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戏拍完了的呀。”
“平常他得慢慢磨,今天拍得快。”
牧忱笑了笑,用食指敲了下他额头,取笑道:“你说他应付啊?”
“不是这个意思……”奚听舟顿时不懂怎么解释了,一下子就变成了在背后说导演坏话了。
牧忱看他着急上了又笑了笑,手安抚地摸了摸背,转移了话题:“那你晚上都呆酒店里啊?”
“嗯,这边没什么好玩,村里离镇上也远。”
“没事,那我们就村里逛逛。”
“现在吗?”奚听舟听懂了他的意思,有点惊讶,见对方给予了肯定的回应脑海里马上回想村里都有什么可以逛的,南边有个小水库,水库下有个草坪,景色还不错。
幸好刚才洗了澡,换了衣服。
几分钟后,两个高挑颀长的身影便出现在村里的小路上。夜深人静,不知名的虫子在草丛里啁啾,西南山里的夜本来就凉,加上逐渐入秋了,夜风吹得路边的花花草草都伏下了身子。
两个人边走边闲聊着,先是说起Oscars。牧忱晚上吃饭的时候,给谭三明说了奚星河的事情,说Oscars明显跟他在一起很舒服,想着让狗狗跟他生活一段时间。本来谭三明很犹豫,但看了视频——就是先前发给奚听舟看到那些,也惊讶于Oscars的变化,一番思考下同意了。
接着说起了董豫。奚听舟这才知道那天在停车场碰到董豫后的后续。
董豫频繁联系陈初晴,态度转变得让人深谙事情不单纯。陈初晴自是不再信任这个拜高踩低的人,几番假装豁达的对谈后,诈出了一个重要信息,董豫最近做了身体检查,发现自己弱精,几乎没有生育能力。董家父母相当传统,如果知道自己不能为董家留后,怕是天都要塌了。陈初晴把诈到的料跟牧忱一说,后者马上找人去查。不查不知道,好家伙,中间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跟董豫谈恋爱的方家千金已经到了谈婚乱嫁的阶段,查出董豫弱精时,方家小姐刚开始同意了做试管。当她知道做试管身体要遭那么多罪后赫然反悔,说反正又不是我不能生,既然你有问题,干脆去国外代孕得了。董豫一听她想代孕,整个吓坏了。这个是娱乐圈的死线,一碰就死,他自是不能同意的。这么吵吵闹闹几回下来,各自心灰意冷,便分了手。
方小姐自己也要脸,没把这些事在媒体前捅出去,但当初她做前期检查确实吃了不少苦头,苦恼自然要宣泄,所以在她的闺蜜小圈子里算是公开的秘密。
牧忱把这些跟先前丰田哥给到的信息一对照,轻而易举地把前因后果给完善了起来。
陈初晴听到牧忱转述的时候,恶心到频频骂人,可惜她出身福书村,骂来骂去也只会骂“不要脸”“真恶心啊”“什么垃圾玩意儿”之类的话,再难听的也骂不出来了。
如果说以前还残留着点“给孩子爸留个面子”的想法,现在就只觉得不想跟这个人扯上半毛钱关系。然后全权交给牧忱,让他爱怎么弄就怎么弄,连带着几年前受到的屈辱一起,总归出了口恶气。
虽然自己也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几年,但奚听舟听到牧忱给他描述这一段的时候,也感慨各种奇葩事还是常见常新。
月光皎洁,走在乡路上不用打手电筒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村里有个高地可以俯瞰整个村子,风景还不错,奚听舟一边和牧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导航过去。山里信号不好,走着走着,忽然发现原来路线一直没更新,似乎走错了。奚听舟很是懊恼,站在分岔路口不知所措,牧忱凑过来看了下,笑了笑:“没关系,不去也行。”说完不甚在意地盖住了手机屏幕,挡住了奚听舟的视线。
可能因为自己年纪比他小,他总是宽容的,冷静的,安慰人的。
奚听舟不希望对方一直把自己当小孩子。
“嗯。”虽然应了声,但奚听舟还是有点内疚,低着头忍不住说,“对不起。”
“有什么好道歉的。”牧忱又捏了捏他的脸,声音带着鼓励的积极,“我就是想跟你走走,去哪都行。”说完牵住了他的手,随便选了条岔路走去。
像普通恋人一样在人前牵手拥抱,这光景在城里是想都不敢想,也只有这荒山野岭、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光明正大地牵手漫步。哪怕只是5分钟。
明星的自我修养让奚听舟立刻紧张地四处张望,村道旁半人高的草丛遮挡了视线,触目可及的地方均是黑暗和寂静。村里的照明条件不是很好,路灯隔得老远,举目远眺,剧组的酒店在视线尽头也只剩下几个不清晰的光源。
掌心的温热在秋风中更显珍贵。他终于放了心,快步跟上牧忱。两人肩膀碰着肩膀,在乡间小路上不疾不徐地悠悠行走。
爬上了一个小山坡,前面豁然开朗,原来到了水库的另一边,一棵茎干虬结的大榕树驻扎在岸边,蜿蜒交错的枝桠伸入水里。牧忱拉着人在树底下站定,最低的那根枝干两三米高,忽然心血来潮,要爬上去坐。
三米多高的树,就这么爬上去吗?早知道先前先不要洗澡了,也不要穿这么贵的衣服出来了。这边奚听舟还在腹诽着,那边的牧忱身形矫健地拉着悬根爬了上去,坐在枝干上示意树下的人上来。
对于男生来说,爬树是刻在DNA里自带的技能。奚听舟便有样学样,顺着牧忱的攀爬痕迹,又在牧忱的协助下,也爬了上去。
在树上看水库远方的风景别有风味,月光落在湖面上,被风吹散了,洒了一池的波光粼粼。
两个人并肩坐着,还在说着刚才董豫的八卦,牧忱忽然歪过头来,在奚听舟脖颈处嗅了嗅,问:“洗澡了?”
身形一僵,奚听舟又庆幸自己洗过澡了,便含糊地“唔”了一下。
刚应完声,看见牧忱低头朝脚脖子上拍了下,奚听舟赶紧问:“有蚊子吗?”
“可能是吧。”牧忱不在意地笑了笑,“蚊子喜欢臭的,不喜欢香的,所以不咬你。”
奚听舟乐了,勾着嘴角浅浅地笑。
牧忱又疑惑地发问:“你说被山里的蚊子咬了,会不会中毒?”
奚听舟一愣:“应该......不至于吧?”
牧忱摇摇头,神神秘秘地说:“山里的蚊子毒,说不定真的会,所以,要亲热解毒一下。”
第50章 我们上去吧
刚开始还没听出来什么,一看旁边的人不怀好意,奚听舟便细细咀嚼了这句话,刚想嗔骂一句“好冷啊”,忽见身边的人凑了过来,他便识趣地闭了嘴。
从见面到现在,两人一直说着些不轻不重的闲话,如今坐在树上,夜风轻柔、水雾袅袅,安静得让人平静,脑海里只有一个词,平安喜乐。
对视片刻后,也不知道谁先开始的,在郁郁葱葱的枝叶遮掩下,两个身影便贴在了一起,唇舌纠缠。
夜风很温柔,两人也亲得温柔。
奚听舟喜欢接吻,那区区零点零零几平方的肢体相连,却能建立起深刻的情感纽带。
接吻和口欲,都通过嘴巴实现,口腔里的触感柔滑,让奚听舟想到很多美味的食物。
麻婆豆腐?蒸水蛋?焦糖布丁?总之又嫩又滑,不需咀嚼,入口即化。
想含住,想吞下。
如果说口欲让生理满足,那么接吻能让生理和心理都能满足。
双唇张张合合,下颌高高低低。仿佛时间在唇舌间暂停,能忘掉所有的纷纷扰扰。不,不是暂停,是加快了流逝,时间还是不够,只想天长地久、一瞬白头。
情到深处,嘴角泄出两声难以自禁的轻哼。
牧忱稍微抬眼,对面的青年浓密的眼睫毛像只蝴蝶一样在眼前扑闪。
跟男人接吻和跟女人接吻不太一样。牧忱仔细分辨,即便都是予取予求,他却能清晰地分辨出自己怀里是个男人。
有些新奇,自己居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荷尔蒙会驱使你做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那就交给冲动和感性吧。
也不是件坏事。
那清晰而强烈的响声,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像刚倒进冰凉的杯子里的威士忌般醉人,越好的威士忌越适合纯饮,不需任何冰块,不需兑任何饮料,醇厚绵长,想小口抿进嘴里面细细品尝,只愿长醉不愿醒。
舌尖卷着缠着,黏黏糊糊。
那个人正沉迷地跟自己热吻,无声地诉说着热爱和喜欢。
喜欢......
突然发现,他没有听过奚听舟亲口说一句“喜欢”。这个青年表达了很多次爱意,但每次都是在马甲的掩盖之下、对着另一个人说的。可惜之余又有些懊恼,以后该怎么跟他解释,这个1姐姐,就是牧忱本人。
转念又意识到,他好像,也没有跟奚听舟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抒发爱意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上嘴唇跟下嘴唇一碰,“我喜欢你”可以说百次千次。可是牧忱总觉得语言没有行动来得实在,嘴巴说得再好听,假若存了欺瞒的心的话,那又有什么意义?陈初晴不就是被董豫的花言巧语给蒙骗的么?
一吻完毕,牧忱捧着奚听舟的脸,拇指温柔地抚摸着嘴角。他们坐在树干上,接完吻的奚听舟眼睛亮晶晶的,湿漉漉的,嘴角漏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是满意的晕乎乎的笑容。明明是坐在榕树上,看到喜欢的人笑容绽开的时候,牧忱觉得自己似乎闻到了漫天的栀子花香。
甜滋滋的,甜到了心里头。
虽然行动比语言更重要,但是爱意又何必隐藏呢?牧忱的一句“我喜欢你”正酝酿在胸口,情意绵绵的暧昧被一声响亮又绵长的“咕噜噜”打断了。
两个人都愕然了。
意识到这是奚听舟肚子里发出的响声,始作俑者满脸通红,见证者抚掌大笑,笑完还不耻调侃道:“......怎么,我过于秀色可餐,让你饿了啊?”
奚听舟被笑得实在没面子,狠狠地推了乐不可支的人一下,赌气地抓着悬根从树上跳了下来。树上的人赶紧跟上,一把抱住人哄道:“我错了,是我犯贱,不要生气——”
牧忱被扣在他怀里,刚想说什么,肚子又不争气地“咕噜”一声,这下简直是点了牧忱的笑穴,憋笑憋得肩膀都在抖。
奚听舟死心了,甩开人冷着扑克脸往回走,牧忱赶紧跟上,嘴巴里各种不三不四甜腻的称呼:“宝贝我错了......乖,小乖~不要生气嘛!”
本来就是打情骂俏一下,奚听舟也就是装模作样地生气,被嘴甜哄了两下也就顺水推舟地消气了。牧忱对着人又抱又亲,确定真没生气后,两人又手牵着手往山下走,说是要找点吃的。
忆起自己刚进酒店时看见楼下便利店有卖烤淀粉肠,牧忱便怂恿奚听舟来一根。两人一人举着一根烤肠,这时候倒不用避讳什么,光明正大地坐在便利店门口对面的台阶上吃了起来。
奚听舟人生26年第一次吃淀粉肠。内焦里嫩,还……怪好吃的。
听闻他是第一次吃淀粉肠,牧忱有点惊讶,于是对面的人开始解释,说自己初中的时候,就有人说长得像牧忱,校园里经常有别班的女生偷偷来看他。像这种吃路边摊的行为,太不符合自己“小牧忱”的明星形象,所以他在初高中那六年里,都没吃过路边摊。
说完后,奚听舟小心地求证:“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虚荣?”
“嗯。”没成想牧忱很认真地点了头,见小家伙脸色又不好了,赶紧找补,“也很正常啦,谁年轻的时候不中二呢,有点偶像包袱也很正常。”
“我不单纯是偶像包袱,我就觉得自己跟‘牧忱’两个字扯上关系了,得守护这个名字的荣誉。”奚听舟解释得很认真。
牧忱无所谓地耸耸肩:“牧忱本人就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啊。会自卑,也会焦虑;要放屁,也要拉屎——”
奚听舟皱了皱眉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烤肠,身旁的人看他这个样子,作恶心态又上来了,越说越恶心:“也会便秘还会窜稀,你都不知道,我先前在重庆拍戏,人菜瘾大,天天吃辣的,拉到我菊花疼——”
“你闭嘴吧!”奚听舟终于听出他言语中恶趣味的成分,忍无可忍,推了推那聒噪的人的头。
牧忱笑笑,眼光飘向远方,悠悠地说:“我也只是个普通人。”
“你才不是个普通人。”奚听舟义正言辞地反对,话音坚定得让飘远的目光又转了回来。“你是我的……”刚想继续说,却又突然顿住了。
他想说你是我的偶像,是我的指明灯,是我的启明星。想起很久以前,自己迷信,曾经觉得将自己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的秦千浦当成是他的“好运”,是他命中注定的“缘分”,他短暂地信过佛。
后来才知道,那个让命运的齿轮转动的人,其实是牧忱。
知道真相的他,不再信佛,也不懂佛学,却仍觉得人有信仰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因为信仰给人力量。
“你是我的......”奚听舟怯懦半晌,终于脱口而出,“信仰。”
牧忱被那直白的眼神看得心里软软的,笑了笑,忍不住抬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
被人崇拜是一件好事,也好担心辜负他的崇拜。
他不擅长煽情,竟然不知道怎么接住这近乎深情的话语,只能用犯贱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汹涌,摸完头后淡定地说了句:“哎呀,你洗过澡了,烤肠的油都蹭你头发上了。”
然后看那小脸皱成一团的人又乐不自持:“......逗你的。手干净的。”
秋高气爽的天气,坐在户外特别舒服。两人刚好坐在便利店门口对面,没有路灯,隐在黑暗里。有个男人急匆匆地进店买东西,出门时眼神一扫看见这边坐着两个人,有点吓着了,又赶紧移开眼神跑走了。
奚听舟疑惑:“他是......被我们吓到了?”
牧忱蓦地笑出声来,奚听舟不解地看着他。
“他......”牧忱清了清嗓子说:“......刚买了那个。”
奚听舟回忆男人就站在收银台前几秒就走了,也反应过来是买了什么,讷讷地“噢”了一声。
牧忱突然问:“你平时喜欢用哪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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