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奇怪啦。平常在Newlife产品发布会上,你们追着我问我的婚姻情况,可现在真到了订婚现场,怎么记者朋友的好奇心反而不那么强啦?”
苏蕊拢着折扇,笑盈盈地。她的嗓音软而甜,本身没什么杀伤力,可此刻,裹着锐利的一问,竟让那些八卦的记者有些汗颜。
“好啦。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说点开心的。”
苏蕊一扬手,背后骤然降下一张白色幕布,隐藏在喜帘后的投影洒下笔直的影像,而一串复杂的药物化学式跃然而上。
“由阜理千方与Newlife公司联合推出的新药已经进入三期临床试验。该药物用于治疗H型神经毒素对神经系统的损伤,包括炎症反应、自噬、神经信号被阻断等临床表现。活性成分自草本中药提取,后进行改性,投入药物使用。这意味着,许多被认为绝症的神经中毒后遗症也有了治疗的希望。”
“!”
台下原本还满脸困惑,可听着听着,忽得都将镜头从红色旗袍挪向了苏蕊身后的大屏幕,满脸震惊地望着。
尽管他们不懂医学,可毋庸置疑,这是一项突破性的进展,足以轰动全国!
“从今天开始,Newlife将落地国内,公司名为‘新生命科技’。我,不作为谁的孙女,也不是谁的新娘。我是苏蕊,是‘新生命科技’的首席执行官。我将带着‘新生命科技’的新生思想,嫁接‘阜理千方’的传统美学,为更多深陷绝症的人带去希望。”
苏蕊后退半步,用力扯掉那代表着婚姻祝福的红色帷帐。那是新公司的名字,代表着她与陆知齐多年的心血,代表着她的毕生所向。
追光打在她的侧脸,将她殷殷的目光晕染得纯洁又坚毅。而不远处,凌屿与陆知齐并肩,送上无声的赞美与祝福。
“谢谢。”
陆知齐忽得开口。
凌屿一怔:“什么?”
“你没日没夜的奔波,救了观星,帮了我,也解放了她。”陆知齐指着舞台偏侧的那把黑木圈椅,还有桌上那三盏清酒,“那是她为你留的,属于我们三个的庆功酒。”
凌屿望着那里,眼眸也被灯火点亮。
“原来,我们赢了。”
“是。两份对赌协议,都赢得漂亮。”陆知齐微笑着牵起他的手,“凌屿,我们赢了。”
凌屿解脱地扬起头,长长叹一口气,仿佛将这些年所有的困苦都挥散而落。他忽得挑了唇,轻轻推着陆知齐的腰,把他送上本属于他的瞩目时刻。
“我难得不吃醋,你抓紧时间。”
“...你呀。”
陆知齐哑然失笑。
他理了理衣服,从舞台侧面拾级而上,而苏蕊则轻快地跑向他,给了他一个不带暧昧的、却足够动人的拥抱。
“知齐哥,谢谢你。”
“你值得。”
陆知齐绅士地牵起苏蕊的手,两人并肩,共同站在聚光灯之下,接受着四方来贺。
不远处,一位老人观完了全礼,悄然抹了抹眼角,扶着管家的手,心满意足地离去。他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因为雏鸟已经悄然长成雄鹰。既然如此,他便不再插手她的长空。
苏蕊心有所感,朝着那个方向一瞥,也噙着泪微笑着。
“谢谢,爷爷。”
她忽得抬手,摘下鬓边的红玫瑰,用力一丢,精准地掷到不远处认真鼓掌的凌屿怀里。
“我想特别感谢一个人。就是观星传媒炙手可热的歌坛新星——凌屿先生。”追光之所及,苏蕊朝凌屿伸出手,“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可以请凌先生献唱一曲呢?”
突然被点名的凌屿抬头,望向台上笑容温煦的两个人。他轻笑一声,单脚跨上舞台,在她耳边笑语。
“我的出场费很贵。”
苏蕊故作苦恼,却狡黠一笑。
“那...我可以用陆知齐来结算吗?”
“成交。”
凌屿接过苏蕊递过的话筒。
清亮的嗓音时而如清溪浣纱,时而如烈火过境,他唱一首《沉香半夏》,将人的思绪带到千年前的山间医庐,与医者一同寻道千百度。
是新歌首唱,却格外应景。
他宛若一颗打磨锋利的璀璨钻石,再不必遮掩地熠熠生辉。
陆知齐站在台下,就那样看着献唱的凌屿,眼神很淡、却很温柔,像剪碎的月光,一片片落在他的肩头。
随着一曲唱毕,满堂喝彩,在掌声中,灯光渐熄,一场完美的落幕。凌屿慢慢地向着陆知齐的方向走,刚蹬上一级台阶,一个温柔的拥抱不期而至。
“你有夜盲症,慢慢走。”
“这是你第一次主动朝我走过来。”凌屿深深地吸一口陆知齐身上的香味,贪婪地蹭了蹭,“...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
“幸好,我们还有以后。”
“嗯。”
牵着的手不曾放开,身前领路的人,既耐心、又温柔,像极了从前,丝毫未改。凌屿快走半步,伏在他耳边笑语:“其实,我的夜盲症早就好了。”
“学会骗人了。”陆知齐睥着他,“刚刚,是不是还抽烟了?我以前怎么教你的?”
“记得记得,陆叔叔以身作则,戒了烟。不过,我确实没抽。”
“又说谎。”
“你不信?那你再检查一次。”
凌屿得逞地贴近,下一秒,他忽得动作一顿,难掩痛意地弯下了腰。他单手捂着右耳,疼得整个脊背都在打颤。
“凌屿?!”
耳畔的呼喝声逐渐远去,像是被时空的黑洞吞噬一般。
凌屿冷汗淋漓地抬起头,怕自己再也看不清眼前的人。他最后一次伸出了手,想要触碰那张熟悉的脸,想要把陆知齐的样貌刻进心底。
只是,终究没能成功。还差半厘米,他的手无力地垂下,重重地倒在陆知齐的怀里。
“凌屿!!”
第133章 余生契约
“张嘴。”
一瓣橙子递到嘴边,凌屿咬住囫囵下肚,眼前只剩沾了果汁的纤白手指虚虚擎在他眼前。
于是凌屿稍微直起腰,凑近,用唇抿住陆知齐两根手指,口腔内不安分的舌头卷走甘甜的汁液,喉结下咽,像是吞了什么似的。
陆知齐手指无法自控地颤了颤。
“...别闹。”
“又没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凌屿丢下膝盖上的电脑,凑了过去,积极地左右晃着手腕,“还是说,你想试试别的?”
手背的吊针被压得回了血,陆知齐二指轻弹他额头,捏着他手背的医用胶带,熨帖地抚平。
“坐回去。还想不想出院了?”
“想啊,我做梦都想。你跟苏蕊和林医生求个情,放我出院吧。我好得差不多了,真的。”凌屿伸了个懒腰,换了个姿势,懒洋洋地趴在陆知齐的膝盖,哀求道,“再躺下去,我真的要躺出病来。”
“那要怪谁?”
陆知齐一提到那天的状况就心颤。
凌屿绝口不提自己身体的情况,就这样奔波劳碌,最后直接倒在了陆知齐面前。当时,他和苏蕊立刻把凌屿送到了医院。
而凌屿的症状比预想中还要严重,两年前留下的周期性神经疼痛暂且不提,还添上了听力视觉受损,这都要归罪于盛连墨给他下的那一剂猛药。凌屿入院当夜出现了严重的幻觉,濒死感强烈,一度陷入休克。如果再晚点送医,怕真的就无法挽回了。
幸好陆知齐和苏蕊这两年深钻H型药物的作用机理,陆知齐毫不犹豫地签下了同意书,然后将新药喂给了凌屿,开始了实验性治疗。
就这样,经历了两三个月的治疗,才终于抢回了一个完好无损的大歌星。
“怪我。我可再不敢瞒着陆叔叔了,以后连上个厕所也要打报告。”
凌屿难得乖顺地爬起来,自动钻进被子里。
于是,等陆知齐从卫生间洗手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光景——凌屿百无聊赖地望着天花板的吊灯,无聊地几乎要数星星了。
陆知齐无奈轻笑。
“让你好好睡一觉这么难吗?”
“睡不着,现在才晚上八点。”凌屿哀怨地看他,“陆知齐,我是个二十岁、精力充沛的男人。晚上八点,夜生活才刚开始。”
陆知齐慢条斯理地抬了抬眉:“夜生活?”
凌屿立刻澄清:“是健康文明向上的那种。”
陆知齐:“真的?”
凌屿:“假的。我们好久都没有了。”
陆知齐:“嗯。未来很长时间以内也不会有了。这是对你的惩罚。”
凌屿哀嚎一声,绝望地拉高被子蒙头,拒绝面对现实。过了一会儿,一只手伸了过来,掌心托着手机。
“算了。今天,就勉强再让你多玩一个小时。眼睛还是要好好养着,否则容易复发。”
凌屿捏着手机,用二指闲闲地转着,并没开机。他双臂撑起身体,靠坐在床头,决定跟他谈谈条件。
“说起来,我也可以不看手机。我会听话,未来一个月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该吃吃、该睡睡,保证将我家陆叔叔的指导教诲当做最高纲领来执行。”
“说说交换条件。”
“条件就是...”凌屿勾住陆知齐的领带,将他带到自己面前,嘴角挑了一个笑,“不玩手机,让我玩点别的。就今晚,就一次。”
作为一个资深商人,陆知齐用常规思路权衡了一下这个交换条件的合理性。然后,他解开了领带。
“可以。”
用一次换一个月,从时间意义上来说,是笔划算的买卖。
只不过,他严重低估了凌屿的体能,也忽略了某人话里‘一次’的实际时长。当陆知齐以为这几个月的治疗耗尽了某位大学生全部精力的时候,那人身体力行地证明了,什么叫‘青春如旭日,年轻等于持久’。
后来的一个月内,凌屿再没能成功地碰到陆知齐的一根手指头。
“陆知齐...陆叔叔...我错了。”
“……”
“你看我一眼。”
“……”
“别走,别走,哎!!”
心上人像是躲洪水猛兽似的避开了他,并且在他面前狠狠地锁上了卧室的门。
当事人兼罪魁祸首锤门表示后悔。
十分的后悔。
但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
“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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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养了小半年,凌屿正式开始了他的音乐道路。他不走没有成为小鲜肉偶像,而是作为歌手,选择暂时告别镜头,专心写歌、读书。努力与积累都不白费,他的每一步都坚实可靠。
大学毕业后,他回归观星传媒。虽然远离娱乐圈几年,可他的人气在无声地发酵,如涓涓小溪翻涌成海,终于掀起狂岚风暴,送他走上巅峰。
音乐综艺有他的身影、各大热门OST也纷纷抛出橄榄枝,单曲连发几张,自作词自作曲,让无数乐评人颇为激赏。
水到渠成般,他举办了巡回演唱会。票被一抢而空,现场气氛热烈,热浪涌如海潮,各色灯牌将夜色翻得热火朝天。
“Vince!!”
“凌屿!!!”
“我们爱你!!!”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的演唱会邀请了许多曾经的旧友,包括发小孙景胜和殷小竹,他们在舞台上高唱一曲摇滚,合唱赢得喝彩满堂,终于圆了各自缺失的执念和梦想;他也邀请了洛城特高的同学同窗,那些人现已经奔赴各行各业,带着各自的光辉,回唱一曲过去的青春。
而观星的后辈孩子们也争气,有的深耕影视圈,有的冲击音乐圈,有的专注模特写真,甚至有的去做了配音,也收获不小的人气。不少人受过凌屿的指点与提携,而他们回馈感激的方式,便是在最后的环节,偷偷出场,冲到台上与敬爱的Vince前辈同台表演。
三个小时的高强度唱跳,凌屿仍不见疲态,到了最后,一群孩子们把浑身是汗的前辈高高地举起,呼喝着抛起又落下。
陆知齐穿着一身低调的灰色休闲装,坐在内场前排的最佳观赏位,慢慢地摇晃着手里的荧光棒。他一路注视着凌屿,看他从不解世事的冷漠小孩,跌跌撞撞地扎根成一棵可以遮天蔽日的茂密巨树。如今,他也已成为别人心中敬仰的前辈了。
“了不起。”
陆知齐噙着笑远望,而坐在他身侧的女孩耳朵尖地听见了身旁人的低声自语。她扭过脸来,破音般激动地喊:“当然了不起了!!凌屿哥哥他是我的精神源泉!!听了他的故事,我觉得,我有再多困难都能越过去!!”
“嗯。”
陆知齐温然点点头,那女孩又抓住陆知齐的手臂,把望远镜塞到他的手里,央求着说:“既然都是歌迷,大哥,能不能麻烦你帮我看看?凌屿哥哥脖子上戴着的那个项链好像变了。我记得,之前是个袖扣一样的装饰品,怎么...怎么现在变成一个银色戒指了??啊,我眼睛看花了,快,你帮我看一下!”
陆知齐尚未接过望远镜,后辈们便起哄般围了上去,七嘴八舌地聊起这戒指的‘谣言’。
“我们屿哥可是工作狂,他几乎不怎么请假的。但是,上上个月,他百年难得一遇地—请—假—了!等他回来,我们问他去哪了,他竟然跟我们说,‘去结婚了’!”年轻的小孩夸张地抬起手,邀请台下起哄,“屿哥这瞎话编的,鬼都不信!他肯定是背着我们跑去什么小岛度假喝酒去了,又被谁送了什么纪念品,抠门地不想分给我们,才这么说的!我不管,屿哥,今天结束以后,你必须给兄弟们人手一个!”
“对啊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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