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良久,才开口问:
“你这里有酒吗?什么酒都可以。”
李晓璇将切好的水果端到她面前,手肘轻轻碰了一下谭秋,说道:“吃水果。”而后才又问:“怎么突然要喝酒?你不是从来都不喝酒的吗?”
“心里好闷。”
李晓璇知道谭秋需要将压抑的痛苦释放一下,酒精是个合适的东西,反正是在她这里,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于是便将柜子上那瓶福塔萨来拿了过来,给谭秋倒了一小杯:“你第一次喝酒,悠着点。”
谭秋伸手接过玻璃杯,羊脂玉似的手指扣在杯沿上,轻轻晃荡着,透明的酒液随着她的动作在圆杯里掀起阵阵波涛,入口是柔顺的甜味,滑过喉咙之后却又激起一阵辛呛的辣。
谭秋仔细感受着甜腻过后的呛辣,须臾,突然道:“我想起一件事情来。”
“什么?”
“大概在我四岁的时候,我爸妈资助过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因为父母虐待,身材又矮又小,却还要背着一个几乎有她两倍重的弟弟。但是她眼睛很好看,有一种冲破拘束的野性,眼珠又黑又亮,一看就很聪明。”
谭秋声音有些虚浮,她好像是在看手中的酒杯,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在看,只是细细的描摹着那个记忆中的小女孩,“她的手很软,她带着我去捉蝴蝶,带我去寻山野密林里的野花,那一个星期,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临别的时候,她抱着我哭,她当时还没有我高呢,脑袋埋在我的怀里,说她舍不得我走,说她喜欢和我待在一起。”
“她说,她以后长大了,混好了,一定会找到我的,然后和我一直一直待在一起。”
“我说,好呀,那我娶姐姐好了,这样我们就能一直待在一起了。”
李晓璇听着谭秋没由来的一段话,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道:“只是孩童时的玩笑罢了,你不必……”
“或许是。”谭秋突然打断了李晓璇说的话,“可是她真的找到我了。”
李晓璇心里涌上一阵奇异的感觉,她乞求谭秋遇上的那个人,千万不要是儿时的那个小姑娘,若只是工作时一见钟情的人,或许最长不过一两年便能忘却,但若是儿时的那个小姑娘,这其中伤害至深恐怕是倔强且重感情的谭秋难以释怀的。
李晓璇从自己的声音里面听出了些紧张,“然后呢?”
谭秋忽的笑了一下,她垂下眸子,浓密的羽睫遮掩了她眼中的情绪,声音平板的听不出哀乐:“然后,我忘掉了她,她现在要结婚了,和一个男人。”
“是我的错。”
“如果我早点记起来就好了。”
谭秋机械的喝着杯子里的酒,没一会就见底了,李晓璇安慰她:“当时你才四岁,记不得很正常,她既然会在同性也可以结婚的条件下去选择和一个男人结婚,就说明她从来也没真的把曾经的话放在心上,你不要在这个时候去钻牛角尖,你没有错,是她的错,你怎么知道是她找到你的呢?”
谭秋忽的笑了一下,将玩偶扔到一边,“晓璇,你真坏啊,让我自我安慰一下不可以吗?”
李晓璇却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听你这样说,那个小女孩和我的一个朋友倒是蛮像的,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原生家庭是怎样的,但是我在和她成为朋友之前调查过她的一些背景,她上学就是受了人资助的,一直到20岁资助中止,后来,她突然放弃了在加拿大的优厚待遇回国,问她原因,只说是她该回去找一个人了。”
“秋秋,那个小女孩,叫什么?”李晓璇突然抓住了谭秋,问。
“不知道叫什么,她父母叫她从来只有颐气指使,她像是个没有名字的物件,我只记得,那家人是姓盛的。”
“那个人刚好就姓盛。”
“可是我的领导也姓盛。”
谭秋心里突然掠起一点涟漪,她有些紧张的抓住李晓璇,“你说的那个朋友,在哪里工作?”
“之前是在AM当顾问,后来听说准备跳槽,不知道现在在哪,我也没问,我和她谈的项目,属于她接的私活。”
谭秋眼神又黯淡下来,那大概不会是盛清了,AM是国内首屈一指的企业,持有人正是她的父亲,除了她这种想要脱离父母管制,想要证明自己的人以外,恐怕没有哪个傻子会往低里跳槽。
李晓璇看着谭秋:“你傻了,我直接带你去见一见她不就好了吗?”
第二十五章
盛清费了好些口舌,甚至以报警为威胁,却还是没能和陈柯君达成共识,这个男人似乎决意与她纠缠到底一般,不欢而散之后,她也不敢再回和谭秋一起租的房子里住,她怕陈柯君借此盯上谭秋。
去到公司时,属于谭秋的位置空着,盛清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视线总是不自觉的就飘向落地窗前的沙发椅上,恍神间,她似乎看到谭秋安安静静的坐在那,头发松垮垮的在脑后挽成一个小揪,每根发丝都在阳光下闪着柔光。青葱一样纤长的手指敲打着键盘,发出悦耳的哒哒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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