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寻龙古镇静谧至极,虽是全天开放,但由于里面根本没安路灯,一到晚上整个古镇就会变得黑灯瞎火,能进去也没人愿意进去。
为了不打草惊蛇,裴千羽和宋海川两个人拿着擀面杖鬼鬼祟祟,轻手轻脚地往古镇里摸,路上没有撞见一个人。
没过多久他们就走到了那棵古树附近,天黑了连树看着都吓人。
两人躲在一个大水缸后,手中的擀面杖握得紧紧的,眼看四路耳听八方,随时警惕任何一点风吹草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海川忍不住用气音说:“我的腿快麻了。”
“嘘。”
“别嘘了,可能他们不在这。”宋海川不愿继续这样躲,起身走了出来。
裴千羽顿时更加紧张地查看周围,但乌漆墨黑的能看到的东西很有限。
“快快快!”宋海川出声催促。
裴千羽迅速放下擀面杖拿出三元盘,宋海川另一只手打起手电筒给他照亮。
在指南针发明以前,古人晚上靠星辰辨别方位,白天就靠日影,大方位共八个,在风水术中则使用八卦来表示,其中四象之首青龙代表的东方为震卦,五行为木。
但罗盘上不只有八卦,在历史上某个人物出现之前,罗盘除了八卦盘就只有十二地支盘。
直到唐代,有一个叫杨筠松的风水师将八卦和十二地支两大定位体系合而为一,并将十天干中除了戊、己二干外全部加入地平方位系统,把地平面周天三百六十度均分为二十四个等份,三山为一卦,才有了二十四山方位。
这项划时代的创制就被称作二十四山,之后无论是哪个风水流派的罗盘,中间必有一层是二十四山方位,这便是地盘正针,而被称为“杨公盘”的三合盘则有三层,还有两层分别是人盘中针和天盘缝针。
在二十四山方位里,东方震卦对应的三山是甲、卯、乙,其中卯山就代表正东方。
裴千羽双手持罗盘,与胸部保持水平,他头也不抬地问宋海川,“这里是寻龙古镇的中心点吗?”
宋海川一愣,“我怎么知道?”
“不是。”
突然出现的第三个声音把裴千羽吓了一跳,猛地抬头左右望 “谁?!”
“……”
裴千羽的心脏都快炸了,耳边全是自己的心跳声,但他并没有找到说话的人,因为刚才那动静就不是人发出来的。
宋海川就只听到他的声音,吓得眼白都差点翻过去,忍住骂人的冲动,“你干吗?!”
他的反应说明了一些问题,裴千羽勉强冷静下来,看向夜晚尤其阴森森的古树,“刚才是你说的不是?”
“……嗯。”
“那你怎么不早说呀?”
“……”
有现成的能问不用白不用,裴千羽抬手推开身前给他打亮的宋海川,走到古树下,问:“你知道寻龙古镇的中心点在哪吗?”
“这里就是。”
“太好了,你帮大忙了。”裴千羽回头正想招呼宋海川过来照亮,忽然看见白天那两个追了他们几条街的少年出现了。
宋海川手拎擀面杖,手电筒的光束照在二人脸上,冷声道:“站住。”
两人竟真的停下了。
裴千羽收起罗盘走回来,捡起自己那根擀面杖。
白天逃命太匆忙,没能仔细看,此刻看才发现这两个少年穿的衣服竟是手工制作的,但看不出是哪个民族的衣服,上面绣的图案也看不出意义。
宋海川问他们,“你们想干吗?”
少年们不语,面无表情地从袖口里拿出小匕首,锋利的刀刃被手电筒光束照得刺眼。
“等等!”
裴千羽突然一脸震惊地指着少年们的身后,吓得声音都变了,“那是什么?!”
两个少年下意识回头,下一秒裴千羽和宋海川猛地上前,用擀面杖又快又准地击中他们露出的颈部正后,两个少年瞬间软倒在地。
裴千羽吓了一跳,看着地上的人愣愣地问:“是晕了还是死了?”
宋海川走过去用手指确认呼吸,“晕了。”
“那好,快办正事。”裴千羽扔下擀面杖,转身回到古树下。
找到寻龙古镇的青龙位,两人照着罗盘的指示迅速离开“案发现场”。
从寻龙古镇走出去很远,宋海川受不了地问:“我们不能打车吗?”
“你打算怎么跟司机说你要去哪儿?”
宋海川就不说话了。
饶是有心理准备,这一路还是远得超出两人的想象,他们谁也没走过那么远,走到深更半夜仍望不到头,不只是宋海川觉得不对劲,连裴千羽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
但转念一想那是远离城市,连信号都没有的深山老林,有多远都是正常的。
从晚上走到凌晨,从凌晨走到天亮,宋海川累得精神恍惚,饿得前胸贴后背,终于来到了人迹罕见的山野丛林。
眼前的山林漫漫无尽头,不知潜藏了多少危险。
宋海川眼冒金星,“大哥,你确定没错?我好像快死了。”
裴千羽状态比他好一些,眼角余光还瞥见了一点不属于这里的东西,那是两个空的矿泉水瓶,还有两个空的功能饮料罐,他心里一下就定了。
“没错,阿苓他们一定也是从这里进去的,走吧。”他率先踏进山林里。
宋海川跟在他身后,“我想吃个早餐,加鸡柳的煎饼果子,再来碗鸡汤抄手,不要香菜不要葱花多放点紫菜。”
“好的,但我不是厨师。”
“你知道我们要是在这里面迷路了会死的吧?”
“我们不会迷路的。”
“那我就放心了。”
他们在深山老林里走了快一个多小时,突然前路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两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因为这个距离已经来不及了,跑是跑不掉的,万一跑散了更危险。
不多时,抖动的灌木丛后钻出一个狗脑袋。
宋海川怔怔地说:“我是不是饿出幻觉了,这里怎么会有哈士奇?”
那千真万确是一只哈士奇,愚蠢中透着一丝犀利的眼神证明了它血统纯正。
裴千羽从小就讨小动物喜欢,卡皮巴拉他都养过,蹲下朝哈士奇伸手,哈士奇马上颠颠地跑过去,听话地闻他手心。
“好乖好乖。”
裴千羽一下下顺他的毛,收起罗盘,从外套内侧的兜里拿出姜苓用过的口罩,这是以前顺手塞进去又忘了拿出来的,没想到竟然派上了用场。
他把口罩放到狗鼻子下面,“好狗狗,带我去找阿苓吧,找到他我给你买一辈子吃不完的罐头。”
哈士奇湿漉漉的鼻子对着姜苓的口罩抽动片刻,转身走了。
裴千羽眼睛一亮,“走!我们跟上豆豆。”
宋海川一言难尽地看他真打算跟着一条来路不明的狗走,“你怎么知道它叫豆豆?”
“我刚给它取的。”
“……你为什么会相信一条陌生狗能帮你找人?”
“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我也是疯了才跟你来这里。”宋海川连连摇头,不跟他走也没办法,“你不觉得这里出现哈士奇很不合理吗?”
裴千羽点点头,“是有那么一点不合理,所以之后我会领养豆豆的。”
“……”
【作者有话说】
苓:你在做梦
第96章
暂名豆豆的哈士奇不紧不慢地走在前面带路,可以看见它标致的大肥屁股随着动作一扭一扭,在这种不知道会冒出什么动物的深山老林里,豆豆不仅长得肥,身上的皮毛也是干干净净,营养有光泽。
“它这绝对是有人养的。”宋海川说。
“我感觉也是。”裴千羽看着前面带路的豆豆,有些可惜,“那我就领养不了了。”
“你还真想把它带走啊?”
“不然它一只狗在这种地方多可怜。”
“要是瘦骨嶙峋确实可怜,但这胖得狗脸圆呼,我真的很难生出怜悯之心。”
豆豆确实太圆润了,怎么看都不像没有人管的狗,只是让人想不通为什么狗主人这么放心它在林子里到处跑。
此刻天光已经大亮,阳光从头顶的枝叶缝隙照进来,目之所见都是一种十分原始的状态,所有草木野蛮生长。
宋海川越看越稀奇,“竟然有人住在这种地方。”
“是挺奇怪。”
哈士奇都养那么好,会没有能力搬去更好的地方住吗?有什么理由非要住在这里?
怀着疑问,两人紧跟着豆豆。
在这种环境狗行动一定比人方便,尤其是到了地势陡峭的地方,就会出现狗等人的情况。
宋海川越观察豆豆越觉惊讶,“这狗还挺聪明的。”
“可能有人教过它。”
哈士奇的智商并不低,在犬类属于中等水平,若要训练它最大的困难其实是服从性差,这种狗的灵魂异常自由,常常会做出人类无法理解的举动,显得智商不高的样子,但在它自己的世界里它可能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虽然有时看着挺倒霉的。
他们跟着豆豆走了很久,宋海川又渴又饿,忍不住问:“它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
豆豆的状态根本就不是在找人,更像要带他们去什么地方。
“我怎么知道?可能是带我们去它家吧,这样也好,你不是肚子饿吗?”
“对,有人的地方就有吃的。”宋海川勉强打起点精神。
一个小时后,他们跟着豆豆走出树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农田,而农田之外再远一点的地方能看到很多房子。
这一幕把两人都吓了一跳,怔怔地说不出话。
豆豆跑到田埂上,很用力地冲两人摇尾巴,似乎在招呼他们快点跟上。
“这是个村子吧。”
两人跟着跳下矮坡,踩着田埂往房子的方向走。
老话说望山跑死马,这村子也有相同的道理,看着近,真要走过去才发现还很远。
豆豆在前面撒欢地跑,精力充沛得惊人,看样子平时就没少自己跑出去玩。
突然村子的方向响起一个女孩气急败坏的声音,“来福!!你跑哪儿去了?!我到处找你!”
这丹田发力的大嗓门穿透力极强,让人听得胸口一震。
很快,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出现了,少女扎着漂亮的羊角辫,深蓝色的衣裙上是五颜六色的鲜花刺绣,她朝气蓬勃地站在矮坡上双手叉腰,虽然看不清脸也看不到表情,但就是能想象到她横眉怒目的样子。
看到有人,裴千羽和宋海川都停下脚步,目光不约而同落在那身衣服上,这跟寻龙古镇那两个少年穿的风格很像。
少女当然也看到了他们,却没有打招呼,而是说:“来福,你把什么人给捡回来了。”
裴千羽和宋海川对视,都看到对方眼中的不妙。
这是……到人家大本营来了?
裴千羽看着朝少女跑去的哈士奇,心想大意了,他强自稳住心神,在瞬间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继续往前走了,一边走一边大声问:“这是你的狗吗?”
少女抬腿假装踢了哈士奇一脚,伸手摸了摸狗头,回道:“看不出来吗?”
“看出来了,你能卖我一点水和吃的吗?”
宋海川定了定心神,也跟着走过去,他们现在的状态不赶紧找些食物补充体力,回到林子里就是等死,如果横竖都是一死,那不如先吃饱了再说。
“我们小地方穷,粗茶淡饭,可没什么你们城里人觉得好吃的东西。”少女说。
裴千羽已经走到了近前,笑着说:“有碗水,有个馒头就行。”
少女看到他那双蓝色的眼睛,怔了一下,因为第一次见到有人的眼珠子可以这样蓝,连五官都是她出生以来见过最好看的,嗓门都不由小了些,“……跟我来吧。”
“谢谢,我们就快饿死了。”
少女没再说什么,带着狗转身走了。
裴千羽回头和宋海川交换了一个眼神,让他待会儿见机行事。
村子不算特别大,里面的房子能看出来有些年头,而且应该是村民自己盖的,因为房顶还在用老瓦片。
每家每户都能看到大南瓜,晒的一串串干辣椒,堆得整整齐齐的柴火。
这里的村民穿的都是深蓝色布衫,但款式各不相同,并且衣服上都有刺绣。
裴千羽好奇地问:“你们是什么民族的?”
“汉。”少女回头看了他一眼,“你是哪里人?”
“中国人,我爸是洋人。”
对这个村子来说,陌生人一定是罕见的,所以裴千羽和宋海川出现引来了好奇和打量的目光。
很快两人都发现这个村子的年龄层分布很均匀,不像一般的偏远村子都是老弱妇孺,这里有很多年轻人。
这不太正常,好像他们不需要上学也不需要工作。
少女的家好像到了,因为她还没进门就扯着大嗓门喊:“来福回来了。”
一路都很安静没叫过的来福这才汪汪叫了两声。
少女推开一扇门,里面有个小院子,有两个老人坐在小板凳上,手里有活。
看到陌生人,老人都停了手,“这是谁?”
“讨口水喝,讨口饭吃的。”少女走进厨房,拿出水和吃的,倒不是馒头,是花卷。
两人饿得有些狠了,接过花卷吃得狼吞虎咽,少女拿着碗给他们倒水喝,“这里可不好找,你们是怎么找到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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