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萧然看到杨小华的时候,脸上的血色仿佛被抽干了一般,瞬间变得苍白如纸。
第230章 恶灵入侵之小乞丐(15)
画面中的方煜正对着杨小华说话,突然就闭上了眼睛往下滑。
但杨小华并没有让他倒地,而是揪着他的衣服往上一提。
一个十来岁小孩的力气可以这么轻松地提起一个一米八几成年男子吗?
普通小孩肯定不行,所以这杨小华就很不普通。
下一秒,他就带着昏迷的方煜消失在画面里。
叶萧然颤抖着撑住桌子,难以言喻的懊悔。
这杨小华果然如然然所说,不是无故出现在他们面前的。
他和方煜犯了一个错误。
这次不是日常任务,是充满邪恶的困难任务,他们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相信这里出现的任何一个人呢?
杨小华不是周苗苗。
细细想来,从一开始,这杨小华就是有目的地接近他和方煜。
从伸手要钱,到十字路口的偶遇,再到被混子围殴,最后是出钱出力租房,一步步地带着他们走进计划之中。
“这孩子真和案子有关吗?”江毅一脸地不可置信。
“不知道有没有关,但他绝非善类,我们得尽快找到他,我不能让方煜在他手里。”叶萧然尽量让自已冷静些,他现在不能自乱阵脚。
“江队,让陈警官和我一起去城中村一趟,我们给杨小华在那边租了个单间。”
“行,我也跟着去,再把陆小川带上,如果这家伙是这起案件的凶手,那就比较危险了。”
叶萧然也不拒绝,闷着头往外走。
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城中村,半夜的城中村被几盏路灯的光笼罩着,更显破旧,像荒无人烟的乱葬岗。
他们悄悄地上了楼,到了门口的时候,江毅示意大家把枪拿在手里。
叶萧然把耳朵贴在门上,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他心急如焚,用力踹开了门。
巨响在深夜里尤为刺耳,估计震醒了半个城中村的人。
好在只响了一声,被吵醒的人谩骂了几句就不了了之。
叶萧然打开灯,屋里根本就没有人。
杨小华的包,杨小花的破布娃娃,都在床上。
他走过去把包里的东西全部抖了出来。
里面除了衣服和一些现金,并没有可疑之物。
想来也是,杨小华怎么可能把方煜带到这里来呢?
叶萧然又想到了一个地方,就是那个准备拆迁的房子,杨小华之前的那个栖身之所。
于是,他们再一次赶往那里。
门虚掩着,轻轻一推就开了。
一股霉味扑面而来,夹杂着一股浓烈的焦臭味。
叶萧然用电筒扫了一圈,这里根本就不像有人长期住过的样子。
整个室内像是被一场大火给凌虐过,墙面漆黑,地面布满了灰烬和不明物体的残骸,仅有的几件家具都被烧得面目全非,可能这两天下了一场雨,雨水从房顶的窟窿里流进来,让这里变得更加潮湿破败。
他在想,如果上次杨小华邀请他们进来坐,他们进来了会怎么样?
杨小华费尽心机接近他们又是为了什么?
他真的是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吗?
叶萧然绝望地蹲在地上,他现在不想管什么案件了,他只想要方煜安全。
他试着用心里默念方煜的名字瞬移,但他的异能完全没起到作用,在原地丝毫未动。
“然然,煜煜这是怎么一回事?”
“要么是劫走方煜的人用了邪术,把方煜的气息给屏蔽了,要么就是方煜已经遭遇不测。”
“......”
“但显然不可能是第二种情况,如果是,你已经回到了玻璃房间里,任务结束。”然然看了一眼门外的陆小川和陈霆,压低了自已的声音。
“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找到他。”叶萧然几乎是哀求的语气问然然。
然然摇摇头。
“你呢,江队?以前普通人被这些东西劫走难道没有营救的办法吗?”
“有探测器,但这杨小华连陈警官的阴阳眼都看不到,不知道能不能测得出来。”
叶萧然眼里闪过一丝希望,“那先试试,现在就试!”
“还有我的操纵术也可以用。”江毅让他先跟着从这里出去,因为屋子里的味道实在让人作呕。
“要怎么做?”一上车叶萧然就迫不及待地拉着江毅问。
“我去城中村把杨小华的贴身衣物拿到,你回去拿方煜的贴身衣物或者随身用品,然后去警局集合。”
叶萧然只说了一句好,就消失不见了。
江毅愣了下,随后感叹了一句有永久瞬移真好,这种异能他只在星际任务中短暂拥有过。
这让他更坚定了要满分完成任务的决心。
很快东西都拿到了,叶萧然比江毅他们先到警局,提着袋子在会议室来回走,他坐不住,一停下来就开始胡思乱想。
陈霆从警局枪械库里拿来了探测器,让陆小川用重力场配合自已的银针启动它。
陈霆把银针放在杨小华和方煜的衣服上来回摩擦 ,然后插入探测器上的凹槽里。
那圆形机器随着陆小川的的异能,在空中快速旋转着,发出红绿两道强光,往外面飞去。
江毅又申请了十只警犬,让它们分别闻了杨小华和方煜的衣服,再用操纵术控制它们,让其在f市各处寻找方煜的下落。
“要多久?”
“别急,等。”
叶萧然那混浊得被浓雾笼罩的眼睛,就那般木然地盯着窗外那如墨般漆黑的天空。
他突然意识到,在保护方煜这件事情上,自已真是力不从心。
他的心犹如被重锤狠狠地敲击了一下,痛苦又无奈。
他觉得自已就像一个即将被洪水冲垮的堤坝,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阻挡那汹涌的洪流。
又仿佛是一只困在蛛网上的蝴蝶,越是挣扎就被缠得越紧。
一次次让心爱的人身临险境,这是一个男人该有的作为吗?
~~~~~
方煜从昏睡中醒了过来,他感觉自已睡了很久。
不然脑袋也不会这么痛。
他依稀记得失去意识前,在和杨小华说话来着。
嗯....杨小华,以为的人畜无害小乞丐,原来是个深藏不露的大变态啊。
他都被自已给蠢笑了。
以为所有的孩子都和周苗苗那样单纯天真,以为所有无家可归没有父母的孩子都和叶萧然小时候一样可怜。
他忘了,这是他们自已选的困难任务,也忘了然然的几番提醒。
还不够小心,还不够谨慎啊。
但凡心再硬一点,也不会遭了别人的道。
方煜视线渐渐变得清晰。
好像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他吃力地坐了起来,发现这是一间装修得相当奢华的卧室。
他有些疑惑,这是杨小华的真正住处吗?
那装作小乞丐是啥意思?
为了杀人?
还是从开始就是冲着自已而来?
“哥哥,你醒了?”门从外面打开,一个身穿华服的男孩走了进来。
声音是杨小华。
身形是杨小华。
可方煜却完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一脸冷漠且高傲的人是那个他认识的孩子。
第231章 恶灵入侵之小乞丐(16)
方煜警惕地盯着他,看他向自已走来,赶紧往床下翻。
可是,他全身像是被注入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让他绵软无力,脚踩在地上的一瞬间,就顺着床沿滑了下去。
男孩快步上前扶起他,他想推开都没有力气。
“你到底是谁?你在我们正在侦查的案件里到底扮演的什么角色?你把我带到这里想做什么?杨小华,我没对你做出什么不好的事吧?能帮的都帮了,我欠你什么了?”方煜狠狠地瞪着他,真是越说越难受。
杨小华勾起嘴角,伸手摸了摸方煜的脸。
方煜厌恶地把脸给别开了。
他的手就那么悬空着。
“呵呵,哥哥真是的...”杨小华轻笑一声,那笑里带着一丝神经质的扭曲,让人心尖发颤。
方煜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样的杨小华。
“你想做什么?直接说,要杀要剐请便。”
大不了这任务不做了!
“我哪里舍得杀你呀?方煜哥哥。”杨小华去拉他的手。
方煜想要甩开,却是徒劳,他使不上一点力气。
“你那么多问题我要怎么一一回答你呢,要不你自已亲自看看?”
“???”
“哥哥不是会灵魂窥探吗?”
“这只对妖魔鬼怪有效,你是其中哪一个?”
“都不是。”
“那看个屁。”
杨小华啧啧了两声,慢慢靠近方煜,“我虽然不是,但我的朋友是呀,只要你想,我这个普通人也可以让你看。”
“......”方煜一脸茫然地瞅着他。
这小疯子什么意思?
“所以哥哥,你要不要看?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哦。”
“看,不看白不看!”
听他用嘴巴说不如用眼睛看,灵魂是不会骗人的。
不管他是妖魔鬼怪,还是妖魔鬼怪在帮他,只要窥探到就能真相大白,还能拖延时间等待救援。
方煜相信叶萧然和江毅肯定正在救自已的路上。
于是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虚浮的手掌放在了杨小华的额头上...
~~~~~
我叫杨小华。
今年20岁。
出生在一个无法言说的家庭里。
我父母身上流着同样的血,然后相爱,生下了畸形的我,最终让我为其买单。
没错,我是个没有感情的嗜血怪物。
我从记事开始就对生人的血特别感兴趣。
那是一种美妙的食物,我为之疯狂。
第一次尝到这味道是在八岁。
那是我母亲的血。
盛夏的午后,她在卧室睡觉,我从厨房里拿了把尖刀划开了她的喉咙。
然后贪婪地吮吸着那清甜的甘泉。
渐渐地,鲜血染满白色的床单和被子。
我看着那具尸体,异常兴奋。
我又躲进了衣柜里,等着父亲回来。
我要杀了他,反正他和母亲相爱,就让他们去阴曹地府相爱吧。
晚上,他回来了,跪在床边哭得凄惨,真是非常地聒噪啊。
我从衣柜里出来悄悄来到他身后,手起刀落,他就躺在了母亲身边。
我把三个玻璃瓶都装满了血,然后放在冰箱里,这样就可以吃上好一段时间了。
他们的尸体被我扔进了冰冷的地下室里。
但我发现,比起对血的渴望,我更爱杀人的快感。
我开始寻找机会。
上了年纪的邻居,路过的小女孩...没什么反抗能力的弱势群体都成为了我的猎物。
得手后我会把人拖到家里,慢慢享用,最后都去地下室里陪着我的父母。
可是,慢慢地,我发现这并不能满足我空虚的内心,我需要更加好玩的玩具和鲜甜的血液。
我在12岁那年和邪灵做了交易。
它给了我强大的力量,我只需要把玩具的灵魂拱手奉上。
但我的样貌身高,甚至声音都永远停在了12岁。
不过无所谓,我只在乎精神层面的愉悦。
因为我看着小再加上邪灵的帮助,就算我不把尸体拖回家,警察也没有怀疑到我头上来。
但也有可能是他们太蠢,又或者是我本来就天赋异禀。
于是我更加肆无忌惮,只要我开心,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我下手的目标。
我还经常装扮成小乞丐的模样,这样更好引诱人上当。
...
最近遇到一个有趣的人。
是个警察。
白白净净的长得非常好看,眼神清澈且愚蠢。
对小乞丐的态度也相当和善,是我喜欢的玩具。
主要是我最近想挑战一下高难度。
那就从他入手吧。
异能警察的灵魂邪灵一定会喜欢,异能警察的血也一定更加香甜。
但是他身边的男人总是如影随形,甚至还有两个巴掌大的小人一直跟在身边。
无从下手。
于是我开始另辟蹊径。
他不是重案组警察吗?
那我就来制造一起杀人案吧。
不仅可以多一点快感,还能引他入局,多完美啊。
那在厕所的狗男女可不是我随便找的。
我花了好几天呢。
我先让邪灵附身于刘俊杰,让他亲自杀了自已的老婆,这样他老婆就会怨气十足变成厉鬼,为我所用。
为什么选择张雪不选择刘俊杰的小情人呢?
因为我只是单纯地想给警察增加一些难度而已,看着他们焦头烂额的样子,心情会特别好。
我在城中村随机挑选了一家人。
这家人也是从根上就烂掉了。
母亲吸毒,女儿用身体换钱。
虽然这种人我一般都不会正眼看一下,但为了他,我还是决定脏一下自已的手。
毕竟如此鲜美的血和灵魂可遇不可求。
刘俊杰和张雪是我杀的,我让邪灵把他们从厕所隔间里拖了出来。
我亲自解决了他们。
恶心....
不是我的玩具在这里喝酒,我也不会选择在他俩行苟且之事的时候动手。
其实,本来我可以在他来卫生间的时候就用刀划破他喉咙的。
可是我当时却有些迟疑,我想把这次战线拉得更长一些。
我为什么要扶老人过马路呢?是我善良吗?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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