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吉尔还神秘的笑笑,说,大学里,有许多教授会有自己钟爱的弟子,他们对于弟子的爱护是全方位的。而斯潘塞和我这么年轻,无论在哪个领域都足够优秀,是这些教授最喜欢选择的弟子对象。
斯潘塞对吉尔的话深信不疑,更加坚定了早日前往大学深造的决心。
我依旧有那么一点点的,真的,就一点点的疑虑。
关于吉尔姨夫,我曾经听安娜说过吉尔姨夫的八卦。
吉尔毕业于UCLA,即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其实他选择这所学校是有原因的。
吉尔曾经说过,他高中没跳级,是的,他是没跳级,就这么一个人安安静静、平平稳稳的上到了十六岁。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老师。
一位著名的犯罪鉴证学家,菲利普·吉拉德教授。他是UCLA的教授,发现了吉尔掩藏在常态之下的聪慧,并建议吉尔的妈妈让他快点从高中毕业,进入UCLA学习。
然后吉尔不仅以优异的成绩从UCLA本科毕业,并且二十二岁那年就已经获得了生物学博士学位。
安娜姨妈说这段趣闻的时候,不仅面带笑容,眼中还有一丝淡淡的崇拜。
安娜自己并非是多天才的人,她如今所掌握的一切都是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慢如蜗牛的学来的,所以,欣赏聪明绝顶的人。
吉尔显然就是个中翘楚,不仅个性沉稳,聪明睿智,更是个内敛温柔的古派绅士,完全是安娜的菜。
所以,我的表弟表妹什么时候会出现?
吉尔姨夫与吉拉德教授的感情很好,师生情谊深厚,可以传作一段佳话。但是,谁知道我们大学里会遇上什么样的老师,总不能天天在外面闲逛就为了捡到一个令人心动的教授吧。
所以我对吉尔提早去大学的方案还是抱着一点点疑虑的。
或者,也许这其中还掺杂了一些为未知环境的恐惧。
离开高中,去上大学,需要我做出巨大的改变,所以我需要一点点时间去接受这件事。
虽然平常感觉不出来,但是我对环境的要求其实很高。不是要求生活舒适之类的,而是我一旦换了新环境,就需要大量的时间去习惯,去记录,去分析,才能把它变成我自己熟悉的东西。只有生活在一个我熟悉的环境中,我才不会觉得迷茫、不安和恐慌。
记忆空白的感觉,是难以向别人描述的。
偏偏这个过程中,任何人都无法帮忙。
只能靠我自己。
虽然对提前去大学有一些疑虑,不过这不影响我和斯潘塞这个学期把该修完的学分修完。
这是申报大学的条件之一。
至于SAT考试,无论是对我还是对斯潘塞都不是什么问题,所以几乎可以忽略。
但是除了完成高中所有课程修满学分,完成SAT考试外,还有其他很多事情需要考虑。
比如,社区服务或者义工。
这也是申报大学的条件之一。
其实这个条件一般的学生早就完成了,因为这是寒假暑假的作业之一,一百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也并不是多长的时间。
我和斯潘塞之前也进行了一部分,但是因为初中的时间太短了,高中又是直接跳级的,所以虽然进行了部分社区服务,可是时长不太够,需要补一下。
这就占据了我们一些双休日的时间。
好在公立图书馆整理书籍的工作一直都非常缺人手,而对于斯潘塞和我来说,整理图书这种工作,简直是为我们量身定制的。
除了为升学的事情忙碌,我们固定的学习任务,固定的空手道练习,都需要大量的精力,即使是斯潘塞,也觉得最近的事情简直是焦头烂额。
他喜欢学习,但是不喜欢为了博得授课老师笔下的“O”而被强制按在浪费时间的课堂上。
甚至,某些课程在他看来,根本没有学习的必要。
哦,这句是他纯粹被棒球老师气的说出来的胡话。
当初选选修课的时候,我和斯潘塞不知道为什么就挑了个棒球,结果这门课的学分获取十分艰难,斯潘塞已经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了。
哎,谁让我们选课的时候,脑抽了呢。本来以为小时候练习过棒球,上手应该不难,看伊森那只考拉,以前还是棒球校队的呢。他都会,我们怎么可能不会。
最后只能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虽然斯潘塞很暴躁,很想放弃这门课,但是为了学分,为了成就全优,我还是把他拖住了。
自己选的课,跪着也要修完。
好在棒球老师虽然对我们的课时时长有要求,对于我们的技术却没有多大要求,平日里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也明白,斯潘塞和我在课堂上和那些魁梧的运动型学生不一样,而且彼此之间还有些小矛盾。
我无意间听到棒球老师闲聊,他以为我们这么想学棒球,这么艰难的学棒球,是因为对棒球是真爱。
所以他一向挺护着我们的,对我们大多数时候并不严厉要求。
算了,这种让我们获利的误会就让它永远成为误会吧。
其实除了某些不确定性,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和斯潘塞都考虑到了,却一直都没有提出来。
斯潘塞的目标是加州理工或者麻省理工,他可能更倾向于加州理工一点。
但是,无论是加州理工还是麻省理工,医学专业都不算顶尖。
我和斯潘塞都有一点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分开?
不可能。
不分开?
那就只有一个人迁就另外一个,或者是两个人这种,重新挑选这两个专业都非常不错的其他学校。
今天放学后,我们两个一起在斯潘塞房间看书的时候,斯潘塞正式把这个议题提上了议程。
他劝我选择哥伦比亚医学院,他可以挑选同大学的数学系。他还说,对于他来说,大学的好坏并不重要,在哪里他都能学好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我有点感动。
斯潘塞总是这么贴心,也从来不计较自己为朋友做出的牺牲。
第25章 第十九篇日记(下)
我是有点感动啦,但是并不代表我会听从他的建议。
我劝他,对于我来说,更多的学习来自于后期的导师和实习,我未来想走的路子,也和生物化学有一定关系,所以医学院并不是最优选择,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也不差。
我可以不直接考取医科,而是先念完本科学业,然后再申请医学院。
其实我们两个都知道,我们上面说的一番话,都是谎言。
无论是数学、物理还是工程学,没有好的师资力量,所学的东西总会打个折扣。
而先读本科再选择医科的确可行,甚至大多数医学生,都是这么选择的,但是,想要成为最顶尖,还是直接录取医科最好。
只是,我们都不希望朋友会为了迁就自己而牺牲最优选择而已。
我们两人互相瞪了许久,最后斯潘塞无奈的说:“不然就挑耶鲁吧,它虽然不是排名最好的大学,但是这两个专业的水平都比较高,没有明显的偏向和弱点。”
而我则试探的说:“要不,我们大学,分开一段时间?”
斯潘塞板着脸拒绝了。
好吧,我也不想分开。
我就客气客气的问一下。
“加州理工。”最后我拍板:“加州理工的化学专业是世界顶尖,生物学也不差,我一直都有一些想法,心理治疗配合药物治疗是治愈任何精神疾病的必要手段,药物研发是我未来必须去做的一件事情。其实,我一直所希望的,从来不是成为名声上的‘最顶尖’,我只是想要,想要治愈自己的健忘症而已。”
斯潘塞没说话。
他知道,我选择这个学习专业方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戴安娜。
“其实我们想太多也没用,万一加州理工不录取我们呢?别把大学说的好像街边的热狗一样容易买。”我调侃说道,希望能把气氛别弄得这么沉重。
斯潘塞过了许久,才开口说:“诺曼,我是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就像,就像那个男人一样。”
虽然他说的很模糊,但是我能听懂斯潘塞的意思。
威廉无法接受戴安娜的遗忘和神经质而离开,斯潘塞则一直都有些逃避戴安娜的病,他选择不断的学习来填补自己心中的遗憾,掩埋自己不愿直视的畏惧。
但是,这就是斯潘塞啊。
内心柔软到无法接受世界给予他的残酷,却也不曾被任何东西打倒,就这么背负伤痛一路向前。
坚强却又软弱的矛盾。
“怎么会是懦弱?!”我对他说:“明明是对好朋友的信任!你相信我能做到,才会放心大胆的去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的,对不对?”
斯潘塞有些疑惑的说:“共同梦想?”
我眨眨眼:“不是吗?以后你做一个拯救世界的英雄,我负责拯救自己和戴安娜,你替我们实现梦想,我替你守护戴安娜。这不好吗?”
“拯救世界?”斯潘塞哭笑不得。
“对,拯救世界。”我骄傲的说:“别赖账哦,像吉尔那样做个拯救世界抓捕罪犯的警察,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的梦想,我日记里可都记着呐。”
斯潘塞又呆愣了许久,最后重重点头:“对,这是我们共同的梦想。”
最后,议题讨论完毕。
我和斯潘塞继续努力学习,为加州理工而奋斗。
“推荐信怎么办?请谁写啊?”边写作业我边和斯潘塞讨论。
“请老师写吧,比较保险方便一点。”斯潘塞抽空回答了一下。
“社区服务我们还差多久?”
“大概四十多个小时,后面的周末多去几次图书馆,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斯潘塞回答的不急不忙。
“申请简历怎么办?我们两个缺少一些比较有说服力的课外活动。”我还是很担心。
“诺曼,我们提前申请大学是有特殊条款的,你不要像那些患上考试综合症的人一样,这也担心,那也担心。”斯潘塞无奈了。
我知道。
可是我紧张。
“万一我没考上怎么办?”
斯潘塞郑重其事的说:“我不会让你考不上的。如果你真的没被录取,我可以选择和你再读一年高中。”
我瞬间被安抚,心中安定了不少。
本来今天截止到这个时候,生活都是很正常的,但是后面发生了一件事。
一件直到现在我伏在自己房间的书桌上写日记,都想不明白的事情。
这要从我的外婆,索西雅·路易莎开始说起。
索西雅居住在马萨诸塞州的首府波士顿,那座城市古老又拥挤,又是海贸的重要中转港口,经历过漫长的岁月和改造工程,成为了如今的波士顿。
索西雅虽然在波士顿有一套公寓,但是那套房子并不大,主要是她谈生意或者是到市内修整时候居住的。
她平时还是住在‘温斯洛普庄园’里。
温斯洛普庄园距离波士顿城郊以南大概六七十公里,就在95号公路的一条岔道尽头。
这座庄园是外婆祖上继承下来的种植园,曾经这里种植着大量的烟草,随着波士顿港口繁华的贸易系统,售卖至各地。但是随着波士顿在美国革命里的风雨飘摇,繁华的种植园一夕灰飞烟灭,只留下了残破的庄园和不到过去三十分之一的种植土地。
后来一代代温斯洛普家族的人为了复兴庄园而努力,等到外婆接手时,至少庄园主体已经修复的差不多,种植园的面积虽然少的可怜,但是却留下了珍贵古老的烟草优质品种。
我的外公是爱尔兰人的后裔,他的勤劳、热情和聪慧得到了外婆的青睐。两人成婚后依旧为了庄园而不断辛勤付出,种植园中产出的烟草所贩卖的金钱,不是用来培育新品种,就是用来维护庄园。
后来外公死后,索西雅仍然经营者这片小型烟草种植地,守在古老又昏暗的庄园里。
无论是安娜,还是露西娅,她们都对自小长大的庄园没有太多好感,生活水电不便,灯光昏暗,家具带着一股潮湿的气味。所以后来,安娜去了巴尔的摩,而露西娅嫁到了拉斯维加斯,姐妹两个彻底远离了,那种仿佛上个世纪的生活。
我曾经去过波士顿一次,就在去年暑假的时候,那时候刚好跳级升高中,斯潘塞心情又不好,所以我们两个一起去了温斯洛普庄园住了两个星期。
嗯,大概是男孩子心里总会有一些冒险的精神,我和斯潘塞那段时间的日常就是在庄园里探险。
可能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看多了,我们能把墙壁上的油画当做密室谜语来解,能把缺失的扶梯铜把手当做机关来试,把剥落的墙纸当做重要线索来记录。
当然,最后自然是什么都没找到。
不过,索西雅看我们玩的很认真的份儿上,带我们两个去了地下窖藏室。
这个窖藏室本来是用来贮藏酒的,后来庄园落败,酒渐渐地都被卖掉了,只留下了这个窖藏室,成为了堆放杂物的地方。
索西雅说,这里堆放的杂物有一部分自百年前就没清理过,如果我们想要找什么宝藏的话,可以在这里找找看。
然后我和斯潘塞在那里消耗掉了我们剩下的时间。
不得不说,一个有历史沉淀的地方,即使是杂物间,也会藏上一些有趣的东西。
我和斯潘塞抱了一只庄园里的黄色大花猫进来。嗯,不是我们,是我。即使现在那些小动物不会看见斯潘塞就非常激动的要玩你追我赶的游戏,它们对他的态度也不见得多友好,依旧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奴隶主嘴脸。
这只猫帮我们驱赶了杂物间的老鼠,我们则开始做整理工作。
最后,除了整理出来的一大堆废弃腐朽的木头之外,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烛台啦,石像啦,早就淘汰的农具啦等等。
其中,斯潘塞翻到了几本破损的古籍,都是很早之前出版的诗歌集,他非常开心的准备向索西雅讨要,打算送给戴安娜做礼物。
而我则翻到了一枚奇怪的戒指。
这戒指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做工虽然精致,但是材质却是铜的,还生了些铜锈,整体看上去有些脏兮兮的。
今天的事情就和这枚青铜戒指有关。
这枚戒指虽然看上去一点价值都没有,但毕竟是我和斯潘塞一起‘冒险’得到的战利品,所以我把它带了回来。带回来我把它放在了专门放小物件的木盒子里,之后就一直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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