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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的漂亮夫郎[穿越]——风吹石子

时间:2024-12-09 09:58:22  作者:风吹石子
  “你技术怎样啊,别给我治残废了。”虽然郑云打猎的技术确实好,但不代表他会医术啊,宁启有点担心。
  “放心,阿启,我以前跟着我爹上山打猎的时候也有崴到过脚,都是我爹给我治的。他还教了我怎么治,我们打猎的一
  般简单的伤都会自己处理的,而且我也给村里的人治过的。你别担心,我等会儿给你纠正好,就能慢慢走路了。”
  听着郑云这样说,宁启放心的把自己的脚/交给了郑云。
  郑云先是慢慢的转动宁启的脚踝,趁着宁启不注意,一把将宁启错位的脚踝给恢复了。宁启好像还听到了自己骨头复位的“咔吧”声。
  “我扶着你,你站起来走一下,应该可以动了。”
  在郑云的搀扶下,宁启站了起来,慢慢向前走了两步。虽然感觉还是有略微的疼痛,但是已经可以正常走路了。
  “郑云,谢谢你,你真厉害!刚才不相信你,真是抱歉。”
  宁启为刚才自己的怀疑感到羞愧。
  “没事,你好了就行。”郑云倒是一点都不介意。
  “不过,阿启,你脚虽然可以慢慢走路了,但还是不能多走,以免伤势加重。再加上山路不好走,等会儿我背你回去吧。”
  虽然宁启不想让郑云背,但考虑到自己的脚现在这个情况,还有臀部也隐隐作痛,想靠自己下山确实很难。最终,宁启同意让郑云背着回去。
  到家后,郑云把宁启放到房间休息,赶快找了跌打损伤的药膏给宁启涂脚。
  郑云想给宁启涂药,但宁启想到自己臀部的伤,没有同意,把郑云赶出去做饭。给脚伤涂好了药之后,把臀部也涂了一下。
  他可不想明天脚伤轻了,接过因为臀部的伤势加重而下不了床。
  第二天宁启起床后,感觉自己的脚和臀部的伤疼痛感已经很轻微了,基本不怎么影响日常的活动。
  但是跟着郑云上山打猎依旧还是不行的,索性就自己在家养伤了,顺便也可以照顾一下昨天猎到的两只山鸡,收拾一下兔肉。
  就这样,在宁启脚伤养伤的这几天,郑云就自己上山打猎。
  没有带着宁启,郑云打猎总是跑到深山,他一个人可以应付深山中的猛兽。深山中,猎物比外围要多的多,因此,郑云这几天每天都满载而归。
  六天后。
  郑云在这六天中,猎到了许多猎物,活的猎物有10只鸡,4只兔子,一头山羊。死的猎物除了平日吃的,还剩下四只兔子,一头野猪。
  兔子都用盐巴淹了起来,决定留在家里自己吃。野猪是郑云昨天刚猎到的,为避免久了不新鲜,郑云决定今天把这段时间猎到的猎物都拿到镇上卖了换钱。
  经过这六天的修养,宁启的脚伤也彻底好了。
  在郑云决定去镇上后,他跟郑云商量和他一起去,看看到镇上能不能发现其他赚钱的机会。
  宁启和郑云将这几天猎到的猎物全部放在板车上,郑云就拉起板车出发了。
  板车是郑云父亲以前打猎经常要到镇上卖猎物,自己在山上找了木料,找村里的木工做的,看着很是结实,可以拉进千金的货物。
  今天的拉猎物加起来大约有六百斤左右,而且到镇上一路都是缓下坡,拉起来不算费劲。
  偶尔遇到坡势稍陡的地方,郑云就让宁启就站到车尾,减缓车的冲劲。
  他们走到村口的时候,碰到了李大牛,旁边还有一些同村的妇人。
  李大牛三十多岁,忠厚老实,有一辆牛车,农闲的时候每天会在村口等着,拉一些去镇上的村民,晚上再拉回去,收些费用。
  “郑猎户,启哥儿,到镇上卖猎物去啊,最近猎到猎物不少啊!”
  “是啊,郑猎户,这能卖不少钱吧!”
  李大牛和其他妇人见了他们都过来攀谈。
  “大牛哥,婶婶们,这几天运气不错,我赶着去镇上卖,就先走了。”
  郑云说完,就拉着牛车和宁启先往镇上去。
  “当猎户真好啊!能挣钱。”
  “启哥儿有福气。”
  “是啊,是啊。”
  “好什么好,孕痣那么淡,又不能给郑猎户生孩子,谁知道以后怎么样。”
  “就是,就是。”
  ……
  宁启听着后边传来的细碎声音一阵无语,还真是不管哪里的农村都有一些碎嘴的人,总是喜欢酸别人。
  
 
第4章 发现商机
  石溪村隶属石桥镇,离镇上不算特别远,大约走了一个多时辰,他们就到了镇上。
  郑云带着宁启来到一家屠夫的店里,他以前打到的猎物都是直接卖给王屠夫。
  “郑猎户,又带猎物来了,这位是?”
  王屠夫抬眼望去,看到郑云身旁站着一位漂亮的夫郎,皮肤白皙,五官小巧,一双桃花眼,盯着人看的时候似笑非笑,虽然也是穿的粗布麻衣,但是穿在他身上就显得衣服都好看了许多。以前郑云都是一个人来的,王屠夫有点疑惑,就问道。
  “这是我夫郎,前几天刚成亲,今天就顺便带他来逛逛。”郑云回答道。
  王屠夫:“郑猎户好福气,娶个这么漂亮的夫郎,郑夫郎,以后需要什么可以到我这儿,给你们便宜。”
  宁启:“谢谢王屠夫了。”
  郑云指着板车上的猎物问:“你看这些猎物能给多少钱?”
  王屠夫到板车边掂量了一下猎物,然后说道:“这只野猪我给你三两银子,山羊一两二钱,野鸡和兔子分别三十文一只,合计四两六钱二十文,你看如何?”
  “好。”郑云经常卖猎物,知道王屠户的价格给的很公道。
  “行,我这就给你拿钱。”王屠夫说着,便把钱递给郑云。
  “我把板车先放你这儿,麻烦你顺便看一下,我带我夫郎去逛一逛。”
  郑云收过钱后,为方便逛集市,就麻烦王屠户帮忙看板车,带着宁启向集市走去。
  石桥镇的集市不算大,但品类齐全,涵盖衣食住行各个反面,还有手工艺品、杂耍艺人等。
  宁启对这个时代的集市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东看看,西看看。郑云一直紧紧的跟着他。
  走着走着,宁启问道一阵浓郁的香味从前方飘过来,同时肚子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郑云也听到了,望向他。
  宁启尴尬一笑:“哈哈,郑云,你饿不饿,好香啊,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
  郑云:“好。”
  他们走到前面发现是一家馄饨摊,点了两碗馄饨,馄饨是肉馅的,共花了二十文钱,虽然贵,但味道很不错,也很值当。
  一碗馄饨的分量不算特别多,对于宁启来说,这碗馄饨刚好可以吃饱。但郑云的饭量不是宁启能比的,一碗馄饨显然不够。
  宁启想要郑云再点一碗,但是郑云拒绝了,说等会儿去买两个包子。村里的人来镇上逛街,一般中午能够买个包子吃,已经是奢侈了,好多人中午都是自己带点干粮凑合一下,或者根本不会吃午饭。
  郑云以前照顾生病的母亲,中午都是买了包子回家和他娘一起吃的。
  今天是郑云第一次带自己的夫郎出来逛街,他不想委屈自己的夫郎,才来吃了两碗馄饨。
  宁启也没有继续劝郑云,遂了郑云的意,让他买了两个包子自己吃。
  只是,宁启想一定要找到一个赚钱的方法,让郑云和父母他们一家都能够衣食无忧,以后不必节约。
  下午,宁启和云烈继续逛集市,买了些大米、白面、油和盐巴等,花了六百多文钱。之前家里的存粮已经快要吃完了,郑云家里没有种粮食,只能买。
  买完后,宁启看着旁边的香料馆,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先做卤味,反正郑云会打猎,他猎到的猎物可以做成卤味再卖,可以卖更多钱。
  而且刚才在集市上逛也没有看到卖卤味的。
  跟郑云商量了之后,他们进入香料馆。但是问了一圈后宁启才发现,原来现在好多香料都还只是药用,在医馆才能买到,至于香料馆,只能买到部分。
  他们就又跑到医馆买齐了香料。
  东西全部买完后,他们到王屠夫那儿取了板车,就启程回家了。
  “郑云,快来尝一尝,味道怎么样?”
  宁启端出这次卤的鸡肉,让郑云试吃。
  从下午回来到现在,宁启已经做了好几锅卤味了。虽然宁启穿越前经常吃卤味,但他并没有自己做过,因此尝试了好几次,总觉得差点味道。
  终于这次出锅后,宁启总算找对了配方。
  “嗯,好吃,比之前的好吃很多。”
  虽然郑云每次都会说好吃,但显然这次还是不一样。郑云吃的停不下来。
  宁启:“郑云,我想以后你上山猎到的猎物都不拿去卖了,我做成卤味拿去镇上卖,比你直接卖会挣更能多钱,你看可以吗?”
  郑云:“好,你做的这么好吃,肯定有很多人买。”
  宁启:“还有,我做卤味一个人拿到镇上卖,也忙不过来,我想让我弟弟小强和春哥儿来帮我,到时给他们分些钱。我父母家里比较困难,这样也可以帮衬他们一下。”
  郑云:“阿启,既然娶了你,爹娘他们我们也应该照顾的,你放心。”
  听着郑云的话语,宁启感到很高兴,郑云虽然外表看着野蛮,五大三粗的,但是却没有大男子主义,而且也不介意他帮衬父母。
  经过几天的相处,宁启感觉到,郑云这样的男人在这个时代还是相当稀缺的,现在已经可以把郑云当成朋友对待了,相处起来也舒服很多。
  当然,如果郑云不要总是动不动搂搂抱抱就更好了。
  就比如现在,宁启好好的和郑云说话,但郑云却总是试图抱他。
  不都说,古代的人保守吗,宁启一点也没看出来郑云哪里保守了。
  “行,那我明天到父母家,跟他们说一声。”
  “你先吃着,我去收拾一下厨房。”
  为避免亲密接触,宁启赶快借口跑掉了。
  晚上,宁启刚洗完澡,打算睡觉的时候,看到郑云抱着一个箱子朝自己走来。
  到自己面前之后,郑云把箱子放在床上,打开,箱子里面放的是郑云之前攒的一些银子。
  “阿启,这些是我这些年攒的银子,一共有二十两,加上今天挣得银子,一共二十三两多,以后你来保管吧,到镇上的时候想买东西就买些。”
  “以前我母亲生病的时候花销比较大,没攒下什么银子,这些是我这两年攒的,不算多,我以后会好好打猎,挣更多的银子的。”
  听着郑云让自己保管银子,宁启心里感到很温暖。虽然自己一个大男人,以后也可以挣钱,但看到郑云对自己这么好,心里也难免泛起一丝涟漪。
  “好,那这二十两银子继续放起来吧,以后我们钱存的够多了就拿来修房子,这三两多银子就放在外面平时花。”
  宁启坦然的接受了郑云的好意,并很快的决定了这些银子的用途。
  第二天一早,郑云上山打猎之后,宁启带了一些昨天做的卤味,回娘家准备和父母商量卖卤味的事。
  因为没有提前说,到家后,宁启看到只有三弟春哥儿带着妹妹小花在家里玩泥巴,父母和大强都不在家。
  “春哥儿,小花,大哥回来了!”
  春哥儿和小花正玩得专心,听到宁启的声音,拿着手中的泥人就朝着宁启跑过来。
  “大哥,大哥,你回来了,快看我们捏的泥人。”小花开心的说着。
  “大哥,回来了。”春哥儿相对比较文静一点。
  “怎么只有你们自己在家,爹娘和大强呢?”宁启询问道。
  “他们去地里了,给小麦地里除草。”春哥儿应道。
  “对,除草。”小花像个小复读机一样重复道。
  宁启想了想,确实,自己这一类走来,好多地里都有人在除草,现在这个季节小麦刚越冬,逐渐开始向上生长。与此同时,地里的杂草也开始疯长,挤占小麦的生存空间,要花大量精力去除草。
  “行,你们先去洗洗手,大哥带了肉肉过来,洗完手过来先给你吃一点,然后我带着你们去找爹娘。”
  宁启摸了摸弟弟妹妹的头,领着他们去洗手。
  洗完手之后一人先给他们拿了一只卤鸡腿,弟弟妹妹看到鸡腿眼睛都放光了,拿到后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含糊的说着“好吃,好吃”。
  宁启看到他们喜欢吃,心里也很开心。看着他们瘦弱的身体,也有点心疼,只希望以后能够给他们投喂胖点。
  吃完后,宁启就带着他们去地里,叫父母回来商量卤味的事。
  
 
第5章 卖卤味
  宁启父母家只有四亩田地,放在石溪村算是田地最少的。对于靠田地吃饭的农民来说,相当残酷,因为田少,每年收成交了赋税之后就没剩多少了,勉强够一家人户口,更不用说存银子买田地,没有田地,就继续贫穷,形成了恶性循环。
  若是碰上收成不好,就更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宁柱子一家现在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去田里的路上,宁启碰到了许多在田里忙活的大叔大婶们,宁启礼貌的向他们问好。
  石溪村的村民虽然整体都不够富裕,但是民风淳朴,整个村的人基本都互相认识,除了个别几家人不算好,其余都很好相处。
  到地里之后,宁启远远的就望到父母和弟弟在地里弯着腰拔草,从上午到现在,这块小麦地已经快拾掇完了。
  “爹,娘,二弟,我回来了,我来帮你们吧,早点拾掇完我们早点回去。”
  宁启看着他们辛苦,就提出帮他们。
  “启哥儿,你懂事了,知道帮我们了。”
  宁启父母对宁启的转变感到很欣慰,以前原主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就只想着收拾自己,给自己找个好人家,从来不会帮父母干活。
  “那是现在好,还是以前好啊?”宁启用撒娇的语气道。
  “都好,都好,不过现在更好。”宁启父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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