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上前两步,伸手也摘了一朵莲花酥,咬了一口,迷蒙的眼里满是疑惑,“甜的?”
这是什么新品种的莲花?怎地这般清甜,还酥酥脆脆,香香的?
嘿,好吃的很!
下回得在他的日宫莲池里也种上!
东皇太一举起莲花酥,细细打量,“这是什么莲?你分我两株呗。”
鸿钧垂眸,心道徒弟弟这是醉糊涂了。
“莲花酥。”
“莲花酥?莲花酥好啊,我要把日宫莲池里种满莲花酥。”
东皇太一大手一挥,语气豪迈,仿佛“朕要打下一片江山”的模样。
酒壶里的酒都被他这一动作,甩出去了一点。
鸿钧无奈,去夺他手里的酒壶,“陛下醉了,吃点热乎的点心,别再喝了。”
“我没醉,你也喝。”东皇太一推开他的手,把酒壶往他嘴前送,“宴席上就你不在,这不特意给你留了一壶,醇正桃花酿。”
没想到徒弟弟竟然还挂念着他,心中泛起一丝甜。
鸿钧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酒。只是东皇太一倒起酒来没把握好分寸,不少酒水溢了出来,顺着嘴角流淌至下颌、脖颈,滑入衣襟内。
鸿钧赶紧抓住他作乱的手,无奈至极:“陛下这怕不是要淹死臣。”
“他们都能下班,我却不能……”被抓住双手,东皇太一委屈巴巴依靠在他胸前,“我也不想干了,这东皇有什么好当的……”
收了酒壶和那盘莲花酥,鸿钧半扶半抱着,将徒弟弟往主殿去,寻摸找个地方坐一坐。“臣知陛下辛劳,再过些日子便好。”
等六圣齐齐归位,洪荒的动荡也就少了。
但东皇太一忧心的可不是这个,“若这未来,都是人族的未来,那又何苦让我白忙一场?”
他怕的从不是辛苦,而是怕那个“妖族衰,人族兴”的既定未来,是怕那种竭尽全力却依然无能为力的挫败感……
醉酒后,东皇太一混淆了前世今生,一想到那个惨烈的未来,便觉得揪心的疼。
见向来骄傲的徒弟弟竟然垂泪,鸿钧心内更是酸涩难受,他下意识将徒弟弟揽入怀中,极力保证:“不会的,再也不会那样了……”
他费尽心血复活徒弟弟,可不是为了让徒弟弟重蹈覆辙,再尝一遍前世的种种痛苦。
今世,他只愿徒弟弟可以得偿所愿,可以永生欢快。
与之相比,他自己心里的那点子小心思,都微不足道了起来。
东皇太一自嘲一笑,“他们都道我身负大气运,得天道偏爱……”
“可天道的偏爱,亦如人心凉薄,转瞬即逝。”
天道偏爱过妖族,当妖族肆意妄为时,不加以阻止,而是选择放弃,将偏爱转移到了人族……前世见证了人族未来,却也不过万万年,但已然能从蛛丝马迹中窥得一二。天道对人族的偏爱正在缓缓减少……
若不是这一世改变了太多。
按他一开始的想法,是要提前斩杀鸿钧道人,抑或是断了鸿钧道人与天道的联系。没了鸿钧道人在其中搞鬼,天道的“私心”便不会那么重。他再对妖族加以教育、约束,只要妖族行事不触碰到天道底线,天道轻易也不会降下量劫清洗妖族。
瞧着眼前完全不一样的鸿钧,东皇太一却想起了待他如珠如宝的大道师尊。
迷糊间,只觉得这气息格外熟悉,也叫他安心。
鸿钧轻轻吻了下他额前发梢,笃定道:“天道偏了心,只独独爱你一个,永不悔改。”
他不会叫人族再把仇恨的视线投注到妖族身上。
这一世,他早早布下棋局,只消再等等……
发泄了一通情绪后,东皇太一沉沉睡去。
几日后,清醒了的他,回忆起醉酒时干的蠢事,恼羞成怒,死死盯着床头柜上的那盘莲花酥。
这是鸿钧新做的,玉盘底下有法阵保鲜,此刻还是热腾腾的。
“种种种,让你种甚子莲花!”
端起盘子想摔了,闻到香甜味又有点不舍得,只得气呼呼地一口一个莲花酥,全都消灭掉。
吃完招呼都没打,悄咪咪溜了。
娲皇宫的宴席上,女娲将自己成圣的经历细细讲了一遍。
知道女娲是走的功德成圣,三清心中松了一口气,他们自诩盘古一气所化,自命清高,成圣自然也是想走更优的斩三尸一道。尤其是元始,内心里是有点瞧不上女娲的根脚。
元始语气冷淡,话头里藏着一丝不屑,“靠功德成圣,终归是低了一筹。”
原女娲的实力就比不得他们三兄弟,又是走了最末的功德成圣,往后等他们也成了圣人,女娲的实力也依旧是圣人中垫底的。
通天新得了个不会撸秃毛的宝贝,自然见不得二哥这样说,“我们的机缘还不知在哪,二哥就论起高下来了。”
女娲功德成圣,鸿蒙紫气能主动送上门。等轮到他们,还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运气呢。
有这个时间逼叨逼叨,还不如出去寻一寻鸿蒙紫气的踪迹。
“洪荒之事吾亦有耳闻,”老子睁开眼,一锤定音,“时机未到。”
时机未到,即便抢到了鸿蒙紫气,也是留不住它的。
而如女娲,时机到了,鸿蒙紫气不请自来。
两个弟弟也听懂了老子的意思,这是叫他们闭门静修,争取早日突破准圣。
灵山上,准提也在讨论成圣一事。
“创下人族的功德竟有这般大?”准提盘腿打坐,眉宇尽是愁绪,“是因为‘无中生有,创了生命’,还是因为‘人族’?”
他也曾远远见过人族模样。虽有天生道体,但天资不高,生存艰难。不像是能有这般大造化的。
那便是……因为创了生命?
罗睺柔若无骨躺在他膝上,伸手抚平他眉间愁绪,“开天辟地头一遭的,天道难免多馈赠了些运气。”
没说是否与人族有关。可这话,也帮准提排除了一个错误答案。
即便是因为创造生命而获得功德,那也只是因为粘了“第一”这个因素。若是学女娲一样,创造生命,没了这个“第一”,是无法成圣的。
“罢,各有各的缘法。”
准提闭目修炼,不理会罗睺时不时的作妖。
一晃数千年。
洪荒大妖们的争斗也逐渐冷却了下来。
一是见过太多两败俱伤后依旧抓不住鸿蒙紫气的例子,二是天庭镇压的军队几番磨砺,越来越锋锐。过了最初的脑子一热状态,大妖们冷静下来后,脑子也终于回归,知晓自己没有与天庭相抗衡的实力,便缩回爪子,安分了些许。
这动荡时机选得好,既给了新入职的天庭将士们一个历练的机会,又剔除了一批野心勃勃不安分的大妖。甚至连人族都从中获了利。
最为野性难驯的大妖们,当时眼睛都盯着鸿蒙紫气,没空去找新生人族的麻烦。加上又有天庭妖将镇守东夷,今世倒是没发生“大妖把人族当食物”的事情。
已经繁衍了二十几代的人族,如今对天庭只有纯纯的感恩之心。
他们生育能力远胜妖族,数千年下来,即便生存艰难,也活下来了好几万人。他们没有传承记忆,却靠着代代相传,将生存的本事传承了下来。
如今,普通人族靠着打猎、采集果实饱腹,住在自己搭建的木屋里,缝制皮裙遮体。而那些有天赋,开悟后踏上仙途的人族,他们将之称为“仙人”。
在人族领地中,仙人学不到什么真本事。他们带着族人的希望,踏上了求仙问道的旅途。
当初女娲亲手捏的那一对男女,女者成了部落首领,男者同镇守东夷的妖神学了几招,是每日打猎的领头人。他俩的天资原是最好的,可他俩放不下部落,放弃修炼长生之道。百年之后,也就成了一抔黄土。
他俩刚没了的那段时间,部落过得日子更为艰难,捕猎时也因没了能手,死了好几个人。这也更坚定部落人们的决心,一定要让天赋好的人去修道!
天庭派来镇守的妖神,只负责赶走凶兽或心怀不轨的妖,并不会对部落方方面面都尽心尽力。
唯有他们自己的族人拥有了能力,他们的日子才能过得更好。
第88章
洪荒皆知, 论传道授业,天庭学院乃洪荒第一。
玄都作为如今人族中天赋最好的一批,自然将天庭学院作为首要目标, 一路从东夷, 跋山涉水前往昆仑。
出发时, 有不少志同道合的同伴, 行至半途,同伴们就不断减少。
有不幸为凶兽所杀,也有畏惧了漫漫长途, 选择前往别处寻找求道机缘。
同伴劝他,“能入天庭学院的学子, 都是得天道恩赐的, 有妖神之资。我们这样的天赋, 哪怕是求到门前去, 天庭学院也不会收我们的。”
“是呀是呀,玄都你跟我们一起走吧。”
“听说不远处的和山上, 居住着妖神泰逢, 他法力莫测, 可以呼风唤雨, 动天地之气。我们可以去求他传授我们道法。”
“泰逢心善,是远近闻名的吉神泰逢, 想必会愿意收留我们的。”
吉神, 即为善神。
既是洪荒子民们对妖神的美称, 也是形容该妖神天性善良的意思。
然, 玄都向来固执,既定的目标,他并不愿意随意更改。
玄都对同伴们作揖拜别, “你们的心意我领了,但我心无改,不达天庭学院不罢休。”
在同伴们欲言又止的叹惋神情中,玄都坚定不移地朝着昆仑不周山继续跋涉。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
玄都只是简单开悟,修炼刚入门而已,尚不能做到辟谷。
饿了就吃野果,啃野菜,渴了就喝溪水、山泉。每日里只将将睡三个时辰,天蒙蒙亮就起来赶路,披着月光才歇息。
睡觉的地方,不过是扯一些干草垫一垫,一边打坐修炼,一边闭目小憩。
偶尔运气好,可以碰到热情好客的小妖部落,招待他吃上一顿好的,舒服睡上一觉。偶尔运气不好的时候,也会撞上凶兽捕食现场,上演一场“你追,我逃,我差点插翅难飞”的火热场面。
好在,他莫约也是得天道垂怜的。
赶路三十载,总归是活着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然,昆仑山脉幅员辽阔,绵延五十多万平方公里。
天庭学院建在不周山,即远目眺望,最高的那座山峰。
它勾连着天地,乃中央天柱,高不可丈量。
顶着凛冽的寒风,玄都目光紧紧盯着那座高高的山峰,深吸一口气,一步一个脚印开始向昆仑山脉中心处去。
昆仑山灵气浓郁,受天庭学院震慑,山林中灵兽、灵植较多,没有凶兽侵扰。
这不,翻过几座山后,玄都就遇上了一个采摘灵植的老人家。
他蹲在草丛中,一手拿着玉瓶,一手握着小铲子,小心翼翼地挖着一株灵植根部周围的土壤,想要将这株灵植连根挖出来。
白发白眉,白色长胡子,连身上的衣裳也是纯白的丝织缎子。哪怕动作瞧着很是接地气,与他们人族外出采摘野菜时一样一样的。可通身气派却是不俗,很是仙风道骨。
低头瞅一眼,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兽皮裙,又瞧一眼那“人”的衣裳。
玄都心知,眼前这位必然是大妖级别的存在。
他恭敬有礼地弯腰作揖,“人族玄都,拜见尊神。”
洪荒中,遇到不认识的大妖,一般称为“大王”,不认识的妖神,则称为“尊神”,以示尊重。玄都估摸不准对方的实力,便往高了说,总归不会错。
不过这一回,他还真的是用错了尊称。
挖灵植这位,正是太清老子。
他这个级别的,合该称呼“天尊”或是“大能”。
好在,老子不是一个会计较这种虚名的妖。再者,他转头打量了下这个年轻人,并不打算就此坦露身份。
闭关静修时,老子研发了一种新的丹药,道场中种植的药材不足,这才来昆仑山中寻摸。
掐指算所需的灵植方位时,却意外算到,他竟在此地,可遇上一份师徒机缘。
于是,老子在此多停留了片刻,见有人过来,才装作挖灵植的样子来。
“人族小子?”老子停下手里的动作,似疑惑不解,“东皇陛下不是将东夷之地划归为人族了吗,你为何不在东夷好好生活,而来了此处?”
东夷与昆仑,直线距离都有三千多公里。
他一个不会飞行法术的人族小子,却翻山越岭来了这里。
老子称他小子,可实际上玄都已经不再年轻,从部落宣誓出发时,他不过十三岁,抵达昆仑却已经年过四十。
部落中生活艰苦,不少族人甚至都活不过四十岁。
玄都皮肤黝黑,纹理粗糙,整个人瘦骨嶙峋,仿佛身上已然没了脂肪,就一层皮紧紧贴着肌肉。长发随意用一根木簪挽起,黑丝绦里夹杂着好几根白发。
轮廓如刀削,脸上皱纹也不少,其中最明显的是一对法令纹。
脚上是草鞋,腰上挂着一把石刀,一串兽牙。
明明一个蹲着,一个站着,然,站着的他却仿佛是地上的泥土,哦对,他祖辈原就是女娲娘娘用泥土捏的……
玄都心中难免生出一丝自卑,脚趾扣地。
可想到自己背负的使命,玄都一刻都不敢懈怠,他挺起胸膛,自豪地向老子说明:“部落中能者少,我代表部落欲前往天庭学院求取道法,学成后回归,振兴部落。”
老子哂笑,“好高骛远,痴心妄想。”
下了如此评价,老子转回头,又继续专注手中的活计,仿佛很看不上对方。
一盆冷水当头泼下,玄都却依旧好脾气地笑笑,耐心同他解释,“我自然知晓,我是高攀不上天庭学院的。可是……”
“若我不尝试一下,岂非误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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