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头对两人笑:“喏,新生。”
“哇,你这人还真是……”连霂摇着头笑起来,“勉强算你过了吧。”
跟他们说了这会儿话,有几位想要结识沈流云的学弟学妹围了过来,争先恐后地要加他联系方式。
沈流云只好把手机掏出来,让围着的所有人都依次加了遍,又跟他们随口聊了几句,还喝了几口酒。
好不容易脱开身,沈流云觉得有点饿了。
他没吃晚饭过来的,还被人敬了几杯酒,这会儿胃开始有点难受了。
他走去餐台那边,每个盘子都几乎空了,剩下的都是些残羹冷炙,仅剩的一块看上去还算干净能入口的马卡龙被人从他眼前拿走,放在唇边,几口吃了个干净。
这下好了,什么都没了。
沈流云的目光从抢先一步吃掉最后一块马卡龙之人的手指上移开,转移到那人的脸上。
还是张熟面孔,是他主动给联系方式,加上他之后却很少发消息的那位。
什么喜欢啊,追求啊,恐怕都是说着玩的。
沈流云对此很怀疑。
闻星也看见了他,有点局促地把手放下,拿纸巾擦了擦嘴,才跟他打招呼:“沈师哥。”
虽然知道问了也不一定有结果,沈流云还是问了:“你身上还有带吃的吗?饼干巧克力什么的?”
闻星愣了下,然后把自己身上能翻的兜都翻了一遍,比餐台的盘子还要空。
沈流云彻底失望了,冲他摆摆手说算了。
“师哥你没吃晚饭吗?”闻星问他沈流云有意卖惨,很刻意地道:“对啊,最后一块马卡龙还被你抢走了,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要是换做别人,肯定会说沈流云这是在耍无赖,餐台上的食物谁都能吃,谈不上抢走一说,可偏偏遇到沈流云的是闻星。
闻星被他说得明显羞赧,耳垂都在变幻的灯光下显出一层难以忽视的红。
沈流云原本也就是逗个趣,不想闻星真给了他解决方式。
“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面馆,味道还不错,我带你过去吧?”闻星很认真地看着他。
沈流云唇边漫不经心的笑意渐渐收起来,有点受不住闻星这个眼神,没怎么多想就应了声好。
那家面馆离得很近,两人出门没走几步便到了。
不过由于他们到的时间太晚,面馆已经打烊了,两人走进去的时候老板正在拖地。
沈流云一看完了,面也吃不上了。
却见闻星非但没有跟他说回去,反而让他先找个位置坐一坐,然后自己去跟老板说了几句话。
闻星明显跟老板很熟,老板见到他进来还笑了句:“来这么晚,我都要关门了,没有面给你吃啦。”
闻星没有被劝退,婻沨笑着应:“不是还没关门吗?怎么就没有面了?”
老板笑骂了他几句,就放人进了后厨,自己继续在外面拖地。
厨房是开放式的,沈流云坐在外面,也可以清楚地看见闻星在厨房里的一举一动。
他看见闻星起锅烧水,拿碗调汤底,依次下面,下云吞,神情很专注。
期间,闻星还抬头过一次,正好与他四目相对,人被吓得匆匆低下头,手里的汤勺却不慎在锅里碰出一声响。
沈流云轻笑一声,不再看他了。
没等多久,闻星端着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出来了。
一碗云吞面下肚,沈流云的胃都暖了起来。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于是沈流云吃完之后不但对闻星说了谢谢,还把自己胸前口袋的玫瑰拿出来送给他。
闻星看着那朵玫瑰,想接又不好意思接。
还是沈流云说了句玫瑰是酒店的装饰,待会儿还要还回去的,闻星这才接了过去。
闻星用手指拨弄着玫瑰的花瓣,垂着眼睛说:“那我等下帮你还吧。”
沈流云挑了下眉毛,在心里由衷地感叹,这真是好笨。
若是换个人在这,早就借杆往上爬了,偏偏闻星就不这样,恪守着自己的原则,维持着那点其实他并不在意的分寸。
沈流云有心给他递话:“其实你给我叫个外卖不就行了,还跑过来自己给我下碗面,也不嫌麻烦。”
闻星还在看那朵玫瑰,回的话并不带有一丝一毫的旖旎意味:“你有没有看过金刚经?里面有一段讲比丘入城乞食。”
沈流云自然没有看过,想了一会儿才笑骂:“你难道是在说怪我向你乞讨?”
闻星笑笑,不再解释了。
所以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沈流云从回忆中抽离出来,凭着零碎的记忆搜索金刚经里的这段。
他搜到了对应的段落:“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
即便将翻译来回看了几遍,他也没看出什么特别的。
他只好将那些字句输入搜索框,再查找了一遍,这次他倒是找到了提到过这几句话的另一本书。
那本书里写:当我们学着年轻的比丘、比丘尼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时,我要把钵中最大最美的食物供养你,再不准你像以前一样软硬兼施趁人不备地把一片冰心掷入我的壶。*原来如此。
闻星想将最好的东西都给他,给他毫无保留的赤诚真心。
只是他偏偏要到如今已然尽数失去之后,才迟钝地明了那些没被说出口的爱意。
【作者有话说】
*出自简媜《四月裂帛》
第36章 36·六芒星
在去伊尔库茨克之前,闻星便签好了租房合同,并把一些放在卓钰彦家里的东西搬到了新租的房子里,只是暂时还堆在房子里,没来得及收拾。
回来之后,他便马不停蹄地开始收拾行李。花了两三天的时间,总算将东西都收拾好了。
听他说新家收拾得差不多了,卓钰彦便吵着要过来蹭饭。闻星想了想,还没来得及感谢徐穗帮他介绍这套房子,便也叫上了徐穗。
徐穗一听他要自己下厨,小性子上来,提了诸多要求,什么葱姜蒜不吃,太油腻的不吃,热量太高的也不吃。她美名其曰,这是她为了保持身材做出的重大牺牲。
原以为这么发过去,饶是脾气再好的人都要忍不住说几句了,闻星却没有,只是轻轻巧巧地回过来一句好。
徐穗暗自惊奇:咦,这人莫非真的没有脾气?
卓钰彦住得远,是最后到的。他到的时候闻星已经把最后一道菜端上了桌,坐下便可以开吃了。
清蒸鲈鱼、小炒菌菇、腐竹牛肉煲、百香果柠檬虾、冬瓜薏米汤,色香味俱全的五道菜将不大的餐桌堆得满满当当。
徐穗拿着手机不停地拍照,准备待会儿给朋友圈来个深夜诱惑。
卓钰彦跟她打了个招呼,把提来的乔迁礼物放下,进厨房帮闻星拿了碗筷出来准备开饭。
三人齐齐坐好后,徐穗率先将自己带来的一打啤酒拆开,一人分了一瓶,放话道:“来,为了祝贺闻星搬新家,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卓钰彦连连摆手:“我顶多喝两瓶,明天还要上班呢。”
这苦逼的社畜发言惹得徐穗向他投去同情的目光:“周六还要上班啊,你这也太惨了。”
“这周单休,项目那边又催得紧,别提了。”卓钰彦被工作折磨得颇为丧气,率先给自己灌了一杯酒。
闻星倒是无所谓喝多少,应得很爽快,加上徐穗就住在隔壁,倒也不用担心喝醉了不好回家的问题。
一杯酒下肚,闻星想起上回徐穗让自己帮忙挡酒的事:“上回你让我帮你挡酒,我还以为你酒量不好呢。”
“我那是不想跟他们一起喝。”徐穗撇了撇嘴,“对了,让你帮我买的冰箱贴买回来了吗?”
“在房间里,我去拿给你。”闻星说着便要起身,却被徐穗叫住了。
“哎呀,不用急。等下再去拿嘛,先吃饭。”徐穗往嘴里塞了一只柠檬虾,吃得满脸幸福洋溢,对闻星的手艺赞不绝口。
卓钰彦吃过许多回闻星做的饭菜,早就见怪不怪,只用揶揄的语气说了一句:“我早就跟闻星说过,但凡是吃过他做的饭的人,没有不爱上他的。”
徐穗在边上附和地狂点头,端起酒杯跟卓钰彦碰了一下。
可被夸到的当事人不知想到了些什么,唇边的笑意敛了敛,眉眼也低垂下来。
三人边吃边聊,聊到尽兴之处,徐穗站起来手舞足蹈地给他们唱了一首歌。
卓钰彦非常捧场地啪啪鼓掌,吹捧她:“你当初怎么不去学声乐?感觉你做歌唱家也很有天赋。”
徐穗笑嘻嘻地坐下:“是吧,我也觉得我唱歌很有天赋,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呢?
徐穗盯着杯子里剩余的酒,喃喃:“只不过我更喜欢竖琴呀。”
一旁的闻星听得若有所思,好像世事皆如此,总要分个先后顺序,喜欢也一样。
喜欢,更喜欢,最喜欢,虽然都是喜欢,却因在程度上有所区分,终究是不一样的。
那么,沈流云究竟喜欢什么,更喜欢什么,又最喜欢什么呢?
闻星想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可当他反应过来自己在想这个问题时,意识到自己应当是醉了,醉得厉害,不然怎么会又开始想沈流云?
不是说好要将人忘掉的吗?
说到这里,徐穗突然想起一件事还没来得及告诉闻星:“对了,前几天团长跟我们讲了一个德国那边的人才培养项目,你应该还不知道吧?”
她简单跟闻星讲了讲项目的具体内容,该项目是为了筹办一年后的OMW国际古典乐大赛*而设立。
由于前几届的OMW大赛被曝出评委违规操作的内幕,导致相关评委口碑下跌,OMW的风评也因此变差,被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应当从顶级古典乐赛事中剔除。
第十九届OMW大赛的地点定在德国柏林,作为承办方的德国为表培养与挖掘古典乐人才的诚意,特定于今年创办这一人才培养项目。只要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都可以递交材料,申请加入该项目,通过审核者将能获得在德国免费进修一年的机会。
这个项目里,不仅授课的老师皆为著名的演奏家和音乐教授,还可凭此免去参加OMW的预选赛,直接拿到OMW总赛的资格。
“听上去,这个项目的模式有点像名校的夏令营特招。不过说是说谁都能报名,可不一定谁都能通过,总感觉跟之前几届的区别不大。”闻星听完后,如此点评。
“还是不一样的啦,他们会公开最后过审者递交的演奏视频,每个人都能在官网上查到,应该还是很公平的。”徐穗解释道。
闻星听明白了她的意思,偏头:“你想去?”
“当然啦,那可是德国。”徐穗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可是德国,世界著名的音乐之乡,那里有着最正统、也最严谨的古典乐。
在德国,诞生了无数著名的音乐家,如巴赫、贝多芬、勃拉姆斯等;也孕育了无数伟大的音乐作品,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马勒的《第二交响曲》等。
也正因此,德国一直是众多热爱音乐者所心弛神往之地。
闻星同样不例外,从前在考虑出国进修之时,德国便是他的首选。
可不知为何,闻星此刻心里却没有太多的激情。
他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有点困扰地道:“可是德国好远啊……”
他也不会德语,如果真的要去,估计还得再报一个语言班。
边上已经喝得有些醉了的卓钰彦大着舌头插嘴:“远点好啊,你跑远点,有的人想追都追不上。”是这样吗?
依次送走卓钰彦和徐穗之后,闻星回到家中开始收拾残局。
兴许是醉得厉害了,他将餐桌都收拾干净后,将已经放进衣柜里收好的衣服统统拿出来,一股脑铺在沙发上,把叠好的衣服弄乱,再重新开始叠。
叠到一半,他看见手里这件浅灰色大衣的袖口好像沾了什么东西。
他把那东西用手指捻住,拿近了,睁大眼睛仔细瞧了瞧,总算认出来了那是什么——那是一根白金色的发丝。
他好像就此找到了一个情绪的宣泄口,泪水瞬间夺眶而出,那些过往的痛苦又复而重来,堆积在他的胸腔。
他想起他在那段已经结束的失败恋情中的所有忍耐和狼狈,也想起自己的歇斯底里和一败涂地。
都说人非草木,时日一长总该生出些情意,为何沈流云却偏偏心若磐石?
这么长的时间里,因为希望自己能够将这个人早日忘却,他一直竭力控制自己不去想起从前的事,也不去触碰任何相关的事物。
可是他忘了,这个人长在他的心底足足有七年之久,想要连根拔起谈何容易?
止不住的泪水不一会儿便淌满他的面颊,他瘫坐在地上,痛哭到几近失声。
他有些自暴自弃地仰面躺倒,双目正对着天花板过于明亮的吊灯。
那灯光照得他头晕目眩,一时间他好像又回到了那狭窄的卫生间里。
他满身难闻的气味,疲软地半蹲在地上,只能费力地仰头看着沈流云。
好多问题像一颗颗痛苦的气泡在他身体里冒出来。
为什么他在沈流云面前,总是会如此狼狈?
为什么沈流云看上去,总是这样对什么都不在意?
为什么沈流云分手后没有马上将头发染回去? 难道沈流云不知道,这样会很容易让他误解吗?
或许是因为,沈流云也没想过他们还会再见面吧。
他维持一个姿势太久,久到腿部传来迟钝的麻木感。他动了动腿,不慎踢倒了边上的一个空酒瓶。
酒瓶咚地一声倒在地上,而后骨碌碌滚动起来。一圈。两圈。……
空酒瓶滚至一人的脚边,惊醒了原本陷在睡梦中的人。
沈流云在黑暗中睁开双眼,紧接着,头部便迅速传来针扎般的疼痛。
他昨晚喝得实在太多了,都不知道最后是什么怎么睡过去的。
最近他突然领悟到,酒精实在是这世上不可多得的好东西。这东西能让他忘却诸多烦恼,拥有无尽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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