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卿原想通过使用千里传音术,来询问洛书如何处理这些魇行者,但怎么都联系不上洛书,出现这种情况就意味着洛书仍在鬼村之中。他们只好留几人在此看守,玉卿和陆远之一起去鬼村找人。
洛书和玉卿碰上面后,命她留在别墅帮忙照看处于昏迷中的沈雁行,而他自己则和陆远之一起去往白山死亡谷。
他原是想通过这群魇行者,弄清楚阿银打算利用这些药人干什么勾当,没成想这群十分忠诚的走狗,在醒来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自戕,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也就这样断掉了。
沈雁行见洛书对此感到十分可惜,便开口说道:“哥哥,虽然这次没能查清楚阿银究竟想搞什么破坏,但起码成功捣毁了他们的窝点,让他们没法将自己的阴谋继续进行下去,也让他们损失了一大批虾兵蟹将。玉卿姐他们这次也算是立了大功,等我们婚礼那天,可得多敬他们几杯。”
洛书看着沈雁行近在咫尺的眼睛,是一如既往的明媚动人,身体本能命令他在上面吻了一下。就这样一个蜻蜓点水般的亲吻,却险些点燃燎原之火。
为了防止烈火真的燃烧起来,沈雁行又跑去浴室里冲了个澡,还是会令他感到格外难受的冷水澡。
看着被冷得瑟瑟发抖还不穿衣服的沈雁行,洛书觉着又心疼又好笑,赶紧用留有他们体温的被子,将他严严实实地包裹住,只露出一颗可怜巴巴的脑袋来,再打横抱起来放到床上,隔着厚厚的棉被,将暖烘烘的真气传送给他。
现下聊完了正事儿,他们打算讨论一下婚礼究竟该怎么办。
他们从网上找来了各种形式的婚礼现场视频,再一一观看完过后,决定选用明式婚礼。迫不及待想要出嫁的沈雁行,主动选择在当天着凤冠霞帔。
第103章
婚礼该有的流程一步也不能少,就比如闹洞房这种事,是一定得有的,但也不能让他们闹得太过,沈某人可是十分恨嫁的。虽然他们生不了孩子,但桂圆花生这些还是得铺在床褥下面,还有吃半生的饺子汤圆什么的,就图个吉利和好彩头。而婚礼现场有着重要职责的司仪,就由文神谢萤来担任。
除了宴请天下所有神明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外,他们还打算在婚礼结束后的几天,请市局刑侦队的大家以及公司的部分员工,一起到渝市最好的五星级餐厅吃顿饭。毕竟在一起从事过一段时间,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
尽管他们已经戴上了具有非凡意义的对戒,沈雁行还是打算白天去一趟商场,为他们订制一对独一无二的婚戒,还要在他们的戒指上刻上彼此的名字。
等两人聊完所有事情,也就差不多天亮了。他们一起在厨房做了顿丰盛美味的早餐,一起享用,再一起收拾厨房,看起来简单而又十分温馨。
享用过早饭后,沈雁行回自己房间精心打扮了一番,才舍得和洛书一起出门。
小时候曾被当成女孩儿养过一段时间的某人,现下又穿上了令他感到无比亲切的女装。他下半身穿了条粉色织金马面裙,上半身搭了件欧式宫廷衬衫,外面套了件很宽松的奶白色薄款大衣。他原是不想搭这件外套的,但实在招架不住外面有点儿冷。
其实吧,他这一身也不能算作是女装,马面裙本质上是男女皆可穿,只是从视觉上会给人带来一种穿着女装的既视感。
他在左右两侧各分出一缕头发,特意编成松松散散的辫子,挽到脑后用几颗黑色的小夹子固定住,再别上一个坠着金色流苏的红色蝴蝶结,戴上久违的金丝边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像个来自西方的贵族小姐。
尽管穿着裙底直达脚踝的长裙,但也丝毫不影响沈雁行开着超跑出门,甚至还能对着抢车道的那些车主炫技。停放在车库里积灰已久的布加迪威龙,总算是有了重见天日的机会,能够再次对外界大放其耀眼的光彩。
沈雁行这一身穿着打扮,加上本就雌雄莫辨的样貌,成功令珠宝店的柜姐把他错认成了女性,并且还是那种特别有钱的成功女性。而相比之下穿着很低调的洛书,就自然而然被误解成了傍富婆吃软饭的,还是个比女方矮上几厘米的软饭男……
沈雁行净身高189cm,洛书净身高186cm,也确实是矮上了几厘米。
柜姐露出十分标准的职业微笑,朝着沈雁行询问到:“这位女士,请问您比较喜欢哪种款式的戒指呢?”
对于在伪装女性声音这件事情上,沈雁行驾轻就熟,什么萝莉音、御姐音完全就不在话下。
他捏着自己的喉结,轻轻地咳了两声,用十分温柔贵气的女性声音,对那位没什么眼力见儿的柜姐说道:“你好,我和我的未婚夫想订制一款婚戒,需要比较别出心裁的设计。”
柜姐:“好的女士,本店总公司有一位国际知名婚戒设计师,他会尽可能满足您和您未婚夫提出的所有要求。”
沈雁行向柜姐讲述了对婚戒设计款式的所有要求,并着重强调一定是要在女戒上刻洛书的名字,在男戒上刻他的名字。若是店方将他们的名字刻反,或是设计出来的款式不尽人意,他则不会支付尾款。他还要求戒指上镶嵌的钻石或其他珠宝,必须得是罕见限量的类别,成本造价高昂,店方绝不敢轻易怠慢。
设计和制做出一对新的婚戒,还是需要耗费比较长的时间,沈雁行不想因为设计师为了赶工期,而设计出难看的劣质品,所以他准备等办完婚礼后再回来取。
离开珠宝店后,沈雁行驱车驶向市区内最高档的花店,买了一束朱丽叶玫瑰,一共有五十二朵,他原本是想要九十九朵来着,但花店里目前没这么多库存。就算是店里目前有,朱丽叶玫瑰比普通玫瑰要大上许多,九十九朵也很难能够包的下。
从花店出来后,他又驶向临近的加油站,为曾经心爱的跑车加满油,打算开车回昆仑,也就不使用缩地千里术这种最为便捷的方法了。回昆仑沿途的风景很不错,就权当是在和洛书实现自驾游了。
在他们驶出中心城区高速收费站后没多久,就突然有一股十分强烈的魇气,朝着沈雁行扑面而来,熏得他有些许难受。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周边,目前还没什么车辆在高速路上,就稍微降低了车速,闭上眼睛去感受这股魇气的源头在何处。
他猛地一下睁开眼睛,这股如此强烈魇气,竟然是来自他们前面的那辆白色面包车。为了确保车内没有无辜的凡人,他分出自己的一缕神识去查看车内情况,面包车里坐着的人竟然是阿银和锦娘!
“哥哥,你好好坐稳,我要加快车速去抓前面的坏蛋了。”
沈雁行一脚踩下油门,瞬间将车速提到了200迈,“咻”的一下就“飞”上前去,撞上那辆白色面包车,将其撞得猛地一下就朝前“飞”了出去。这辆他曾经十分喜爱的超跑,有经过专业人士的改造,比其他同款车型要经撞许多。
那辆白色面包车被撞飞出去之后,就开始在高速路上表演起了蹩脚的探戈,最后撞烂路边的防护栏,冲出高速路掉入了山谷里。在面包车坠落的那一瞬间,阿银和锦娘破开车顶飞了出来。
前面那滑稽而又违反交通规则的一幕,正好被高速公路上的监控系统记录了下来,炫完车技的某人,即将被交警吊销驾照。
沈雁行在撞上面包车的那一刹那,就降低了车速,尽可能减少惯性作用给人带来的不适感。他单手操控着方向盘,空出来的另一只手迅速结印,使用隐匿身形的术法,连人带车一起隐形,避免被人类看到违背科学的画面。他再迅速另结一手印,重达1888kg的布加迪威龙直接腾空飞起。
阿银和锦娘刚从坠落的车里跳出来,还没能完全反应过来,就又被凌空行驶的布加迪威龙,给撞得在半空中表演了好几个后空翻。这要是换作普通人,如此之大的撞击力,能直接被拦腰撞成两半截。
“哥哥,解开安全带准备跳车吧,顺便再将须弥珠借我用一下。”沈雁行一说完这话,就打开了车顶棚。
他们从车里飞出去之后,近两吨重的超跑仍旧悬浮在半空中,沈雁行看了一眼挥鞭飞来的阿银,将自己曾经最心爱的车收入须弥珠内。虽然已成为曾经心爱,但毕竟这车全球仅售五台,还是不能把它当废铁扔掉的。
为了避免开车从这儿路过的人被吓到,洛书挥笔挡下左右夹击的长鞭后,就牵起沈雁行的手,朝着远离人烟的地方加速飞去,突袭失败的阿银和锦娘则在后面紧追不舍。
洛书挥笔在树梢上一扫,落下的树叶瞬时化作片片利刃,朝着俩跟屁虫飞射而去。
未能躲避及时的阿银,被锋利的树叶划破了手臂和脸颊,滴落而下的颗颗血珠在半空中绽放开来,沾染到这些血腥的植物,全部都在刹那间腐蚀烂掉。
洛书唤来一颗尚未来得及着陆的血滴,仔细嗅了嗅其气味,阿银的血液里竟含有浓度极高的尸毒。那些曾经被他们解决掉的魇行者,血液里都是不带毒的,阿银体内所带的毒,多半是后天人为注入进去的,可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他还没能来得及思考出原因,就被锦娘挥过来的长鞭打断了思绪。
锦娘讥笑一声,借机嘲讽道:“尊贵的审神者大人,跟别人打架时,可万万不能像你这般三心二意啊,是会吃大亏的。”
“你是噪鹃鸟变的吗,嘴巴这么聒噪?他会不会吃大亏,可不是由你这种小喽啰说了算的。”
沈雁行飞身袭向锦娘,指尖夹着几片看起来就很锋利的树叶,再趁着她侧身闪躲时,将化作利刃的树叶尽数掷出,片片直击其要害之处。
十分追求美观的某人,在锦娘的心口处,“雕”出了一朵十分漂亮的绿莲花,这莲花的花蕊还是无比娇艳的大红色。红配绿这种难以驾驭的高级配色,被艺高人胆大的沈某整得明明白白。
见到自己心爱之人,受了这侮辱性极强的伤,阿银近乎目呲欲裂,以指甲为刀刃划破自己的手臂,飞溅而出的血液瞬间蒸发成雾气,再化作一团巨大的黑雾,将整个山林笼罩起来。
群鬼悲鸣的声音,瞬间响彻山林。
第104章
群鬼悲鸣不过响了一瞬,万籁俱寂后黑雾散去,阿银和锦娘不见了踪影。
一个戴着银制面具,穿着青色长袍的男人,凭空出现在沈洛二人面前。只见那男人晃了晃手中的三清铃,一群浑身写满符文的灵体,就从林间飞快地窜了出来。
原本没有实体且干净澄澈的灵体,在这些怪异符文的影响下,变成了恐怖片里那种具有强攻击性的恶鬼。
他们全身的皮肤呈蓝黑色,眼睛几乎只有发黄的眼白,眼白中间依稀能看到个芝麻大小的黑点,尖细锋利的牙齿同老烟鬼一般黑黄。颜色最深的面颊、脖颈和手背上,布满了蜿蜒曲折的纹路。漆黑的指甲得有十来厘米长,锋利且坚硬无比,轻而易举就能削断一人粗的树。这指甲还带了剧毒,被他们祸害的树木,瞬间变得发黑枯萎,最后成了恶臭非常的毒肥料。
这群变成恶鬼的灵体不会说话,只能发出极为难听刺耳的嘶吼声,令人听了直想往死里捶自己的头。若是重新给噪音污染源排个榜,这玩意儿冲个榜首也不成什么问题。
他们须得追上阿银和锦娘,弄清楚这两人到底在谋划些什么,但在这之前,他们必须将眼前的麻烦清理干净,否则,一旦这群邪祟进入了人类活动的区域,其后果不堪设想。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干掉了那个摇铃铛的面具男,剩下的这群歪瓜裂枣,也就成不了什么气候了。
群鬼将面具男围护在正中心,张牙舞爪地看着沈洛二人。他们若是想取其头颅,要么就推倒这堵厚厚的城墙,要么就以最快的速度从上方进攻。
不能瞬间弄死这群杂碎,但可以将他们全都放倒。洛书在数片树叶上写下符文,再将其一一掷向周边的树木,以防它们无辜受到牵连。他在群鬼的包围圈外画下几道符文,沈雁行在一旁为他掩护。
其实吧,洛书身负邪祟忌惮的红莲业火,这群杂碎根本就伤不了他分毫,沈雁行要在一旁掩护,只是因为嫌弃它们太脏而已。
洛书腾空而起,执笔一挥,一股飓风自地面而起,将这群邪祟连同其头目一起卷到半空中,让他们体验一把在滚筒洗衣机里尽情遨游的感觉。
飓风的威力不容小觑,群鬼直接被绞得彻底晕厥过去,唰唰唰地往地上掉,然后堆成了一个黑色大肉饼,这大肉饼中间夹着一片不新鲜的菜叶子,菜叶子旁边还点着一颗银色的大芝麻。
沈雁行在自己身边看了一圈,捡起两根还算干净的新鲜树枝,打算将菜叶子从肉饼里边儿挑出来,为的是一睹这杂碎头目的真容。
这菜叶子都快被飓风绞成咸菜叶子了,却还不忘紧紧握住自己手中的三清铃。沈雁行将他从肉饼里夹出来的时候,三清铃“叮铃铃”地响了几声,好在地上这群邪祟晕得够彻底,不然事情又要变得麻烦起来了。
这杂碎头目的样貌,看起来特别眼熟,他的嘴唇呈淡青色,两侧脸颊瘦到凹陷下去,上面同样布满了蜿蜒曲折的纹路,眉间还纹有一红色图腾。
“这人似乎是宋钰,他怎会……变成了现在这般?”洛书在一旁疑惑地说道。
沈雁行歪过头,说:“宝贝儿,你其实是想说,他怎会变成仇人的走狗?”
“嗯。”洛书原想说的其实并不是这句,但表达出来的意思倒是差不多的。
萧淮虽是因盛北沅而死,但主导那场真人版狼人杀的是魇行者,阿银才是宋钰真正意义上的仇人。没成想时隔一月没见,宋钰竟已投入敌人营中,变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沈雁行用树枝戳了戳宋钰的脸,轻轻地“啧”了一声,说:“他这样活着也是整天被痛苦所支配,还不如一刀了解了来的舒服。”
他一说完这话,就拿着树枝在宋钰的脖颈上比划了几下,研究该从何种角度下刀,才能避免血液四处飞溅。
洛书握住沈雁行的手,对着他摇了摇头,说:“雁雁,等等再动手,我有些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从他这里了解。”
显而易见,宋钰之所以会带着群鬼出现在这里,就是为了拖住他们的脚步,好让阿银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完成他目前正在谋划的事情。阿银虽不会将这种事同自己部下细说,但宋钰终归还是能知道一些皮毛的。仅需这一点皮毛,他们就能大致推敲出阿银是想做些什么。
沈雁行不想站在垃圾堆上说话,这气味实在是有些令人难以适应,他仍旧把那两根树枝当做辅助工具,将宋钰夹起来扔到远处的草地上。
非人摔不死,但是能摔醒。
宋钰像个被激活了的僵尸一般,“蹭”地一下就跳了起来,一双眼白长了绿豆的眼睛,死死地瞪着把他当垃圾扔出来的某人,双指夹着那三清铃的细手柄,快速地摇晃,试图唤醒睡得死沉的小鬼们。难得能睡个安稳觉,谁会想在这时候起来搬砖啊,小鬼们一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没一个鬼愿意搭理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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