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弟弟。”万竞霜点了点头,“我先带他去县里拍个片子,回头请你吃饭。”
他说完躬身又用刚才的姿势抱起了向乐追往外走去。
“请吃饭?”顾晴杉追上去说:“吃饭就不用了,饭有啥好吃的啊,你去县里帮我带阿潜他们家的醪糟和咸蛋黄酥,咸蛋黄酥不要带豆沙的!”
万竞霜没回头只是抬手给他比了个OK。把向乐追放进了副驾扣好安全带就开车走了。
顾晴杉靠在医疗站大门的门框上对着车尾气发了会儿呆,突然眼放精光,嘴里喃喃有词:“老天奶,我刚才是不是看见了传说中的单手公主抱啊?”
“牛逼,不愧是万哥,公主抱帅哥,男人中的真男人。”
“啧,还怪好磕。”
从镇上去县里单程就将近两个小时,回程路上向乐追已经脑袋一点一点的,坚持不住了,万竞霜停车在路边他都没有发现,还是被食物的香气给诱惑醒的。
向乐追迷迷瞪瞪地睁开眼,有些恍惚。不过他很快就清醒了,因为下一秒他的肚子就当着万竞霜的面不争气地“咕噜噜”响了起来。
“我……我上一顿是10点吃的了。”向乐追解释道。
现在已经快下午7点了,估计这都是饿过头了。
“先喝点醪糟,旁边那个是酿皮和烩菜。虽然片子拍出来没伤到骨头,但到底是受伤了,羊肉那些比较发你有容易过敏的东西我就没买。”
向乐追接过醪糟,“哥,那你吃了吗?”
“吃了。”万竞霜给自己买了个肉饼,已经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
“好。”向乐追小口地喝了点醪糟,他以前也听过这东西,是他去年旅居的一个地方的名小吃。不过他总觉得酒酿和牛奶鸡蛋的组合很奇怪,也就一直没有尝试。
但这是他霜哥给他的,向乐追喝之前根本没过脑子,等喝到嘴里又觉得浑身上下都暖和了,还甜滋滋的。
万竞霜侧眸看了他一眼,问道:“还喝得惯吗?”
“嗯,好喝!”
跟个小狗似的。
回去路上,万竞霜再次绕到那间医疗站把顾晴杉点的菜送过去,然后就载着向乐追回了自己家。
说是家其实也就是间职工宿舍,不过大西北地广人稀,说是宿舍面积也将近八十平,一个人住实在也不算小了。不过布局确实是单身公寓的布局,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最方便的一点是,万竞霜的宿舍就在一楼,向乐追也不用瘸着腿爬楼梯。玄关暖黄色的灯被打开,向乐追被安排在门后的小矮凳上坐着。
他看见他霜哥躬身从玄关左侧的柜子里拿了样东西出来。
哦,是室内拖鞋,还是没拆标的。
“换这个吧。”
向乐追乖巧接过。然后万竞霜扶着他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你等一下,我去便利店买点东西。”万竞霜走之前给向乐追倒了一杯水,又把电视打开了。
向乐追在热闹的综艺节目声里观察着万竞霜栖身的这间小公寓。说是宿舍其实这里环境还不错,看得出来这边小区是新建的,自带硬装和布局也很合理。
只是总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那些多出来的家具家电,甚至是蓝色的窗帘,都不像是万竞霜的审美。或许是上一任房主留下来的东西。
倒是从打开的卧室门能看到床铺的一角,那冷淡的灰色床品符合万竞霜一如既往的使用习惯。
我要住在这儿。
向乐追转着脑袋往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第二个房间——只有一个房间、一张床。
他又看了看自己屁股底下的沙发,虽然说睡沙发也不是不可以。
但他,他有点儿贪心。
他抬脚看了看自己脚踝上的伤,接着往后一仰躺在了沙发靠背上。一只手按在了自己的心脏上方,感受着那胸腔里已经平静下来的心跳。
五年来,有无数个日夜他不受自控地想象与万竞霜的重逢。有怨怼,怨恨当年万竞霜甚至不肯等他醒来就直接离开,连句话都没有留给他。
也有懦弱,他在梦里远远地看见万竞霜的背影,却没有勇气上前,哪怕只是打一个招呼,害怕打破他霜哥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生活。
然而更多的还是无数次阴差阳错地擦肩而过,是缘分用尽了之后的无缘无分。
“现在不会是假的吧。”他有些心悸地猛地支起身体,也是这个时候玄关传来门锁扭动的声音。
是万竞霜回来了。他买了诸如牙刷毛巾之类的日用品,还买了很多以前向乐追爱吃的小零食。
他一进门就看见沙发上的向乐追支着脑袋眼巴巴地望向他,跟沙漠里的小狐獴似的,现在真是连肤色都像。
“先去洗澡?我帮你。”万竞霜说道。
向乐追:“……”
“啊?”
第24章 养兔子
向乐追又露出了他那副呆呆的样子,随后又马上反应过来了似的,“不、不用。我自己洗就行了,只是崴了脚,也没伤口不担心碰水。”
“好。”万竞霜倒也没坚持什么,但他还是帮向乐追拿了个塑料小矮凳进浴室。
“这个有点脏,一直放在角落里没怎么用。”他说着拿了把板刷把小塑料凳里里外外洗刷了个干净,又把花洒的水温调到了合适的温度。
“脱下来的脏衣服扔在外间就行,我待会儿来拿。”
向乐追站在浴室里,目送万竞霜走出去关上了浴室的磨砂玻璃门。
他把自己一身沾了风沙和消毒水味道的衣服裤子扒了下来扔在外头,然后坐在温暖的水流下,一边给自己搓泡沫一边发呆。
还是熟悉的感觉。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万竞霜永远会周周到到地照顾他,几乎无微不至地满足他的所有需求。
不用一句话,甚至不用一个眼神。
等向乐追冲干净了自己身上的泡沫,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换洗衣服了。天哪,他那背包里倒是还有套干净的,但是脏衣服也塞在里面啊,他不想让万竞霜看见他那堆行头。
“哥、哥?”向乐追倚着浴室门朝外叫了两声,但没人回应他。
于是他把浴室门拉开了一个小缝,发现客厅里没人,房间门里有影影绰绰的光,应该是万竞霜在里面做些什么。
阳台传来洗衣机工作的声音,动静有点大,怪不得万竞霜没听见他的声音。
向乐追目测了一下自己和沙发的距离,决定自己挪过去把干净的换洗衣服翻出来穿上。
他右脚不能受力,就只能披着浴巾单腿蹦跶,好不容易蹦跶到了沙发后头,发现他的背包不见了。
我包呢?
向乐追左顾右盼,难道没拿过来,不对啊刚刚明明看见霜哥把它拿到沙发这边了。
他有点儿进退维谷忽然看见沙发腿下边儿有个黑影,貌似他的书包袋子,于是心里燃起一丝希望,正准备蹦跶过去的时候万竞霜从房间里出来了。
向乐追没有这个心理准备,眼睛不自觉地看向万竞霜的方向,脚下一个踉跄就要往前栽去。
“小心!”
他也不知道万竞霜是怎么一个瞬移就到了他身边的,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人已经摔进了万竞霜的怀里。
——靠,我哥的腹肌,好韧!
色令智昏的向乐追同学想拿浴巾盖住自己一不争气就红温的脸,不过幸好啊已经不是五年前的他了,已经能够控制某些不和谐的反应了。
不过虽说能控制吧,但他现在裹着的那条浴巾全散了,基本已是半果状态,他该卷起浴巾好好把自己遮一遮才是当务之急。
可惜他霜哥没给他这个机会,大手一掀把那浴巾盖上了向乐追的关键部位。然后就这这个姿势直接把他抱进了房间里。
向乐追在自己被轻轻地放到床上的那一刻,脑子里走马灯似的闪过了无数画面——来自这些年他观摩的同性交流学习视频资料。
扑通、扑通、扑通!
要老命了。
不过接下来的发展自然和学习资料里头大相庭径,万竞霜把他放到床上,也就只是放到床上而已。
“脚有磕到吗?”万竞霜不自觉的皱起眉,眉心的川字显示出他的急切,说话间他已经蹲下身去捉着向乐追受伤的那只脚检查了。
“没、没事儿,真没事儿。”
红肿已经消了一些了,看起来也确实没磕到。万竞霜的神色不动声色地缓和了下来,站起来说:“你的背包和里头的衣服我都帮你拿去洗了。”
“你今天先穿我的衣服,行吗?”
向乐追点点头。
万竞霜转身去衣柜里拿了一套休闲卫衣,内裤也拿了一条:“这个是新的,洗了还没穿过。”
“好。”向乐追下意识地想说穿过也没事,但还好嘴巴没快过脑子。穿别人穿过的内裤到底是有些奇怪了。
这时候洗衣机静了下来,传出滴滴的声音。
“衣服洗好了,我去晾一下。”万竞霜去了阳台,把卧室的空间留给了向乐追。
向乐追揉了揉手里的卫衣,触感很柔软,他先把上衣套好了,然后穿上了内裤。由于右脚脚踝不能用力,所以稍微费劲了一些,不过问题不大。
唯一的问题是,这内裤有点儿大。
向乐追发誓,真是只是有一点点大,一丢丢。
他换好了衣服又忍不住观察万竞霜的卧室,发现除了一张摆满了资料的电脑桌这间卧室也没什么万竞霜的独有痕迹。
不过,被套好像换过了,向乐追记得刚刚在客厅里是他看到的床铺一角是浅灰色的,现在变成了相对温暖的米色。他低头闻了闻,好像还能闻到洗衣液的味道。他哥把床上四件套都换过了。
另一头的万竞霜把洗衣机里头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理好了,正在往衣架上挂。
当手上拿到一件白色T恤的时候,他的动作突然静止般的停了下来。
五年前的那场无差别枪击案里,向乐追穿的那件T恤和他手上现在拿着的这件几乎一样。
被鲜血染红的T恤,苍白的面孔,温热的血带来的黏腻触感,和那鲜血冷下来后萦绕不去的腥味,都是万竞霜午夜梦回时挥之不去的梦魇。
五年了,他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向乐追浑身是血的样子。
而刚刚向乐追摔进他怀里的时候,是他第一次看到当年那场枪击案留在向乐追身上的伤口。
圆形伤口旁有放射形的疤痕,就像陨石击打在月球表面时留下的陨石坑。枪伤不像刀伤那样平滑,子弹的轨道是飞速旋转的,击中身体时就像在身体里引发了一场小型爆破。
他不敢想象当时向乐追有多疼。
他也没想有一天还会再见到向乐追。
他变了很多,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长大了。个子高了3公分左右,肩膀宽了不少。原来的向乐追身材其实也不差,个高腿长还带着少年人的纤细,也能看见腹肌的轮廓,不过那绝对是瘦出来的。
不像现在,带着明显的运动痕迹,肌肉虽然薄但很有力量。小麦色的皮肤几乎在呐喊他的健康与阳光。
万竞霜自己都没偶察觉到,他的心上有一颗悬了五年的石头,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只因为,向乐追看起来这几年过得还不错。
这时候房间里传来了丁零当啷的动静,把衣服晾好的万竞霜就马上回了房间,发现向乐追已经换好了衣服,正趴在阳台的窗沿上,刚才应该是陶瓷花盆撞上了窗台保险杆的声音。
向乐追回头看见万竞霜,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盆水培绿植问道:“哥,你这种的是大蒜吗?大蒜也能水培啊。”
五年确实让向乐追看起来接地气了不少,不过到底还是看起来的。
“那是水仙花。”
向乐追:“……”他又有点红温了,好在现在皮肤不白也不怎么看得出来。
“水仙花啊,哥你怎么想着养这个?”
万竞霜看了那确实和个大蒜似的盆栽一眼,似乎是回忆了一下它的来历,回道:“是顾晴杉拿来的,没养死就继续养着。”
“哦。”向乐追点点头,心里念着顾医生,想到那个大方明媚的女孩叫万竞霜万哥,这交情怎么看都是好的。
“哥,你在这里做什么工作啊?”
“先床上坐着,”万竞霜扶着向乐追让他坐回床头,然后说,“养兔子。”
“养兔子?”
万竞霜笑了笑:“是啊,我现在也算个农民。沙漠里种东西养动物听起来是不是挺困难的,不过其实这边的沙漠经济发展地都挺不错的。”
农民,传统印象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都与自己的乡土相生相伴,将根系牢牢地扎进那一亩三分地里。还讲究一个落叶归根,一辈子都挪不动地儿,好像从来也和自由这个时髦的词儿没有关系。
和向乐追想的不一样,他以为万竞霜终于摆脱向家得到自由以后,一定会去尽情追寻自己的梦想,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你想去看看吗?”
向乐追:“什么?”
“看看我养的兔子。”
可也没人说自由就一定是四处流浪,在一个地方做自己愿意做的事,由自己的心而定本来也是自由。
是我狭隘了,向乐追想。
“好!我要去,明天就能去吗?”
万竞霜:“明天看看你的脚情况怎么样,如果基本消肿了就带你去。今天早点睡吧,估计你也累了。”
“好。”向乐追就这么期待着明天,窝进了被褥里。
只是他没想到万竞霜也跟着躺进了被窝里,就在他身侧,相隔甚至没有一拳的距离。向乐追觉得自己甚至能够感受到万竞霜的体温。
他还以为万竞霜会睡到外头的沙发上去,以前不管住哪儿还是出去玩儿,不说定两个房间那也至少会是有两张床的套房,各有各的门的那种。
这么看,时隔五年不仅没有疏远,好像还更亲近了一些?
该说不说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啊,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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