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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命百岁(近代现代)——中森林辛

时间:2024-04-07 08:36:54  作者:中森林辛
  大概这个岛并不在常见的旅行推荐上,因此来这里的人大多也是像他们这样不想去人多的地方而宁愿多跑点路多花点钱,所以大家也都相当的有距离感。
  在这里无所事事的第三天,云聿午睡起床就发现傅朝华没在旁边睡着,他有些奇怪,不过很快有人敲门,说是傅朝华定的下午茶,云聿开了门,果然是酒店的服务人员,看来没有错,他想傅朝华大概是有什么事暂时离开一下,不必太在意,于是刷着手机吃了甜点。
  但是等到他吃完甜点也没有等到傅朝华回来,云聿有点着急,打电话也打不通,他去换了衣服,在卫生间准备洗手时看到一个前几天没有见到的盒子,云聿随手拿起来,却发现上面有密码锁。
  他在其他几个地方也发现了这样的盒子,床头柜上还有一封信,只是他刚才起来的时候心思全在傅朝华怎么不见了上面,没有注意,结合刚才看到的密码箱子,云聿猜到是不是傅朝华想和他玩什么游戏,于是打开了,看到里面的内容,果然是他猜想的那样。
  按照信的指引,云聿打开了第一个盒子和后面的,最终拿到一张“藏宝图”,指引他去到酒店后面那个天然自然结合的泳池里去。
  酒店有电梯可以直达,只不过进出的门开在两个方向,所以当云聿转过身,眼前的一切都如梦似幻。
  本就碧蓝的水面上漂浮着无法计数的蓝色玫瑰花瓣,随着风的吹拂,它们轻轻荡漾,而傅朝华就捧着一束红色的玫瑰在那里站着。
  随着云聿的踏步向前,两边有灯光依次亮起,等他走到傅朝华面前时,天空非常配合的浮现了晚霞,雍容华贵的红色与优雅的紫色完美融合,夕阳橘色的光为它们镀金,背光的微微阴影下,傅朝华屈膝跪下,他的面孔显得温柔而虔诚。
  “很多年前,你说你想看海,我们就是在那年的这一天出发的。”
  傅朝华一开口,云聿就知道他说的是哪件事,那时候他还想着能不能和男人定居涟市,来躲避傅盈。
  “但是后来的结局我们都知道,不过还好,那并不是我们真正的结局。”
  “我们真的经历了很多,才走到了今天,曾经,对于别人而言,那么平常的幸福,却是我不可多得的贪婪。”
  想到曾经种种,云聿咬住了嘴唇,幸好,那么多的曾经,终究是过去了。
  傅朝华还在微笑,可是划过脸颊的眼泪出卖了他:“其实我写了很长的稿子,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只好说我还记得的最后一句话了。”
  “云聿,你愿意和我结婚吗?你愿意……成为我的终生伴侣吗?”
  云聿胡乱的点头:“我愿意……非常愿意。”
  傅朝华拿出了戒指,那是一枚看起来有些普通的戒指,没有克数多么令人咋舌的钻石,却有一颗柔亮的蓝宝石,比海洋还要深邃。
  傅朝华给自己准备的戒指相对来说素一点,不过也有一颗蓝宝石在上面,云聿给他戴上了戒指,他推戒圈下去时,想到他们的相遇,离别,重逢,一时间不自觉流下了眼泪,傅朝华起身紧紧拥抱他,他们在晚霞中亲吻。
  ——
  求婚以后婚礼自然提上了日程,因为目前还没有公开,他们计划只请最亲近的人,傅朝华的父母已经过世,傅家他不愿请人,于是他那边最多来几个朋友。
  不过在此之前,他们还去拍了婚纱照。
  以教堂为背景或者自然景色为背景的,他们拍了两组,最后一组傅朝华神秘兮兮的不告诉云聿是在哪,却让云聿在看到地点以后紧紧抱住他。
  那是一个和他们当年居住地方很像的巷子,附近还有一所学校,学生们都放假了,傅朝华很容易就和学校协调好。
  他们先是穿着校服在学校拍了一套,后来换了做工裁剪比较有复古感的礼服在街道和巷子里拍,拍完以后傅朝华道:“其实我还准备了一套,就是不确定你愿不愿意办。”
  云聿随口讲:“来都来了。”
  然后,傅朝华拿出了一件缎面的白色礼服裙,除了胸前做了改动,其他地方和女生穿的没有区别。
  看云聿纠结的神情,傅朝华道:“大概这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老婆……”
  云聿最终还是心软同意了。
  他虽然不算高个子,但比例很好,人又白,戴上栗色假发和白色头纱出来时,含羞带怯的抬眼完全看不出是男生,只有平坦的前胸提示着他的性别。
  那张照片后来被傅朝华放到卧室里了,背景是一片碧绿的树叶,和夏日静谧的街道,云聿当时不习惯鞋子有跟,差点崴脚,傅朝华一把捞住他的腰,关切的和云聿对视。
  摄影师记录下这个瞬间,两个人都很喜欢这一张无意间的一张。
  因此把它裱了起来,放到卧室里面。
  ——
  为了庄重,最终高家还是决定办一场西式婚礼,衣服自然都是请了裁缝给他们两个定制的西装。
  地点定在了本市的教堂,虽然他们并不新教,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哥特式建筑恢宏壮丽,当阳光透过教堂的窗户直射,红色的地毯和木色的讲台被阳光沐浴,仿佛天然带有一层圣光的滤镜。
  他们在这样的见证之下成为了伴侣。
  婚后的生活似乎和婚前并没有什么很大的不同,除了他们称呼上有了改变以外。
  那天云聿杀青,傅朝华开车去接他,因为这个剧组相对偏远一点,而且当时导演特意找了这个地方,似乎就是为了封闭式拍摄,因此他也不好来探班打扰云聿,这样算算,他们已经有两个月没有见面了。
  傅朝华到了云聿发给他的定位地点,却发现这里不是剧组,似乎是一个什么市场。
  他进去一看,原来是狗市。
  云聿在哪儿呢?傅朝华显得和这里格格不入,他戴着墨镜和口罩,此刻,为了方便,只好把口罩摘了下来。
  而此刻的云聿正在等“救星”,他手机没电了,但是自己看中的这只小狗要1200 块钱,他手里没有现金,只好祈祷傅朝华快点来。
  幸好很快他就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的,大高个在人群里张望,云聿为了小狗爷顾不得别的了:“老、老傅!”
  傅朝华愣了一下,看见云聿,心想这个称呼还蛮新鲜的,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他走近一看,云聿果然被一只土狗缠住了,小土狗胖嘟嘟圆溜溜,眼睛和小熊似的,又黑又亮,整个狗带着一股憨劲儿。
  “可以吗?”云聿虽然也带着墨镜,但是轻咬的下唇还是出卖了他的心理。
  当然,他们当然带走了这只小土狗。
  “你说给他叫什么名字好啊?”
  “一千二。”傅朝华很冷酷,对于分走了老婆注意力的狗东西没有好眼色。云聿一上车就捧着小狗玩儿不停,好像两个月没见面,根本不想他似的。
  “敷衍。”云聿想了想,最终决定叫卡布奇诺,因为它是一只浅咖色的小土狗。
  “你会喜欢它吧?”毕竟将来是两个人一起养,云聿事后终于想起来征求傅朝华的意见,不过到底有些走形式的意思。
  傅朝华斩钉截铁:“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他看着暖光下开心的云聿,他的眼神柔软干净,好像初见那样快乐,这一刻,千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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