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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进魔法世界,但学高数(穿越重生)——雾林迢

时间:2024-10-13 19:57:13  作者:雾林迢
  毕竟就沈喻时那个爱吃甜品的性格,接下来几年不知道要在云深那里消费多少。
  “说起来你怎么想到把魔法棒改成刀的?”云深突然想起来,问林斯。
  林斯沉思片刻。
  “为了就业。”他说。
  林斯自从来到了魔法世界,就很为自己将来的就业情况而感到担忧。
  没办法,医生实在是太脆,治疗的准确率又不高,而且医学体系也没有发展完整。
  林斯觉得这样下去不行。
  万一毕业了,找不到工作怎么办?
  既然改变不了环境,那就只能卷自己。
  云深:“……”
  这就是卷王的世界吗?
  他满怀敬意地回了烤箱旁边,把自己烤好的小蛋糕端出来,让大家分着吃。
  几人忙忙碌碌,第十四天又过去了。
  终于,特殊空间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天。
  “哥哥!”空气墙也被撤下,沈喻时抱着林斯,不想放手,“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我也想你。”林斯下意识说道。
  他仔细看了看沈喻时,没胖但也没瘦,衣服也没有破破烂烂,状态看上去还可以。
  “你在那里遇到谁了?”林斯递给沈喻时一块布丁。
  “没有遇到谁,”沈喻时一边吃布丁,一边骄傲地和林斯分享,“我用雪搭了个小房子,还找到了一些食物。”
  “我挖了好几个洞,找到了好多坚果。”
  林斯:“……”
  怎么说呢,感谢松鼠等生物的馈赠。
  不管怎样,沈喻时起码还活得不错。
  林斯带着沈喻时去了商品交换处,给他买了些吃的,顺便把昨天没来得及还的戒指还给了别人。
  “我就知道是有人偷了我的戒指。”那人一脸气愤,“别被我抓到他。”
  林斯今天多配了些药,把它们都分给了找他配药的人们,并叮嘱好剂量,让他们不要乱吃。
  毕竟是最后一天,林斯有些忙碌,一直到黑夜来临,他才结束了所有的工作。
  “时间过得好快,”沈喻时坐在一旁的石头上,抬头看着纷飞的大雪,“我们都要离开这里了。”
  “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林斯也在他的身边坐下,“这几天也辛苦了。”
  他们没有打伞,洁白的雪落在他们身上,逐渐积起薄薄的一层。
  “哥哥,”沈喻时突然开口,“等今年冬天,我们要一起看雪。”
  “哥哥觉得哪天适合下雪,我觉得都可以,看哥哥喜欢。”
  “下雪是一种自然现象,”林斯纠正沈喻时的说法,“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沈喻时笑了笑。
  此时万籁俱寂,晚来天雪,大部分同学和居民都回到了旅馆或家中,只剩下他们两人,还在静静地看这一场雪。
  下一场雪将在今年冬天降临,而再次之前,还有冰凉的汽水,盛夏的黄昏,飘落的金黄银杏叶,以及深秋的湛蓝天色。
  “回去吧,”林斯帮沈喻时拂去肩上的落雪,“气温在下降,我们也该回去吃完饭了。”
  “好的!”沈喻时站起身,眼睛弯起来,“那我们说好,下次还要一起看雪。”
  “好。”林斯点头,带着沈喻时往回走。
  “我觉得下个学期我也会过得很开心,”沈喻时偏头看着林斯,眼睛亮亮的,“哥哥觉得呢?”
  “下个学期,”林斯轻声重复一遍。
  “下个学期,就要开始做大创了。”
 
 
第70章 一百年后
  一百年后。
  阳光好刺眼,林斯想。
  他念出咒语,随身携带的黑伞飘浮到他的身旁,为他挡去盛夏炽热的阳光。
  身为一只吸血鬼,就算已经在魔法世界待了一百年,林斯还是不喜欢在这种天气出门。
  更别提这一百年他基本就没怎么离开过实验室。
  九十八年前,他以全专业第一的成绩取得了在道格拉斯继续深造的机会,六年后,他圆满毕业,结束了自己的校园生活。
  然后,他便进入了自己的魔法师塔,将他在两个世界里学到的知识融汇贯通,一研究就是九十二年。
  在此期间,他还办了个期刊,叫赛恩缇斯特,用来放他上辈子学过的一些知识,以及他融汇贯通的成果。
  当然,他还是很尊重知识产权的,谁研究出来的就放谁的名字。
  经过他的努力,普朗克与爱因斯坦再次成为物理学巨匠,孟德尔也在魔法世界被冠以了“遗传学之父”的称号。
  还有那些在医学生做出巨大贡献的医生们,他们都在这本杂志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塞恩缇斯特成功变为了学术界最有影响力的杂志之一,林斯也得到了“优秀科学家”与“优秀编辑”两大称号。
  于是,他也收到了母校道格拉斯魔法学院的邀请,在中心地开一所附属学校,教授那些“以科学为主”的知识。
  今天就是他们约定好办手续的日子。
  林斯坐着木马车,再一次回到了道格拉斯魔法学院。
  对魔法世界而言,其实一百年并不算长,甚至不到平均寿命的二十分之一。
  但这个一百年,由于科学的兴起,中心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就像林斯坐的木马车,除了魔法驱动之外,它还添加了风力与太阳能驱动装置。
  下了车,林斯重新打起黑伞,走进熟悉的校园。
  除了魔法师塔之外,道格拉斯是林斯待过时间最长的地方,即使很多年没有来过,他也可以很轻松地找到想去的地方。
  而且这么多年来,除了添置一些新的仪器设备,道格拉斯其实并没有发生太多变化。
  林斯的那栋实验室小楼甚至还保留着,比那两位学长学姐的毕设保留时间还长。
  林斯走近校长办公室时,奥斯汀已经在等他了。
  “好久不见,”奥斯汀站起身,给了林斯一个拥抱,“上次见面还是在九十多年前。”
  “好久不见,”林斯说,“我拜读过你的文章,它给了我很多启发。”
  林斯毕业的那天,奥斯汀也给了他一个拥抱,祝他前程似锦,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林斯也确实做到了。
  如今,对于道格拉斯来说,林斯的身份已经不仅仅是一名成绩优异的学生。
  “我很高兴你接受了我们的邀请,”奥斯汀说,“那我们来签合同吧。”
  具体的内容在此之前已经谈好,林斯这次来,就是为了把合同签掉。
  林斯点头,接过了合同。
  和他们之前谈好的一样,虽然是附属学校,但学院同样有自己的名字,就叫塞恩缇斯特魔法学院,招生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地址就在中心地的南部,不算太偏,但也不在市中心。
  林斯担任学院院长,负责招聘老师及招生等事务。
  现在,学院的修剪工作已经结束,离招生开始还有三个多月,林斯要在这三个多月里完成准备工作。
  “其实我不太明白,”签完合同,奥斯汀和林斯闲聊,“你为什么同意来当这个校长。”
  林斯不缺名利,而且就奥斯汀对自己这位学生的了解,他也没什么想成为教育家的欲望。
  所以,管理一座学校,对林斯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我已经完成了我能够完成的科研工作,”林斯说,“接下来,我也同样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这当然是句客套话。
  林斯的目标非常清楚。
  现在他已经完成了“方便医生就业”的第一阶段,即做好理论知识的铺垫。
  下一步,就是要让理论应用于实践。
  光靠他一人肯定是无法达成这一点的,所以必须要将这些知识进行推广,用大量的成功来证明理论的正确。
  所以林斯选择了接受奥斯汀他们的邀请,去当一所学院的校长。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从医生的角度来看,林斯已经gap接近一百年了。
  gap一年都要被hr反复询问,gap一百年,林斯都想不出面试的时候能有多精彩。
  不过这些话没必要和奥斯汀说,林斯和奥斯汀闲聊一会儿,然后便告辞离开。
  “这么多年过去,你好像没什么变化。”临走前,奥斯汀突然说。
  一百年固然造不成容貌上的太大改变,但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大多数人的气质心态都会发生巨大变化。
  这样的变化其实是很明显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但林斯不同。
  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待在魔法师塔里,一百年的时光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半分痕迹。如果让他背着包走在学院里,他看上去依旧像一个要去上课的学生。
  还是刚从图书馆出来的那种。
  “谢谢,”林斯说,“不上班确实会使人年轻。”
  奥斯汀:“……”
  告别奥斯汀,林斯没有着急回去,他去了学院里的甜品店,点了一杯咖啡和一块蛋糕。
  这家甜品店的前身就是云深的小摊子,云深在大四那年成功开了第一家门面,现在已经接近百年老店。
  由于甜品店开在学校里面,不少人想吃吃不到,还得找道格拉斯的学生代购。
  林斯好不容易出一次门,准备到时候带一些回去。
  云深今天不在,林斯写了张明信片,拜托收银的同学到时候交给云深。
  他拿着各种甜品,往学院门口走。
  一个白色的圆球突然朝他扑过来。
  林斯下意识接住了这团白球。
  ……好重。
  由于错误估计这一团白球的重量,林斯直接被撞得往后退了一步。
  “棉花糖,”林斯面无表情地捏住棉花糖的嘴,“你不要舔。”
  在魔法世界,萨摩耶的寿命也长了很多,直到现在,棉花糖还处在少年时期。
  林斯捏住了棉花糖的嘴,棉花糖就用脑袋来蹭林斯的脖颈,等它终于抬起头,林斯的衣服上已经全都是白毛。
  林斯无奈地叹了口气,又把棉花糖抱稳了些。
  实验室不太方便宠物进入,所以从学院毕业后,棉花糖就一直跟着沈喻时生活,林斯只有通过视频才会看见它。
  把棉花糖委屈坏了。
  不过既然棉花糖出现在这里,那么也就说明……
  “哥哥,”沈喻时从后面抱住林斯,语气雀跃,“我好想你。”
  他看上去比上一次见面又长高了些,神态也褪去了那一点天真与稚气,他外貌中的少年感依旧存在,只是五官更加立体,气质中也多了几分沉静与温和。
  “我也想你,”林斯眼中也多了几分笑意,“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你。”
  他上一次见到沈喻时,就是进魔法师塔之前,当时的沈喻时抱着他不撒手,语气里满满地都是不舍与委屈。
  林斯原本还答应沈喻时会经常和他见面,结果中途出现了一些小小的意外,他直接九十多年都没出过魔法师塔。
  于是沈喻时就直接被鸽了九十多年。
  “哥哥下次不能再这样了,”沈喻时接过棉花糖,神色自然地和林斯说话,“这样会让我很困惑。”
  “困惑?”林斯皱起了眉。
  这个词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
  “嗯。”沈喻时笑着点头,却没有解释具体的原因。
  不过介于沈喻时的想法总是很奇妙,林斯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思考片刻,向沈喻时发出了邀请:“一起吃午饭吧,我请客。”
  “好啊,”沈喻时一口答应下来,“我知道附近新开了一家很好吃的餐厅,我们可以一起去吃。”
  看来这么久过去,沈喻时的信息收集能力依旧没有退化。
  林斯习以为常地点头,问沈喻时餐厅的地点。
  “就在学校附近,我们走过去就可以,”沈喻时说,“不过在此之前,哥哥大概还需要去一趟甜品店。”
  他指了指地上的袋子:“半熟芝士摔坏了,哥哥要再买一份吗?”
  “……那你等我一下,”林斯默默捡起袋子,把地上的半熟芝士清理掉,“我再去买一份。”
  他让沈喻时先帮自己拿一下袋子,然后再次进入甜品店,又买了份半熟芝士。
  等到结账的时候,林斯突然想起来,对收银同学说:“麻烦再帮我做两杯茉莉奶绿,一杯三分糖标准冰中杯,一杯全糖标准冰加奶油顶加布蕾超大杯。”
  五分钟后,林斯拎着半熟芝士和两杯奶茶,走到沈喻时的身旁。
  “给你的奶茶,”他将其中一杯递给沈喻时,“我记得你喜欢这一款。”
  “谢谢哥哥,”沈喻时接过奶茶,冲林斯弯了弯眼,“我很喜欢。”
  沈喻时的神态动作都很正常,但林斯总感觉有些不对。
  和之前的傻白甜相比,沈喻时现在好像不傻了。
  当然,甜还是甜的。
  林斯上辈子死得有点早,这辈子又一直待在魔法师塔里,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
  他不太明白是时间改变了沈喻时的性格,还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
  而且,林斯总有一种感觉。
  沈喻时似乎长得越来越像谢知。
  林斯刚才从甜品店出来,看到沈喻时,甚至恍惚了一瞬。
  他好像看到了谢知。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觉得,这两个人的形象重合在了一起。
  就好像,他们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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