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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竟是我老婆?!(穿越重生)——佐川川

时间:2025-03-12 13:32:21  作者:佐川川
  刚穿过来时陆雩面对缸里的清水,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倒影,知道原主不丑,却不知具体五官。
  “这个,我看看。”陆雩对小贩笑了笑。
  然后拿起一面铜镜,对着自己的脸一通打量。
  还好,还是帅哥。
  原主虽然病弱,但生了副好皮相。过分白皙的肌肤在墨发衬映下毫无血色,面容俊美,唇薄而色粉,下巴尖削,端的是比女子还好看,活脱一美少年。就是太瘦了,颧骨眼窝凹陷下去,显得空洞无神,而且缺乏男子气概。
  乍看与陆雩上辈子英俊硬朗的五官天差地别,但仔细一看,又似乎隐隐有几分肖像。
  陆雩照来看去,不是很满意,可也没有不满意。
  他安慰自己,娘了点又怎样,好歹不是单身狗了。
  上辈子他那么帅,也不见得有对象。
  小贩见他一个大男人揽镜自照半天,不禁无语。
  嘴上还是不有余力地推销道:“公子,我这铜镜是波西国千里迢迢运过来的上等货,你瞧瞧,镜面是不是清晰光可鉴人?把您绝世、颠倒众生的美貌映得半点不差。”
  陆雩被对方的这记马屁拍得哆嗦了一下,手中铜镜差点掉地上。
  他想着半夏一个女孩子也需要这种东西,便问小贩多少钱。
  小贩信誓旦旦道:“不贵,就一两银子。”
  陆雩放下铜镜,嗖地一下溜走了。
  自打他穿进这身体以来,还是头一次用这么快的速度消失在人前。
  
 
第6章
  一面铜镜一两银子也太贵了,真的会有人买吗?
  后来陆雩踱步到巷尾暗中观察,发现竟卖出去不少。
  看来溪源镇居民经济状况比他想象中还好。
  陆雩陷入沉思。
  或许他可以给陆记食肆开发一些新颖的早点做法。
  像油条奶黄包肠粉什么的,做出来肯定受欢迎。
  ……
  小镇上的居民基本都彼此熟识。
  大概是因为原主出入红香楼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溪源镇。
  陆雩走在路上,时常能感受到周围投来的异样注目礼。
  这要换作好面子的原主,估计早就羞得恨不得找条地缝原地钻进去了。
  陆雩心理素质强大,全程目不斜视,然后拐弯抬脚踏进了镇上唯一一家书铺。
  “呦,陆小公子,稀客啊。”书铺东家笑盈盈地招呼道,“来购书?”
  “我先瞧瞧。”
  原主因为家中藏书丰富,很少来买书,只是偶尔有闲钱时会来买些话本子。
  陆雩低头看了一圈,拿起几本话本子翻看,发现基本都是一些才子佳人、妖魔神话、武侠复仇题材的作品,而且剧情往往千篇一律。写情爱的,基本就是千金小姐不顾爹娘婚约与穷苦书生私奔挖野菜,书生中举发迹,最后携妻子回归强势打脸。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写话本子的都是男子书生的缘故,这些男主往往后期都会三妻四妾……而那千金小姐,居然还能保持理解!!一大家子过得其乐融融。
  武侠类,往往是主角被屠杀满门而后获得金手指大杀四方,一路无数女子投怀送抱,最后坐享齐人之福。有点类似于现代种马文。
  陆雩上辈子高中无聊时看过这种小说。一开始挺喜欢作者写的剧情,觉得很刺激,但看到后面男主开始跟多个女的搞暧昧就本能地生理性厌恶,弃文了。
  可能绝大部分男人都向往后宫,但陆雩就是例外。
  他个人只能接受1v1的关系。
  书铺东家见陆雩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又从里屋拿出了几本书,鬼鬼祟祟道:“这些都是府县那边过来的新货,陆少爷你看看,喜欢不……”
  陆雩瞄了眼,发现尼玛全都是黄书,还是带绘声绘色春。宫多人插图,男男、男女都有的那种,顿时捏了把冷汗。
  这,古人真会玩啊。
  他义正严词拒绝道:“不了,我不感兴趣。”
  书铺东家还当他在假正经,笑道:“陆公子你以前不是最喜欢这种么。”
  “咳咳。”为掩饰尴尬,陆雩随手抓起摆在架子上的一本书。
  书名叫《龙马之戏》。他看了个开头,瞳孔骤缩,随后就渐渐入了迷。
  这竟然是一本男男小说!讲述的是王公后代与一名美貌哥儿穿破重重阻碍最终在一起的凄美爱情故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古人偏好虐文,这本书也没有达成1v1。王公子孙在跟哥儿在一起前就迫于家庭压力成婚娶了妻,而那哥儿因为生得好看,中间还被好几个贵族豪绅看中各种强取豪夺……而往往都已经被那啥了,王公子孙才姗姗来迟英雄救美。
  虐得陆雩死去活来,可又上头忍不住想继续看下去。
  他看到一半时,书铺东家打断道:“陆公子可是想买这本书?”
  陆雩摇了摇头。他买不起。这等闲书不像四书五经一样动辄好几两银子,但也要几百文。
  书铺东家便无情抽走了他手里的书,道:“咱们这也不是开善堂的,望您谅解。若人人不花钱就能看书,又哪有人买书呢?”
  陆雩想了想,问:“老板,你们这儿收话本子吗?”
  “甚么话本子?你指的是二手书?”
  陆雩:“不是,我自己写的。”
  “呦,陆公子你还会写话本子呢。”东家用一种新奇的目光打量他,随后道:“我家小店不收,你该去县里书局问问,只要本子好,他们常年都收的。”
  陆雩道了谢,又退而求其次问:“你们要人抄书吗?”
  这回东家倒说要。时今印刷昂贵,小书店更偏好收手抄书。
  溪源镇上没几个读书人,像严秀才等人已有功名在身,自然不屑于去靠抄书赚钱。这就便宜了陆雩,最后与东家商量好抄书一本可换八百文钱。纸张由东家提供,抄的书便是最热销的科举课本——四书五经。
  东家问他是否借一本样书回去抄写,须押金一两。
  陆雩摇头,“我家有书。”
  东家便笑,“倒是我忘了,这镇上人家,就是你家藏书最丰富,怕是都比得上我这间书铺了。若是你何时囊中羞涩,也可拿藏书来卖。”
  陆雩:“家训难为。我只抄书,不卖书。”
  东家闻言一脸很惋惜的模样。
  陆雩心道这可不妙。俗话说财不外露,但溪源镇几乎人人都知他家有藏书,眼红的估计不在少数。
  外头日头正盛,陆雩估摸着快晌午了,便从东家这儿拿了一些抄写的线纸准备回家。
  闻到外头米线摊位飘来的香味,他咽了口口水,同时腹中唱起了空城计。
  可一碗肉酱米线就要十二文。
  陆雩还是老老实实地走回了家。小院炊烟袅袅升起,季半夏已经在做饭。
  巧合的是,对方煮的也是米线。
  听到动静,季半夏回头看了他一眼,说:“去净手,可以吃了。”
  陆雩便去院子里打水洗净了水,望着蓝天白云,又看了看趴在概房里酣睡的小毛驴,头一次觉得古代生活似乎也不赖,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既视感。
  天知道之前刚穿过来的陆雩有多崩溃。
  他在院里的石桌前坐下。不一会,季半夏就端着两只冒着热气的搪瓷海碗过来了。
  陆雩起身想帮忙,季半夏看了他一眼,说:“厨房里还有两碟酱菜,你去拿来。”
  陆雩点头就去了,顺便打了两杯凉茶带回来。
  米线不见荤腥,里面只加了青菜和萝卜,但陆雩却吃得特别香。调料里放了辣,汤面上漂浮着一层红麻油。
  吃完他坐在石凳上,打了个饱嗝说:“半夏,你这手艺都可以去开店了,不比街上的胡记米线差。”
  “你不觉得辣?”季半夏慢悠悠问。
  “不辣啊,我觉得味道刚好,特别得劲。”陆雩喝了口凉茶,浑然不知自己已掉进对方设下的陷阱。
  看着吃完米线还跟没事人一样的少年,季半夏此时已经七分笃定,此时的陆雩,已不再是原来的陆雩。
  自从上次对方做饭问他要不要辣时季半夏就已经开始怀疑。
  因为,陆雩本吃不来辣。
  南方饮食普遍清淡。溪源镇人有吃辣的习惯是因为这里如今大半居民都是百年前从滇贵地区逃难过来的难民,会种植辣椒。陆家不是,祖上十代起他们就是溪源本地人。
  一点点辣陆雩能吃,但是多了不行。
  季半夏见过他被辣椒呛得满脸通红,咳喘不止的模样。
  所以这回他特意在米线中放了秘制变态辣,谁知陆雩竟然若无其事地吃完了。
  再联想到这几日对方言行举止的异常变化,季半夏很容易就猜想到,兴许是借尸还魂。
  亦或是,夺舍?
  他都做了一个当皇帝的荒唐梦,自然不咎于想象。
  吃饱喝足,陆雩闲着没事,就和季半夏闲聊。
  他说起自己今天逛街询价铜镜的事。
  “一面铜镜竟然就要一两银子,镇上还有许多人买……”
  季半夏解释道:“那个卖铜镜的商贩就和驴贩子一样,不是每天都来。他们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往往一两年才会到溪源镇一次,售价比县里便宜些。因此镇民看到了,有闲钱都会买。”
  “原来如此。”陆雩恍然。
  他还当镇上这么多有钱人呢。
  当然这也是因为铜镜是必需品,家里有女子或哥儿爱俏的都会想买一面回去。
  古代工业不发达,铜镜售价昂贵情有可原。
  陆雩:“你有没有想过早上多卖点其他种类的早点,增添进项?”
  “想过。”季半夏道,“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陆雩心想这点倒是他疏忽了。
  半夏又不是铁人,怎能让她一个姑娘干这么多粗活?
  等他挣了钱,家中经济状况好转后定要想办法雇个人帮忙。
  季半夏:“我方才见你拿了一沓纸张回来,是为何?”
  陆雩:“我跟书铺谈好了,打算抄书挣些外快。”
  季半夏眼眸微眯,“这样你还能兼顾学习?”
  陆雩笑道:“反正抄写的也是四书五经,就当温习功课了。”
  看着少年眉眼弯弯,笑容明朗的俊秀模样,季半夏沉默了。
  不知为何,在确定对方不是原来的陆雩后,他对他不再厌恶。
  他仿佛能感知到这具旧日烂掉的皮囊下,与众不同的鲜活灵魂。
  
 
第7章
  季半夏若有所思,“你好像和从前不大一样。”
  陆雩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但面上还是自然道:“人总是都会变的。先前在医馆生死中走一遭,我体悟了许多,心知不能再如此混下去了。”
  季半夏点点头,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其实陆雩明白,作为和原主朝夕相处之人,季半夏很容易就会发现他的异常。
  不过他觉得并无大碍,也不愿学原主的渣男人设去伪装。
  就算季半夏猜到他内里换了个芯又怎样?
  以这姑娘的聪慧,大概只会感到高兴。
  他们如今生活在一起,又有婚约在身,已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陆雩相信她不会傻到去拆穿他。
  在古代借尸还魂乃是大忌。如若确凿,会被绑起来活活烧死。
  季半夏可能讨厌原主,但她绝不想让原主死掉。
  这也是为何之前原主那样对待季半夏,她还一直容忍着。
  原主活着,被他占些便宜也就算了。可若是原主一死,季半夏的人生才会迎来地狱。
  首先陆家的财产季半夏没有任何继承权。毕竟她本人,都只属于陆家的一份“财产”。陆雩不在后,这些东西大概率会被陆雩的亲姐姐和乡下陆大根一家人瓜分。
  季半夏则会被转手卖掉。她如今正值花季,又生得好看,无论是卖去青楼还是给瘸腿鳏夫都能卖个好价钱。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陆雩行事也更大胆了些。
  在外他可能还需要模仿原主的言行举止,但在家,他不必遮遮掩掩,可以做自己。
  季半夏问他何时去私塾念书。
  陆雩想了想说:“明日吧,今天再歇一日。”
  她颔首,“可。”
  原主在镇上严秀才家读书。如果他考上童生有功名在身,其实可以不必再去了。
  但落榜后,还是得回去好好学习。
  下午,陆雩回书房开始抄书。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他卷起衣袖,先耐心地研磨墨汁。
  随后摊开一本《中庸》,照着书上一笔一划地开始挥毫。
  写了几个字后,陆雩才意识到抄书绝非易事。
  毛笔字的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排序整齐。
  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或墨迹晕开,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
  因为缺乏经验,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
  到后面,他渐渐找到感觉,如鱼得水,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
  “呼~”写完十页后,陆雩放下笔,起身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的天色,喃喃:“太累了。”
  按照如此速度计算,日夜不停,大半个月后他才能抄完一本书,挣得八百文辛苦钱。
  陆雩心道,这么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并不是能吃苦的人。
  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是出去玩遇到什么需要排队的网红餐厅酒吧,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vip先进。
  过惯了轻松日子,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有些无法适应。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的方法?
  譬如写书。
  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方能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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