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没人敢因此小看丛大人,相反,部落里的每个人对银发青年都愈加敬畏。
老莫他们到的时候,神庙前已经聚集了上百人,乌泱泱的人头让这名三十出头的“老奴隶”忽然意识到,炎黄部落再也不是半年前那个人丁稀少的小部落了,他们现在有将近两百个族人和奴隶。
而且没有人七嘴八舌交头接耳,所有人都站得笔直,鸦雀无声地等待着上首青年的指示。
丛容等人到齐后,才清了清嗓子,平静的声音传入每一个炎黄人的耳中。
“过去大半个月里,大伙儿都辛苦了。没有你们,河滩农场的作物不可能那么快收割和加工完毕。”
丛容说的是大实话,只靠他一个人,能把神庙旁边的那一小块自留地搞定就算不错了,那么大一片农场,根本想都不敢想。
“当然,采猎队和打铁房也功不可没,一个为我们提供了每天必须的肉食,另一个……以后大家就知道了。”
丛容看了眼人群里的炎崖和炎卯,得到丛大人的表扬,两人都忍不住挺起了胸膛——这种不要钱的夸夸,对原始人而言简直该死的骄傲与甜蜜,根本无法抵抗!
“而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享受劳动成果的!”
“每个人都能得到一桶小麦,一桶黄豆,两块棉布,一罐糖,十叠树渣纸,以及八斤棉花。”
在丛容的观念里,有多少付出就能有多少回报,如果一个公司的老板一味地只知索取不懂奖励,再忠诚的下属都免不了会失望。
而忠诚不论在哪个时代,都委实是太过难能可贵的东西。
丛容说完,底下陷入诡异的安静。
人们恍恍惚惚地从炎朔手中接过丰厚的物资——确实太丰厚了,手小一点的女人和孩子根本拿不下。
轮到炎丁的时候,丛容体贴地多问了一句:“要把别的东西给你换成树渣纸吗?”
炎丁:……
中二期男性原始人一张脸憋得通红,磕磕巴巴地说:“不用了大人,十叠纸够我用一整年了。”
惹得身后的炎青哈哈大笑。
炎丁恼羞成怒,追着他一顿打:“操,笑屁啊!”
两个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在空地上打打闹闹。
老祭司红午起初并不赞成丛容的做法,在她看来眷属大人作为炎黄部落唯一的领导者,部落里的一切都应该是他的,最多把物资分一部分给族人。
至于奴隶,让他们活着就是最大的仁慈了。
然而此时,听着丛容报出的一大串名称,老太太彻底沉默了。
算了,大人高兴就好。
丛容确实挺高兴的。
别看他给出去的似乎很多,和实际收获一比,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不提农场的大丰收,光上万亩甜树林就榨了好几万斤糖出来,堆了满满两个仓库。
丛容打算等下一次临时商队再去白水大陆,就让他们带上糖和树渣纸——有自己的货物才叫商队,不是吗?
不过在那之前,丛打人打算先把棉袄苏出来。
随着凛冬将近,炎火大陆的气温一天比一天低,即便有兽袍御寒,丛容还是更怀念原世界柔软轻便又保暖的棉袄。
有了先前做T恤的经验,再来做棉袄,便多了几分驾轻就熟。
打版,剪裁,唯一的区别是棉袄在缝纫的时候需要把棉花一起缝进去,这样不论穿还是洗都不容易跑棉。
丛容不是专业的服装设计师,也不是经验丰富的老裁缝师傅,刚开始一件棉袄缝得歪七扭八,虽然丑了点,但也不是不能穿。
然而我们的丛大人和小白花在某些方面出奇的一致,比如说颜控。
圣主眷属拒绝穿丑衣服,于是心念一动,把它送给了自己的贴身私奴,作为将锯齿兽引入护城河的谢礼。
炎朔:……
丛容轻咳一声:“嗯,第一次做,咳,不是很完美,但非常暖和,不信你可以穿上试试。”
在保暖性这一点上,他确实没撒谎,因为怕冷,丛大人用了足足六斤棉花,即便气温降到零下都足够暖和了。
少年看着衣服上东一坨西一坨的突起,神情复杂。
丛容难得感觉到了一丝尴尬:“算了,还给我吧。”
炎朔唇角微微勾了勾:“不用,我改一改就行。”
人家说自己改,丛容便没再放心上,他还要缝棉被,皮毛当垫褥还行,被子的话还是要棉的盖起来才舒服。
不过棉被比棉袄大得多,针线也比原世界粗糙得多,丛容一个人吭哧吭哧了半天,最后还是在毛芜的帮助下缝了两条大被子出来。
每一条足有十五六斤重,即便再寒冷的冬天,晚上睡觉也不用担心会着凉。
丛容把其中一条送给了老祭司红午,老太太活了快六十岁,第一次见到棉被,简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她以为兽皮已经够暖和了,然而和棉被一比,兽皮完全被秒成了渣渣。
新棉缝制的被子柔软蓬松,摸上去像触碰到了天上的云,还能闻到太阳温暖的味道。
老祭司爱不释手,嘴里不住念叨:“圣主庇佑炎黄部落。”
丛容又教了毛芜怎么做棉袄,老祭司在旁听得若有所思:“那不就是把棉被穿身上吗?”
丛容:“……要这么说也对。”
送完被子,银发青年便要离开,被老太太叫住:“丛大人,请等一等。”
她之前织了不少毛衣,冬天正好穿在棉袄里面,既保暖又挡风。
“这些是给大人您的。”老太太把一大堆铁角兽毛织成的毛衣毛裤帽子围巾塞到丛容怀里,“剩下的是给守护,咳,炎朔的。”
自从守护兽的称号流传开以后,炎朔在炎黄部落成了一个十分特殊的存在。大部分人对他的态度都是尊敬中带着一丝畏惧,只有老祭司红午仿佛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守护兽啊,哪个部落能有那么一头又大又威风的守护兽啊?!
老祭司好几次做梦都差点笑醒。
丛容谢过老太太的好意,毛芜帮忙把毛衣打包送去神庙。
炎朔从卧室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银发青年在整理那一大堆毛衣。
按9527的说法,老祭司红午的天赋技能大概是点在了织毛线上,光毛衣的图案就不带重样的,厚度也各不相同,适宜在不同气温下穿。
“老师给的,你也有份儿。”丛容头也不抬地说。
炎朔没有立即去看自己的那堆毛衣,而是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他:“改好了。”
丛容一愣。
是他之前嫌丑不要的那件棉袄。
炎朔把线拆掉重新又缝了一遍,回炉重造后的棉袄终于焕发新生,里面的棉花铺得整整齐齐,针脚也十分细密,看上去竟然还挺像模像样的。
“不错。”丛容真心实意地赞道。
少年唇角微不可察地勾了勾:“丛哥穿吧,我穿有点小。”
丛容:……
丛容目光不由自主扫过对方的头顶,明明炎朔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如今却已经比他高了,虽然高得不多,但还是让丛大人冷硬的心脏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他穿就他穿!
丛大人面无表情地接过,不知道是他打版精准,还是炎朔在缝的时候调整过了,棉袄穿在身上竟然刚刚好,而且真的非常暖和,一点不臃肿。
丛容感受了一下,余光无意间瞥向一旁的少年。
炎朔把老祭司送的毛衣一件一件叠好放进柜子里,阳光透过浅橙色的玻璃窗,洒在少年身上,给他镀上一层柔和温暖的滤镜,眉眼精致,漂亮得仿佛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一般。
丛容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妖孽,然而很快他便注意到,对方平静的神情出现了一丝裂痕。
“怎么了?”他有点奇怪。
少年手里拿着一件明显比其他衣服大了好几倍的毛衣,而且竟然有四个袖子,还专门留了用来尿尿的地方……
认出那是什么后,神庙里响起丛大人毫不掩饰的放肆大笑。
第99章 喜欢
丛容上辈子养过一只雪纳瑞,平时也会给小狗买狗粮买零食买玩具,当然还有狗狗穿的小衣服。
所以他几乎一眼就认出那毛衣是给巨狼穿的,不得不说,老祭司对炎黄部落的守护神兽也是非常体贴了,连兽形的样子都给考虑到了。
丛容想象了一下巨狼穿上毛衣时的画面,直接笑出了声。
忽然他感觉眼前一暗,炎朔将双臂撑在椅子的扶手上,与他面对面,把人牢牢禁锢在自己身前。
对上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渐渐的,青年的笑僵在了脸上。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
丛容眼睫微垂,中断了两人的对视。
“丛哥。”少年轻声唤他,温柔又缱绻。
丛容有片刻的怔忡。
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对炎朔是什么感觉,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开始会救对方是为了完成任务,再后来记不清是他救炎朔的次数多,还是炎朔救他的次数更多。
除了炎朔带队去白水大陆那会儿,其余时候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他可以在炎朔面前脱下温和,良善,虚伪的假面,毫不掩饰地暴露出自私冷漠,共情力低下的本性。
而炎朔也把兽人的秘密告诉了他。
在丛容心里,少年无疑是不同的,他允许对方亲近,允许他一点点进入自己的生活。
而在炎朔心里,他同样独一无二,他们就像奈罗河底的水草,被时间的水流裹挟着彼此纠结缠绕。
丛容会对长相漂亮的炎朔产生最原始的欲望,但他不清楚那是不是喜欢,是不是爱情。更可悲的是,作为一个天生凉薄,共情能力低下的残次品,他甚至来不及学习爱人和被爱就被送到了这个野蛮荒诞的异世大陆。
所以在无法得到对方确切,笃定的答复时,丛容第一反应就是自我怀疑。
一定是他弄错了,那并不是爱情。
银发青年低着头僵硬地蜷缩在神庙宽大的主座里,露出一段白皙纤长的脖颈。
“丛哥。”头顶传来炎朔低哑的嗓音,“我还是不知道。”
“什么?”丛容下意识皱眉。
“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你。”
丛容:……
丛容推开他就要走,被炎朔握住了手腕,少年的语气带着无奈的叹息:“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狡黠得好似尖耳兽,冷漠起来比赛拉尔山顶的寒风还要凛冽。但我就是喜欢你,喜欢得快发疯。”
炎朔修长的指尖挑起他一缕散落在鬓边的银发,轻柔地绕到耳后,声音温柔得不得了:“看到你开心我就开心,你难过我会心痛,你遇到危险我会着急,想亲你吻你满足你所有的愿望,想把你藏起来谁也不许看。”
突如其来的表白让丛容整个人都愣住了,第一反应是原始人居然这么会说情话,这小子果然有问题,然后才问:“尖耳兽是什么?”
炎朔:“……一种长鼻尖耳大尾巴的小兽。”
丛容想了想,觉得听描述有点像狐狸。
操,小崽子居然说他像狐狸!
丛大人愤怒地抬起头,下一秒一个温热的吻落在他的额头上,轻柔地,珍惜地。
“不要再不理我了好不好?”少年眼巴巴地看着他,像一条害怕被主人抛弃的修狗,让从容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他怀疑小崽子是故意的。
“嗯。”丛大人冷冷淡淡地应了一声。
算了,他自己都搞不懂对炎朔的感情,没道理非得让人家弄得一清二楚,否则也太不公平了。
再说,像现在这样也挺好的,互相扶持,互相照顾,细水长流……
“明明是炎朔一直在照顾您啊,宿主。”9527无情地戳破了某人的自欺欺人,“您忘记连着吃半个月腊肠的日子了吗?”
丛容:“……闭嘴吧你!”
“怎么了?”炎朔注意到他脸色的变化,关心地问。
“没什么。”丛容结束和系统的嘴仗,含混地敷衍了一句。
炎朔于是没再多问,目光顺着银发青年俊秀的眉眼往下,落到后者的唇上,舌尖轻轻舔了舔自己的小虎牙,低声道:“丛哥,我想……”
丛容:……
“我看你是想穿老祭司织的毛衣了!”
*
丛大人第二天穿着毛衣棉袄出去的时候,俨然就是全部落最靓的崽。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这种奇特的衣服上,像是被黏住了一般,完全挪不开眼。
“丛大人,这是什么啊?”作为一只标准的颜狗,颜秋最讨厌冬天。
在圣城,别的时候他可以穿轻薄的麻布,然而寒冷的凛冬一来,为了保暖,颜秋也只能和蛮荒部落的族人一样穿兽皮。
虽然身为商会会长最喜爱的情人,他拿到的兽皮鞣制得更加精细,做成的皮衣也不是简单地在上面戳几个洞,但和丛容身上的棉袄根本就是云泥之别。
颜秋盯着棉袄的眼睛简直能冒出火来。
“棉袄。”和之前的兽袍,T恤一样,丛容没打算把这种能改善原始人生活的东西藏着掖着,大大方方道,“我可以教大家怎么做。”
他不仅要教炎黄部落的人如何用棉布和棉花做御寒的冬衣,还有之前发下去的那一桶黄豆,丛容准备拿来教他们做豆腐。
黄豆吃多了容易胀气,豆腐却不会,而且不论凉拌,炖汤,甚至是做成甜品都非常好吃,老少皆宜。
于是今年凛冬来临前,炎黄部落上下都在忙着制棉衣磨豆腐,还有人把吃不完的兽肉做成腊肠,挂在屋檐下,整整齐齐一大摞,让丛容感觉到了一丝原世界腊月的味道。
丛容和炎朔也做了两身棉袄,丛大人负责打版和剪裁,小奴隶负责把棉花缝进衣服里,配合得十分默契。
炎黄部落的生活平静而富足,丛容打算在凛冬来临前,派临时商队再去一趟白水大陆,把上一季度的盐和稻谷收回来,同时看看能不能卖掉一些糖和树渣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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