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香港。
降水泛滥的雨季使空气变得格外湿漉黏腻, 泛着一股子潮湿的霉味,楼宇街巷似乎都被雨水泡得软塌塌的,露出了上个世纪的老式工业痕迹。
离开维多利亚港, 穿过旺角密密麻麻的临街商铺, 前面就是洪珠仪的家了。
牧霄夺将插了吸管的果汁递给身旁人,盛愿眼神空洞的望着窗外深色的街道,不自觉紧紧绞着手指,被提醒一句, 才木讷的微偏过头,就着他的手啜了几口。
“怎么这么蔫, 嗯?”牧霄夺问,抬手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现在坐车还怕不怕?不舒服我们就下去走。”
“还好,就是有点儿累了, 坐飞机好晕。”盛愿轻声细语的说, 半垂的眼睫微微盖住眸。
在短时间内经历开颅手术和车祸后,盛愿的精神状态一向不太好,刚刚出院后的一段时间, 更是因为车祸的后遗症不敢坐任何人的车。
盛愿又是个怕麻烦别人的温吞性子, 牧霄夺只能靠自己时时留意, 无微不至的悉心养了大半月, 才终于把他的状态养回来一点。
“累了就躺在舅舅腿上睡一会儿,看路况,估计还要堵半个多小时。”牧霄夺扳他的肩, 稍微用力把人揽过来。
大半日的行程让盛愿的精神有些萎靡, 枕着牧霄夺的腿睡觉,整个人蔫哒哒的。
但听到牧霄夺轻声在自己耳畔说“快到了”时, 他的疲惫神情一扫而空,开始重复一路上问过好多次的问题。
“舅舅,您说我妈妈她还认识我吗?万一她认不出我怎么办……那我还要不要过去呢?”
牧霄夺闲散的向后仰了仰,垂低了眸看他,“在云川的时候怎么保证的,不是信誓旦旦和舅舅说自己不会打退堂鼓吗?”
盛愿只问不答,嗫嚅着唇絮絮叨叨,活像个程序混乱的小机器人,“舅舅,您说,我给妈妈带的礼物,她会喜欢吗?她会不会吃不惯云川的特产,要不我还是下去再买一点吧。”
“舅舅,您说,我突然出现她会不会被吓到啊,真被吓到了怎么办,我还是……”
“舅舅……”
一口一个“舅舅”,一口一个“您说”。
真要一本正经认真回答,盛愿压根听不进去。随口应付,盛愿又嗔怪他总是敷衍自己。
一来二去,牧霄夺也拿不准他究竟想听自己说什么。
车子汇入拥挤狭窄的旺区,歪七扭八拐了几遭,店铺一水儿面街而敞,从上空向下俯视,复古褪色的低饱和度色彩杂糅,比打翻的颜料盘更加混乱。
导航提示戛然而止,加长劳斯莱斯徐徐停在路旁,司机的声音从隔断前传来,“先生,街对面就是洪珠仪的水果店。”
盛愿一下子坐起来,挺直了背,像一株直溜溜的小竹柏。
牧霄夺帮他整理弄乱的衣服领口,见盛愿呆愣愣没有下车的意思,微不可查的抬了抬眉梢,“还不下去?再等一会儿,你的头上就要长出小蘑菇了。”
“舅舅……您陪着我一起去吧。”盛愿顶着委屈巴巴的一张小脸,一眼不眨的盯着他,大有舅舅不答应他就一直耗下去的架势,“好不好?好不好嘛……”
自从这小家伙被养熟之后,就越发暴露粘人的属性,偏偏牧霄夺对他格外纵容,有求必应,使得盛愿现在对他无比依赖。
盛愿为达目的什么好听的话都能说得出来,牧霄夺被软磨硬泡磨得无奈,简直拿他没办法,只得答应他。
牧霄夺下车,接过司机手里的伞,默不作声的陪盛愿走了一段路,在斑马线前,忽然顿住脚步,不再向前走。
盛愿疑惑不解的扯了扯他的袖口,催促他:“是绿灯。”
“是啊,你快过去吧。”牧霄夺把早就准备好的另一把伞递给他,“舅舅现在去不合适,我在这边一直看着你,直到你进去我再走,不是一样的?”
“才不一样。”
盛愿正想控诉舅舅说话不算话,又听见他说:“舅舅得先回老宅一趟,晚上再过来接你,听话。”
话都说到这份上,盛愿也不能没出息的继续赖着他,不情不愿的接过舅舅塞给他的伞。
他赶在绿灯倒计时结束前匆匆穿过马路,迈过一凼凹陷下去的积水,恋恋不舍的回头。
牧霄夺依旧撑伞站在原地,复古灰败的市井,他穿一身暗色,好像停留在出尘与入世的界线。
盛愿温温吞吞的继续向前走,来到水果店的台阶下,他犹豫半晌,终于是没敢上去。
隔着一小段距离,他看见了在摊前切水果的洪珠仪。
那一头疏于打理的稻黄色头发,像一担柴似的堆在她的肩上。她黑了很多,也瘦了,常年伏在菜案前,导致脊背又微微有些弯斜,宽松的衣服聊胜于无的中和了这点缺憾。
有几个客人在挑水果,摊位上陈列着琳琅满目的热带和温带水果,颜色新鲜明丽。
人影幢幢后,那张经历岁月消磨的面庞依然美丽,她的声音穿透耳畔嘈杂的车水马龙,传进他的耳朵里。
“藍莓45一盒還貴啊,你出門打聽,我這裏算是便宜的。”
“進價就貴,最近多澇啊,很多果子還沒摘下來就爛掉了,爛地裏了不是肥啊,成本自然要上去的。再不漲價,果農日子咋過的嘛,我們賣果子的咋過的嘛……”
在洪珠仪据理力争之下,客人终于为她的话所动摇,掏钱买下两盒蓝莓。
盛愿忍不住轻笑了声,他没能遗传到洪珠仪伶牙俐齿这一点,争辩不过别人时只会装聋作哑。
虽然一个外向一个内敛,但这对母子似乎天生都有一种“把人气个半死但自己根本没发现”的本领。
送走一波客人,洪珠仪也没闲下来休息,熟练的用刀切开小番茄,在里面各塞入一粒乌梅。
她的刀功无比熟稔,动作干净利落,像重复过成千上万次。
盛愿还记得,妈妈在他生病之前几乎没下过厨,都是请阿姨做家里的一日三餐。
后来洪珠仪自己学着做饭,不是把两只手割的伤痕累累,就是做出的食物两人都难以下咽。
隔壁金鱼店的老板娘坐在鱼缸下,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洪珠仪聊天。
碎发垂在额前,随动作搔得脸痒,她直腰绾了把头发,随意望出去。
忽然间,她整个人变得一动不动,视线黏在台阶下那个人的脸上,直直的,定定的,不言不语。
盛愿穿着一抹干净的浅紫色衬衫,微微仰起脸,发呆似的看着她。
洪珠仪的面容在这样的对视下露出一丝裂痕,她的眼睛眨得很快,不自觉吞咽口水,似乎有些慌乱和不知所措。
“是……愿愿吗?”她试探开口,说了句非常糟糕的港普。
洪珠仪是香港本土人,从前当歌星时回过几次大陆,次数屈指可数。
她没特地学过普通话,这些年和大陆来的旅客接触多了,不知不觉就会了一点,但几乎没什么机会能派上用场。
盛愿躲闪似的低下头,他心跳得飞快,简直快从嗓子眼跳出去,血液在血管里的急速涌动,脸颊迅速飞上两片红。
洪珠仪慢吞吞的从摊位后走出来,她下台阶的动作颇为好笑,几乎是同手同脚。
两只沾着小番茄汁水的手在水洗褪色的牛仔裤上揩了一路,擦干净了也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反复的摩挲裤缝。
盛愿怯怯的看她,嗫嚅嘴唇,声音都堵在嗓子里。
洪珠仪已经被巨大的喜悦冲溃了头脑,以至于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半晌,她张了张嘴,问:“……饿了吗?吃不吃水果?”
她能体面拿出来,似乎只有那些干净新鲜的水果。
盛愿哽了下,忽然抬起胳膊挡住眼睛,伞应声落在地上,他站在雨里细细发抖,压抑的抽噎被雨声盖去了大半。
洪珠仪捡起伞,犹豫片刻,轻轻抬起手揽住盛愿清瘦的脊背,可一碰到他的温度,她的胳膊就忍不住收紧,半搂着他,声音抖得像筛糠,“快,进店里,淋雨该感冒了,妈……我去给你洗蓝莓吃……”
盛愿突然丢掉拎在另一只手里的礼物,扑进洪珠仪怀抱里哭出声。
他仿佛变成了小孩子,两只手用力攥住她的衣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没有哪次比现在哭的更伤心。
洪珠仪忍不住红了眼圈,一下一下抚盛愿的背,她甚至能触摸到他的脊背清晰的骨骼,隔着布料硌她的手心。
洪珠仪心疼得直流眼泪,她的脑海里经常会浮现出盛愿小时候的模样,被好吃好喝养得胖乎乎的,活像一个白白胖胖的小馒头,谁见到都会过来掐两下他肥嘟嘟的脸蛋。
哪像现在似的,这么瘦,连骨头都一清二楚。
盛愿的眼泪像开了闸,洇湿了她肩头一大片布料。
洪珠仪听见他委屈巴巴的埋在自己的肩上,语无伦次的说:“妈妈,云川一点儿也不好……呜呜也不对……舅舅特别好……”
洪珠仪温声安抚,用指腹蹭去盛愿脸上的眼泪。
她那原本十指不染阳春水的手,如今变得十分粗糙,附着一层薄茧,盛愿的眼角被她揉的绯红。
她吸了吸鼻子,问:“宝宝,你怎么找到妈妈的,是有人送你过来的吗?”
盛愿闷闷的“嗯”了声,不敢直呼舅舅的名字,拐弯抹角的说:“是舅舅,就是先生……嗯牧家的家主,我和他一起回来的。”
盛愿回头望过去,舅舅已经不在原地。
牧霄夺观望了很久,才放心离开。
加长劳斯莱斯驶过拥挤的街道尽头,缓缓驶离旺角和他的视线。
第43章
骤雨初歇, 霁月光风,山间云雾氤氲。
从山脚望去,那座置于群峰翠兰的山水间, 仿佛皇家行宫的建筑便是牧氏祖宅。
自香港英治初期至今约两百年, 这座占地五百亩的中式古宅屹立不倒,已成为地标性建筑。
宅门前的私路两侧种植着遮天蔽日的梧桐和悬铃木,将头顶的铅灰色天空框成一条笔直的线。
长路的尽头,雕梁画栋, 龙池凤阁,隐隐有荷香飘来。
家主已有两年多没回祖宅, 佣人们早早守候在门廊两侧,无声无息的和满目青灰色古墙融为一体。
通往牧氏宗祠的石径有四座圆拱门,牧霄夺步调缓慢的一一越过。
他走过的路上没有落叶,鞋底在穿越几道门廊后依旧纤尘不染, 笔挺的裤脚在风中细微摆动, 路过一扇扇古朴的门。
牧霄夺的脚步停在最后的屏障前,两扇黑漆隔扇门,那是唯一紧闭的大门。
色泽暗沉的纹路上流淌着火。药和陈旧的血, 迎接过牧氏历代家主的它才是这座府邸资历最深、最为沉默的老者。
望望山山水水, 而人去去, 隐隐迢迢。
经历物换星移, 唯有它长久的屹立于此,等候老家主牵引着年幼的继承人到来。
牧氏家族的薪火相传,迭代更替, 一个时期的落幕和一个徐徐升起的未知时代, 即将在这扇门后上演。
牧霄夺抬手遣退身后跟随的佣人,指端搭上渗冷的门锁, 用不着半分力气,牧氏第七任家主推开大门。
四方天地只剩幽静。
堂前,陈列在宗祠上的灵位,是为牧氏鞠躬尽瘁的历代家主。
因为有他们为家族呕心沥血,才造就了牧氏如今不可撼动的地位。
铭记老家主们的事迹,是年幼的继承者需要学习的第一课,那是独属于牧氏的千字文。
即便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他仍然熟烂于心。
牧霄夺迈步上前,取香点燃,双手合十,在青烟迷离后拜了几拜。
若干年后,他也会带领着一个稚嫩的孩童来到这里,把自己的毕生所学传授给年幼的继承人,直至他长大成人。
在某一个平淡的黄昏,新一任家主接过他肩上的权力和责任,学着他的样子,庇佑偏安富贵的牧家人,延续牧氏的辉煌。
而他会忠心地闭上口目,成为宗祠上的灵位之一。
这是他的宿命,自他降生于牧氏起便注定的宿命。
祭拜后,牧霄夺在祠堂稍作停留,四下里巡一圈,掸了掸衣角的香灰。
未久,他离开宗祠,身后的木门重新相阖。
“先生,老太爷在荷花池旁等您。”
牧霄夺沉声应下,脚步沉静的跟随空气中那丝丝缕缕的荷香,往西苑走。
西苑荷塘占地约五亩,一座圆拱石桥横在湖上。
塘中波光粼粼,盎然绿意的池心夹杂着几支亭亭玉立的荷,粉白色的花苞里,是一个亟待绽放的夏。
绕过碧荷塘前繁茂的烟柳,能看到一位耄耋老者独自坐在桥上。
那便是老太爷,牧赟。
“去过祠堂了?”老太爷虽年迈,却耳聪目明,循声看向来人,苍老的面容依然残留着大病初愈后的疲态。
牧霄夺清淡的“嗯”一声,不疾不徐走上桥,沉声问道:“怎么连轮椅都用上了?”
“你说得那是两年前的事。”老太爷眯窄了一双眼睨他,没好气的说,“我这种半截子入土的人,兴许连两年都活不到了,等你主动回来看我,估计就是我进棺材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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