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明面上的,其中更深一层的含义是,捧灵人为第一继承人,而捧遗像则也意味着被给予厚望。
但穆庭樾一没有子女,二没有子侄,两个位置竟然都落了空。
穆蓉理所当然道:“捧灵当然是绪初了,庭樾没有儿子,那就按法律,法律可规定绪初才是他最亲近的人呢。”
她没明说其实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众人都心知肚明,个个一脸不甘,于柳甚至翻了个白眼。
穆蓉笑吟吟地问:“绪初,怎么样,你没问题吧。”
捧灵其实也就是穿着丧服抱着灵位走在最前面,从前林承安死的时候孟绪初就捧过一次,现在再捧一次也无所谓。
孟绪初笑着应了穆蓉的话:“听姑姑的。”
穆蓉就满意地笑了,紧接着道:“至于捧遗像的,既然直系里没有子侄,那就顺延成家里最小的孩子咯,那就是我们桑桑呀。”
“这不好吧,”穆世鸿皱着眉开口:“桑桑到底是女孩子,哪有让女孩子捧遗像的道理,玄诚才是最小的男丁。”
穆蓉不乐意了:“女孩子怎么了,现在早不兴男丁的说法了,哪有老幺还在却让倒数第二越俎代庖的道理,说出去不怕人笑话啊?”
“那也没有让一个姓白的来给我姓穆的捧遗像的道理,那才是笑掉大牙!”
“她身上流的不是穆家的血?!”
两厢居然就这么吵了起来,声浪掀得一层比一层高。
孟绪初听得头痛,又被吵得胸口发闷,没忍住掩唇咳了几声,霎时感到不远处投来一道视线。
鸡飞狗跳的喧嚣中,白卓震撼地盯着孟绪初的手腕。
孟绪初向下一扫。
啧,还是被人看到了。
孟绪初在心里叹了口气,但很快就接受了事实,或者说他从来不会因为外人的想法而为难自己。
他坦然地回视表哥震惊的眼睛,平静收回手,像什么都没发生。
留下白卓一个人惊涛骇浪。
喧闹的会客室内,姑姑和二伯最终没能吵出个结果,孟绪初却被他们弄得头疼,到最后甚至有些想吐。
他站起身,没打招呼,径直回了自己的房间。
直到关上门,世界才彻底静下来,江骞不在房间里,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孟绪初暂时没工夫管这些,精疲力尽地在沙发上坐下。
可能是因为感冒了,也可能是因为持续的疲惫,他太阳穴钝痛,头皮一阵阵发紧,不得不用力掐紧眉心。
江骞回来,看到的就是孟绪初脸色煞白地摁着脑袋,孟绪初听到声音也没抬头看他一眼,可见是疼得不轻。
江骞放下手里的袋子,洗完手过来,先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再拉下他的手腕,看到他眉心都被自己掐出了印子,不由皱眉。
那么薄的皮肤,随便弄点什么都很显眼。
江骞指腹覆上去,轻轻帮他揉开,低声问:“他们把你吵成这样?”
孟绪初叹了口气:“你都知道了?”
江骞笑了笑:“我回来的时候听到里面还在吵。”
孟绪初也失笑。
大概是江骞温热的指腹和娴熟的手法缓解了疼痛,孟绪初眉头舒展了些,就摆摆手让他不用按了。
江骞手指离开了一会儿,身边响起塑料袋拆开的声音,然后是瓶瓶罐罐的碰撞,最后孟绪初手腕一凉。
他睁开眼,看到江骞正蹲在他身前,往他手腕摸一种药油。
他神情很认真,眼眶深邃,鼻梁高挺,肩膀上臂的肌肉鼓起,但不显得过分,线条相当好看,随着手上的动作一张一弛,整个人都有一种极其张扬的俊朗。
孟绪初看了一会儿,没说话,抽出手,自己给自己擦。
江骞也没勉强,站起来默默看着他。
孟绪初解开了领口的扣子,一低头后颈皮肤就露出来,细细长长的一段脖子,弯曲成优美的弧度,肤色是缺少血气的苍白。
这种颈肩的线条当真是漂亮极了,只是雪白的皮肤上出现些外力施加后的痕迹,就像是被什么不长眼的东西冒犯过。
一想到那个不长眼的东西是自己,江骞心里就一阵古怪,既觉得不自在,又隐隐有一种沸腾的情绪。
他说不清这种情绪来自身体的哪个地方,兀自按捺下来,耐心等待孟绪初将自己的手腕颈前都抹好药,才在他后颈轻轻点了点。
孟绪初当即抖了一下,雪白的耳尖颤了颤,抬眸看着他,眼中有些埋怨的薄怒。
江骞装作没看见,问:“这里怎么办?”
在孟绪初做出回答前,他紧接着说:“我帮你好不好?”
孟绪初定定看了他几眼,拿起药油的盖子不由分说合上,拧紧,放回袋子里。
“不用,”他说:“就一点点,不用管它。”
江骞却问:“你确定?”
孟绪初挑了挑眉:“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江骞笑笑:“就是提醒你,你皮肤敏感,如果不擦药过几天颜色可能还会更深,好得很慢。”
孟绪初一哂,他身上就没有什么病是好得快的,活到现在早就不在乎这些了,无所谓地起身往洗手间走:
“哦,所以呢?”
江骞跟着转身,“所以你想带着它们去捧灵吗?”
孟绪初脚步骤然顿住。
江骞笑意愈发加深:“那我是没有意见的。”
第24章
三天后,亚水市殡仪馆。
路边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白黄鲜花迭成的花墙一路从外边的铁门延伸到灵堂内。
灵堂内又堆满各界送来的花圈,不断有人驻足围观。
天刚蒙蒙亮,孟绪初摁亮卧室的灯,拖着步子洗漱完,一边从柜子拿衣服,一边听小助理在现场汇报消息:
“媒体来了很多,都等在外面,安保全部就位,目前状况良好,宾客预计两小时后陆续到达现场。”
孟绪初将通话换成免提,把手机搁在玻璃桌面上。
他脸色极差,苍白疲惫,略显迟缓地脱下睡衣,拿起衬衣,仿佛这两个简单的动作都会牵扯起体内某种疼痛一般,轻轻喘了口气才说:
“内场再检查一遍,宾客名单一定不要弄错,还有入场的媒体,每一家的证件都要仔细检查,不该放进去的一个不准——”
他说着忽然顿住,扣子系到一半没了动作,就这么僵在原地。
下一秒,他脸色一变,在剧烈的胃痉挛中猝然弯下腰,像一株青竹被狂风骤然折断似的,脊背弯曲成痛苦的弧度。
“——您您您怎么了,您还好吗?”
孟绪初大脑都混沌了一瞬,好几秒后尖锐的耳鸣才逐渐退去,仿佛被人从深海里拎了出来,感官逐渐恢复,身上出了一身很汗。
他按着胃小心翼翼在沙发上坐下,不敢再有大的动作,生怕扯到脆弱的胃壁又疼起来,咬着牙说:“没事,还有……”
可话音出口,就伴随着止不住的颤抖和轻微的倒吸声,孟绪初不愿意被人听到,只好咬着唇噤声。
好在小助理头脑灵活,几乎立刻就猜到了状况,连忙道:“我明白我明白,入场的每个人员都会仔细确认身份,不会让乱七八糟的人混进去。对于有入场资格的媒体,也会好生接待,这边有准备适当的礼品和车马费。”
得到了想要的回答,孟绪初没再多说一个字,应了一声挂断电话,从抽屉里翻出止痛药,颤抖着倒进手心,也没看清有多少片,一股脑塞进了嘴里。
身边没有水他也不太在乎,嚼碎了生咽下去,然后按着胃倒在沙发上。
连续三天熬夜守灵,几乎透支了他的精力。晚上睡不好,白天还要筹备葬礼,任何琐碎的细节都会有人来问他,让他没有一刻的喘息。
极度疲惫的后果就是,前几天淋雨后的一场小感冒,怎么都好不了,每天吃一堆药,半点起色没有不说,还把胃给吃伤了。
孟绪初倒在沙发里,湿冷的掌心捂着上腹,感受里面的器官一跳一跳发着狠,每一次尖锐的疼痛后,都会伴随着剧烈的灼烧感,从胃壁一路烧到心口,让他疼得打颤。
他皱着眉,竭力忍耐一波又一波漫长的疼痛,却也不止一次地对这种似乎一辈子都好不起来的病痛感到厌烦,紧闭的眉眼间透露出深深的倦怠。
像在面对一片无数次重组后,又不断反复瓦解的废墟,是身心俱疲下的无可奈何。
止痛药渐渐发挥了效果,疼痛减轻,那个刚才还像要从他身体里跳出来的器官安静下来,逐渐麻木,变成一块硬邦邦的石头抵在心口。
仍然不舒服,但到底减退到可以忍受的范围了。
孟绪初视线有片刻的涣散,思绪飘得很远,但又在下一秒被他自己硬生生拽了回来,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他撑着沙发勉力坐起来,把吃过的药塞进裤子口袋里,脱下被冷汗浸透的衬衫,换上另一件干净的。
仅仅是这么小范围地动了下,也让他感到有些力不从心,犹豫片刻,他还是靠回柔软的沙发里,闭上眼歇了一下。
大概是因为疲倦之际,他竟然真的睡着了一小会儿。
再睁眼时,听到卧室门开合的声音,应该是江骞回来了,孟绪初看了眼手机,他睡了八分钟。
脚步声先在卧室里转了一圈,发现没人,才向衣帽间走来。
江骞手上提着装早点的袋子,刚到门口就顿了下,而后立刻加快脚步来到孟绪初身前。
他随手将早餐袋扔到桌上,弯腰瞧了瞧孟绪初的脸色,得出结论:“你又胃疼了?”
陈述句的句式象征性用了下疑问的语气。
孟绪初沉默了一会儿,掀起眼皮看了看江骞,破天荒地没像以前那样拼命逞强,而是低低地应了声。
很轻的一声,因为孟绪初的虚弱落在空气里几乎要听不见,但就是这么轻的一声回应,差点把江骞吓得够呛。
他直接把手伸到孟绪初上腹,“这次疼这么厉害?”
孟绪初这两天不大舒服江骞是知道的,他感冒没好,吃得不好,又忙又累,放谁都会难受。
起先只是一点头晕咳嗽的感冒症状,孟绪初生病一向都好的慢,吃药的效果不明显,他自己清楚这一点,没太表现出过分发不适。
但昨天开始胃疼了。
晚上有一段时间疼得特别厉害,那时候他正在守灵,硬生生忍到结束才说。
江骞差点直接把他弄进医院,可不一会儿他又自己缓过来了。
江骞看孟绪初现在的脸色,觉得比昨晚那阵还要差,不由一阵心惊。
孟绪初却把他的手拉开,轻轻摇了摇头:“没事,吃过药好些了。”
没有否认难受,就是吃药之前非常疼的意思。
江骞眉头紧紧皱起来,拉住他的手腕,指腹稍微用了些里,很认真地问:“你确定没问题吗?”
孟绪初目光在他脸上落下,因为虚弱而格外轻柔朦胧,像一层薄纱,又或者说,淡淡的烟。
“没问题。”他笑了笑。
至少现在确实没问题。
他的胃现在就不太像自己的,像一块硬塞进来的石头,有种突兀的生硬感,但确实不疼了。
江骞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意识到自己劝不动孟绪初后也不再勉强,他现在的身体怕是经不起再吵一架了。
江骞叹了口气,认命地拿出早饭,问:“还能吃得下东西吗?”
孟绪初没答,江骞抬头,看到对方微微滚动的喉结和难看的脸色,答案不言而喻。
当然是一口都吃不下。
但江骞依然舀了一勺粥,放凉到合适的温度,送到孟绪初唇边:“多少吃一点,不然你撑不住一整天。”
孟绪初露出为难的眼神。
这一次江骞没有继续纵容,强硬道:“吃,和去医院,你只有这两个选择。”
孟绪初:“……”
孟绪初没有犹豫地含下了那口粥。
他自己心里也清楚,今天一整天非常忙,事情非常多,江骞说的话一点问题也没有,如果不吃东西,他大概连下午都撑不到。
为了不低血糖晕在众目睽睽之下,孟绪初又咬牙多吃了几口。
食物滚进麻木的胃里,异物感异常强烈,掀起阵阵反胃,孟绪初每一口都吃得很艰难,但江骞一直轻轻帮他顺着胃,倒也没真的吐出来。
一顿早饭折腾了半天,江骞清理好桌面时时间已经不早了。
孟绪初站到镜子前,往身上套丧服。
那是一件纯黑的中式长衫,棉麻材质,袖口宽大,领口是双排盘扣,穆家直系亲属里,不论男女都穿这一身。
丧服的材质不会过分精良,摸上去有微微的粗糙感,大家不会贴身穿,而是直接套在衬衣外,出殡仪式结束就脱下来。
但这种粗糙的衣服套在孟绪初身上时,却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孟绪初长相很精致,从眉眼到鼻尖再到下巴,都像是被上帝精心打磨过,流畅利落的脸部线条又多添了几分与生俱来的冷淡。
这种长相最适合用极致奢华的宝石作装点,哪怕站在珍宝堆成的金山里,也不会被埋没分毫,是最耀眼的那一颗。
于是粗糙的长衫落在他身上的那一刻,不可避免地显示出了极其割裂的视觉冲击。
极致肃穆的黑,把他肤色映得雪白,眉眼却又像泼墨一样黑,无血色的嘴唇微微抿着,整个人伶仃又孤傲。
江骞不由愣了一瞬。
孟绪初视线淡淡扫过来,掀起阵阵涟漪:“杵着干嘛,去换衣服。”
江骞猛然回神,却没能走出来,反而感到一阵清醒的心惊。
孟绪初正低头系着盘扣,忽然眉心蹙了蹙,靠近镜子看了眼,而后表情空白一瞬。
江骞走过去:“怎么了?”
孟绪初没说话,表情看上去不太好。
江骞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就发现了事情的缘由——他脖子上的痕迹还没消。
其实经过三天,红痕已经比之前淡了不少,被衬衣的领子一遮几乎看不见,只有在扭头活动的时候会稍微露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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