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来到奚玉汝家,才知道原来那盆香雪兰被奚玉汝捡了回来。
而同样,他也是被奚玉汝捡回来的。
在他和黎恩准备回到黎家准备开学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决定——转来贫民区的尚恩中学。
他知道奚玉汝在这里。
一个意图拯救他,又将他信息素捡回了家好生照料的、贫民区的Beta,应当是对他另有所图,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钱。不过这个比别人多一些耐心,没有急匆匆地展露贪婪的面孔,而且他还会他给他做面,所以黎奉认为可以在这人身上多花费一些时间。
如果是平时,好面子的黎秋林一定不会让他做出这样有失黎家脸面的事情,还需要他花一定的时间去解决,但前不久两个人刚刚闹过一次矛盾——对于黎秋林而言算矛盾,但对黎奉来讲很平常。
这同时也是他被奚玉汝捡回狭小屋子的契机。
事情的经过是:黎恩偷偷躲在阳台上抽烟,没踩熄灭的烟头险些烧了他的房间,这点让黎奉有些不太能忍受,所以事后他将黎恩给吊在了玫瑰墙上、扎了满身的刺孔。
仅仅是这样,黎秋林就轻易地生气了。
大概是更年期到了。
而黎秋林生气的理由也很简单:第一,认为他作为哥哥没有好好地管教黎恩这个蠢货弟弟;第二,认为他不该将蠢货挂在玫瑰墙上。
因此他再次对黎奉动用了所谓的家法。大概是怕他反击,所以还特地请了好几个Alpha保镖将他摁在地上。
他也确实没反抗,不过当夜,他买了一箱的烟让黎恩抽,随后把没熄灭的烟头都丢进了黎秋林的房间。
黎秋林差点被烧死,愈发生气,决定将他下放到贫民区自生自灭,而这正合黎奉的意。
然后,他顺利地住进了奚玉汝的家中。
现在或许可以称之为“他们的家”。
黎奉擅长习惯,因此早已习惯也接受了不被爱、不被关注。但是奚玉汝总是会无限度地给予他关照和爱护,就好像奚玉汝会把别人不要的杂种放到玻璃恒温箱里去养。
结合后来奚玉汝身边人的评价,黎奉得出了一个结论——奚玉汝是个好脾气的人,和一个名为黎奉的人有很大的差距。
当然,他并不认为那些行为藏着十分的真情。
奚玉汝喜欢钱,而黎奉的“黎”有钱,因为钱而奉承他,也并不是没有这样可能,毕竟贫民区学校的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哪怕他一句话不说、一个眼神不给,他们也愿意围在他的身边。
对方现在愿意跟他道歉、带他回家,那当他做出更过分的事情时呢?应当是像黎恩一样气急败坏、相反设法地羞辱他,或者是像黎家的那些体面人一样不闻不问。
不管是哪一种,黎奉都习以为常了。
正因为习以为常,所以他可以容许奚玉汝偶尔的伪装失败,比如今夜莫名其妙地对他发脾气。
但也仅限偶尔,对方多数时候都应呈现包容的姿态,而且也一定要一直留在他的身边才好,毕竟他早已习惯每日八时在这间狭小的房屋中与奚玉汝共进晚餐。
习惯之所以称之为习惯,应当是不会轻易被改变。
可是私心而言,黎奉还是希望奚玉汝和别的人都不要一样才好,因为他见过太多一样的人了。
想到这里,他撑起自己的上半身,然后偏头躺在奚玉汝的胸口上,侧耳贴在心脏跳动的地方。
一下又一下。
一下又一下。
-
奚玉汝周末的时候要做帮工,以此挣取家用,所以起得很早,他出门的时候黎奉还没有醒。
想了想,他用砂锅煲了一份粥,写了一张便利贴贴在床上,以防大少爷醒来不想回家但因为不会做饭而把自己饿死在他家中。
随后匆匆出门。
黎奉醒来已经是十一点多了,窗外阴阴沉沉、带着湿气的凉风不停地从窗口的缝隙往卧室里头灌,昭示着不久之后将会有一场大雨。
又是雨,贫民区讨生存不易,还总爱下雨,看来老天都不想让这里的人好过。
黎奉哼笑一声。
起床之后,他顺理成章地看到了床头的便利贴,用指尖顺着上头的笔画走了几遍后,突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便捏成一团丢在了垃圾桶里。
煲在砂锅里的粥还是热的,但因为无法调控火的大小,砂锅的边沿流出了一些粘稠的粥汤。
黎奉看了几眼,没把火关了、也没有去吃。
他在凳子上坐了一些时间才听见开门的声音,声音不急不徐、不紧不慢,是奚玉汝平时的习惯作风。果不其然,门开后奚玉汝进了来。
他便放下手机看向奚玉汝,然后说:“我没有吃饭。”
奚玉汝扬了扬手中的餐盒,笑着答:“我就知道。”
【作者有话说】
粥奚哥会喝掉的,我们不会浪费粮食的。
第8章 Chapter8 一顿打
两人的关系从那日之后开始变得要好,但其他的事情仿佛从那个时候开始变得糟糕。
如果奚玉汝要回忆自己的人生,那应该是个相当值得标记的节点,因为从那时开始,他便从黎奉最普通的同学,变成了最乖巧的随从、最衷心的狗。
只是那时他尚不能理智地剖析这些,自顾自地沉沦在自我编造的温情假象里。
但要真的来说,黎奉或许也从来没有欺骗过他,因为黎奉从来不曾对他承诺过什么。
-
黎奉确实是个少爷脾气,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没受过什么苦,再加上他总是露出一副很依赖奚玉汝的样子,所以让奚玉汝不自觉地就在他身上花费了很多的时间。
早晨六点他起床,洗漱完之后花费十分钟的时间给他和黎奉各自准备早餐。黎奉喜欢吃面,是第一次做给他的那种水捞面,滴上几滴香油,再舀半勺黎奉并不会吃的腌辣椒。
六点半,他将早餐提到三班的教室,两人共用一张桌子食用早餐。不管黎奉会不会露出被辣到的表情,奚玉汝都要在最后亲手将吸管插进牛奶盒,然后递给黎奉。
中午十二点,他可以空手去到三班的教室,那时黎奉已经订好了午饭,他只需坐下与黎奉一起共进午餐便可。一直到一点钟午休的铃声响起,在此之前他都需留在那里,或许他们并不会闲聊,但这个规则也不能被改变。
下午六点放学,或许他们会有拖堂,但不变的是他要去三班的门口寻找黎奉,等对方整理好东西之后,两人便一起放学回到他在学校附近的狭小房屋。当然,行程偶尔会有改变,通常是因为冰箱里已经没有了存粮,他们需要去附近的市场采购。
需要上晚自习的时候——此项行为只与奚玉汝一人有关,黎奉通常并不会参与学校的安排。两人会在下午六点半吃晚饭,而没有这样的负担,就会将时间推迟到晚上八点。
黎奉有时会留宿,有时不会。
奚玉汝觉得那样的频率并不多,可床的内侧却像是无端地浸染了香雪兰的气味,常常会在半夜的时候钻入他的鼻腔,缠着他入梦。
梦的内容他大多记不清,唯独有印象的,是对方在朦胧的雨幕中呼唤他的姓名。
后来他养成了一种习惯——不管黎奉来不来,床内侧都会留下一个空位。他恪守本性、自我约束,从来不曾在睡梦中跨越过那一道无形的界限。
这是他们之间的相处,或许与其他人的相比有略微的差异,但也算不上太特殊。奚玉汝习惯得很快,加上黎奉其实也并不算太任性,所以未曾对他的生活造成太多的困扰。
只是他人似乎并不如此解读,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尚恩中学开始盛行讨论一个话题:关于实验班的奚玉汝为了攀龙附凤如何给富人区的少爷做狗。
风言风语传了好长一段时间,可直到他们赢得了篮球赛的冠军、去锦宁山景区秋游时,这些内容才被他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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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宁山景区是贫民区为数不多可以被冠上“景区”二字的地方,那里种着漫山遍野的花、植着不同品种的树,四季都会有不同的风景,还有专门可以露营的地方,虽然不能生火。
这是贫民区的一次自救,努力地想要向外面的人展示自己的价值与内容,然而还是未曾掀起轩然大波,为此买单的大多数也还是贫困区的人。
奚玉汝去过那里很多次,每次都是因为有新的工作,里头有不少的鲜花都是他移栽进去的,他可细数其中的历史。不过这一次的意义不同。
作为赢得了此场比赛的最大功臣,奚玉汝被特赦可以多带一个人,他当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黎奉。
不过出发的前一夜,他罕见地有些不能淡定,忙忙碌碌地往自己的登山包里面塞各种东西。
“晕车药、防蚊喷雾、消炎药、退烧药、蚊虫叮咬膏……”他蹲在矮柜前面翻找着,不停地排查着自己要带的东西,即使校对了清单很多遍,他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忘带了。
“额……你需要什么吸氧的东西吗?”问完这句话他又觉得自己有些神神叨叨,景区的山海拔一点也不高,完全没有这样的必要,但他还是找补道:“或许你的身体供氧能力有些差,不过可以暂时不用带,如果你需要的话,再拿也不迟。”
矮柜实在翻无可翻,奚玉汝就站起身走到厨房,再次开始翻箱倒柜。“要不要带什么吃的?在那里的话我肯定是没有办法给你做面的。”
“当然,其他的也不能,毕竟景区是禁止明火的。”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不过你要是真的想,我可以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没人巡逻,我们偷偷地做。”
这个时候黎奉终于有了动作,他走到奚玉汝的身后,抬起手分别用两只手的掌心盖住了奚玉汝的两边侧脸。
奚玉汝的动作停了几秒,而后迟疑地问:“猜猜你是谁?”
黎奉托着奚玉汝的脸,将人往自己的身上带了带,距离骤然被缩短,两人胸膛贴着后背任由体温相传。而黎奉又偏头往前探去,凑到奚玉汝的耳边问:“我们偷偷地做,什么?”后两个字的声音低到几乎没有。
暧昧这两个字用在他们的身上,通常会显得诡谲而又怪异,所以奚玉汝不说,但他确确实实被黎奉吓到了,猛地往旁躲开时,还差点撞翻他的登山包。
他心有余悸,“你……”却在下一秒看到了黎奉嘴角似有若无的笑。
很淡,但在一张漂亮到几乎失真的脸上,就很吸引人。
黎奉在逗他,他意识到这一点。
说不上什么感觉,总之有些失落,但又松了一口气。
“做烧烤吧,那里我认识有人,可以拿到一些烧烤的东西。”谈到这些,他的心情也松快了些。“我的手艺还不错,尝过的人都说好,而且……”
他的话被收敛了笑的黎奉打断。
黎奉走到他的身边,微微低头,“头发缠住了。”
奚玉汝比黎奉本人更宝贵这一头蓬松微曲的长发,当下就被转移了注意力,立刻伸手帮黎奉整理起头发来,小心翼翼地将缠在发圈上的发丝给解开,避免有任何一根的断裂。幸好最后都拯救了下来。
“回来之后我给你买新的,好不好?”奚玉汝说。“这种好像不好用。”
黎奉懒洋洋地“嗯”了一声,将自己的脑袋放在了奚玉汝的肩膀上,享受奚玉汝指尖在他发间的梳弄。
这样就很好,只有他们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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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七点,班内的人都在校外集合得差不多了。
奚玉汝把黎奉带上了大巴车,却明显地感受到车内寂静了下来,几乎所有人都将视线投在了这个富人区的大少爷身上。
大少爷本人无所谓,却要辛苦奚玉汝多解释一番。他与班上人的关系一向很好,所以并没有人多说什么,只是有些人的表情有些欲言又止。
他知道那些不带恶意,所以也没有急着去询问。
大巴在山路上颠颠簸簸地走了三个多小时才到达了目的地,期间黎奉倒是没有展露出难受的神情,这让他放心了一些。
此时恰逢锦宁山桂花盛放,甫一下车,就能嗅见山脚下桂花馥郁的芬香,缠着绕着、沾在人的身上。再往里走,还能在山坡上看见各色在秋天绽放的花卉,几个小时车程的疲惫,瞬间被一洗而空。
见此场景,奚玉汝的身心也放松不少,半眯着眼细嗅了一下空气中的花香。
“它们和你养在玻璃里的那个,哪个更好看?”黎奉冷不丁地在他耳边问。
奚玉汝愣了一下,花了好几秒的时间才反应过来那个是哪个,“都挺好看的。”
黎奉看了奚玉汝几秒,“这是一个选择题。”所以他并不接受模棱两可的回答。
“唔,不能这样比的。”奚玉汝自觉是个粗人,喜欢花的理由也很简单粗暴——香和好看。当它们都到达这个标准的时候,再去细分就会有些困难。“还是更喜欢香雪兰吧,它孤零零的一个,而且我已经养了它很长时间了。”都已经有感情了。
“哦。”黎奉抬脚将坠在地上的桂花碾成了泥。“它是你捡来的杂种。”
喜欢都是一样的喜欢,一样的谈不上喜欢的喜欢,只是因为多了些可怜,所以才会变得不一样。
不过无所谓,花又不是需要名为喜欢的养分才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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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玉汝很忙,忙着接受被投喂的吃食、忙着被拉去合照、忙着去给哪朵菊花好看的辩论赛做裁判,偶尔还会被叫去帮个忙。
原本想要用来陪着黎奉走走玩玩的时间,就这么被班上的人挤占瓜分了,但凡他多站几分钟,便能听取奚哥一片。
接近午饭的点,才稍显空闲。
而等他从这样的忙碌中回过神,才发现黎奉一直孤零零地靠在方才的那棵桂花树下,没有挪动半步。
奚玉汝的心莫名一抽,快步走过去,可刚想说些什么,就又听得不远处有人叫了一声自己,似乎是梁……
“奚玉汝。”黎奉倏地伸手,将奚玉汝的脸掰向自己,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个小时三十六分四十八秒。”
掌心贴在脸侧,让奚玉汝耳根有些发热,他顿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这时间是什么意思。“抱歉,他们……”
话没有说完,却被黎奉伸手盖住了嘴,一副虽然是他先提但是他不想再继续听的任性模样。而另一只手也并不安生,从奚玉汝的脸颊滑到了头顶,揪着一撮头发不轻不重地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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