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魍魉快递,送命必达!(无限)——温留白

时间:2024-09-22 07:40:01  作者:温留白
  驿站里人多了,而且又都是不熟悉的,她哥超级社恐,缩在小隔间里不肯出来,又自闭了。
  丰饶队伍里一个叫王斌的大块头啐了一口,“都是些什么怪咖!”
  丰饶赶紧出来打圆场,“既然平安回来了,我们也就不问过太多了,剩下的派件时间可不多了。”
  大约是琢磨出沈笠可用,丰饶的态度和刚才相比缓和了不少。
  “那咱们继续把知道的信息都分享出来,都是一跟绳上的蚂蚱,这个时候可不能藏着掖着。”
  沈笠对自己忽然失踪的事闭口不谈,洗了个澡后回到一楼驿站大厅。
  丰饶让了一个座,对着沈笠招手让他坐下。
  李当心和黄毛不愿意让沈笠和他挨着,坐在两边把沈笠和那帮凶神恶煞的隔开了。
  “卧艹!”
  沈笠刚一坐下,就听到丰饶队伍里的刀疤脸指着电子屏幕说了声脏话。
  “快!都来看看!”
  一大堆人乌泱泱地围到电子荧幕旁。
  “上位这几个刚才忽然涨了好多积分!”
  “应该是派件任务成功了吧。”
  淡蓝的荧幕上,几个人的名字不断地跳动着。
  上位第一:叶鸣廊 999999
  上位第二:钱识999999
  上位第三:褚宴999999
  上位第四:早雾999999
  【检测到以上几位派件员积分正在溢出】
  【云墟榜天位已开启】
  然后这四个名字齐刷刷从云墟上位消失了。
  在上位之上,居然开启了新的一卷【天】位榜单。
  红毛想点开【天】位榜单看一看究竟是什么来头。
  【天位榜单关乎魍魉快递的运行与发展,涉及公司大量机密,您无权查看】
  全球各地魍魉快递系统陆陆续续开始播报【天】位榜单开启的讯息。
  有人说进到天位不还是得派件。
  也有人说,进入天位的人应该可以接触到魍魉快递的机密,参与到派件管理中,不需要亲自派件。
  一时间,流言飞起。
  他们在那里探讨的天位榜单,沈笠依然不感兴趣。
  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翻看黑色封皮的笔记本。
  原来这是《荒城笔记》的手写稿。
  究竟是什么样的悲惨情节,让作者在书里留下了这么重的执念?
  第一页:《荒城笔记》
  作者:蓝城
  如果有一天,成为畅销书作家该有多好。
  第二页是初期乱七八糟的人设构思,大纲简介,看上去有些凌乱,笔迹的颜色也有差异。
  这本书分上中下三个阶段。
  沈笠没有细读,只是通过大纲分别了解了每个阶段。
  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主角壬癸的悲惨一生。
  书末的结局写了壬癸之死。
  涂涂改改,然后是作者蓝城日记式的一段文字:
  和编辑确认了好几次壬癸的结局,我有些心软。
  但编辑说,壬癸之死是赚人眼泪的大好时机,提升整本书的记忆点。
  只有他死,整本书的主题才能升华。
  所以壬癸一定要死。
  我很难过,因为壬癸是我最爱的角色。
  后面继续涂涂改改,换了蓝色的圆珠笔笔迹:
  我做了一个很长梦,梦见我无数次地穿越到自己的书里,想要拯救必死的壬癸,可是都失败了。
  再往后翻,内页上的字迹开始凌乱:究竟是梦境还是真实?
  无数次的穿越,壬癸察觉到了我的存在!他很聪明,我早该想到的。
  壬癸入侵了现实世界!
  他毁掉了整个世界!是我的错!!!死了很多人!
  【壬癸囚禁了我】
  【壬癸失控了】
  【它——是怪物】
  【它来了】
 
 
第19章 第一件:荒城笔记
  驿站内,【天】位榜单开启的风波逐渐平息,大家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了派件上。
  沈笠把自己之前在血眼里看到的片段都说了出来。
  在汇总了所有信息之后,李当心开始总结。
  《荒城笔记》的作者蓝城为了迎合读者,刻意塑造了一个从小到大都很惨的角色:壬癸。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蓝城对壬癸产生了感情,但为了成为“畅销书作家”,蓝城还是让壬癸以悲剧收尾。
  “因为对壬癸这个角色的喜爱,他穿进了自己书里,想要拯救壬癸为自己赎罪。但蓝城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而事实上,这场梦是真实发生的事!”
  飒姐分析地头头是道:“因为作者蓝城穿书,导致书中世界的壬癸察觉到了真相,并通过某种方法,入侵到了现实世界,从而导致了这个世界的毁灭。”
  丰饶研究过笔记本后,合上最后一页。
  “所以你们觉得,这本手稿的收件人是谁?”
  “是蓝城。”瞎子说道。
  “我也觉得是蓝城。”红毛把笔记本翻到其中一页,指了指上面没写完的半行字。
  【如果可以重来】
  “这本书就是蓝城写的,有没有可能蓝城说的重来,就是重写《荒城笔记》?”
  红毛觉得自己抓住了重点:“很明显,只有作者才能重新改写自己的手稿。”
  王斌看了一眼门外,到处都是漆黑一片。
  “你们怎么知道蓝城还活着,万一蓝城死了呢?”
  毕竟这座城市都这样了,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人在城里见过活物。
  这时候,沉默了很久的沈笠忽然开口:
  “壬癸毁灭了世界,只留下了这座城,我觉得壬癸对蓝城也是有感情的。”
  “对对对!”李当心跟着附和。
  “壬癸如果恨他的话,一定会先杀了他,可是笔记后面写的是他被壬癸囚禁了!”
  “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要找到蓝城就行了!”
  整理线索过后,大家已经有了新方向:找到收件人蓝城!
  “如果你们是壬癸的话,你们会把他囚禁在哪里?”
  “肯定是跟书里相关的地点,而且是壬癸比较熟悉的地方!”红毛答道。
  “壬癸住在哪儿来着?”
  “小说里,壬癸有三个家,第一个是他父母住过的家,第二个是父母去世后住的姑妈家,第三个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
  蓝城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这个小镇参照的就是自己家乡的小镇,所以书里的位置和现实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这三个地方在书里都有明确标注。
  事不宜迟,他们打算兵分三路。
  丰饶小队去祖宅,飒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红毛去姑妈家。
  至于笔记本,放在驿站里肯定不行,丰饶提议由他来保管。
  因为他们这一队有四个人,人数更多更稳妥。
  因为这件事红毛差点忍不住又要跟他动手,但被李当心拉住了。
  对方队伍里四个人,个个凶神恶煞,起冲突的话吃亏的一定是他们自己。
  出租屋小队带上手电整装待发。
  出了驿站大门,雾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让人难以分清方向。
  最后还得是瞎子带路!
  社恐人拄着拐畏畏缩缩地走在最后面,毫无存在感。
  瞎子无语地吐槽: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三个,其实是两个,能用的只有我一个。”
  旁边跟他们走同样方向的红毛自豪地说: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两个,实际上是一个,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挂件。”
  飒姐嗤之以鼻地骂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脸!”
  其实分组的时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组,但是碍于想跟他一组的人有点多,最后只能抽签决定。
  结果老天不长眼,居然抽到了红毛。
  两队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
  考虑到沈笠是个路痴,腿部挂件红毛扛起了带路的重担。
  这座城市里的雾太大了,没走多久,连头发都变得湿漉漉的。
  如果不是左手烙印在皮肤上的地图,红毛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因为在茫茫大雾里,什么也看不到。
  从刚才开始,红毛就有点一惊一乍。
  他总觉得背上发毛,打着手电往四周照了照,一个模糊的人影从雾里一闪而过。
  “谁!”
  红毛炸毛了,扒拉着沈笠不肯松手。
  “那儿有人!”红毛指着一个方向。
  沈笠平静地朝那个地方照了一下。
  浓雾里先露出的,是一双发绿的眼,一个人影朝着沈笠扑了过来。
  “喵!”
  红毛差点被吓死,咀嚼口香糖的速度不由地加快:
  “猫人甲?他怎么还没恢复?”
  沈笠蹲在原地摸了摸猫人甲的脑袋。
  猫人甲十分享受地发出“呼噜”声。
  一旁的红毛不淡定了。
  “大佬,别摸了……”
  红毛的下句话带着哭腔,“我们……被包围了……”
  沈笠没有察觉到不好的气息。
  他朝着四周看了一眼,只见大雾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许多白茫茫的人影。
  人影围绕着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有风的时候身影会散去,没风的时候,又会再次凝聚在一起。
  “这些是什么?”
  “痛苦的灵魂。”
  “碰到了的话,会怎么样?”红毛发问。
  沈笠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说:“最好不要碰到。”
  猫人甲舔了舔沈笠的手,以人类的身躯轻巧地越过栏杆,走了两步之后停在原地等他,用眼神示意他跟上来。
  他熟门熟路地穿梭在这座城市里,一只猫占据了一个人类的身躯,谁也不知道猫人甲究竟在想什么。
  红毛嚼着口香糖跟上去的时候脚下一绊,偏偏不长眼地朝着一个白茫茫的灵魂扑了过去。
  红毛隔空骂了一句,感觉自己的脑袋钻进了那团灵魂的肚子里。
  这种感觉很奇怪。
  浑身上下冷冰冰的,红毛感觉自己被附身了,尽管他依然保持清醒,但身体已经不受他控制。
  他感觉自己浑身都在颤抖,恐惧充斥着大脑。
  他抬手想扇自己一耳光,把自己打醒,抬起手才发现自己竟然做了美甲!
  这双手细皮嫩肉,根本不是他的手!
  这是一个女人的身体!
  长长的卷发垂在双肩膀,此刻正被什么东西逼迫着连连后退。
  “不要过来!”
  女人带着哭腔哀求,视线时而落在脚下,时而转向身后,最后定格在正前方。
  一个头套麻袋的高大男人手中拿着一把消防斧,正在不断朝她逼近。
  “别杀我!”
  可惜她的哀求起不到任何作用。
  她不断后退着,直到穿着高跟鞋的左脚扭了一下,整个人后仰着跌入身后的湖水中。
  红毛全程以女人的视角经历一切。
  在落水的时候,红毛还小庆幸了一下,幸好是摔水里了,不然就要被眼前这个变态杀人狂谋杀。
  可随之而来的窒息感,让他再也无法承受。
  水流涌进鼻腔,充斥着他的肺部。
  水很深,而这具身体的主人不会游泳,难逃溺死的命运。
  红毛恢复意识的时候,感觉自己的灵魂也跟着那个女人死过一次了。
  这种感觉太真实了。
  现在,红毛终于明白沈笠说的“尽量不要碰到”是什么意思了。
  一旦触碰到那些灵魂,就会强制体验一遍对方是怎么死的。
  虽然对他的□□没有什么实质性伤害,但绝对是精神折磨!
  经此一劫,红毛走路的时候格外小心,他发现猫人甲给他们带的路,正好是他们要去的地方——书中角色壬癸住过的出租屋。
  穿过各种逼仄又肮脏的小巷子,迷宫似的拐来拐去。
  这里渐渐远离了大城市的繁华,位于这座城市的边缘,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棚屋。
  蓝色脆钢板搭建的简陋小屋,到了冬天四面漏风。
  壬癸从姑妈家搬出来之后,竟然一直住在这种地方。
  棚户区被臭水沟围绕,红毛捂着鼻子站在屋外。
  “我要是壬癸我也要造反,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作者大笔一挥,主角就要在这种环境里挣扎求生。
  属于壬癸的小屋在现实世界中被还原。
  门上根本不需要落锁,因为门本身就是坏的,轻轻一推,就向内倒了下去,扬起遍地灰尘,呛地红毛咳嗽了两声。
  臭水沟的味道混合着屋子里霉变的味道,让人不想在这里多停留一秒。
  进门左手边是老式的电灯开关,屋子不大,一眼看到头,一盏昏暗的旧灯泡就能照亮这里。
  开了灯,最醒目的,就是挂在屋脊的上吊绳。
  棕色的麻绳,在风里晃晃悠悠。
  《荒城笔记》的主角壬癸,在22岁时,把自己吊在了这里,并以此来表达对这个世界的失望。
  他活得太苦了,这根绳圈,是作者蓝城为他设计的最后归宿。
  沈笠在屋子里大概看了一圈,最后走到床头柜旁边,上面散落着几张纸。
  【2023.11.1】
  【发生了一些事,我开始意识到我身处的这个世界是假的】
  【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早有人为我写好了结局】
  沈笠的身后突兀地响起了板凳倒地的声音。
  他转过身,看到红毛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自己的脑袋套在了绳圈里,踢倒了脚下的椅子,把自己吊在了房梁上,翻着白眼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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