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荒原确实还存在一支大长腿完全不知道的龙族?刚刚那个画面很有可能是婚飞后的龙巢,那是不是有可能这个荒原龙族和大长腿他们属于同一品种,所以文化传承一样。
那原主的父母家人……等自己以后想起来了,要不要去见他们?
林牧再次抱住脑壳,发出了“啊啊啊”的声音,自己又不是杜鹃鸟,干得出来霸占别人父母这事儿?
最后还是只能归结到一句,算了,再说吧。
刚刚那个龙蛋,感觉应该比蛋挞小一圈,也没那么胖,颜色不知道是光线原因还是怎么,看着有点灰突突的,画风不是很像蛋挞。
应该不是原主的蛋才对,就算龙族不是人,也不能让一个未成年承担两颗龙蛋的重任吧?
吧……
大约十分钟后,林牧走出小楼,来到番茄田边。
凌成尧听到他来,一早就转身等着。
林牧扫了一眼番茄,发表评价,“不错,挺好,有你在这儿催熟,比刚刚我看的时候明显又红了几度。”
“是吗。”凌成尧问,“你睡不着?”
“是啊,你仔细看那两个番茄的颜色,就最顶上那两个——还行吧,就突然想起来想研究一下菜式,结果材料还不太熟。”
“那现在回去睡吗?”凌成尧语气温柔。
林牧没正面回答问题,走到田边,托起一颗番茄掂了掂,背对着凌成尧,仿佛很随意地问道:“万一我以前有家庭呢?”
凌成尧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但是脸色有一点僵。
“我是说,失忆之前,也就是捡到你之前,万一我跟别人有龙蛋呢?毕竟失忆了,对吧,好像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
“嗯,确实。”
凌成尧脸色逐渐黑了下去。
第212章 奉龙会24
林牧犯了一个错误。
很严重的那种。
他跟凌成尧进行了一番很坦诚的交谈, 问出了自己的一点点疑惑,过程十分和平友好, 他心情放松,甚至顺着这个话题深入挖掘,问出了诸如“万一我以前结过婚怎么办?”“失忆之前的人际关系怎么处理?”这种让自己比较苦恼的问题。
万一原主之前结过婚,不管对方是男是女,自己作为一个穿越的,现在和对方算是什么关系?
这问题是不是特别哲学?可以比肩灵魂三问。
在讨论的过程中,凌成尧充分表现出了一个成年人应有的理智和平和, 虽然没给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但也作为“捧哏”,帮他梳理了一下略显凌乱的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 可能因为夜深人静,月光朦胧,凌成尧的嗓音听起来格外好听,从大约两米远的位置传来,带着恰到好处的沙哑磁性, 有一种很适合去念深夜读物的感觉。
哲学话题伴随这种嗓音,聊到最后林牧甚至有些困了。
难得失眠的时候找回睡意,事不宜迟,当然是滚去睡觉。
于是他打着哈欠, 从矮凳子上站起来, 路过凌成尧时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接着转身进屋,过程很自然,而且丝毫不觉得这种自然有什么问题。
凌成尧比他脑补中的成熟稳重,这是好事儿嘛。
聊天口渴, 林牧喝了半瓶自带口腔护理功能的睡前饮料,这东西只有一点点很清新的香味,其它就跟白水一样,比漱口水那种辣嗓子的东西好用多了,属于他比较满意的那种外星科技。
起床之后是不用再刷牙的,按照说明书上写的,在不食用传统食物的情况下,这种持续清洁效果可以保持三天。
对林牧这种每顿都要做饭吃的原始人来说用处不大,他刷牙认真,牙齿健康,喝这个主要是因为喜欢水里有点儿味道。
他在这儿还没找到很满意的饮料,十分怀念自己茶缸里的茉莉花茶。
林牧躺在床上,怀念了一下茶叶的香味,决定把寻找茶叶替代品这事儿也提上日程,总不能让他一个老人家天天喝白水吧?
泡茶、泡枸杞,这才是正常人应该有的养老画风。
茶树应该是扦插繁殖,没被污染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重点是找找哪里有喝茶文化,毕竟这星际也太大了,外星人能喝的饮料也太多了……
眼皮发沉,林牧闭上眼睛,刚开始有些迷糊的时候,就感觉到凌成尧上了床,他处在很放松的状态下,非常自然地把自己凑了过去,吸了几口薄荷味的“安慰剂”。
熟悉的重量盖在身上,他很熟练地被裹成了粽子,打个哈欠,随时准备睡着。
其实今天的事儿还没想明白,但反正困了,随它去呢,明天再想。
薄荷茶的味道浓了一些,让人倍感放松,即使在半梦半醒间也想舒服地吁一口气,但还没等林牧舒服够,一股让人没那么舒服的重量就压了上来,身体明显有种被压迫被束缚的不爽。
鬼压床吗?
林牧冒出这个想法,但又懒得管它,只想把这感觉熬过去算了,但很快,脸上传来一点温热,紧接着就是嘴唇。
林牧:!
好不容易酝酿出的睡意瞬间幻影移形。
他心里冒出一堆大大小小的问号,都不知道把哪个顶在头上才好。
凌成尧这一吻是毫不留情压下来的,带着身体的重量和呼吸温度,林牧都来不及分析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也忘了要稍微防守一下,脑子里除了懵还是懵,身体被束缚和压迫的感觉一度超过了被亲吻的真实感。
以至于隔了十几秒钟,他才真正反应过来,自己特么被强吻了,而且没有拒绝!
他现在这个状态,根本就是被动配合。
虽然不配合也没用,凌成尧已经恢复成年身形,压在他身上足以堵住任何“逃生出口”,而且林牧又被裹成粽子,不管他身体哪一部位试图反抗,凌成尧都要用更强横的力道重新将其束缚。
更要命的是,可能这世上真的存在那种他看不见的“龙气”,他能清晰感觉到凌成尧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带着威压的气息,并且生理性地并不抗拒。
确切来说,十分受用。
发情期的焦灼感被那种威压很好地镇了下去,他虽然身体紧绷,但更深层面上却又有种久违的放松感,让人没法集中精神“反抗暴行”。
做事情最怕摇摆犹豫,林牧只是稍微没下狠心,就彻底没了拒绝的机会。
凌成尧不止十分霸道地吻了他十多分钟,压得他浑身每个细胞都在嚷嚷缺氧缺氧,还剥开他身上被子,脱了他的衣服,带着浓重的侵略意味,给他来了个全身盖章。
真·全身盖章。
从头到脚。
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放过。
而且这个过程持续了整整一夜。
清晨时,人造小太阳从窗口向内偷窥,浅浅一道晨光照到床边地上。
凌成尧出门去做早餐。
林牧整个人横躺在床上,被子胡乱盖住身体中段,像一条被晒了一天的咸鱼,连手指头都懒得动弹。
至于心情,只有三个字:后悔,非常后悔。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对那个混蛋有了误解?居然觉得他通情达理!
杀人不过头点地,有这么折磨人的吗??
还是不是人??
哦对,还真不是。
他很想浮夸地抓狂一下,抱着头“啊啊啊”地哀嚎几声,但此刻除了思维之外,他浑身上下哪儿也活跃不起来,如果画成漫画,一定已经眼神失去高光。
作为一个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男性,又在所谓的发情期,被人这么折腾肯定是会有反应的,然而混蛋凌成尧管杀不管埋。
整个过程就是……反复挑逗,然后反复置之不理。
是的,反复!!!
而且他还不能暴力拒绝,先不说有没有这个能力,首先就没有这个心思。发情期的恐怖之处在于,让你从精神上无法拒绝一些事情。
而且,啊……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些林牧只要想起来就想用被子蒙头把自己活活闷死算了的剧情,伤害性很小,但侮辱性极大。
简单来说,他作为一个心理上的成年男性,生理上虽然说不准年纪,但至少也是即将成年,又有了一段时间的铺垫和适应,对发情期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状况已经心里有数。
并不会像小姑娘似的扭扭捏捏,玩什么欲拒还迎。
所以,当他“身体很诚实”的时候,他嘴上也一样诚实,在那种混乱且焦灼的气氛下,跟凌成尧这个混蛋说,帮我解决一下,怎么解决都可以。
凌成尧在他耳边问话,语气颇为温和,“解决是什么意思?”
林牧只能直白说,憋得难受。
“怎么解决都行?”
“对,怎么都行,随便你了。”这已经算是非常有诚意了吧?
结果,凌成尧的声音再次贴着耳朵传来,语气依旧温和,说的却是:“求我。”
林牧当时就瞪眼了,他是这种人吗?为了一点点生理冲动就连最后一点脸面都不要了吗?
只听他用乱码似的声音说:“算我求你行了吧了。”
接着还补充道:“真的难受。”
于是,凌成尧把盖章这件事又做了一遍,当林牧连心理准备都做好了,只等某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凌成尧的声音沙哑落入他的耳中,说的却是:
“不行,我拒绝。”
林牧刚想抗议,凌成尧就压住他双手,低头问他:“如果你以前结过婚了怎么办?这样不是很不好吗?”
“知道不好那你现在搞什么呢??”
凌成尧俯身咬住他的耳朵,“你觉得呢?”
第213章 奉龙会25
酥脆的厚烤面包片, 配上培根、奶酪、黄油、果酱——当然,这些都只是类似的星际替代品。
六棱柱形的宝石杯里装着不同颜色的果汁, 像彩虹一样摆在桌上。
这顿早餐也算很丰盛了。
宝石杯是跟着其它货物一起送到仓库里的,大约是凌成尧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加进购物单的,它不是装饰了宝石的杯子,而是由宝石雕刻成的杯子,从地球人的视角来看,就像那些用大钻石磨成的眼镜片一样丧心病狂,在这里确实常态。
杯子材质应该是海蓝宝石, 颜色比较淡的那种,很适合陪衬各色果汁。
而且手感很好,不硌手, 也不容易打滑,就是气质有点闷骚。
林牧之前没发现,凌成尧居然还挺注意这些生活细节。
就像他没发现这货的狗脾气一样。
一想起昨晚,林牧嘴角弧度就垮塌下去,嘴里的烤面包顿时就不香了。
凌成尧坐在桌子对面, 淡定得跟没事儿人一样,颇有撩完就跑的渣男气场。
他朝林牧递来一包纸巾,语气像平时一样温和,“想说什么?”
“没有, 不想, 无话可说。”林牧忙用面包把自己嘴巴堵上。
匆忙吃饱之后,他开始打了鸡血似的忙碌起来。
卖番茄作为近期计划里的重头戏,需要多方面安排筹划,自然很适合用来分散精力。
第一步,先取一个响亮的名字。
就叫它“红红火火计划”好了。
林牧站在番茄田边, 用红色记号笔在小凳子上写下红红火火四个大字,缩写HHHH,对强迫症十分友好。
也不知道是心态变了还是昨晚“龙气”太足给番茄都吹了一口仙气儿,今天田里的这些番茄看着明显比昨天更加红润光泽,尤其是长在最末端的那些“好大儿”,林牧伸手去捏那几颗番茄,感觉到饱满多汁的质感,再凑近闻闻,已经可以透过果皮闻到成熟番茄特有的香气。
让他顿觉心情很好。
他叉腰在田边站了一会儿,拍照留念,然后手起果落,把每一根藤上最大的番茄都摘了下来,每棵藤子贡献一点点,加起来就是满满一桶,拎起来至少也有十多斤了。
他脸上泛出丰收老农民特有的光芒,提着木桶朝小楼厨房走去。
研究菜品!
片刻后,几种肉类食材摆在桌上,林牧手里拿着最大的一颗番茄啃着,吃得十分奢侈——这颗没挖种子,一口下去就是本地中产一年份的工资。
吧?
林牧对这种农作物种子后期到底能卖多少钱其实没什么底气,理论上只有第一颗种子能卖高价,随便谁买回去只要种活了,三个月后就能收获源源不断的种子。
当然,前提是后期不被污染。
林牧现在的想法是,番茄种子先自留不出售,只卖番茄本身,等过一两年自己能靠着这点家当赚到钱了,有底气了,再考虑放开种子,至于后期是不是还能靠它赚到钱倒也不是问题,反正还有别的种子。
就让番茄逐渐烂大街,变成这时代普通人可以吃到的一种正常好吃的农作物也挺好。
吃完一颗番茄,林牧打了个饱嗝,开始了切番茄抠种子的“高端操作”。
除了最开始牺牲在他嘴里的那颗番茄之外,这一批熟得最好的番茄都被他抠了种子。
种子连同果肉放在玻璃罐里,加水发酵,大概两天之后果胶脱离,再清理烘干一下就是干干净净的番茄种子,可以入冷柜和之前那批“原始种”一起保存。
这一批之后,下一批成熟的番茄他打算先不留种,等到最后收得差不多了,再单独留几个最大的果子慢慢成熟,挖种子和这次的这批做个对照。
挖了种子之后的番茄卖相不好,被他随便切吧切吧,分别装在两个锅里,比较碎的部分直接开火熬酱,完整一点的部分就放着备用。
另外一边灶台已经开始烧水准备煮肉,今天他下了血本,不止有恐龙肉,还有龙王尾巴。
先做普通恐龙。
番茄牛腩的精髓就是这个腩字,要有肥有瘦,略带肉筋,瘦肉部分不能太嫩,否则一煮就化,来不及入味,也不能太老太柴,影响整体口感。
恐龙肉选合适部分切块洗净,冷水下锅煮沸,另外准备一锅清水煮开,把焯过水的肉块再洗一遍,这里注意不能在焯水之后过冷水,否则肉会变硬。
把肉块沥水备用,另外准备炒锅,放油炒糖色,这里林牧准备了两个炒锅,分别用了植物油和龙王尾巴油两种不同油脂,想试试这种方式能不能让龙王尾巴给普通恐龙提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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