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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成了病娇的囚宠(玄幻灵异)——日进斗金

时间:2024-05-01 07:21:59  作者:日进斗金
  他踉踉跄跄的走着,被带到了一座大型的废弃化工厂。
  化工厂的铁门全都被铁锈啃噬得斑斑勃勃的,一推开门就闻到了化工厂里陈腐的难闻气味。
  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的旧机台,已经过去很多年了,那些机台全都生锈了,蒙上一大片的灰。
  地面的瓷砖都泛了黄,墙角处还长着青苔。
  季辞远看着这样恶劣的环境,他皱了皱眉。
  保镖把季辞远跟陆慎言绑在了一块,他们两个背对着背,彼此都看不到对方。
  把他们两个绑好以后,保镖就出去了。
  化工厂变得很安静,落针可闻,就连他们的呼吸声都清晰入耳。
  季辞远很关心陆慎言,急切的询问道:“小宝你没事吧?”
  陆慎言被捆得很难受,他的手腕都被磨红了,他的眼睛立刻就红了起来,但季辞远却看不见:“呜呜呜……爸爸,我真的好难受呀,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
  “小宝别怕。”季辞远尽可能的用温柔的语气去安慰陆慎言,“只要你爹daddy知道我们被绑架以后,他肯定会来救我们的。”
  “真的吗?”陆慎言闻不惯化工厂里的味道,他已经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了,他还觉得全身的皮肤都痒痒的很难受。
  “当然是真的了。”季辞远又软言软语说了几句话,这才将陆慎言的情绪安抚下来。
  陆慎言终于不再哭了,他红着小眼睛,垂着脑袋,倚靠在季辞远的后背上睡着了。
  季辞远的心才逐渐落了下来。
  他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想着有没有逃跑的可能。
  这间化工厂很大,但却只有一个出入口,就是他们刚才进来的地方,而现在那群保镖正守在大门口,也就是说如果想逃跑的话,必须要经过这道门才行。
  很显然,自救这个方法是很难做到的,只能等陆洲来救他们了。
  季辞远闭上眼睛假寐,他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的状态,要是保镖们要对他跟陆慎言做什么,他才能够奋起反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道铁门总算是被人推开,一道光从外面照了进来。
  保镖现在已经把脸上的口罩摘了下来,露出了一张凶狠的脸,他朝着季辞远跟陆慎言的方向走了过来,他的手中拿着一瓶矿泉水与面包。
  他直接将面包跟矿泉水丢在了地上,矿泉水在地面上滚动着,直接滚到了季辞远的脚边。
  原本还在熟睡的陆慎言也被这样大的动静给吵醒了。
  保镖面无表情的说:“这是你们今晚的晚餐。”
  季辞远这时候也感觉到有些饿了,他看着矿泉水跟面包又抬起眼看着保镖,“你把我们这样捆着,我怎么吃东西?”
  保镖似乎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想了一下,带着报复性的口吻说道:“你们这些有钱人就是太娇生惯养了,既然食物都摆在面前了,不会想点办法去吃吗?你可以像狗一样趴在地上,用嘴巴咬开包装袋,然后就可以享用面包跟矿泉水了。”
  “……”季辞远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无语过。
  他就算是饿死,也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尊严。
  他冷着一张脸不再说话。
  保镖就像是被他激怒到了一样,“你现在都被我们关起来了,还要什么尊严?要我说你就赶紧趴地上把面包吃了吧,免得饿死在这里了。”
  “我还不饿。”季辞远也算是有骨气的人,即便是面对这么凶狠的绑匪,他仍旧临危不惧面不改色,好像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什么绑匪。
  保镖脸上的横肉一颤,冷笑了一声:“我最讨厌就是有骨气的人,今儿个我就要搓搓你的锐气……”
  宝宝一边说着一边靠近季辞远他粗糙的手捏着季辞远的脖颈,逼迫着季辞远把脸着地,“赶紧把地上的面包给我吃了,要不然看爷怎么收拾你!”
  季辞远的脸颊死死的贴在了地面上,他的脸被地面摩擦的通红,但眼里却没有一丁点情绪,眼睛冰冷的,有些吓人。
  正当这时,铁门再次被推开,一个穿着吊带裙的女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女人长了一张好皮囊,肤白貌美。他的个子不高,大概只有一米六左右,身上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衬得她前凸后翘,一看就身材很好。
  女人叫周耘,是周家的私生女,她平时并不受宠,在周家算是受尽了白眼。
  季辞远曾经在一次宴会上见过她,因此也知晓对方的身份。
  周耘着保镖欺负季辞远,她秀眉一皱,“行了,不要这么对待他。”
  保镖看到雇主来了,立刻把手松开,只能悻悻地站在一边。
  周耘看着季辞远。
  虽然季辞远满身狼狈,头发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身上的衣服也很凌乱,脸还被蹭红了,但它却仍然漂亮,像是生长在墙角的一朵凌霄花,难以攀折,但却极尽美丽。也正是因为这样,陆洲才会喜欢他的。
  “原来你就是陆少喜欢的人。”她掩嘴一笑。
  “是我。”季辞远与女人对视,“你为什么要把我绑架到这里?你有什么目的?”
  女人施施然的走了进来,她的嘴唇嫣红,妩媚一笑:“先做一下自我介绍吧,我姓周,我叫周耘,我们曾经也见过面的。我的母亲曾经是陆天清的情人,却又被陆天清转送给了周家的老爷,于是我就成了周家老爷的私生女。”
 
 
第131章 回忆
  这个故事还要从二十几年前说起。
  周耘的母亲叫做文章,她的出身并不好,是生长在西北的苦寒之地。
  这一块的人都非常重男轻女,文章是他们家的长女,并不受家里人的重视,她的底下还有四五个妹妹。明明家里面都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可母亲还要继续为父亲生儿子。
  文章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天,那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他当时还在学校里念书他的父亲像是发疯一样冲到学校里将她从课桌上拽了下来,老师急忙过来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女娃不用读书,应该早点嫁人才是。
  为了五十块钱的聘礼,父亲就把文章卖给了隔壁村的王二傻。
  王二傻,家中略有薄产,但脑子却不灵光,都到30多岁了,还没讨着媳妇,他们听说文家有漂亮水灵的女儿,然后托媒婆去文家提亲,没成想竟然成功了。
  初八这天,文章嫁给了王二傻。
  王二傻就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剃着一头短发,皮肤晒得黝黑,是高颧骨,眼睛深陷进去,脸上已经有了皱纹,因为平时很喜欢抽烟,一口牙都抽黄了。因为他常年没有洗澡,皮肤上都布满了污垢,身上还有着一股臭味。
  文章无法想象,自己居然要嫁给这样的男人。
  在大婚当天,文章从家里跑出去了。
  他们村交通很不发达,出入都是坐摩托车或者牛车,文章是逃婚,她没有做任何车,而是一路朝着小路狂奔。
  来到小镇时,文章才放心下来。
  文章逃婚时身上并没有带什么钱财,他没办法住宿,只能睡在桥洞底下。
  要说夏天睡在桥洞还可以,但现在已经进入冬天了,冷风刺骨,文章只穿着一层薄薄的袄子,蜷缩在桥洞底下。
  别的流浪汉身上都盖着厚厚的棉絮,只有文章,身上什么都没有。
  文章在桥洞里待了一天一夜,他又冷又饿,实在受不了了,就到附近溜达起来。
  街边在卖肉包子,那肉包子皮薄馅大,掰开以后肉香就会散溢出来,她简直不敢想,咬下去会有多满足。
  文章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口水都从嘴角边流了出来。
  卖包子的是个大娘,她心善,看到在路边流浪的文章,心疼的不得了,就从蒸笼屉里拿出了两个大肉包子,递给了文章。
  文章感动的不行,对着老板鞠躬。
  文章就在包子摊旁边坐了下来,她一口咬在肉包子上香浓的肉汁,在她的舌苔上蔓延着。
  文章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在家里,她只能够吃剩菜,吃剩饭。
  因为是家里的女孩都没有资格上桌吃饭,她活得窝囊又憋屈。
  文章太饿了,吃肉包的速度也很快,没想到竟然噎着了,肉摊的大娘看她这样可怜,又给她端来了一杯豆浆,还对她说慢点吃。
  文章活了十几岁,从来都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文章想要报答大娘。
  但是大娘告诉文章,她不需要报答她。
  大娘说她只是做一些举手之劳而已。
  文章的眼眶都湿了,她觉得素昧平生的人都比她的父母对她来的好。
  文章吃完,包子擦干眼泪,对大娘说了几句感谢话,就准备出去找工作了。
  她不能在小镇上多待,很容易又被父母抓回村里,所以她必须要去火车站,要去大城市。
  那个时候时代发展的没有这么快,坐火车也不需要有身份证核验,所以文章就偷偷溜上了火车。
  文章来到了大城市——恭市。
  这是国家的首都。
  她看到了高楼大厦,看到了车水马龙的景象,还看到了一个个穿着光鲜亮丽的男人,女人在街头行走着。
  而文章看起来就土里土气的,她的身上还穿着母亲出嫁时的红色婚服,是一件红色的西服,下半身穿着黑色的西裤,整个人都土里土气的,脸上又很脏,一看就是在逃难。
  但大城市里的人都很忙,没有人注意到她,这让她松了口气。
  她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行走着,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做什么。
  她读到初中父母就不让她读书了,她现在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很多活都干不了,因为那些老板都不敢收留她这样的童工。
  她在一栋看起来很高级的房子面前蹲了下来,坐在那边的楼梯上看着西装革履的男人们进进出出。
  而她穿着红色的西婚服,与这里格格不入。
  她在台阶上坐了很久,久到天都黑了。
  有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从这栋房子里走出来,她身上穿的好像是旗袍,反正看起来很漂亮,耳垂跟脖颈处都带着珍珠,她的手上拿着一笔团扇。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她是这座房子的主人,也是这里的老鸨。
  大家都叫她妈妈。
  妈妈扭着屁股来到了文章的身边。
  隔着老远,妈妈就能感觉到文章是个好苗子,会被大人物喜欢。
  妈妈用团扇,挑起文章黑乎乎的脸,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更加确定了自己心里的想法,她问文章愿不愿意跟她混,说会给她饭吃,也能将她捧红。
  文章那会儿都饿的受不了了,不管来找她的人,是这里的妈妈还是其她人,她应该都会答应对方的。
  毫无疑问,文章答应的妈妈。
  文章被妈妈带进了这栋漂亮的房子里。
  妈妈把她带到房间里,往浴缸里放了热水,让文章先去洗澡,又给文章准备了几条漂亮的裙子,让文章等会穿上裙子出来。
  文章那时候还不懂来,这里的含义她兴高采烈的泡着热水澡,换上她从来都没有穿过的漂亮裙子,走到了妈妈的面前。
  妈妈看着文章的脸,真是越看越喜欢。
  文章是典型的瓜子脸,整张脸都是瘦瘦的一双眼睛是魅惑的桃花眼,鼻子高挺,嘴唇又小又薄又红。她穿上了旗袍,月大概是因为旗袍的尺码有些小了,勒得她有些难以呼吸。
  妈妈很满意这样的文章,她给文章找了个老男人给她开苞。
  等第2天,文章从老男人的房间出来以后,她浑身都是血,就像是刚从血泊里面走出来的一样。
  从那时候起文章就明白过来了,天下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第132章 回忆
  文章年轻又漂亮,学东西也快,她一下子就成为红楼里炙手可热的“花魁”。
  想要做她裙下臣的男人,不计其数。但文章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那些男人,她觉得那些男人跟村里的王二傻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群看中她皮囊的臭男人罢了。
  她想要觅得知音,她希望她的另一半能够看重她皮囊之下的灵魂。
  遇到了陆天清以后,她觉得她像是寻到了所谓的知音。
  陆天清跟别的男人都不一样,她面容俊秀,身形颀长,衣冠楚楚,她可以为了文章一掷千金。她有读过书跟那些只知道风花雪月的老男人不一样,她有谈吐有修养,是文章这些年里见过的最优秀的男人,为此文章也为了陆天清而倾倒。
  文章开始闭门不见客,只有陆天清来了,她才愿意把闺门打开。
  在那个时候文章满心满眼都是陆天清,她努力攒钱,为的就是日后有朝一日能够离开红楼,嫁给陆天清,哪怕是做陆天清的小老婆,她也是愿意的。
  直到一个夜晚,陆天清来到她的房间里,跟她说要把她送给周家。
  文章从来都没有想过,她满心满眼喜欢的男人,居然要把她送给别人。
  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陆天清不要把她送给周家的老爷,她说她不想伺候别人,陆天清却冷着眼,说她只不过是一个被玩烂的破鞋。
  那一刻文章才明白,在这些达官显赫的眼中,她们只是一个玩物,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也是一个可以随手转赠的物品。
  一周以后,陆天清把文章从红楼里赎了出去,并把文章嫁给了周家的老爷。
  周家就是一个魔窟,里面吃人不吐骨头。
  周家老爷叫周达,是个年过40的中年男,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官家小姐。
  这位周太太可厉害了,知道周达养了小老婆以后,对着文章百般折辱。周太太故意克扣文章的食物,让文章食不果腹。 又在大冬天断了文章的炭火,让文章差点冻死在了周家。
  后来文章怀孕了,有了周达的孩子,周太太才收敛了一些。
  像周家这种大门大户都很注重血脉的传承,即便文章把孩子生下来了,也没有多少用处。
  10个月以后,文章在周家难产了。
  她的胎位不正,孩子的头卡着出不来。
  文章心急如焚,她在产婆的帮助下,艰难地生出了孩子。
  文章看着怀里粉雕玉琢的孩子,心中无限酸楚,她很希望这个孩子是能从周太太的肚子里出来,那样就不用跟着她受苦了,但很可惜,孩子是从她的肚子里出来的,这孩子注定了无限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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