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与临循声看去。
高大身影自黑暗中走来,步伐沉稳有力,皮靴踩在冰面上,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
脚印所及之处大地颤抖,冰面寸寸龟裂。
来人身材魁梧,眼窝深邃,气质野性而豪放,举手投足间充满力量与自信,如同来自北欧神话中的战士般不可战胜。
他对江与临的来历一清二楚,如数家珍:
“江与临,华国人,寒冰异能拥有者,被誉为人类之光,擅于暗杀与近身格斗,最顶尖的怪物猎手……人们说你无坚不摧、战无不胜,但很少有人知道,你惧怕雷电。”
江与临神色自若,淡漠的眸分毫不动。
外国男人停下脚步,底气十足地扬起下颚:“忘了自我介绍,我,菲尼克斯,刚好是一名雷电系异能者。”
江与临:“……”
“我将在这里打败你,终止你的传奇,延续我的荣耀。”菲尼克斯注视着江与临,语调带着正宗的伦敦腔:“亲爱的人类之光,顶尖的怪物猎手,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江与临终于动了动指尖,一把寒冰长刀浮现于掌心,声音比冰雪更凉:“听不懂英语。”
菲尼克斯完美的表情开裂一瞬,切换了语种,用生涩中文问:“那我再说一遍?”
语种一换,气场暴跌。
江与临轻笑道:“逗你的,老子英专八级。”
菲尼克斯脸上闪现出无比的恼怒,掌心雷电闪烁:“找死!”
江与临曲指在刀刃上一弹,遽然消失在原地。
雷电杀伤力强,辐射范围广,是极为卓越的群攻型异能。
觉醒这个天赋是上帝恩赐,无论谁拥有了雷电,通往成功的路都会很简单。
菲尼克斯是一名高等级异能者,雷电系,A级,战斗力超群,屡战屡胜,未尝一败。
自觉醒后,他无时无刻不被鲜花与掌声拥簇。
他足够强,也足够自信。
今夜雷雨交加,电闪雷鸣,他有着绝对的主场优势。
江与临惧怕雷电,且接连两次大范围使用异能,异能透支严重,脸色苍白得似雪花易碎。
菲尼克斯想不到自己会怎么输。
这是一场注定胜利的战斗,他只要踩着人类之光的脊背,就可以轻松站到巅峰。
假若换一个人顶着人类之光的名头,菲尼克斯或许会成功。
可惜,他遇到的是江与临。
要问江与临是不是害怕雷电,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看到闪电,江与临就会全身疼很久。
没人会不怕疼。
所以他讨厌下雨天。
每次闪电划过天际,蓝紫色闪光亮起的刹那,江与临全身肌肉都会不自觉绷紧,紧接着产生一跳一跳的刺痛,就像是一种无条件反应,明明没有接触到电流,但还是会感受到犹如电击般的剧痛。
他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个毛病,可能是某次去刺杀怪物雷兽,被雷电异能击中的后遗症。
恐惧是一种情绪,人类很难摆脱情绪的控制。
江与临从来没有回避过恐惧,也不惧怕恐惧。
每次下雨,他都会站在窗边看闪电。
江与临坚信只要他看得够多,总有一天会摆脱条件反射般的紧绷与疼痛。
心理学家称之为情绪脱敏训练,江与临则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麻木。
人是可以习惯疼痛的,当痛苦持续存在,大脑将学会自行屏蔽掉那些痛苦,如果不是视网膜受不了,江与临一定会找个合适的地方看闪电,一直看到自己完全适应为止。
综上所述,倘若有谁想通过‘恐惧’去击败江与临,那他可真是想得有些多了。
菲尼克斯想不到事很多。
在今夜之前,他想不到自己会输给江与临,也想不到有人会将‘恐惧’化为‘勇气’,用寒刃割破雨幕、割破长夜。
江与临身形犹如鬼魅。
相较于拥有北欧血统的菲尼克斯而言,江与临体型略显削瘦肌肉也更单薄,可他发起攻击时,却能爆发出令菲尼克斯难以招架的凶悍力量。
江与临的刀又狠又快,将刺客特征发挥到极致,转圜腾挪间,菲尼克斯甚至摸不到江与临的衣角!
这份速度与力量,一如他的刀刃,寒冷锋利,锐不可当。
在人类中,若论单兵作战能力,江与临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
天时也好,地利也罢,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是那么华而不实,甚至有些可笑。
菲尼克斯的自信被击得粉碎。
他的荣耀,注定要止步于此。
直到冰凉的刀锋贴上脖颈的瞬间,菲尼克斯才明白自己错的离谱。
江与临单手持刀,转眼就卸了菲尼克斯手腕脚腕,将人踹飞数米。
菲尼克斯只觉一阵寒意袭来,浑身每一寸血液都被冻住,别说是运转异能,就连动都不能再动一下。
他整个人倒飞出去。
冰面光洁如镜,落地后,人又滑出好远才堪堪停下。
江与临转身收刀,面容淡如寒雪。
战斗结束。
第53章
江与临蹲下来,手中长刀变幻成匕首,贴在菲尼克斯耳侧,割出一道血线。
菲尼克斯喉结上下滑动,眼中浮现恐惧。
江与临淡淡道:“这只耳朵能否保住,就要看你能不能说出我想要的信息了”
菲尼克斯面部轮廓绷得很紧,恍然大悟:“你故意把身边的人支走,是为了引我现身?”
江与临手起刀落,一刀扎在菲尼克斯肩头:“兄弟,现在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
菲尼克斯信心碎裂,像是被谁兜头扇了几十个巴掌,脸颊火辣辣的疼,自暴自弃道:“我是个loser,你应该杀了我,割下我的头皮做战利品。”
江与临:“……”
真他妈烦死这些腻腻歪歪的外国人,文化背景不同交流起来真费劲。
极致的个人英雄主义之下是一点也输不起。
江与临懒得自己审问,打了个手势。
一名隐藏在暗处的异监局特工犹豫地走过来,脸上写满迟疑,就差指着鼻子问‘你是在叫我吗?’
江与临瞥了眼地上要死要活的菲尼克斯:“把这给薛铭送去,算是我送他的见面礼。”
特工方才离得很远,仅隐约瞧出眼前此人身手不凡,并没有听见二人对话,故而对江与临的身份十分好奇,不由多打量了几眼才走。
江与临转过身,又低头呕出一口鲜血。
自从有了金牌打手御君祁,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拼命的打过架了。
很爽,也很累。
还很疼。
之前淋了雨,江与临浑身湿透,又经历一场鏖战,异能严重透支,只想找个安静的角落躺下来休息——
可现在基地内乱成一团,全城高度警戒,哪里有真正意义安全的地方。
江与临扶着墙,慢慢往前走。
走了大约十几米,江与临忽然停下脚步,转身凝视虚空,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御君祁?”
高大英俊的身形缓缓显现,御君祁不悦地看向江与临:“我在别墅里等了你半个小时,你是小狗。”
江与临:“……”
看到御君祁之后,江与临强撑的意识逐渐涣散。
他定了定神,解释道:“城门封死了,我出不去。”
御君祁抱起手臂:“所以呢?你应该说什么?”
江与临大脑几乎停止运转,下意识说:“我是狗。”
御君祁震惊道:“……你居然宁可当狗,也不跟我道歉。”
江与临全凭毅力才能勉强站着,愣了半秒才反应过来御君祁想听的是什么,于是说:“对不起,无论什么原因,没能守约就是我的问题。”
他脸色苍白如纸,嘴唇沾染一抹鲜红,双眸更加深黑,点漆般嵌在那张颌骨清晰的面容上,将冷峻五官的锐利感拉扯到极致,竟有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御君祁盯着江与临的嘴唇,声音听不出情绪:“我看到你吐血了。”
江与临头晕目眩,眼前的御君祁都变成了好几个,声音轻得像一阵烟,但仍忍不住炫耀道:“是,刚才打了一架,超帅的,你看到了吗?”
御君祁面无表情:“没有。”
江与临:“……行吧,你就能看到我倒霉时候,高光时刻你是一点赶不上。”
御君祁:“怪我喽?”
江与临单手撑在墙面上借力:“怪我打得太快行了吧……对了,怪物群驱散了吗?”
御君祁皱起眉:“嗯。”
江与临维持着所剩不多的神智,欣慰地笑了笑:“厉害,你过来一下。”
御君祁心里还在气江与临失约,想站在原地不动,可双腿却不受主脑控制,很轻易地就原谅了他,自发向眼前的人类走去。
祂冷着脸,在江与临面前站定。
江与临眼前一黑,倒进御君祁怀中,彻底陷入昏迷。
御君祁:“……”
祂认真饲养了这么久得人类,在祂离开两个小时后身负重伤。
生气。
*
怪物很擅长隐匿行踪。
御君祁带着江与临在雨夜中穿行,很快找到了一处安全隐蔽栖身之所。
这是一间地下储藏室,没有其他人类与怪物的气息,通风良好,环境干燥。
可以作为临时巢穴。
御君祁把江与临放在了地上。
水泥地很硬,很凉,还有许多细小的灰尘,江与临浑身湿透,平躺在地面上,作战服上沾了层灰,发梢上也有。
即便处于昏迷状态,江与临眉心还是微微蹙起,眼睫蝶翼似的抖动,身体因失温而打着寒颤,昏得很不安稳的模样。
为了更好的饲养江与临,御君祁学习了很多照顾人类的方法。
祂脱下外套,垫在了江与临身下。
聊胜于无,效果不佳。
祂需要找到更松软温暖的东西,把江与临裹起来。
地下储藏室里没有枕头,也没有被子,只有很多红酒。
对了,乙醇可以让人体迅速回暖。
御君祁打开一瓶红酒,扶起江与临,将瓶口对着江与临的嘴往里倒。
倒不进去。
暗红的酒液像血一样,从江与临脸颊处往下淌去,顺着脖子没入衣领。
江与临靠在御君祁肩头,呛咳两声,昏昏沉沉地避开瓶口,梦呓道:“冷……”
御君祁喉结滚了滚。
江与临的衣服是湿透,应该先脱下来,再用干净柔软的布料裹起江与临的身体取暖。
照顾人类好难。
御君祁喂酒回温的计划失败,只好放下酒瓶,抬手解开扣子、腰带,一层层把湿衣服里面的江与临剥出来。
随着衣物褪去,江与临身上伤也逐渐暴露出来。
融合者们牙尖爪利,一场混战过后,留下的伤痕不少。
许多细碎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被雨水泡的发白,小腿、腰腹、肩膀处还有大片撞击留下的淤青,最严重的是左臂电击的灼痕。
御君祁脸绷得很紧,眸光幽暗深沉,暗藏风暴。
四条粗重的触手自身后显现,缓缓向前合拢,将遍体鳞伤的江与临裹了起来。
触手分泌的粘液携带生物酶,有助于刺激细胞生长,对于治疗外伤有着卓越功效。
祂会把江与临修好的。
触手微凉湿润,是怪物原本的温度。
而御君祁仍维持人形,体温也无限向人类靠近,非常温暖。
被柔软触手拢住的瞬间,浑身赤裸的江与临遵循本能,自然而然扎入御君祁怀中,紧紧抱着人形取暖器,躲避着身后不断逼近的湿凉触手。
御君祁控制着体温,触手升至40°。
于是江与临又侧身去抱触手了。
御君祁的手臂空了出来。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人类的手臂比腕足好用。
御君祁单手掐住江与临的下巴,缓缓施力把江与临的嘴捏开,一条触手钻进红酒瓶,眨眼间吸空一整瓶红酒。
蓄满红酒的触手探入江与临口中,化为一条条纤细如发的触丝,穿过口腔顺着食管直入胃囊。
涓涓红酒流经触丝,几分钟内填满了江与临的胃。
随着酒精摄入,血管扩张,血液循环加速,江与临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格外迷人的葡萄酒香。
御君祁又饿了。
祂用温热的触手包裹着江与临,不断蠕动摩擦着取暖。
在内外力的共同作用下,江与临很快热了起来。
御君祁对人类的酒量没有认知,一下子喂了江与临太多酒。
他醉了。
白皙如冷瓷的皮肤变为淡粉色,前胸、脖颈、脸颊、耳廓泛着诱人的红晕,额角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呼吸粗重,烫得惊人。
江与临浑身是汗,梦到自己掉进火山里,在温热的触手团中不断挣扎。
御君祁挪开两条触手,低声自语:“人类可真难伺候。”
冷也不行,热也不行。
触手又恢复了原本的温度,微凉湿润。
江与临舒服地轻叹一声,枕着触手,再度陷入深眠。
御君祁悄悄松了口气。
太惊险了,差点把江与临折腾醒。
逃过一劫。
等江与临醒来,酒精应该代谢的差不多,绝对不会发现自己曾被某只不知轻重的怪物灌醉过。
照顾人类太难了。
尤其是照顾江与临这种脾气很差的人类。
八条触手都不够忙的。
御君祁手忙脚乱,等终于调整出一个江与临满意的温度后,祂额角也冒了汗。
奇怪,章鱼原本是不会出汗的。
都怪江与临太难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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